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色夹克
作者/朱肖影
1.
我被随意地搭在椅背上,外出了一整天,虽然有些疲倦,但我喜欢待在这里。
毛衣似乎得了相思病,一直在掉头发,衬衣由于经常生气,总皱着一张脸,它们最近都不太愿意讲话,或许是呆在衣柜里的时间太久,黑暗滋长了它们的孤僻。而我的最佳搭档,一条不愿意洗澡的牛仔裤,总爱向我炫耀它的中美混血,但在我看来它只是取了一个外国名字而已。
一年前,在这间单人公寓里被唤醒,我看见了我的主人,刚刚大学毕业的大男孩,迫不及待地穿上我后,他走到毗连厨房的一个闷热拥挤的小卫生间里,撒尿,并照镜子。他拉了拉领口,似乎很满意我的样子,我便明白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享受到他的偏爱。
很快,我就见到了我的女友,是款女士的黑色皮衣。它的纹路又浓又密,像带有孩子气似的,真是张可爱的面孔。
当在摩托车上,我绅士地用身体为它挡风,它会用温柔的黑色皮肤紧紧抱紧我,很多时候我都像给裹进了一团温柔惬意的爱情云朵里,四周的衣服川流而过,我都不愿意多看它们一眼。
我喜欢我们在一起的任何地方,它总是有着最善解人意的心,即便是被馄饨店的大蒜味弄了一身,它也可以笑得无拘无束,线条会全部舒展开,每每这样,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皮夹克了。
而到了夜晚,在床脚处它会压在我身上,露出深藏于表皮内的布料,让我尽情地去抚摸它的每一个凹陷和隆起,而我的身体会像裁缝工人的手一样富有经验,重新塑造它,磨平它的皱褶。伴随着床上弹簧的节奏,会飘来一股淡淡的甜兮兮的鱼腥味,有时我们甚至会兴高采烈地跌落在地板上,等待着又一天阳光照亮房脊,让我们重新变得温煦、亲密起来。
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随着主人们去很多地方,直到主人们变老,我们也开始变旧、褪色。
2.
就在不久前,我闻到了它身上有一股不熟悉的古龙香水味,它似乎想告诉我些什么,但欲言又止,我试图讲讲关于牛仔裤的笑话,可是它也提不起精神。
直到在那条我们曾无数次相拥而过的大街上,我遇到它和一件灰色西服走在了一起。
这件西服我当然认识,它是我们服装圈的贵族,领口那一排来自意大利的纽扣总会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它一出生便注定摆在橱窗的聚光灯下,而贴近胸口的吊牌区别着与我们这些工厂量产货物的不同。
面对陌生的西服和熟悉的皮衣,我不敢往前,我害怕在它们面前成了一个一文不值的笨蛋,于是我就在街角安安静静地看着它们,看它们穿过马路,径直走进一辆银色的轿车里。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主人的摩托车停在一棵高大的橡树下,迟迟没有发动。
那是一个艰难的夜晚,床一直凌乱着,杯盘就让它脏着,窗帘永远低垂。我没有被换下,而是钻进被子里,同主人一起在床上辗转反侧,床头还有着一张我和黑色皮衣在星巴克的合照,那时的我还是崭新的模样,而它吐出金属拉链,朝镜头做着鬼脸。
第二天,我被放进了衣柜里,衣柜里樟脑丸呛得我无法入睡,其他的衣服安慰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能摆得上专柜,谁还会迷恋路边摊,像你这样做工还算精良的皮夹克迟早会遇到更好的。”
而之后几天,那些被遗忘了的衣服要我讲讲外面的世界,我告诉它们,“衣柜里其实挺好的,虽然暗了点、小了点,但都是自己的朋友,生活也不会太累,而外面的世界……”
或许对我而言,那件黑色的皮衣就是我外面世界的全部吧。
3.
过了一个月,先是在黑暗中听到雨声,然后柜门被拉开,一道光照进来。我被急急忙忙地拿出来,主人里面没有穿衣服,直接把我套在身上,他的胸膛很光滑,一缕黑线从肚脐发源,像一道高山溪流没入裤带以下。
摩托车发动,油门的嗡嗡声盖过了水滴声。对了,它总是忘记带雨伞。红灯亮了,我们停在一幅巨大的内衣广告前,胸罩对我露出诱人的微笑。绿灯亮了,车轮下是飞溅的泥水,我们到达了一栋写字楼下。
在这里,我曾无数次等着黑色皮衣姗姗而来。终于又可以见到它了,我的身体又变得温暖起来,主人心脏的跳动声和我融为一体。
可是出现的却是一件精致的女士粉红风衣。
“请问一下,你见过那件黑色的皮衣吗?”
“那件过时的皮衣吗?当然。”它扬了扬袖口。
“那么它现在过得怎么样?”虽然风衣很漂亮,但我不太喜欢它,我尽力保持着礼貌。
“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一次,可惜估计也是最后一次。”
“它怎么了?”
“当然是被压在了箱底,你知道,我们女士的衣服是老得很快的。何况现在主人需要的是一件配得上灰色西服的衣服。”
粉色风衣最后还是没有坐上摩托车后座,但主人却把我们的雨衣披在了它的身上。
在汽车引擎声靠近时,我们按原路返回了。
阴郁的云层下,喧嚣的马路间,雨水冷冷地从立起的领口流了进来,和炽热的汗水混合在一起。想到再也无法见到黑色皮衣,一种深深的内部痉挛像海浪一样漫过了我。
- 4.
我是一个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正是工作忙碌的年龄,爆炸式的生活让我没有时间停顿。又到了即将来临的寒冬,现在是我在这所单身公寓的第二年,我即将搬到离公司近一点的公寓。
清理公寓时,我找到了一些关于前女友的东西,她的毛绒小熊、我们的合照、一些电影票根。她是一个爱穿黑色皮衣的女孩,笑起来的时候,眼睫毛也会跟着扇动,仿佛夜色中的飞蛾。可惜的是她在一年前离开了我,有了比我更好的伴侣。
现在她已生活在别处,但在我记忆里她永远穿着我喜爱的那件衣服。我会努力工作,相信自己会成为更优秀的男人。
我找出去年冬天最爱穿的深蓝色皮夹克,它身上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但不知怎么的,一整个衣柜里,只有它严重的受潮、发霉。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决定在出门后把它放进楼下的垃圾桶里。或许就像谁说的,如果不学会舍弃一些东西,就永远无法前行。
4.
我不是一件坚强的皮夹克,我伤心了一整个夏季。
现在一切如我所愿,我被丢进了一个充满臭气的垃圾桶里。我期待着在某个废品回收站里,在变成碎片之前,再遇见它。
朱肖影,青年作者,已在「一个」发表《四十年前的愉快下午》、《喜欢,就继续下去》、《阿泉、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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