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依旧年年红
作者/肖复兴
在4篇散文中,肖复兴以亲情、美食、哲思、旅行为主题,感怀故人亲友,描摹人间烟火。
荔枝
我第一次吃荔枝,是二十八岁的时候。那时,我刚从北大荒回到北京,家中只有孤零零的老母。站在荔枝摊前,脚挪不动步。那时,北京很少见到这种南国水果,时令一过,不消几日,再想买就买不到了。想想活到二十八岁,居然没有尝过荔枝的滋味,再想想母亲快七十岁的人了,也从来没有吃过荔枝呢!虽然一斤要好几元,挺贵的,咬咬牙,还是掏出钱买上一斤。那时,我刚在郊区谋上中学老师的职,衣袋里正有当月四十二元半的工资,硬邦邦的,鼓起几分胆气。我想让母亲尝尝鲜,她一定会高兴的。
回到家,还没容我从书包里掏出荔枝,母亲先端出一盘沙果。这是一种比海棠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居然每个都长着疤,有的还烂了皮,只是让母亲一一剜去了疤,洗得干干净净。每个沙果都显得晶光透亮,沾着晶莹的水珠,果皮上红的纹络显得格外清晰。不知老人家洗了几遍才洗成这般模样。我知道这一定是母亲买的处理水果,每斤顶多五分或者一角。居家过日子,老人就这样一辈子过来了。不知怎么搞的,我一时竟不敢掏出荔枝,生怕母亲骂我大手大脚,毕竟这是那一年里我买的最昂贵的东西了。
我拿了一个沙果塞进嘴里,连声说真好吃,又明知故问多少钱一斤,然后不住口说真便宜——其实,母亲知道那是我在安慰她而已,但这样的把戏每次依然让她高兴。趁着她高兴的劲儿,我掏出荔枝:“妈!今儿我给您也买了好东西。”母亲一见荔枝,脸立刻沉了下来:“你财主了怎么着?这么贵的东西,你……”我打断母亲的话:“这么贵的东西,不兴咱们尝尝鲜!”母亲扑哧一声笑了,筋脉突兀的手不停地抚摸着荔枝,然后用小拇指甲盖划破荔枝皮,小心翼翼地剥开皮又不让皮掉下,手心托着荔枝,像是托着一只刚刚啄破蛋壳的小鸡,那样爱怜地望着舍不得吞下,嘴里不住地对我说:“你说它是怎么长的?怎么红皮里就长着这么白的肉?”毕竟是第一次吃,毕竟是好吃!母亲竟像孩子一样高兴。
那一晚,正巧有位老师带着几个学生突然到我家做客,望着桌上这两盘水果有些奇怪。也是,一盘沙果伤痕累累,一盘荔枝玲珑剔透,对比过于鲜明。说实话,自尊心与虚荣心齐头并进,我觉得自己仿佛是那盘丑小鸭般的沙果,真恨不得变戏法一样把它一下子变走。母亲端上茶来,笑吟吟顺手把沙果端走,那般不经意,然后回过头对客人说:“快尝尝荔枝吧!”说得那般自然、妥帖。
母亲很喜欢吃荔枝,但是她舍不得吃,每次都把大个的荔枝给我吃。以后每年的夏天,不管荔枝多贵,我总要买上一两斤,让母亲尝尝鲜。荔枝成了我家一年一度的保留节目,一直延续到三年前母亲去世。
母亲去世前是夏天,正赶上荔枝刚上市。我买了好多新鲜的荔枝,皮薄核小,鲜红的皮一剥掉,白中泛青的肉蒙着一层细细的水珠,仿佛跑了多远的路,累得张着一张张汗津津的小脸。是啊,它们整整跑了一年的长路,才又和我们阔别重逢。我感到慰藉的是,母亲临终前一天还吃到了水灵灵的荔枝,我一直认为是天命,是母亲善良忠厚一生的报偿。如果荔枝晚几天上市,我迟几天才买,那该是何等的遗憾,会让我产生多少无法弥补的痛楚。
其实,我错了。自从家里添了小孙子,母亲便把原来给儿子的爱分给孙子一部分。我忽略了身旁小馋猫的存在,他再不用熬到二十八岁才能尝到荔枝,他还不懂得什么叫珍贵,什么叫舍不得,只知道想吃便张开嘴巴。母亲去世很久,我才知道母亲临终前一直舍不得吃一颗荔枝,都给了她心爱的太馋嘴的小孙子吃了。
而今,荔枝依旧年年红。
风中的字
年三十,黄昏显得很短,一眨眼的工夫,就会迅速地完成了和夜色的交班。街上的行人已经不多,偶尔几个骑自行车的人匆匆赶着往家奔。这时候,谁不着急回家?暖暖的家里,年夜饭的香味正在满屋飘散呢。
我家街对面是潘家园市场,这一天,较往常的人满为患虽然清静了不少,但依然有市声喧嚣,就连便道上都有人摆摊,不过,卖的大都是过年的窗花、对联,也有一些自己书写的书法作品。这时候了,这些零星的小摊早都收拾好家伙什回家过年了。只有一个人在寒风中坚持到现在。
这是一个中年人,听口音是河北沧县人,沧县是我的老家,一听就能听得出来,便感到有些亲切。我在马路这边就看见了他,穿着一件枣红色的羽绒服,在便道隔离的栏杆前,他正在弯腰收拾地上摆着的东西。长长一溜儿的便道上,硕果仅存只剩下他一个人,显得格外醒目。在街这边看,他的身前是一座绿色的报刊零售亭,早已经挂上了门板,但绿色的亭子和他身后白色的栏杆,街树的枯枝,市场灰色的外墙,颜色艳丽的广告牌,这些静物和他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画。如果作为新年画,怪有意思的。
我过了马路,除了地上还摊着两幅书法,他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正准备要走。我匆匆瞥了一眼地上的两幅字,一幅隶书,一幅行草,尺幅都不小,没来得及仔细看,只是客气地和他打过招呼,知道卖的都是他自己写的书法作品。问了句今天卖的行情可好,他摇摇头说今儿不行,一幅没卖出去。又问这么晚了回沧县过年吗,他说在北京租有房子,全家今年都在这儿过年了。然后,彼此拜了个早年就分手了。寒风中,看见他的身影,显得有些孤独和凄清,怎么都感觉像是巴金《寒夜》里的人物。
办完事,我原路返回,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路灯早亮了,倒悬的莲花一般,盛开在寂静的街道旁。路过报刊零售亭的时候,忽然看见门板上贴着两幅书法,在街灯的映照下,白纸黑字,非常打眼。看出来了,是刚才那个中年男人摊在地上的那两幅字,一幅隶书,一幅行草。仔细一看,隶书是四个横写的大字:龙马精神。行草是四句诗: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从今若许闲乘月,莫笑农家腊酒浑。禁不住莞尔一笑,字虽然写得一般,但觉得有点儿意思。两幅字都和春节相关呢,一幅为马年祝福而写,一幅为春天到来而写。后一幅,是放翁诗的改写,改得风趣有神,有点儿功夫,并非等闲之辈。
这位老兄,一天没有卖出去一幅字,却索性把这两幅字留了下来,贴在报亭上,留给人观赏,也留于风抚摸,和即将燃放的鞭炮的欢庆。这是他心情的宣泄,也是他拜年的特殊方式,是个不错的创意。既然清风朗月不用一文钱买,那么,白纸黑字也可以无须一文钱卖,和大自然交融,一起过年迎春,是一种别样的境界呢。到潘家园来卖字画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如他这样有如此创意的人,我还真的没有见过。
只是担心,不知道这两幅字能否熬过大年夜,明天一早,人们出门到各家拜年的时候还能否看得到?走过马路,禁不住回头又望了望,寒风吹过,报亭上的那两幅字在猎猎地抖动。
草是怎样一点点绿的
住在芝加哥的时候,楼后紧挨着一个叫尼考斯的街心公园,四月份了,却还是一片枯枯的,没有一点颜色。因为天天从公园穿过,到芝加哥大学去,公园成了我新结识的朋友,它的草地、树丛、山坡、网球场,还有一个小小的植物园,都成为我每天的必经之地。它们一点一滴的变化,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好奇心让我观察着它们的变化,像看着一个孩子从爬到走到满地跑一天天长大。
最先让我惊喜的是,有一天清早,我忽然看到公园的草地突然绿了,虽然只是毛茸茸的一层鹅黄色的浅绿,却像事先约好了一样,突然从公园的四面八方一起向我跑来。前一天的夜里刚刚下了一场春雨,如丝似缕的春雨是叫醒它们的信使。
我看着它们一天天变绿,渐渐铺成了茵茵的地毯。蒲公英都夹杂在它们草叶间渐渐冒出了小黄花骨朵儿。但树都还没有任何动静,还是在风中摇动着枯涩的枝条,任草地上的草旺绿旺绿聚拢着浓郁的人气,真是够沉得住气的。一直快到了五一节,才见网球场后面的一片桃花探出了粉红色的小花,没几天,公园边上的一排排梨花也不甘示弱地开出了小白花。然后,看着它们的花蕾一天天绽放饱满,绯红色的云一样,月白色的雾一样,飘落在公园的半空中了。尼考斯公园一下子焕然一新,春意盎然起来。
然后,金色的连翘花也开了,紫色的丁香花也开了,每一朵,每一簇,我都能看得出来它们的变化。变化最快的是连翘,昨天才看见枝条上冒出几星小黄花,今天就看见花朵缀满枝条悬泻下满地的黄金。变化最慢的是一种我叫不上名字的树,很高,开出的花米粒一般,很小,总也见它长不大。近处看,几乎看不到它们,远远地望,一片朦朦胧胧的玫瑰红,在风中摇曳,如同姑娘头上透明的纱巾。这种树,在芝加哥大学的图书馆前的甬道旁铺铺展展的一大片,那玫瑰红便显得分外有阵势,仿佛咱们的安塞腰鼓一样腾起的遮天蔽日的云雾,映得校园弥漫在玫瑰色的雾霭之中。
再有变化慢的是树的叶子,几乎所有的花都开了,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无论是榉树、梧桐,还是朴树或加拿大杨。一直到芝加哥大学教学楼的墙上的爬山虎都绿了,尼考斯公园草地间的蒲公英的小黄花都落了,长出伞状的蓬松而毛茸茸的种子,它们才很不情愿地长出了树叶。我看见它们一点点冒出小芽,一天天长大,把满树染绿,在风中摇响飒飒的回声。
我知道,这时候才是芝加哥的春天真正地到来了。我才发现,这是我平生头一次从头到尾看到了春天一步步地向我走来的全过程。像看一场大戏,开场锣鼓是草地上的草,定场诗是公园里的花,压轴戏是一树树参天而清新的绿叶。
我忽然想起在北大荒插队的时候,因为那时常常要打夜班脱谷或收大豆、收小麦,在甩手无边的田野上,坐在驮满麦子和豆荚的马车上回生产队的时候,能够看到夜色是怎样退去,鱼肚白是怎样露出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晨曦又是怎样一点点染红天空,最后,太阳是怎样跳上半空中。生平第一次从头到尾看到天是怎样亮的,就是在北大荒。回到北京之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这样天亮的全过程了。
同样,在北京,我也从来没有看过草是怎样一点点绿,花是怎样一点点开,树叶是怎样一点点长出来,春天是怎样一步步走来的全过程。也许,不该怪罪我们的城市,也不该怪罪人生的匆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的眼睛和心磨得粗糙和麻木,在物质至上的社会里,我们顾及的东西太多,便错过了仔细感受春天到来的全过程。只因为清风朗月不用一文钱,便徒让我们感叹良辰美景奈何天了!
年轻时应该去远方
寒假的时候,儿子从美国发来一封电子邮件,告诉我利用这个假期,他要开车从他所在的北方出发到南方去,并画出了一共要穿越十一个州的路线图。刚刚出发的第三天,他在得克萨斯州的首府奥斯汀打来电话,兴奋地对我说这里有写过《最后一片叶子》的作家欧·亨利的博物馆,而在昨天经过孟菲斯城时,他参谒了摇滚歌星猫王的故居。
我羡慕他,也支持他,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漂泊,会让他见识到他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让他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漫延得更宽更远。
我想起有一年初春的深夜,我独自一人在西柏林火车站等候换乘的火车,寂静的站台上只有寥落的几个候车的人,其中一个像是中国人,我走过去一问,果然是,他是来接人的。我们闲谈起来,知道了他是从天津大学毕业到这里学电子的留学生。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刚到柏林的时候,兜里只剩下了十美元。”就是怀揣着仅仅的十美元,他也敢于出来闯荡,我猜想得到他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异国他乡,举目无亲,餐风宿露,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为他的性格。
我也想起我自己,比儿子还要小的年纪,驱车北上,跑到了北大荒。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北大荒的“大烟泡儿”一刮,就先给我了一个下马威,天寒地冻,路远心迷,仿佛已经到了天外,漂泊的心如同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在哪里。但是,它让我见识到了那么多的痛苦与残酷的同时,也让我触摸到了那么多美好的乡情与故人,而这一切不仅谱就了我当初青春的谱线,也成了我今天难忘的回忆。
没错,年轻时心不安分,不知天高地厚,想入非非,把远方想象得那样好,才敢于外出漂泊。而漂泊不是旅游,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品尝人生的一些滋味,也绝不是如同冬天坐在暖烘烘的星巴克里啜饮咖啡。但是,也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漂泊,需要勇气,也需要年轻的身体和想象力,便能收获只有在年轻时才能够拥有的收获,和以后你年老时的回忆。人的一生,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叫作无愧无悔的话,在我看来,就是你的童年有游戏的欢乐,你的青春有漂泊的经历,你的老年有难忘的回忆。
一辈子总是待在舒适的温室里,再是宝鼎香浮、锦衣玉食,也会弱不禁风,消化不良的;一辈子总是离不开家的一步之遥,再是严父慈母,也会目光短浅、膝软面薄的。青春时节,更不应该将自己的心锚一样过早地沉入窄小而琐碎的泥沼里,沉船一样跌倒在温柔之乡,在网络的虚拟中和在甜蜜蜜的小巢中,酿造自己龙须面一样细腻而细长的日子,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未老先衰变成了一只蜗牛,只能够在雨后的瞬间从沉重的躯壳里探出头来,望一眼灰蒙蒙的天空,便以为天空只是那样地大,那样地脏兮兮。
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气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飞天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吹向远方;哪怕是飘落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去闯一闯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你才会知道世界不再只是一间好看的玻璃房,你才会看见眼前不再只是一堵堵心的墙。你也才能够品味出,日子不再只是白日里没完没了的堵车、夜晚时没完没了的电视剧和家里不断升级的鸡吵鹅叫、单位里波澜不惊的明争暗斗。
意大利人尽皆知的探险家马可·波罗,十七岁就随其父亲和叔叔远行到小亚细亚,二十一岁独自一人漂泊整个中国。英国著名的航海家库克船长,二十一岁在北海的航程中第一次实现了他野心勃勃的漂泊梦。奥地利的音乐家舒伯特,二十岁那年离开家乡,开始了他维也纳的贫寒的艺术漂泊。我国的徐霞客,二十二岁开始了他历尽艰险的漂泊,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当然,我还可以举出如今被称为“北漂一族”——那些生活在北京农村简陋住所的人,也都是在年轻的时候开始了他们的最初的漂泊。年轻,就是漂泊的资本,是漂泊的通行证,是漂泊的护身符。而漂泊,则是年轻的梦的张扬,是年轻的心的开放,是年轻的处女作的书写。那么,哪怕那漂泊是如同舒伯特的《冬之旅》一样,茫茫一片,天地悠悠,前无来路,后无归途,铺就着未曾料到的艰辛与磨难,也是值得去尝试一下的。
我想起泰戈尔在《新月集》里写过的诗句:“只要他肯把他的船借给我,我就给它安装一百只桨,扬起五个或六个或七个布帆来。我决不把它驾驶到愚蠢的市场上去……我将带我的朋友阿细和我做伴。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航行于仙人世界里的七个大海和十三条河道。我将在绝早的晨光里张帆航行。中午,你正在池塘洗澡的时候,我们将在一个陌生的国王的国土上了。”那么,就把自己放逐一次吧,就借来别人的船张帆出发吧,就别到愚蠢的市场去,而先去漂泊远航吧。只有年轻时去远方漂泊,才会拥有这样充满泰戈尔童话般的经历和收益,那不仅是他书写在心灵中的诗句,也是你镌刻在生命里的年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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