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朋友
作者/滕洋
我上次从别人嘴里听到疏疏的名字,是说她甩了相恋七年的男友小史。小史正准备跟她结婚,她却如此决绝地掉头就走,即使是一个屁,都没有留下一丝氨与硫化氢。小史在分手后的纪念日、生日准备了无数礼物,足等了她一年,都未等到她的回心转意——疏疏背叛了爱情。
这倒是我比较惊讶的,终于,在别人对我的朋友疏疏的评价里,有这么一条是极差中带着一些羡慕嫉妒恨的成分了。屈指道来,我已经听过了她的朋友小冬说她们两人不再联系,是因为疏疏觉得小史暗恋小冬——为一个男人,疏疏背叛了友情。
有时我会怀疑,别人口中的疏疏,跟我多年前认识的那个姑娘不是同一个人。但事实摆在眼前,我也很难辩驳。疏疏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在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人。
开学那天我第一个报到,宿舍里没有人,于是,铺好床就只能睡觉。刚迷迷糊糊睡过去,就被其他姑娘搬行李的声音吵醒,社交恐惧让我继续在床上直挺挺地装睡,心里默默数着进来的人:一头、两头,疏疏是第三头。
她放下箱子就“叫醒”了我:“我叫疏疏,你叫什么?”
我假装被吵醒,带着气看她。她穿了绿色高跟鞋,格子小西装,我心里觉得:这真是个人来疯啊。就像,哈利·波特第一次看到卢娜,或者,我应该是纳威·隆巴顿才对。
当天晚上,四个刚认识的陌生人,都维持着起码的矜持,那时还没有恋爱的疏疏问了一句“你们都有男朋友吗”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此后海可枯石可烂我们手牵着手手牵着手手牵着手……这个问题和它的变体,在我依然不太好的社交能力中,同“一起喝醉一次”,成了我迅速拉近和陌生人距离的不二法宝——这是疏疏教我的第一件事。
那天之后,我们按长相结成了“一起吃饭上课而不会显得不合群”的友好帮扶对子,即,你们所说的“闺蜜”。我和疏疏显然属于长得一般那类,本着都不愿给好友拖后腿更不想当陪衬的心,成了朋友。当你觉得自己这么普通怎么好意思苟活于世的时候,看看对方还在足吃傻睡闷头和尿泥,就觉得自己何必苛求外貌。唯一不遂心的是,疏疏1米6,我1米7,互相换衣服穿的时候有点捉襟见肘或者铺天盖地。但好在,饮食习惯补齐了这些不足:她喜欢吃花菜的花,我喜欢吃茎;她喜欢白菜帮,我喜欢菜叶;我爱吃肉,她不爱吃;摊两个煎饼果子,她会把鸡蛋让我。得一伙伴如此,夫复何求。
疏疏和小史的感情就开始在我和她建立起稳固的伙伴关系之后。说起来比较无厘头:我买了张dvd,跟疏疏一起看,她非说男主角像小史。我因为不想失去这个朋友,顺着她的意思说有点像——虽然一点都不像,但模仿是表达友好的方式,这是那些年《动物世界》教我的知识。
在印证了有点像之后,疏疏就有一点喜欢小史。那时候我是老丈人相女婿,看小史怎么都配不上疏疏,但疏疏一遍遍说小史各种好,我渐渐也觉得,她和小史可能是上辈子的罗密欧朱丽叶、梁山伯祝英台,阴魂不散地这辈子要再续前缘。
小冬也是那个时候出现的,她和小史是同乡情谊,与疏疏在同一个社团。在疏疏和小史始终游走在“她爱他,他不怎么爱她,而她决定不再爱他,他却有点开始爱她”的游戏中时,小冬跟自己那时的男友也在这样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爱恋游戏里捉对厮杀,自然而然就成了疏疏的好朋友。
这一点,我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小冬长得明显比我和疏疏好看,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卡西莫多配钟无艳,说好的按长相挑朋友,怎么一夜之间全变了呢。
内心里,是一种被取代的恐惧感。有种说法是爱情是自私的,我私以为,友情也是自私的,情感都是自私的。假如你当对方是最好的朋友,对方除你之外却有其他更好的朋友,内心的那种失落感是除非找到一个新的好朋友否则无法消除的。
疏疏一句话打消了我的顾虑:“你是我亲生的朋友,没法挑剔,后天的朋友还不许我挑个美的么?”亲生的朋友,这一“生”我想恐怕就是一生了吧。但所谓一辈子的朋友,真的是只靠情谊与回忆就能牵绊一辈子么?我表示呵呵。
大学时,失个恋就像挂个科一样容易,我当然也不能免俗。疏疏跟小史吃第一百次回头草的时候,我第一百零一次失恋了。那天我坐在阳台上装了一晚上文艺青年,唉声叹气眺望远方想着夜空中那刻闪耀的孤独星星在无数光年以外的地方可能已不存在。疏疏躺在床上陪着我一夜没睡,第二天我们决定一起去旅个游,斩断情丝。
事实证明,情丝没斩断,各自的硬盘里却多了无数醉酒后抱头痛哭的丑照。鉴于谁都无法相信对方会彻底删除自己的丑照而作为威胁继续保留对方的丑照,我们决定,为了防止友情破裂后某个人丧失理智把照片发给第三个人看,必须做一辈子的朋友。别的闺蜜闹别扭互不理睬,我们吵架时互发照片。
总的来说,还是不乐意失去这个朋友吧,没有兄弟姐妹的一代人,谈恋爱与交朋友都会特别容易指天立地、歃血为盟。虽然是同一专业,但我喜欢创作,疏疏主攻评论。那时我跟她有一个约定,我想成为有名的写作者,她要成为牛逼的评论家。然后,她不遗余力在各种地方发出辱骂我作品的评论声音,我将予以坚决反击,我们会树立起不共戴天的仇恨形象。当我们白发苍苍时,一个人会先死去,另外一个人要在对方的葬礼上揭示这个秘密,告诉所有人我们是一生的朋友,这一切,是我们的约定。这是我们能想到关于友情,最好的诠释。
这件事,当然没有成功。我没写出名,她也没成为靠谱的评论家,现实与理想之间差着一万多个梦工厂。毕业后,我成为了苦逼苦逼靠码字讨生活的人,她成了苦逼苦逼追着码字的人屁股后面催稿的那个。
而这次,我从别人嘴里听说的疏疏,背叛了我。
那是我一个很想要合作的公司,负责人跟我接洽了几次之后,表现出了强烈的意愿,签合同的时候我颓了,不知该要多少钱,灵机一动让对方去找我的“经纪人”——疏疏。
对方跟疏疏聊过之后,善意地提醒我:“你那个朋友要收你稿费一半的经纪费用,你是不是被坑了?”
我表示,很难过,我没想到疏疏会这样跟对方说。多年友情却完全不了解这个亲生朋友的感觉,之前不论别人如何谈论她,我都带着微笑或是很沉默,因为我自以为知道她所有难言的苦衷与内情:
小史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深情,相反是个控制欲旺盛的人,他想要的并不是疏疏而是一个按他意见生活的木偶。看起来是深情的等待,实际上,分手后小史威胁要自杀与无穷尽的纠缠,才是疏疏至今不想跟任何人解释的根本原因。至于小冬,也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好友,私底下告诉所有人小史不喜欢疏疏是因为深爱着自己,而自己看不上小史的原因是小史没什么钱、她很可怜疏疏。这种一方面做好友,一方面总戳穿的所谓朋友,真的是闺蜜么?那种高高在上的怜悯与疼惜,真的没(da)关(zhang)系(fu)么?只是,作为疏疏亲生的朋友,她叫我不要为她争辩,我就不能说,写作都只能用化名的那种不能说。
不过这次的事情,我是真的很生气,与合作意向方谈崩之后,我回到家就拍开了隔壁疏疏的门:“你妈叉你报价太高了直接谈崩了。”
“你傻某啊,不是你说你不方便报太高,但最近日子紧让我帮你多争取的么。”
“我x!那你也不能多给我报那么多啊,我以为你懂我呢!”
然后,疏疏说:“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这个价格已经是很优惠对方了。”
除了抱头痛哭,再没有其他的结局了。疏疏报的所谓经济费用,是我想要的稿酬。我依然是那个不太会跟人打交道的社交障碍分子,连报价这种事都不敢自己出面,我觉得写作是神圣的,但我没钱又无法生存,没生存谈什么高尚!
人总是需要一点奇形怪状的脏朋友,在你不敢开腔时帮你发言,在你不敢出面时做坏人帮你讨回公道,在你没法交往时主动做你的朋友。这个人,在你的世界里会帮你背所有的黑锅,挡住所有泼来的脏水。
后来,我问疏疏,难道她这样把责任全部自己承担,真的不会难受么?她笑了,她的朋友比如我,自然会在她与小史、小冬的纠葛中,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她。至于小史、小冬世界里那些在乎小史与小冬的人,她跑去向这些人告状,“除了增加痛苦之外,有什么其他意义么?就像那个想跟你合作的公司一样,反正,我跟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其他交集,他们怎样想我又何妨?”
这就是我的脏朋友,我与小史和小冬,都曾承蒙她的恩惠。想来,生而为人,根本不需要什么锦上添花的闺蜜,一起高兴一起哭顶个屁用。关键时刻能不要脸面地维护对方,才是所谓亲生——没得选。
滕洋,编剧。微博id:短短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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