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邵毛毛的日与夜
作者/春晓
1、
之前,我没有想过这辈子会做出私奔这样的事,可这确确实实发生了。
两年之前的十月份,我跟邵毛毛坐在80路的公交车上,忘记了那天我们是要到哪里去,我们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着车窗外,外面行人如织,车水马龙,80路公交车很艰难地挤到了解放桥这一站,然后被堵得走不动了。这时候邵毛毛扭头看着我说,我们结婚吧。
我和她说,我也正有这个想法。
那时候邵毛毛还没有毕业,我刚毕业三个月,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车也没有房子,银行卡里的钱还不够还债的。可是她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又不是为了房子和车才相爱的。
于是我们就准备结婚了。
结婚要准备什么呢?其实也没有太多需要准备的,两张两寸的双人照,双方的户口页和结婚证的工本费。工本费需要人民币六元,虽然当时很穷,但六元人民币我还有,结婚的合照也不麻烦,临时照都来得及,我的户口页一直带在身上,而毛毛的户口因为上学的时候迁到了学校,取出来就可以了。我们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将一切准备好了。
婚姻登记处的人说,你们违反了晚婚的政策。
我们问,那就不能结婚了吗?
他们说,可以的。
那就结婚吧。我们说。
他们取来两个小红本,填上几个字,贴上双人照,然后粗暴地盖上印戳,我们就结婚了。
没有通知家人,也没有通知朋友,也没有什么庆祝。
我们手持小红本,离开婚姻登记处,沿着华阳路一直往西走,路过一碗面馆,于是分吃了一碗面。
邵毛毛说,新婚快乐。
嗯,我说,新婚快乐。
随后,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我们吃完饭,又沿着街边走了一会儿,时间有些晚了,我就送邵毛毛回到她学校的宿舍,然后自己返回住的地方。
我们就这样私奔了。
2、
那时候我住在朋友宿舍,朋友在这个城市东郊的建筑大学上学,但是他们都实习去了,空下了几个床位,我临时住在那里。
结婚了,我们就决定租个房子。主要考虑毛毛上学方便,住的地方不能离她的学校太远。于是我们就去网上按照条件筛选,很顺利地找到了一个地方,在广智院街。那个位置处于城市的中心,距离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广场很近,楼下就有交通站点,出行方便,离毛毛的学校也不远,穿过一条很短的小巷,走到马路对面就是她的学校了。套用地产文案的话来形容,这个地方紧邻风景优美的趵突泉公园,位于cbd商务区,人文学术氛围浓厚,坐拥繁华,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但是房租很便宜,一个月400。为什么便宜,因为那是一幢很烂的楼。那幢楼几年前被规划,政府要将此楼拆迁,原住户都已经搬走了,门窗都已经拆掉了,大多数人家的房子里墙体都砸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拆迁忽然终止了。拿了补偿款的原房东又安上了门窗,对外出租。
我们问他,这楼不会夜里忽然来人爆破掉吧?
房东说,不会。
尽管这样,我们夜里经常睡得心惊胆颤。
房间很简陋,有电,有水,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一张床都没有。我们决定买一张床,但是床很贵,而且要搬进来也很麻烦。
那就打地铺吧。邵毛毛说。
买来很多报纸铺在地板上,买来很多儿童乐园铺在地上的那种拼图铺在报纸上,买来壁纸贴在房间的四周,房间变得好多了。
早晨我送邵毛毛去上学,穿过马路,穿过校园,把她送到教学楼里然后我回房间,中午去学校等她,一起去餐厅吃饭,下午她上实验课,我回房间,或者在花坛边看书。学校里种了许多五角枫树,秋天了,树叶开始飘落,黄色树叶落满地面,踩上去簌簌作响。秋天了,天空很蓝,一尘不染,阳光跟秋风缠绵,路过身边,挺美好的。
但是很快,天气变得更凉了,冬天来了。
这个城市的冬天并不暖和,风很肆虐,而且干冷,如同匕首。我跟邵毛毛路过学校最古老的那幢楼,那幢老舍曾经在里面工作过的楼。我跟她说,老舍是个大骗子,什么济南的冬天很暖和,尤其是下点小雪啊,简直是冻死人了。
我们住的地方,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又在背阴的一面,简直糟糕透了,夜晚有风路过,门窗稀里哗啦响一夜,好像外面挤了一堆时刻准备破门而入的暴徒。
邵毛毛总是半夜冻醒,说,我好冷啊,我好冷啊。
我不知道除了把她抱紧,还能说些什么给她安慰,也许只需要抱紧就可以了。
3、
去年夏天,邵毛毛读完了研一,开始实习了。实习的医院在千佛山脚下,我们于是第一次搬家了,离开了广智院街的这幢危楼。
我们对着房间拍照,对着危楼拍照。我们都觉得这幢楼避免不了很快被拆迁的命运,所以想留下个纪念,但是前段时间路过那里,危楼依旧耸立,临街的窗户都张着嘴,拼命呼吸着这个城市的pm2.5。
新搬的小区是医学院的旧家属楼,距离邵毛毛上班的医院很近,穿过小区,越过马路,对面就是。小区的条件要比之前好很多了,小区很宁静,房间也正经,有厨房,有暖气,也有空调,还有一张床。不用睡潮湿的地铺,也不用担心夜里会被强拆,不用担心夏天会热,冬天会冷。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房间里没有阳台,窗户依旧在背阴面。没有直射进房间的阳光,于是很多绿植就养不好。搬进房间没几天,我们买了一盆茉莉花,因为没有阳光,过了几天就枯萎了。
后来我们买了一盆草莓,栽在小花盆里的那种,买来的时候,草莓已经开花了。
我跟邵毛毛说,我们很快就可以吃到草莓了。
她担心没有阳光,草莓也会枯萎。于是我就有了一个光荣的任务,每天带着草莓去楼下晒太阳。可是有一天,我把草莓放在楼下享受阳光的时候,回楼上准备午饭,结果草莓就被偷走了。
担心她难过,于是去买了一些成熟的草莓回家。
她回家了,我跟她说,吃草莓吧。
她很惊讶,我们的草莓这么快就熟了么。
我摇头。
她说,你买草莓干吗,我们的草莓很快就可以吃了。
我跟她说,草莓已经被僵尸吃掉了。
4、
她实习很忙碌,我的时间比较充裕。她每天上班,于是在家中做饭的任务落在我的身上。
生活不是很规律,经常凌晨之后才睡觉,所以早晨起床的时候,她通常都已经上班了。
醒来,在床上躺一会儿,看看外面飞翔的鸽子。小区附近有养鸽子的,每天清晨都有一群鸽子在飞,透过窗户正好可以看到它们,它们在天空中飞过一圈又一圈,像是巡逻似的。等到鸽子飞累的时候,我就起床,开始出门买菜。
楼下小区的门口就有一个菜市场,各种蔬菜都齐全,也有新鲜的水果。每天要买的菜十分简单,因为我会做的菜也就那么几样。好在邵毛毛对食物的要求不高,只要是蔬菜她就欢喜。这让我时常觉得养了一只小兔子在家里。
平时很少出门,体重于是持续暴涨。邵毛毛说这样下去会生病的,于是拉着我去锻炼。住的地方距离千佛山不是很近嘛,于是那些夏日的傍晚,我们就一起去爬山,不为拜佛,只为减肥。反正千佛山傍晚是免门票的。
我们从东北门进去,翻越一个个台阶,爬到山顶然后返回,通常下山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千佛山的草丛中有许多萤火虫,它们在夏季的夜晚飞行,在冬季到来之前就销声匿迹了。
邵毛毛每次见到萤火虫都很开心。
她说,看,那里有萤火虫。
哦,有萤火虫啊。我说。
我们看一会儿吧。
嗯。好啊。我说。
我们肩并肩站在路边看萤火虫,萤火虫展示它们绿色的尾巴,从草丛中飞出来,飞到路边的松树林,然后折返回来。山脚下的城市开始进入夜生活,街灯鳞次栉比亮起来,城市的夜晚很美好。但是萤火虫微弱的光亮,也让人觉得温暖。
5、
我跟邵毛毛认识,到今天1134天。我们结婚两年零八天了。我们结婚了,我们私奔了,我们裸奔的。爱就是要在一起,扯别的有用吗。
几天以前,我跟邵毛毛结婚两年的纪念日。
邵毛毛早晨很早就去了医院,她在医院里跟导师做一个关于糖尿病的研究,去医院给患者抽血去了。起床以后,我去了附近的学校跟朋友们谈事情,中午没有回家,邵毛毛自己做了很多青菜吃。到了晚上,我们一起吃的晚饭,就像平常任何一天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因为我们都忘记了那天是几号了。
吃完饭,沿着街边散步,然后回家。偶然看到日历,才发觉已经10月8号了。
我喊毛毛,你知道今天几号吗。
她恍然大悟,我们结婚两年了吗。
是啊。我说。
为了庆祝我们结婚两年,我应该送她一点礼物,比方说一束花。
她说,时间已经这么晚了,恐怕花店都已经关门了吧。
已经九点了,这个城市大部分的店面都打烊了,更别说鲜花店了。可是总有一束花,应该是为我们准备的,为什么不去试一下呢。
于是我跟她大晚上离开房间出门去,街边的店铺确实大部分都打烊了,附近的几家鲜花店也都拉下了铁门。可是路边的24小时统一银座里,竟然有花卖。没有玫瑰花了,但是有很多百合。百合花已经盛开了,有好闻的味道。
我们可以买一束百合花吗?我们问站在收银台边的收银员。
收银员说,可以啊,只是负责鲜花的人已经下班了,没人给你包装了。
没关系。
我们选一支百合花,到收银台结账,然后带着百合花走进这个城市夜晚的街道上。城市的街道空空荡荡,十月的风从巷道飘过。
6、
七年以前,我们来到这个城市。一个从城市的东方来,一个从城市的西北方来,我们在同一个车站停留,出门坐上不同的公交车,去了不同的地方。那时候我们不认识,一个住在城市的中心,一个住在城市的西郊,有三年的时间,我们彼此陌生,做些属于各自的事情消磨人生。后来我们认识了,在这个城市里相遇,在这个城市里相爱,然后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饭后散步,为鸡毛蒜皮的事情相互争执。
还有十个月,毛毛就要毕业了。我们准备离开这个让我们认识的城市,然后回到海边去。海边刚建了一个新的医院,大楼的主体已经竣工了,年末就要投入使用。而且海边的环境要好一些,夏季的夜晚可以看到繁星闪烁。
一个月前,我们坐着绿皮火车回去,看看我们以后生活的地方。医院四周很荒凉,不远处的铁路工地正在施工,泥土路上有卡车路过,扬起漫天的尘土,四处都是低矮的平房,但是没有关系。尘埃终于会落下去,一切都会建起来。会有餐厅,会有楼房,会有酒店,会有影院,会有幼儿园,也会有很多人,涌入视线,带来繁华和嘈杂。这些也都没有关系。能经历繁华,也可以承受荒芜。
什么有关系呢?也许就是在一起吧。
不论生活在哪里,只要在一起就好了。我们在菜市场买菜,在房间里做饭,饭后沿着街边散步,一起看太阳升起,太阳落下,有白天,也有夜晚,这样就足够了。
春晓,青年作家、编剧。微博id:@春晓君1989
vol.398 青
下 & 书 & 网
作者/刘音希
我第一次见到李源的时候,他正站在地下通道的平台口,盯着常驻那里的乞丐,脸上一副不可置信的神情。乞丐倒是和往常一样,一动不动倚着墙斜跪着。这是城市里最繁华地段的人行通道,大部分时间里都充斥着熙熙攘攘的人流,人们像是蠕动的蚁群从四个入口进入又从四个出口挤出;还有的像是脱离了主干河道的水滴,在更低的洼地中重新汇集,再下一层楼梯进到商场里去。可那天是凌晨四点,又下着小雨,地下通道安静得几乎有些离奇。要是不是因为赶着去附近的医院,我也绝对不可能来得这么早。等我快要从北出口走出去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卷帘门被拉开的声音,回荡在通道里显得突兀又刺耳。我回头看见李源正站在楼梯口一家日式小吃店的门前,可还是看着那个乞丐。
一定是因为我白天的工作太过乏味,才会对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记得这么清楚。我在一家外资做bpo,说白了就是日复一日对着电脑录入数据,大概找条小狗,训练训练也做得来。小狗活儿的薪水自然不高,三千块钱刚出头,称之为白领都有些勉强。可我的同事倒都是标准的白领做派,午餐一定是在附近的西餐厅解决,席间讨论的也都是主管又戴了条范思哲新款的丝巾。开销之大让我怀疑是不是她们都做了什么兼职。
兼职我倒是也有,不过收入也很有限。而且大多被我用来做一件说出来多半没人相信的事情。一年前,我在微博上看到了一条消息,内容尽管让人唏嘘可也很常见。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姑娘得了急性白血病,又父母双亡,她弟弟就发了微博,希望大家能帮忙捐款。让我有些发愣的是后面附的照片,尽管那女孩剃光了头发,又瘦成了一把枯骨,可还是能看出来,跟我长得非常像。要真是我遇到了这种事,会有人帮忙吗?那时候我称得上亲人的也就剩下一个了。
微博是被微公益认证过的,还算可信,我就把当月剩下的薪水都捐了过去。结果之后我每天大概都要被圈上个几十次。圈我的人id大多是患者某某某,第一句话就是跪求杜莹颖大善人帮帮忙。后面的内容就是自己或者亲人得了什么绝症,还差多少金额,然后附上微公益的捐款地址。说实话最开始看见的时候我有点生气也吓了一跳,大概是觉得捐款本身就是一件两厢情愿的事情,这么一来总有点道德绑架的意思。所以就赌气一律不回复。可这些消息越积越多,就那么静静地躺在我的消息箱里,像是无声而又楚楚可怜的要挟。心一软,就只好又继续捐款,可这么一直劫贫济贫下去也不是办法。
所以我的钱包丢了的时候,里面的现金确实不多。可夹层里放了别人送我的礼物。而我这样的人居然会被偷更是不可思议。又惊又怒又无可奈何又悲从中来,鼻子一酸,就这么站在地下通道的入口哭了起来。来往的人不少,少数人会狐疑地看我一眼,但脚步完全没慢下来。
“杜莹颖?”
我回过头,看见身后站着个穿着围裙的年轻人,正试探地对我挥手。
“你是?”
“这是你的钱包吗?我翻了一下,看里面有张身份证。啊对,我叫李源。”
我接过来一看,确实是我的钱包,粗略翻了翻,东西都还在。“太谢谢了,这钱包对我挺重要的。”
“没丢东西就好。别哭了啊,我就在这儿看店,进来给你拿点纸。”
我就跟着李源走进了通道口附近的小吃店,在档口里挤着的桌子边坐下。他拿过来一摞面巾纸,还给我倒了一杯热茶,笑着说:“别人的身份证都照得像通缉犯。你的倒是不错,挺漂亮的。要不我也不能对你有印象。”
“我对你也有点印象,这个月初,有个凌晨你是不是在那儿盯着乞丐?”我忽然想起一个月前遇到过李源。
他一愣,随后又笑。“哦对。那天供货商把送货的时间给临时提前了,我就只好提早过来,下楼的时候看见一个人坐在平台那儿往膝盖上绑海绵,然后就用手在地上仔细摸,可这地上什么也没有啊,我就站在那儿继续看。结果他把头发脸都用土给抹了一通,连耳朵后面都没忘。然后又把身上的破军大衣往地上蹭蹭,从兜里再掏出个搪瓷杯。你回头,嗯,就那人。”
“这也不奇怪。不过你就一直站那儿看?他也不避讳?”
“是啊,其实我也见过你很多次,我记得你晚上要是从这儿走,就会给他点零钱。我还想过劝你别给。不过也不好意思开口,每天在这儿看着店,总觉得就像是在等你。”
我有点意外,低头戳着杯子里漂浮的茶包,半是疑问半是陈述“就是说今天你捡到我的钱包也不算偶然了?”
“嗯,差不多只要你出现我就会盯着你看。我记得你有一顶棕色的贝雷帽,上面还有一个毛茸茸的小植物挂件,跟你挺配的。”
“你一直这么追别人吗?我的身份证你看到了,我已经快三十岁了。我看你应该也就刚毕业。”我忽然觉得有点可笑。
“别笑啊,我是比你小一点,不过不多。再说了,你这把我戳穿得也太早了,先随便聊聊呗。要不我们一人讲个好玩的事儿?
我看了看表,看来下班高峰已经过去了,就干脆把背着的包取下来放在一边,想了想说:“我们有个女主管,姓白,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字叫jane,非得让我们都叫她英文名。我们就私下里都管她叫白捡。结果她还总愿意写名字的缩写,于是我天天都能收到来自jb的邮件。”
李源笑得直捶桌子,“这怎么那么像糗百呢?”
“笑点在于这是真的。来吧该你讲。”
“你的钱夹是我偷的。”
“嗯,我知道是你。我奇怪的是你还能心安理得地让我来店里。”
这回换李源吃惊了,“你知道是我?怎么知道的?”
“巧合太多了,我是走到通道口那里用手掀开门帘的时候被偷的,能感觉到,刚把手从口袋里伸出来,就有人把钱包拿走了。你的店在相反的方向,没穿外套显然不是要出门,可居然是从外面走过来的。哦对,被偷的时候我总觉得闻到了油烟味,跟你店里也差不多。这么搭讪也太奇怪了。”
“其实今天是我的师门试练。”
“试练?师门?”我差点脱口而出我是不是穿越了?
“是真的,真的是真的。”李源居然还是一本正经。
“我的师门很古老的,叫青门。”
“青门?”尽管忍了又忍,我还是觉得自己的声音有些笑意。
“嗯,青门。据说在唐朝时候就有了,祖师爷是个书生,后来家道中落衣食无着,再看看当时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情景,就创立了青门。”
“小偷组织吗?”
“是青门,不是小偷组织。宗门有规矩,穷人不偷,残疾人不偷,看病的不偷。所取钱财六成接济穷人,剩余的才能自己用。”
“还是小偷。”
“说小偷倒不如说是半个君子。也许比半个还多点。你说,现在还有谁愿意用自己的钱帮别人?真正该管别人死活的那些人哪去了?”
我就又笑了笑,没回答。接着问他“后来呢?”
“后来祖师爷教了两个徒弟,可有个徒弟去做了捕快,所以青门就规定了只能是一脉单传。到我这已经是第一千九百八十四代传人了。”
“这么多。我知道了,想来是贼不好当,四处被捉,所以传承快了些。”
“才不是……”
“嗯,即使被捉了也不是因为偷东西。为什么叫青门?”我好奇地盯着李源,怎么看都只是个普通人。可真不知道他还会说些什么。
“叫青门是因为古人叫钱是青蚨,还说青蚨可磨成刀片,用来切口袋。哦对,还会给被偷的人留一枚,算不取尽。”
“还挺专业,给我看看你的刀片?”
“我这不够火候。青门讲究的是神鬼不知。我师父说过,除去钱别的东西都不能拿,不然销赃的时候就是被捉的时候。”
“还你师父说,说的跟真的似的。你这唐朝组织听着怎么跟传销差不多,你师父收没收你入会费?”
“怎么可能,是一个月前快晚上10点吧,我正要闭店,忽然来个喝多了的老头,穿得倒是挺整洁,讲普通话,他要不说自己是青门,看起来就跟大学老师差不多。他说自己得了肺癌在附近住院,没几天活了,手艺不能不传。我当然不可能就靠这个活着了。”李源起身又给我倒了些热水。“怎么你还是不信?”
我把包拿过来背好,又打开钱夹检查了一遍,抬头看了看他围裙口袋上画的好味烧图案,想了想说:“真是有这么个青门其实也不错。我上学的时候,在学校超市里撞见过小偷,也就十来岁,躲在货架的角落里狼吞虎咽地吃学生都不屑于买的最便宜的那种面包。他看见我的时候吓坏了,就那么瞪着眼睛看着我。我就推着购物车走了。当时是觉得就算叫人过来抓了他,骂一顿打一顿也不会带来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十多年过去了,好像什么都没变,或者说还更糟糕了些。要是有个青门的话,对他来说倒也不是坏事。我倒有点崇拜你。”
李源见我说得这么认真,神色忽然有些窘迫,把身子向后倚了倚,小声说:“其实我只见过那老头一次,之后他就没来过,他当时说让我拜师,我也没答应。不过我一直注意你是真的,就是怎么也想不出和你搭话的理由,你是在ibm那边上班?总觉得你应该对我这种太普通的人没兴趣。昨天看见商场的人挂门帘,忽然就想起那天晚上老头跟我说的……”
“你这想法够不普通的了,也不怕我报警。以后换点常规的。”我笑了笑起身要走,李源就赶紧也站了起来,“我真没恶意,能不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
我摇了摇头。
我像往常一样从北出口走出来准备回家。高峰期过了也没有待在外面的必要,只是这通道以后算是没办法再走了。我头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附近的超市,付好款快要离开的时候他忽然走过来问我为什么没告发那个小偷。一晃居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走了快一个月了。临走还这么叫人不省心,估计是没少跟李源讲他的风流史。也怪我,都到去年才算真的答应入了师门,他喝多了多半是忘记了。
记得我还跟他抗议过,能不能换个现代些的称呼。他发了一通火,说是规矩不能变,因为现在什么都变了,规矩再变了,世道就该乱了。然后他就颇为遗憾地感慨,前人都是要留一枚青蚨给被取财的人,还得留个字条,可现在守规矩的日子算是过去咯。也不知道怎么,我忽然很清楚地想了起来字条该写的内容。一饮一啄,前世缘定。
估计李源现在该发现他口袋上被划开的口子了吧。
刘音希,游戏公司市场主管。微博id:@刘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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