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卓兰塔
作者/程惠子
幻想着会有奇迹发生,幻想着改变生活的定势,但又总在午后的闷热中颓然睡去,然后看着渐薄的日历,周而复始地接受徒劳。
连朝霞都是陈腐的。
桌角的灯一亮,这句话就闯了进来。那本书没有封面。他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放弃,窗外已经隐然有了曙色,他的两只眼睛不受控制地虚焦,只勉强看清了开头的几句。他伸手把灯摁灭,一撂身子砸在床上,恍惚中这句话又在脑海中被默读出声,连朝霞都是陈腐的。
他的侧脸挨到枕巾,闻到它上面残留的旧主人的发油味,旧主人一直是一个头油很重的人,早晨洗了头发,晚上就会油成一绺一绺的样子,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留长发,头发油了之后贴着头皮很难看,于是他就长年累月地戴一顶黑色的帽子。他有时候会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但都压在那顶黑帽子之下,他曾经问他,那你染成这样有什么意思。他说,老子喜欢。
他的眼睛沉得睁不开,但意识还没那么混沌,于是他闭着眼睛,把枕巾的一角放在鼻子上,深深嗅了一口那上面的味道,在那浓重的发油味道背后,还有女人的香水味,似乎是粉邂逅,要么就是小雏菊,总之不是他帮他选的那瓶。他当初选香水的时候来找他,说,给姑娘送香水,尼罗河花园还是水漾茉莉?他说,哪个姑娘?他回答,莫蓝,就上次来卓兰塔的那个,短头发,红的。他哦了一声,慢慢想起那个姑娘的样子,好像是某个211大学的学生,瘦瘦小小,戴个眼镜,但五官什么样却模糊了,总之是没有印象的一张脸。他说,哗子,既然你不是来真的,那——他想说什么,但忽然觉得说出来也没什么用——算了,当我没说。
他叫张清哗,他们都叫他哗子。
哗子并没有回头,把吉他背上肩膀,砰的一声关门走了。
张清哗的名字是他自己取的,准确地说,是他自己改的。他本名叫做清华,一看就知道是家里寄予了厚望的名字。张清哗的父亲是医生,母亲是个画家,他上学的时候学的是理科,因为他爸爸想让他考清华协和,后来到了高三发现他的文化课实在是无可救药,于是他妈妈开始唤醒他停留在十二岁的美术功底,转而让他考美院。当然,张清哗没能考上清华美院,被他妈妈托关系塞进了一所二流大学的美术系。他们开始还幻想着张清哗能考研到清美,后来降低要求说省美院也很好,后来又说能在你们学校继续读研也行,最后变成了一定要拿到本科毕业证,但张清哗还是在大三的那一年因为挂科太多,被退学了。
所以我说,这个名字不好,太大了。他第一次跟哗子喝酒的时候就这样说,太大了你就控制不了你的命运,命运就会反过来控制你。哗子听了之后觉得很有道理,大着舌头跟他碰杯,你说得对,老子明天就去把它改了,让他们彻底死心。于是张清华就变成了张清哗。
他们喝酒的地方叫卓兰塔,是个酒吧。卓兰塔是他工作的地方,之一;更是他最喜欢的工作地点,没有之一。他跑的几个夜场中,只有在这里唱歌的时候才最愿意用心。卓兰塔白天不营业,直等华灯初上,才缓缓打开那扇北欧花园风格的橡木小门。这扇门曾在无数个深夜,成为那些喝醉的人的肩膀,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日久天长,它竟染上了酒香,就像浸泡过葡萄酒的酒桶,浓醇的味道深深浸染在木质本身的气味中,大家都以为,那味道来自那扇门之后的酒吧内部,只有他知道,是来自这扇门本身。
推开这扇门走进去,从墙砖到地板,都是浅褐色的,墙上挂着一两幅画,是浅蓝和浅红。酒吧三分之一的面积都做了舞台,剩下的地方,分三列,整整齐齐地排上木质抛光的小方几,每个都配上两个高脚凳;楼上也是,不过楼上的小方几配的是真皮沙发,方便多人落座。吧台在一进门的左手边,高脚杯和各色玻璃器皿倒挂在上面,完美地代替了闪光灯的庸俗,它们在昏暗的灯光下湿润地摇颤,折射出淋漓又轻脆的光,像是某种乐器一样停在那里,沉默着一言不发。
整个酒吧的灯光都给了舞台,每张小方几上配有浅浅一盏白色蜡烛和一朵半开的康乃馨,空气中的酒香和花香,轻微的蜡油味,还有真皮沙发的气息混在一起,像一张纱织的网,轻轻地把暧昧笼罩起来,笼在半空,给每一桌都分一点,不多不少,刚刚好。
五年前他刚来卓兰塔的时候,这里还是一家寻常的酒吧,红的绿的碎成一地的闪光灯和把调酒器摇得乱响的服务生,都跟其他酒吧没什么两样。酒吧里寥寥坐着几个年轻男人,桌上有吃剩的毛豆和盐水花生,烟头栽进潮湿的花生壳里,被汁水泯灭了最后一缕颓败的火花;廉价香水的水珠附着尘埃上,悬在半空中,在一片烟雾中努力挣扎出自己的气味,服务生聚在角落里打牌,生意像盐水一样惨淡。
他在台上唱了半年的歌,老板给了一个歌单,都是时下最火热的网络单曲,照着唱就行。他坐在台上,一个人撩拨着吉他,根本找不到一双可以对视的眼睛。就在他决定要走的时候,从台下走上来一个男人,很直白地跟他说,你要走吗?不然留下来吧?看你吉他弹得还不错,我是这里的新老板,我打算把这里重新改造,以后你可以唱你喜欢的歌。那人很瘦,像是学生一样穿白衬衫和羊毛背心,只是脖子上的颈纹暴露了年龄。他叫李响。
李响把卓兰塔重新装修了一遍,舞台宽了一倍,添了一架电钢琴,他自己弹。一架钢琴与一把吉他,他们两个人就在台上唱。大多时候唱老歌,罗大佑、李宗盛、周华健,偶尔也唱几首陈奕迅和杨宗纬,即使来听歌多是些年轻人。听众都是培养出来的,不是讨好出来的,李响说,是要让他们追随你,不是你追随他们。
李响说得没错。卓兰塔很快成了这一片生意最好的酒吧,日日爆满,但却始终不能盈利。李响坚持食物只提供甜品和水果,而每一杯酒又都是不菲的价格,这样下来,即使顾客众多,也只勉强维持住卓兰塔的运转,很多人一杯干姜水就能坐一晚上。有人劝他添置些简餐之类,他挥一挥手表示没有可能,来这的人不是吃饭的,想吃饭到别的地方去,听着歌还要啃着鸡爪子,然后满屋子全飘着炸鸡味,当我这里是大排档吗。
卓兰塔没有收益,李响给他们开的工资都不高,因此不少员工还是选择了辞职。服务员少了,但每晚顾客依然很多,于是李响给门外张贴了招聘启事。哗子就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的。
哗子,那个时候还叫张清华,比他小四岁,跟他差不多高,宽度却是他的两倍,刚刚从学校退学,扛着一把吉他来门口。
李响问他,你会什么。
他说,我会唱歌。
李响说,我们不招歌手了。
哗子说,可是我很会唱歌。
李响仔细打量了他一下,说,那你唱一个吧。哗子没怯场,把吉他背上,刚要开口的时候,扫到了台上那只手鼓,又看到站在李响旁边的他,能麻烦你帮我打个鼓吗?他很客气地开口了。
他问,你要唱什么,怎么个打法?
他说,你随便打。
哗子的那把吉他,弦从琴头长了出来,没有剪短,张牙舞爪地伸向六个方向,一看就是自己做的。他面对台下空无一人,只与对面墙上的挂钟对视,轻捻弦索,唱了一首《蓝莲花》。
这本是一首寻常的歌,没那么新也没那么老,但从怀着梦想的大学生到半生浮沉的中年人,都会知道这首歌。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没有任何前奏,这句话就闯了进来,坚定又坦荡。哗子只有二十岁,却唱出了四十岁的沧桑,他是轻微的烟嗓,可以是粗糙的温柔,也可以是蛮横的爆裂。他唱到副歌部分那三个字的时候,用了真假混音,那三个字通过他的声带,以一种奇妙的方式飞升起来,像是沾水的绸缎,在他心上紧紧箍了一下,又轻轻地抽走,于是血液就在这一次加压下骤然迸发,随着那个尾音流遍全身。他看到调酒师的手不再摇,服务生小妹也把手里的抹布放下,李响的手紧紧扶住膝盖,目光停留在哗子散乱的琴头上。
蓝莲花——
白天的卓兰塔明亮得不真实,连空气中的尘埃都纤毫毕现,阳光打进来,从他的鼓面上流过,最终停留在哗子的手指上,哗子的手并不像一般弹琴的人那么纤长又骨节分明,他的手粗粗胖胖,指甲也很短,像是一块镶着葡萄干的全麦面包,但他觉得很可爱。空气中似乎也长出了蛋糕胚的气味,蓬松地温暖起来。哗子的手弹出了带着韧性的吉他声,每一次扫弦都能感到年华在他的指尖轻轻跳动,他不得不承认哗子比他弹得好。一曲终了的时候,哗子把手轻轻放下,很自然地朝他伸了过来,他说,谢谢你,你的鼓打得真好。他说,哪里哪里,配合你就好,我叫周喧。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主动地自我介绍,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把哗子带回自己的住处一样。他住的地方离卓兰塔不远,离他要跑的这几个夜场都不远。这房子的房东是我们家一个远方亲戚的,他跟哗子说,我给他交了主卧的房租,次卧一直空着,不然你就住在这吧,这个月的房租我先帮你垫上,等你发工资了再给我就行,不着急。
哗子看了看房间,说这里好是好,但是这个卧室的床太小了,我这个身板可能不太够。他听完笑了,伸手去拍哗子的肚子,是该减减肥了,咱俩差不多高,你能顶我两个。哗子也毫不客气地伸手去拍他的肩膀,哪是我的问题,你看看你,你看看你,都快瘦成竹子了。
他把主卧让给了哗子,哗子拗不过他,坚持在原来的房租上加了两百块钱。入住后的第一个周末,哗子说要给他露一手,在厨房忙活了一下午,端出一桌子的菜,蒜蓉蒸虾、葱香鸡腿、白梨炙肉,还有一道清蒸鲈鱼,他问怎么全是荤的,哗子从背后摸出一瓶金门高粱,喝酒还要吃素的吗。
他没想到哗子的手艺这么好,酒量也这么好,油量这么大的菜硬是吃不出一点腻味。或许是他酒喝得太多,味觉已经麻木,只觉得自己的口腔中弥漫着辛辣的酒气,舌头也开始不听使唤。这和卓兰塔里的酒味道不同,这是硬碰硬的味道。哗子说金门高粱是他托朋友专门寄回来的,海边的高粱难熟,但一旦成熟就是好高粱。他酒量不如哗子,半醉的时候把下巴抵在桌上,用筷子捡了一块白梨,牙齿已经失去了咀嚼的动力,就放在嘴里含着,与迟钝的舌头作伴,满口的酒气中隐然有了一丝的甜。哗子放下筷子,扶着桌子站起来,并不看他,抱起他那一把琴弦恣肆的吉他,轻轻唱起歌来。
我们摇篮的美丽岛
是母亲温暖的怀抱
骄傲的祖先正视著
正视著我们的脚步
他们一再重复地叮咛,不要忘记,不要——忘记
他们一再重复地叮咛,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胡德夫的《美丽岛》,被哗子唱得舒缓而悠长,不得不说他的嗓子和这首歌真是绝配,压抑低沉,尤其是在喝过酒之后。三十年前,胡德夫的挚友李双泽用一瓶可口可乐发动了华语乐坛的“民歌运动”,写下这首广为流传的《美丽岛》。歌曲还未发行的时候,李双泽却因救人溺水而亡,胡德夫赶在大殓之前,连夜录制了这首歌,在好友的葬礼上播放。后来,胡德夫一直从事与台湾民歌相关的事业,被称为“台湾民歌之父”。
你说胡德夫为什么会和李双泽成为好朋友?哗子唱完了歌,抱着吉他问他。
因为他们都喜欢民歌?
不对。哗子面不改色,因为他们大学都没毕业。
他愣了一下,接着笑得不可自制,连口中那块白梨也呛了出来,他被他成功地逗笑了。再去看哗子,他只是眯着眼,抱着吉他轻哼,嘴角挂着一丝笑意,好像那个讲笑话的人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也不曾听过什么笑话。
他大学是没毕业,准确地说,应该是他根本没上过大学。他的成绩只够他上了一所农林学校的大专,兽医专业。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他妈妈一脸的发愁,这专业出来之后能干什么,给村里的猫狗接生?接着叹一口气,听说隔壁王家的小儿子,跟你同岁,去年跟他爸出去打工,听说人家现在已经在那个厂里当了头头了——要是你有个人照应着,说不定也早就能出去了。他没接他妈的话,他知道她想表达什么,觉得接了也没有意义。他没见过他爸爸,据说那个男人在他刚满月的时候就出门打工了,直到今天也没有回来,她妈妈也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地挣扎寻找了一番,到最后却悄然地偃旗息鼓了。等他再问起类似的问题,就只能得到粗暴又含糊的一句,问这么多干吗,他在不在有什么关系,看你的书去。他看不进去书,到后来也不再问,他也觉得这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说得对,他在不在有什么关系,即使这个人不存在,他也长大了。
长大像是一个必经的溃烂又愈合的过程。他喜欢盯着房檐上的雨水发呆,渐渐地雨水就长在了心里,浇出一朵朵沉默又发霉的蘑菇。九岁那年,外地打工的表哥回来给他带了一把吉他,只是少了一根弦,表哥说是从工地上捡来的,当个玩具玩玩。他把手伸进那个洞里,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只有琴弦的回声。原来这个洞是装声音用的,他明白了。于是他把所有想说的话都说给了那个洞听。
他从大专第二年开始就不问家里要钱了,退了学,却没有告诉他妈妈,只跟她说自己在外面兼职的费用够交学费,让她不用再打钱过来了。他靠在酒吧唱歌养活自己,从一晚上三十到一晚两百,他看得出自己的价值往上升了一点,但也就是那么一点,一眼也就看到了头。三年过去,母亲也没有再问他毕业证的事,也没有问他找工作的事,他们已经能做到对他的前途心照不宣,就像当初他们对于父亲心照不宣一样。
他没有告诉母亲,他在上学的这座城市碰到了那个男人,他想母亲可能已经知晓了这一切,毕竟他们有这么多年的默契。那个男人找到他,请他到人均两百的餐厅吃饭,临走的时候跟他说,我给你找了个房子,就在你工作的地方附近,把你妈接来一块住吧,是我欠你们的,对不住。他攒了多年的疑问就在见面的那一刻化为泡影,像是老旧的氢气球,从开始的蓄力满满濒临爆炸,到经年之后的疲软松弛,徘徊很久的那一针终于戳了进去,却没有预想中的疼,只是让那股已经没有威胁的气体缓缓释放。那顿饭他只动了几筷子,总觉得这个餐厅里弥漫着消毒水味,刺得眼睛直酸。他拿了房子的钥匙,什么也没有说,在桌上留了两百块钱,走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睡在了床上,客厅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哗子给他留了信息,你酒量也太差了,跟个女人似的,饭在锅里,老子挣钱去了。
他们每周有三天在卓兰塔唱歌,其余时间各自外出工作。在卓兰塔的舞台上,两个人并排坐着,他唱歌的时候哗子打鼓,哗子唱歌的时候他也伴唱。他们从没有彩排。李响给哗子说,你来之前,周喧可从不给人做伴奏,真是一物降一物。哗子笑了笑说,我也一样。
下班回家通常已经是两三点钟了,他们一人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飞驰,哗子总爱在这个时候扯着嗓子乱吼,把好好的歌扯得不成样子。有一次他的电瓶车忘记充电,哗子说载他回去,他在他背后听着他乱唱的曲调在夜风中飘荡,忍不住对着他的后脑勺大吼,你别唱了,你是用后背发声的吗,震得我胸口疼。哗子不以为意,手上一使劲,车子以更快的速度窜了出去,然后变本加厉地升了一个八度,他开始敲打着他的后背嫌他吵,可哗子渐渐唱到正常的调子上,夜风也追不上他的声音,每一句他都听得很真切: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哗子的后背像是山一样,结结实实挡在他前面,根本吹不到一点风,他的后背像是一台音箱,即使被风吹散了很多,也依然振聋发聩,他默默把胸口贴近那台音箱近一点,再近一点,想知道这里面装的声音怎么恰好踩上了他心跳的频率。行道树脚下的沙子吹进了他的眼睛,他轻轻环上了他,却只敢抓住他的衣裳,默默咬紧了牙齿,悄无声息地泪流满面。
可能夜里的眼睛都有灵性吧。哗子从卓兰塔的后巷捡了一只刚出生的流浪狗,是一只杂得不能再杂的串儿。褐色的腿,一块黑背,脸上杂着几块黄色的杂毛,巴掌大的身体,眼神却深得像口井。哗子不声不响地就买了笼子、食盆和喂水器放在家里,招呼都没打一声。他忍不住说,你养狗怎么不和我说一声,狗味道很大的。哗子倒显得比他还诧异,你不是兽医吗,还嫌味道大?他叹一口气说,作为一个兽医,我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它有腊肠的基因,却没腊肠的脸,你别看它现在可爱,长大了不会好看的。哗子拿泡软的狗粮逗着笼子里的那双无辜的眼睛,头也不抬一下,喧哥你说,起个什么名儿好呢。
叫话筒吧,就叫话筒,你看它又黑又黄的,长得跟你送我那个话筒多像。
是像,不像我不会要她。哗子说,话筒——好名字,不愧是能当兽医的,还是喧哥有文化。
哗子为话筒忙前忙后地上狗证的那段日子里,他学着掌勺做饭,番茄炒蛋、莴笋木耳、蒜泥空心菜,都是家常的手法。哗子下班回来,看着一桌子红红绿绿,忍不住抱怨,我说喧哥,你这是要喂兔子吗,下点本行不行,话筒都比我吃得好。他摘下围裙一扔,脂肪肝、高血压,还有那么高的尿酸值,你还想吃啥——就这么些菜,爱吃不吃,你要是痛风瘫痪了,我可管不了你。
哗子嘴上嘟嘟囔囔,还是把这些菜都扒进了嘴里,有时候带一只盐水鸭回来,竟然能忍住不碰,他说,你不吃就别买了。哗子放下筷子,给你的,你吃吧,老子心里有愧,总不能拉着你一块当和尚吧。
话筒闻见鸭子的味道,扒着他的腿要往上爬,他把鸭肉放进清水里过了一遍,撕碎了喂给话筒。
他觉得当和尚没什么不好的,如果这样的生活就是当和尚的话,没什么不好的。李响曾经问他,你往台上一坐,那么多小姑娘围着你转,你就一点也不动心吗?差不多得了,你今年二十五了吧。
他说,二十四。
李响说,大不了你先谈着,先谈着试试。
他说,我是万花丛中过。
李响轻笑,你打算祸害多少个姑娘才肯结婚。
他给吉他校着弦,头也不抬,一百个?谁知道。
卓兰塔的灯照旧昏暗着,台下究竟有多少双眼睛,他不知道,曾经他多希望有一双眼睛他可以对视,现在也觉得没什么所谓了。
但这样的日子没有太长,他不知道原来还有眼睛在等着他的。一天演出结束,他拿上车钥匙准备回家,哗子却不急着走,反而拉着他上了二楼的卡座,真皮沙发上坐着两个女孩,一个短发,一个梳着两条细长的辫子。哗子指着那个长辫子的女孩说,这是肖瑜,来听你唱歌很多次了,想跟着你学吉他,介绍你认识一下。他很客气地伸出手,那这位是?
哗子说,哦,忘了说,这是我女朋友,莫蓝。蓝蓝,这就是喧哥。
他的手茫然地被另一只手接过来,喧哥,早就听说你的大名了,肖瑜是我朋友,可要拜托你好好教她。
晚上他一个人骑车回家,哗子说要先送莫兰回去。他就坐在沙发上等他回来,但哗子彻夜未归。他起初觉得气愤把肺叶充得很满,连心跳也被挤得快了几分,但长夜漫彻,他理直气壮的愤怒被疲倦一点点放空,人在最疲倦的时候最难入睡,他讨厌那份清醒。他感到那只气球又慢慢瘪了下去,他想问哗子的那几个问题,最终没有问出口,问了又有什么意义呢,那份清醒让他明白,他理也不直,气也不壮。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了过去,室内的空调开得很低,他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蜷成了一只虾的形状,头闷闷得像是挨了一棍。身上被搭上的那条毛巾被,不知何时掉到了沙发下面,他叹一口气,把它捡了起来。
话筒又在叫,它把大小便拉在了笼子里,屋子里全是骚气,怕是它自己也忍不了这种环境,所以大声表示抗议。他想起来已经有两天没有带话筒出去了,以往半夜回家之后,哗子都会带着话筒出去遛,可哗子没有回来,哗子已经三天没有回来了。
他遛完狗,决定清洗一下笼子,把狗屎扔进马桶里冲掉,带着手套给笼子里滴上洗洁精,没有了笼子的束缚,话筒开始满屋乱跑,把刚从草地上沾的泥巴踩得到处都是,顺便给他的小腿上也印了一爪子,话筒的粪便留在笼子的角落里,他用水去冲,又怕激起太大的水花,拿了剪碎的棉毛衫去擦那个沾满土黄色的死角,终于忍不住像个孕妇一样呕吐起来。
哗子回来了,正巧看到他在呕,赶紧跑上来问他,喧哥,你咋了。
他说,我恶心。
哗子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水池里的笼子,你要是嫌恶心,扔了就是了,干吗费劲在这洗半天。哗子把笼子扔到了门外,从房间里拖出一个快递盒子,捡了几件旧衣服扔进去,把话筒一把抱过来,你以后就睡在这儿,这就是你的窝,听见没有?
话筒哈哈哈地吐着舌头。
他问,你这两天去哪了。
哗子漫不经心地说,出去玩了。
他说,那你也不和我说一声。
哗子说,忘了跟你说了,应该跟你说一声,让你照顾一下话筒。
他说,话筒是你养的狗,我当初就说了,你养它就要对它负责任。
哗子说,我没说不负责任,我就是出去了两天。
他说,你出去这两天都没遛狗,家里弄得到处都是味儿。
哗子毫不在意地拨开一根香蕉,你帮忙遛一下不就行了,我下次提前跟你说一声,行了吧?
他无法忍受哗子在满是味道房间里吃香蕉,他刚刚清理过那些东西,又看着哗子一口把香蕉咬下去一半,在嘴里转不过弯来,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被一块放进了绞肉机,再一次冲到卫生间对着马桶呕吐。
哗子在外面喊,喧哥你这洁癖可真是……太敏感了,怪不得你当不了兽医。
他觉得内脏像是被拽出来一样,可拽出来之后并没有得到清洗,而是被恶狠狠地塞了回去,所以他只是干呕,呕到眼泪都流了出来。哗子倚靠在洗手间门口,帮我闻两个香水吧,闻闻香水能好些。
他眼角的泪还没干透,鼻子上就被贴上了两条试香纸。闻闻吧,闻闻就不恶心了。哗子轻拍他的后背,好点了吧?他一推哗子的手,把那两条纸拿下来,根本就是分不出来的香,都是香。就是香而已。笼统的味道,根本就是一样的。
给姑娘送香水,尼罗河花园还是水漾茉莉?
哪个姑娘?他问。
就上次来卓兰塔的那个,短头发,红的。
他哦了一声,模糊地想起那个姑娘的样子,他其实猜到是给她的。
刚刚过去的那个夏天里,如果碰上谁都不想进厨房的炎热天气,他就和哗子去商场里吃饭。商场一进去就是淋漓的香水味,他乐于分辨各种味道,带着哗子一个接一个地闻过去,兴致勃勃地跟他讲什么是前调中调后调,哗子忽然问他,喧哥,你给心爱的人送过香水吗。他有点愣住,哗子继续说,你这么懂,你觉得给心上人送香水,应该送哪一种呢?
你干吗问我这个?有心上人了?
就是看你床头全是香水,想必一定很懂。哗子很巧妙地回避了过去。
他有点愣住,但还实话实说,我没送过,不过我觉得送给心上人的话,璀璨红情。
哪里能买到?
绝版了吧?国内好像买不到了。我闻过一次,那个味道啊,根本形容不上来,它前调是藏红花,中调是玫瑰,后调是印度香附子……
你从哪里闻到的?
很多年前,好像是一个叔叔送我妈的,他从香港带回来的。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美的瓶子,我觉得那个东西摆在那里,它就是我们那个小地方——我整个童年的奇迹。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绝版了啊。他看哗子没有任何反应,忽然醒悟过来,哦,你说我妈啊,她后来没有和那个叔叔在一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那个叔叔一定是非常爱她,不然也不会在那个年代送给她这个……
就在他们讨论这个话题后的一个礼拜,哗子就把一瓶璀璨红情放在了他的面前。那个像蜡烛一样火红的水晶瓶,透明地闪着光,在卓兰塔幽微的黑暗中隐隐发亮,顺带着也照亮了他的眼睛。他问哗子说,你从哪里弄到的?
网上,有人在拍卖。
我看一下行吗?他连惊喜都是小心翼翼,一是知道这个东西因为绝版,价格已经被炒得匪夷所思,二是因为,他不知道他打算将它送给谁。
看什么看,香水哪是用来看的。哗子拔下盖子地朝着空中喷了两下,他仰头,看着头顶细小的水珠像是烟花那样洒下来,每一颗都饱含卓兰塔的光芒,带着流星般的尾巴,轻轻落在他的脸上,比春雨还细密温柔。接着就是那种久别重逢的味道,带着药香的藏红花,没有一点脂粉气;然后玫瑰的味道补了上来,犹如裹了砂糖的玫瑰花瓣在唇齿间一点点扩散,清甜细腻;仔细闻还有檀香木,弥补了玫瑰的轻佻与犹疑,让整个味道变得稳重坚定起来。哗子说得没错,他热衷于搜集香水,但尽管已经有很多种味道占领了他的床头,这一瓶依旧令他念念不忘。红色的水晶瓶端坐在那里,他从瓶子上看见自己变形的面孔,眼睛仿佛因为盛满泪水而张大饱和。
他问哗子,你怎么买这个了?
就是想买。快要到演出时间了,哗子已经背好了吉他。这还要理由?
没……你是打算送给谁吗?他没发现他已经嗫嚅了。
没打算送给谁……就是先买着,哗子去拧他张牙舞爪的琴头,可他的弦音明明很准。要么你先帮我保存着吧喧哥?我毛手毛脚指不定哪天就搞丢了,先放你那儿好吧,你懂这个,你肯定知道怎么保存……哗子低头看他的琴,不知不觉说了一长串的话。
他把那个瓶子握在手心里,没有作声。
你这人怎么这么磨叽,快点上来啊!干活了!
那天晚上最后一首歌,他们三个人合唱了一首《最近比较烦》,他记得很清楚。李响弹键盘,他弹吉他,哗子打鼓。客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卓兰塔毫无保留地奉献出一天之中最后的一点明亮,一个晚上过去了,他还是能闻到璀璨红情的留香。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总觉得日子过得有一些极端,我想我还是不习惯,从默默无闻到有人喜欢。这首歌究竟在烦什么啊,他愉快地想,这么轻快的调子,他们明明唱很开心。哗子露出他被烟熏得微黄的八颗牙,一个劲儿调侃他“你比我烦”,哗子用一种近乎美声的唱法夸张地唱着这首歌,他抬一抬眉毛,手上停了一下,省略了曲调,直接说出了歌词,我情愿心甘我不烦。李响的键盘配合着他做了一个休止,他看见哗子打鼓的手也停下了,接着他们俩齐声唱,人生很灿烂。
他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和哗子一起唱《最近比较烦》了,就算能上台合唱,恐怕也唱不出那天的心情。他悟出了一个道理,这首歌只能在心情很好而不是比较烦的时候来唱。璀璨红情一直放在他的床头,从那天起,他的床头就只有这一瓶香水,它像蜡烛一样,以不发光的姿态陪他度过了后来的很多夜晚。有哗子不在的夜晚,也有哗子和莫兰一起睡在隔壁的夜晚——哗子后来会带着莫兰回来,睡在他自己的房间,当然都是在半夜,在他们以为他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们在隔壁房间的窸窣和呻吟在静默的夜里被无限放大——而他呢,只能把璀璨红情的瓶子轻轻打开,喷一点在空中,等它们落在自己脸上,然后仔细查看一下瓶子里的水平面,还好,并不能看出来少了。他有时会怀疑是这瓶香水透支了他的好生活,有时又会觉得冥冥之中,它是过去给未来的一个安慰。他有时会在这种味道中颓然睡去,有时候也睁着眼睛直到天明。
莫兰通常会在第二天一早——在他起床之前,就离开这里,就像她从来没有来过一样。他有时睁着一眼没睡的眼睛,听到清晨关门的那一声,心里会狡黠又悲哀地闪一下。
他在洗手间里看见莫兰的时候,觉得那个闪电之后终于打了雷,终于,他终于等到了这个雷声。他看见莫兰穿着睡衣,真丝吊带的,对着镜子若无其事地刷牙,见到他也没有任何遮掩的意思,嘴里含糊不清地跟他打招呼,早啊喧哥。
早啊喧哥。这声雷可真是响啊,他耳朵一时间什么也听不到了。我早上肚子疼,不好意思。她大大方方的,她比他理直气壮。下一秒他就看到哗子穿着裤头背心走进来,肥胖的短裤依然挡不住他的凸起,尽管他的手攥得很紧,但还是很容易猜出来那是什么,他不忍心去看他指缝里流出的液体,那股味道他并不陌生,他想其实你不用攥得那么紧。
话筒就在这个时候叫了起来,她怀孕了,像所有孕妇一样,她似乎对于刺激的味道都敏感,打了几个喷嚏之后大声叫了起来。他在心里默默感叹狗随主人,在这一屋的牙膏味、精液味、还有很淡的经血味中,他为他房间里流出来的璀璨红情感到可惜。他几乎是咽下了已经涌上来的酸水,想他现在的笑容恐怕不会比他的遗容好看,他对他们说,早啊,我下去遛狗了。
他当天晚上就带了一个女孩回来,酒吧的小服务员,他知道她早就对他有意思,他根本不用费什么心思。他喝了很多酒,把自己放倒其实也很容易,他几乎是挣扎着过了一夜,受刑一样——真的是受刑一样,但是至少他不用再面对那样的场景,他可以在这个房间里待到他们全都走掉,他觉得这一次他理直气壮。
后来他几乎每晚都带一个人回来,酒吧里的女服务员,四个,全都来过。小眉只有十六岁,尽管对外他们都跟客人说她十八;小文二十,白天上课,晚上来卓兰塔打工,她喜欢透过那些透明的杯子看他;丸丸五年前辍学来到这里,她总是在他下班后留一杯柠檬红茶,还会在唱歌软件上偷偷模仿他唱歌的腔调;杜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孩子的爸不知道是谁,但这一切都不影响她风韵犹存。除了她们,还有某天一时兴起来听歌的女客人,还有长期愿意听他唱歌的女客人——比如肖瑜。他跟这些人上床都只需要把自己放倒就行,如果她们扭捏,他就跟她们玩掷骰子的游戏,输的人脱衣服,赢的人喝酒,李响来之前,卓兰塔里的客人都这么玩,他见过,很容易。他已经很久不需要璀璨红情来帮他入眠或者失眠,他觉得这样或许也很好,唯一遗憾的是,每天中午他醒来的时候,话筒都已经把屎尿全都拉在了家里。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一天中午他像之前一样头疼着醒来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话筒的屎尿味消失了,接着他看见哗子站在门口抽烟,话筒乖巧地趴在他的脚下。
你睡了肖瑜?
是。他并不打算隐瞒。
但是你并不喜欢她。
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
小眉不是成年人。他在他吐出的烟圈中眯着眼睛。
谁说她不是,我们说她是,她就是。
喧哥,你玩什么?你不喜欢她们就不要这样。他啪地把烟头扔在了脚下,正扔在话筒的面前,她吓得一个机灵,撑着两只前爪坐起来。
你跟我说这些,你就喜欢莫兰了?他从被子里站起来,小腿轻微地发抖。他的脑子里已经毫无睡意,但身体上还有,他必须尽快赶走它们。
我喜不喜欢莫兰,我都会对她负责任。你呢?你能对这么多人负责任吗?哗子走近他,他的眼睛已经近在咫尺。
你跟我提责任?他弯下腰揪着话筒脖子后的那一块皮,把她拎了起来,把她拎到哗子的面前,强迫他们对视,话筒惊恐地挥着她的四肢爪子,她肚子已经很大了。话筒是你执意要养的狗,可是你管过她吗?她怀孕多久了你知道吗?你就今天遛了她一次,你就跑来跟我提责任?
哗子伸出一只手,也是揪住话筒的脖子,把她从他手里夺过来,现在是换他跟话筒惊恐的眼神对视,周喧,话筒叫你爸爸,也叫我爸爸,是你要跟我分那么清的。
他一松手,话筒就掉在了地上,她叫了一声,艰难地打了一个滚,跑了。
张清哗,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他冲着哗子的背影喊。他在喊,昨晚的酒还在他的食管里打颤,他叫他的名字近乎破音。
哗子站住了。
张清哗,你到底……
哗子一抬手,无声地打断了他。我不知道,我能回答你的就是这些。什么也别问我了,我什么也不知道。
那你还是把这个拿走吧。他把床头的那瓶璀璨红情递给他。
我不想要,也不需要,你不要就扔了吧。他们用模糊对视,不知道谁先发现了谁的残忍,两个人心照不宣地红了眼眶。
哗子在第二天就搬走了,临走的时候什么话也没有留,话筒也没有带走。话筒自从那一次被他们两个拎起来之后,就有点怕他,再也不往他身边偎,看到他只是拖着肚子跑开。他住进了哗子的房间——那个他原本的房间,他躺下来,闻到哗子枕头上残留的气味,那种男生特有的头油味,他的枕套很久没有换过了,他曾经无比嫌弃地劝他换洗一下,现在却庆幸他没有听他的。
哗子旁边的那个枕头上,有很淡的香水味,他分辨不出来是什么,或许是洗发露的味道也说不定,他的嗅觉好像没有那么灵了。
哗子的床头桌上留了一本书,他想应该是莫兰的,也可能是莫兰送给哗子的,那本书没有封面,他扫了一眼那上面的字,忽然觉得无比困倦。
哗子搬走之后,在残余不多的夏天里,他开着空调开始循环地睡眠,偶尔醒来就点一份外卖,话筒也陪着他在原地吃喝拉撒——当然,他早就辞职了,卓兰塔的几个女孩一起去找了李响,告诉他周喧就是个畜生。李响给他打电话,他没接。他猜哗子可能也已经辞职,不过这对他来说没有关系,哗子在,他没法再跟他同台,哗子走了,他更没有理由留下。他只给李响发了一条信息过去,响哥,我要辞职了,对不住。
堆积在一起泛酸的外卖盒,话筒食盆里剩下的被水泡发的狗粮,他很久不洗澡的味道,话筒不洗澡的味道,他忘记冲的马桶,话筒的大小便,都混合在这个房间里。璀璨红情被他锁进了柜子深处,钥匙扔进了垃圾堆。从一个房间挪到另一个房间,他发现对他来说几步路都变成了困难的事。于是他就长久地睡在哗子的床上。他总是让他幻想着会有奇迹发生,幻想着改变生活的定势,但又总是在午后的闷热中颓然睡去,然后看着八月渐薄的日历,周而复始地接受徒劳。
话筒在刚立秋的时候临盆了,她在夜里开始痛苦地嘶叫。他用尽全身力气,把她送到了宠物医院,她躺在他怀里的时候,眼神就像那天一样惊恐,他近一个月没有出门,腿都是软的,他恨自己跑不动。话筒不出意料地难产,生下三只小狗之后失血过多而亡,最小的那只小母狗先天不足夭折了,只剩下两只公的。宠物医院给他们登记的时候,问他取什么名字。有四个带着气味的字涌到他的嘴边,他像咽酸水那样把那四个字咽了下去。他说,你们随便吧。然后他就一个人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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