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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上)

二向箔2023-06-13 13:37:52文章·手记152

作者/曹畅洲

1.

我是一名剑客,目前排名天下第一。人们叫我酒剑仙。

2.

天下对第一的定义很简单,谁把上一个天下第一干掉了,他就是现任的天下第一。在我之前有三个人自称天下第一,但谁都干不掉谁,谁也不想干谁,因为这样这三个人可以同时享受到这个称号带来的快感。有快感,没风险,这样的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住去做。他们于是约定了互不侵犯,只是固定时间聚一下,喝个茶泡个脚开个会,测评一下最近的新秀,发现有可能篡夺天下第一席位的,就盘算着三人合力干了他,以此维护局面平衡。

这事百姓自然不知道,所以他们总有疑问,天下第一为什么有三个,难道真的这么难分伯仲吗?于是为顺民意,三人决定去华山论剑。只见他们各佩一把短剑,到了华山之巅,各自头枕剑鞘躺下大睡了一场。在旁民众看得目瞪口呆。五个时辰之后,三人同时醒来,第一位情绪激昂,愤然感慨道:他妈的这场战斗太激烈了!我们的内力拼了足足五个时辰!第二位道,是啊,那谁内力太猛,我们的身体在地上都动弹不得了。第三位点点头感叹道,没想到二位仁兄几日不见,功力又有如此大的长进,真是令人惊叹啊。对面两人一面哪里哪里,一面抱拳下山。百姓哗然。

那日寒风凛冽,第二天三个人同时感冒。

恰巧论剑的第二天是他们约定开会的日子,我擅自闯入的时候,他们正在山洞里,蹲在角落喝茶泡脚讲笑话,外加擤鼻涕。他们一看到我,鼻涕还来不及甩干净,就被我一剑砍干净了,只剩下三碗未冷的茶。我没有找到我要的东西,便大步离开。

这是我成为天下第一的过程,说实话,我感到很丢脸。战胜一个傻逼比成为一个傻逼更丢脸,更何况我战胜了三个。

并且站在了他们原来站着的位置上。

3.

那年乱世,我孑然一身。佩剑,背葫芦,剑无名,葫芦内有酒。

剑客喜欢给自己的剑起名字,但我觉得不必要,剑和狗不一样,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不叫它名字也能用,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叫它它也不会跑过来。剑名者,贱名也。所以我不给剑起名字,我要让在我面前倒下的人记住我的名字而不是剑的名字。

和每个传说中的大侠一样,我的天职是游手好闲,多管闲事。那一阵子闹洪涝,全国各地降水无数,农作物纷纷淹死,农民纷纷哭死。我曾亲眼看见一个老头不畏艰辛从水里探出脑袋来,手里握着几根咸菜悲痛地说:我的麦子啊。

然后那老头悲痛过度,扑通倒下。只听路边一个老奶奶大叫:我的老头子啊。

这种时候,皇帝是不会帮忙的,大侠是帮不上忙的,百姓们唯一的希望,只能寄托在河神的身上。碰巧各地河神都是老色狼,喜欢清纯的小处女。乱世嘛,小女未必处,处女未必小,还要清纯,条件异常苛刻。于是形成了一群不知算不算犯罪的团伙,专门负责进贡河神一条龙服务,从挑选清纯小处女到为她们斋戒到进行祭祀仪式和最后把处女扔到河里,全权包办。之所以不知算不算犯罪,是因为这种团伙完全免费,而且是民众所需,因此更像是志愿者,并且全国各地都有分支。

这个时候,大侠就会来帮忙了,不过,是来帮倒忙的。打死我也不相信,扔个女人到河里去,天就会放晴。放屁。于是我决定捣毁这类志愿者组织。这类组织的活动地点,一般在城外两三里山上的山洞里,因为据说有些仪式不能被别人看见,否则河神会暴怒。我第一次行侠仗义时,惊异地发现组织的人挤在一起吃葱,一问,得知原来斋戒是指组织的人进献贡品前七七四十九天要沐浴斋戒,至于小处女,则要吃香喝辣的,养得越胖越好,好比送猪要送最肥的一样。我说,不错啊,挺人道主义的。

组织里带头吃葱的说,是啊,今天最后一天了,明天进献好就能吃肉了。我于是把一山洞的人都杀了,救出了小处女,没想象中这么胖。小处女蹦蹦跳跳回家去了。而我继续寻找下一个山洞。

大约又过了五十天,我捣毁了第二个组织,惊异地发现救出来的小处女还是上次那个,她说,她回家回到一半,被抓了,他们斋戒了四十八天,我来了。我心想,这两个组织真倒霉,死前都没能尝一块肉。

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免得又被抓了。

她说,不用了,这次我换条路走。

于是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发现在山洞的烛火下,她显得异常美丽。乱世里这个精致的背影真是太难得的风景,我想,这样的美丽,若能再见该多好。

不知是可喜还是可悲,我真的再见她了,在我第三次捣毁组织的时候。我觉得她像一个宝箱,在我每次任务完成通关的时候,她一定会在那里等着我,不会让我失望。这样的心情是复杂的,有个美丽的女人会如你所愿地等你,这是多么幸福,可是每次相遇时,她都被十几个吃葱的老色狼团团围住,这实在令人很不是滋味。

这次这个组织显然比较有钱,因为她比上次胖了不少,面色也红润。我感觉事实上她被抓走或许比在家要强,但是一想到吃葱的老色狼,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说,这次我一定要带你安全回家。

她说,不行。

我说,为什么。

她说,你一个老男人,陪一个小处女单独回家,想怎样?

我呆住了。

我说,那你是要一个老男人陪你回家呢,还是要十几个老男人看着你吃葱?

她说,他们待我挺好的。我是河神的祭品嘛,他们不敢乱动。

原来这些组织的人都是真心信仰河神的,看来我误解他们了。

我说,那我是不是不该杀他们。

她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说,这个时候,该。再不杀,我就要被河神吃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好看着她。她是那样的清秀,雪山寒玉一样的脸,身子娇小又可爱,叫人不禁怜惜。也难怪为什么被抓的总是她——她太符合要求了。我要是河神,一定认准她不放,送我几百个清纯小处女,只要没她,我照样暴怒。

她看我不说话,便转过身去,边走边说,我回家去了,谢谢你,大哥。

我走上前去,说,我还是送你回去吧。

她转过头,横了我一眼,说,不行,你个变态。

我再次呆住。

她于是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4.

我脑中回想着她的样子,坐在洞口,糊两口酒,风雪里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睡着睡着就醒了,醒来依然担心她的安危,急忙跑去离这里最近的两座村庄。第一座我里里外外搜了五圈,哪家门前养哪条狗,哪条公狗暗恋哪条母狗我都能明察秋毫了,就是没见到她的人影。

而第二座村庄,被洪水湮灭了。

凭着大侠的直觉,我感知到,她有危险了。于是我像一只地鼠,拼命往山上找洞,一连又横扫了三个洞,里面的小处女却都不是她,这使我五内俱焚,找起洞来更拼命。正是在这期间,我不小心干掉了那三个天下第一。

如果是写小说,那可以写,这段时间里,我就这样不知疲倦地一座山一座山一座城一座城地寻找她,但是每一次都以失望告终,直到有一天,等等等。我们总是会遇到不同的事,不同的人,却无法知道,每一次遇到,究竟是属于“每一次”,还是那个“直到有一天”。我希望我捣毁每一个组织的时刻,都是那个“直到有一天”,因为我是多么希望能遇见你,美丽的小姑娘。我要找到你。

5.

那一天终于来了,我知道那一天一定是小说里要强调的那一天。因为那一天,洪涝结束了,组织们都自行解散了。满街都是还嫌吃得不够爽的小处女,但是我只需要扫一眼就知道,这里面,没有她。

没有了组织,我便没有了方向。我不知道茫茫大地里,哪一寸上面站的是她,茫茫人海里,哪两位当中挤着的是她,令我难忘的小姑娘。或许她已经死了,或许她被别的新兴组织带走了,或许其实她的家乡在我没找过的村庄里。不管怎样,我活要见人死要见死人,如果见不到,我只好喝酒。

在世人口口相传的爱情故事里,喝酒喝得烂醉以后,往往眼前就会浮现出最在乎的那个人,并且会冲着那个幻影大喊她的名字,然后不是骂她就是说爱她,或者两者一起来,表示自己已经疯了。我觉得这很浪漫,那天夜里,我在一座不知名的酒馆内打算连续灌八葫芦白酒,然后睁大双眼,看看她的幻象会否出现,像等待一场戏。

可惜的是,现实没戏。我喝了两葫芦,便已神志不清,小处女什么的都已九霄云外,我此刻唯一的念头是,把肚子里的东西吐个干净,然后随地倒下,大睡一觉。

醒来以后,我批评自己,怎么那么傻,就算幻影真的出现,我也不知道她的名字,该喊什么?小处女?所以只能不喊。但是幻影好不容易出现了,你又不喊她,未免太浪费了。当然,即使我知道名字也喊了她,其实也是浪费。一个人再怎么浪漫,其实都是浪费。浪漫要给女人看才够浪。

我继续批评自己,这次醉酒,万一被某些觊觎天下第一名号的人逮住并把我杀了,那我真是亏大了。我虽然必有一死,但实在不愿意为了这种东西莫名而死。我不喜欢这个名号,你要拿随便拿,但是不要连我的命一道拿走。我烂醉如泥的时候,显然无法跟他们解释这些,所以我不该醉。

幸好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提起剑,走出酒馆,迎面而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6.

很多时候,生活是有转折的。这个世界上你认为会对你产生转折的人,迟早会产生转折,无论是否产生在你期待的那一刻。更多的,是在你即将否定这个看法的时候,转折到来。

幸好一切都发生了。

眼前这个人,比之前瘦了,这说明洪涝的确是过去了,而且过得很彻底。

我和她对视了三秒,说,你是……小处,不,小姑娘?

她愣了一下,讽刺地说,不,我是男的。

我说,你是不是之前好几次被当做贡品要给河神?

她看着我,想了一想,说,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坚持要陪我回家的变态大哥。

我们挑了个位子坐下。我对小二说,小二,来两碗白……茶。

7.

原来在我第三次捣毁组织以后,她便回家了,刚到家门口,发现村庄被洪水淹了,于是迅速逃出来,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就住这家酒馆。她一个人无亲无故,老板娘收留了她,平日就在店里做些打杂的工作。

故乡刚刚被洪水淹没,她却丝毫没有悲伤的感觉。说这些话的时候,好像在说我刚买了两棵青菜那么稀松平常。

她对老板娘笑笑说,老板娘,我刚买了两棵青菜,这是零钱。

老板娘欣然笑纳。

我说,你家被洪水淹了,不难过么?

小姑娘说,难过,家里的床是新买的,还没睡爽呢,就没了。

我说,你爹娘呢?

她说,我一个人住,没有爹娘的。你叫什么名字,大哥。

我看了看周围,闲人太多,于是蘸了点水,在桌上写了一个“酒”字。

她看了看,抬头说,酒剑仙?你?

我说,嘘,小声点,低调。

她立马站了起来,一拍桌子大叫,你就是天下第一那个酒剑仙?!

空气一下子凝滞了,周围的人都看着我。然后又纷纷转回头去,摇头叹息,都表示我这张脸怎么可能是天下第一。我不在意那些,我只在意小姑娘的说法,可是小姑娘站在那里,什么都没说,估计是觉得我这张脸倒或许是天下第一。至于是天下第一的丑还是天下第一的美,那取决于她的品味和时代的潮流。

她坐了下来。

我说,你不相信?

她说,我信。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茶花女。

我哑口无言。

她说,你不相信?

我说,我信。

她说,那你为什么不说话?

8.

这时酒馆来了一个壮汉,身边跟着两个小弟,一个尖嘴,一个猴腮。那壮汉身高有四个茶花女那么高,体重估计四十个都不止,胡子大把,看着就想扯。壮汉进门大喊,老板娘,来他妈五碗牛肉三碗酒。两个小弟坐下,尖嘴说,大哥,我不喝酒的。大哥一巴掌过去,说,谁说酒是给你喝的。尖嘴嘴巴都歪了。

我说,茶儿,这是谁。

她看了看我,说,你叫我?

我说,是。这个名字比较靠谱。这些人是谁。

她说,那个大胡子是这里的恶霸,在村里到处惹是生非,我们这里,他一个月来一次,每次来的时候,我们都特别难熬。

我说,没人处理他吗?

她说,他爹是县衙的官员。谁敢处理。

说话间,只听恶霸道,哟,哪来的小姑娘,姿色不错嘛。说着向茶儿走来,满脸色意。

其实我一直对街头流氓无甚仇恨,我曾经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富家子弟,提鸟笼,带小弟,油光满面,游手好闲,随意调戏良家妇女。后来发现第一步就和现实脱节,后面的一切都扯淡,于是我只好做一个大侠。但心里对这个梦想依然念念不忘。现在我看到了活生生的偶像,照理应当高兴,但是很不巧,他可以随意调戏良家妇女,但不能调戏我家妇女。他要是调戏老板娘我一定喝茶看戏。

恶霸走近。我这才发现,他的身高不是四个茶儿,而是三个。我顿时信心大增,蹭地站起来,说,你注意点。

恶霸还没反应过来,尖嘴猴腮就猴急了,两人冲上来,说,你干吗小子,不想活啦?

恶霸伸手一拦,说,诶,淡定。

然后对我说,小子,这个,是你的女人?

我说,茶儿,你让让。

她蹭地一下逃到老板娘身边。

恶霸说,这样,我们都是文化人,解决问题不暴力,不野蛮,不讲道理,不,讲道理。我们干一架,谁赢了谁拿那姑娘,怎样?

我说,可以。

茶儿大叫,你个变态居然同意了。

恶霸说,这里地方小,我们出去干,如何?

我说,可以。

哈哈哈哈哈哈,恶霸大笑。

9.

出去一看,他妈的十几个人围过来,大冬天的都不穿衣服,浑身各处都可以掰出声音来。恶霸说,这些都是我的分身,所以你还是和我一个人在打,别怕。

我说,来吧。

10.

这场战斗的过程我忘了,因为实在是太平淡了,那几个可以掰出声音的人只会掰自己,真干起来连我的葫芦都抓不到,干他们就像扫地一样简单枯燥。战斗的结果是,除了恶霸,其他人都死了。不是我故意要饶恶霸,是当我把其他人扫荡干净了以后,回头一看居然找不到恶霸了。

我进酒馆一看,茶儿还在,心下安定,原来我“扫地”的时间恶霸都来不及抢个姑娘。

酒馆里的人见我胜利归来,便蜂拥而上,拜我的有,跪我的有,挠我的有,抱我的有,亲我的有,扯我衣服的有,拍我脸的有,乱摸我的也有,就差没有强奸我了。茶儿远远在一旁看着,站在老板娘身边,是那种又惊又喜又想忍住惊喜的表情。我只是在想,要是她能混进来,她会怎样我?

于是,整个村庄都知道,天下第一酒剑仙来了。

11.

老板娘说,你得罪了恶霸,要是他爹找到我们这里来报复怎么办。

我说,我就住在这里吧,一切都我来。

她说,你行不行。

我说,我天下第一。

她想了想,说,好吧。不过没有空的房间了。

我看了看茶儿,茶儿一扭头,我说,那我就睡门口。

老板娘给我一把扫帚,说,去,把门口那些死人扫掉。

12.

我扫了一个时辰,终于发现,扫死人比打死人要困难得多,最后决定把他们搬到一个遥远的地方,然后再回来把白雪扫扫拢,盖住血迹。这个过程异常无聊,我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是因为期间茶儿一直在陪我说话。

她说,你别叫我茶儿,感觉怪怪的。

我说,你要我叫你茶儿丝也可以,但是名字嘛,知道是谁就可以了。叫叫就习惯了。

她说,那我叫你什么?

我说,随便你。

她说,酒儿?

我说,也行。

她说,酒儿。

我说,干吗?

她说,没事,叫叫。

然后笑笑。

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问。

我说,酒。

她说,你要把他们拖到哪里?

我说,墓地里啊,难不成放到药店去?

她说,墓地有鬼啊,你不怕?

我说,我不怕,我就是,呜呜呜,鬼来喽。

她捶了我一下。

我问她说,你之前一个人住,那你怎么赚钱?

她说,也是洗洗碗什么的,还有织衣服!我织得可好呢。

我说,是吗?那下次给我织一件。

她说,我才懒得给你织。

我笑笑。这时她开始咳嗽,一阵一阵。我说,你看,谁让你不给我织的。

她不再说话了,只是不停地咳嗽,渐渐开始咳出血来。

我觉得事情不妙,说,你怎么了。

她勉强说,我,心脏不好,不过,不要紧,习惯了,咳。

然后又是一口血。

我丢下扫帚和死人,背着她去了医馆。她一面说不用去医馆,一面还在使劲地咳。

13.

医馆的郎中身形枯槁,我摸他一下都怕他散架。我说,她,咳血咳得厉害。

郎中凑近看了看,他满脸皱纹挤在一块,我都找不到他的眼睛。

过了半晌,郎中清了清嗓子,说,肠胃有问题。

我看到茶儿病危的眼睛里放出了凶光。我说,茶儿,忍忍。

郎中说,大便怎样?

茶儿说,没问题。

郎中说,什么颜色?

茶儿咳了一口大血,忍了忍,说,黄色。

郎中说,深的还是浅的?

我按剑而起,说他妈的反正不是绿色的,她哪知道怎样算深怎样算浅,你这老王八再不正经小心我做了你。

这时内房里走出一位大叔,一看郎中,赶紧抓住他的手往回走,一面叫,你怎么又跑出来了!

过了一会,大叔走出来,说,不好意思,这是我们这儿的精神病人,总喜欢扮郎中,给您添麻烦了吧。

我收起了剑,说,我没事。她有事。你快帮她看看。

大叔点了几个穴,暂缓了咳嗽,又配了几副药方,算是治疗结束了。我问他,点穴功夫能不能教我,以后万一她又发作,我就可以采取措施了。

他说,我教你了我还开什么医馆?

我想想也是,便问他多少钱。

他张开手指,说,五十两银子。

茶儿吐了一口血。

我随手捞出一百两,放在桌上,说,不用找了。

茶儿又吐了一口血。

大叔一见我出手不凡,说,大侠你这么爽快,我帮她再点一次穴道,你看仔细了。

茶儿大喊不要了不要了,便拉着我向外奔。

14.

出了医馆,天色已暗。路上行人渐稀,只有月光打下来照着我们的前路。

我问她,为什么不要知道穴道。

她说,我才不要你对我动手动脚。

我吓了一跳,马上松开了她的手。

她说,你干吗?

我说,你不是不要我动手动脚嘛。

她说,你要拉着我的,晚上我看不见路的。除了这个,不许再动手动脚。

我说,那我背过你了怎么办,该不该把手砍了?

她说,不用,再背我回去就成,你像个牛似的,坐你身上可舒服了。

说着跳上来,说,除了这两个,不许再动手动脚。

喂,我重不重啊?她一上牛就问。

我说,不重。

她说,轻不轻啊?

我说,轻。

她说,怎样算重啊?

我说,我说重就重,我说轻就轻。

她似乎不喜欢这个回答。但我说的是实话,她这么小,背她和背葫芦没什么区别,这说到底还是个娃,而且是葫芦娃。尽管我这么喜欢她,但是我觉得这喜欢里,有一半是父亲对女儿的喜欢,有四分之一是哥哥对妹妹的喜欢,有八分之一是叔叔对侄女的喜欢,还剩下八分之一大概才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这没有办法,她还是个孩子。

但无论是哪一种喜欢,都是他妈的登峰造极的喜欢。

15.

她又问我,对了,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啊?一百两银子,我都吓晕了。

我说,洪涝的时候,从那帮老色狼那儿拿的。

她说,啊?就是给我吃好吃的那帮子人啊?

我说,对啊。我把他们都灭了,这点钱不拿白不拿。

她说,那你这是不义之财啊。

我说,这在他们那儿是不义之财,我从他们那儿抢来就是正义了。我要是现在把你卖了,那才叫不义之财。我要是把你卖了,你怕不怕?

她说,你不会把我卖了的。

我说,为什么。

她说,你舍不得的。

我呆了,再一次不知该说什么。

她见我没反应,问,你舍得吗?

这是多么浪漫的场景,月光,古道,男人,女人,低声细语,酒馆匾额,微风吹拂,我想我以后结婚的那一天若是这样宁静倒也不错。前提是要删掉眼前的两样极度破坏气氛的东西:酒馆门前还没打扫掉的死人,还有路边激情野合的野猫。

我把她放下,说,酒馆到了,你先睡吧,我把这些东西处理掉。

她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其实我当然不舍得,但是我觉得眼前这些死人和猫实在不应该出现在表白的场景里,所以我决定不告诉她。

我说,看着这么几个东西,实在是无心回答了。

早点睡吧,安。

16.

其实有些问题,即使我不回答,她也清楚答案。我感到甜蜜的时候,她也一定正在甜蜜,这种对称,人称默契。

17.

这天晚上我靠着门板,望着楼上紧闭的茶儿的房门,思绪良多。越是思绪良多的时候,越是理不清楚。我唯一可以知道的是,那八分之一叔叔对侄女的喜欢已经被另外一个八分之一吞并了,并且大有继续吞并的趋势。

茶儿临睡前对我说了晚安,这意味着今晚不可能再和她对话了,这使我失望。我想,要是她不说晚安,留个悬念,就算最后还是没和我说话,那也好,可是再转念一想,也不好,那更失望。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只要茶儿不和我说话,我就会失望。

于是我喝了两口酒,在门口呼呼睡去。

(未完待续……)

曹畅洲,青年写作者。已在「一个」发表《在我失恋后最难过的那段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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