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球归来的夜晚
作者/巫昂
自2003年,我辞职、搬到京郊,已经很少见得到写诗、写小说的同行,生性孤僻难自弃,外加一点儿不可告人的秘密,从那时起,我差不多每天,都感到自己面临了“江郎才尽”,睡醒之后,觉得脑壳里一点料都没有,干枯晦涩,而辞职无外乎是为了干江郎的营生。
自1998年开始写诗,那五年,好像一段热恋,激情退去后,友朋离散,每个人面对每个人真实的生活,我还未真正感受到诸如“我真是一个好诗人啊”,“我写不好谁还写得好”,就如彗星撞地球,又偏离了正轨。所谓正轨,也不过是自己想象出来的一条轨道,它无限接近一个闪着光的球。
那只球不过是写出了好作品而已,我揣测自己的艺术生命会一头栽倒在半道上,03年起我对自己写的诗已经不再满意。从98年到03年,满意的时间那么短暂,起初的两年是无知的满意,后来三年是热热闹闹数小无猜的满意,为了跟大家一起玩,不至于落单,拼命从脑子里挤出一点儿脑浆,写些什么。那样。
一匹马从来都是野马,那样很好,从来都在野地里狂奔,连饭都顾不上吃,一匹马在马厩里生出来,长大,被套上缰绳,有个看不见的主人,一种被属于的关系,那就很难再野回去。在写作上,我本是一只野马,没来由,稀里糊涂,几乎没有所谓的启蒙期,古今中外的大诗人没认识几个,更不要说读遍各种诗,每每被谴责以灵气取胜,每当被过度评价时,我便默默心虚。写诗这件事很怪的,你不能什么都不懂,但你也不要懂太多,跟一门学问似的那么一清二楚,所以我打算先生活一阵子再说,活看看能活成什么样子。
04年到07年,我跟那时的家属一起做他的事业,写剧本做电影,活得忙碌而浮躁,文艺工作者在一起真是悲剧,首先,大家忍受不了由单数的我变成复数的我们,何况对方打算用他的我来吞掉我的我,我的这个我一定会从心里不同意。在影视圈我没有交往到任何一个朋友,全是工作关系,或者说,交朋友的那种真心实意,已经被下半身时期的“我们”透支了,难以再度那么全然、彻底地跟一群人发生深刻、可以维系终生的友情。
其实,辞职前我当过三年新闻记者,我在新闻圈交往到了难得的一个女朋友,她陪伴我许多年。她一度有机会成为摄影师,但自己走到交叉路口放弃了,记得我力劝过她,后来觉得自己的力劝终究无力,从事文艺,不是人人合宜的道路。何况我自己,也走得一般般。
那些时间,我每天都感觉到创作力在离我而去,它像一只巨大、光滑的水晶球,里边光影迷离变幻无常,表面涂了不知道什么润滑油,在手里根本抓不住,那种时候,你去问别人:“嘿,你把你的水晶球照看得怎么样了啊?”也很奇怪,每个人都不会告诉别人自己跟水晶球真实的关系,好像一段政治婚姻,又好像马和马屁,虚空幻灭。
我跟我的水晶球关系很松散,有接近三年,它都在收拾行李打算离家出走,我在深夜跟它也许能聊上两句,早起又要做饭,又要赶专栏,又要琢磨今天该去见哪个牛鬼蛇神,便不再有功夫理它了。世界很公平的,我没看出那段生活与经历跟写得出什么有什么了不起的关系,好像假如生活虐待了你,她就会想办法还给你一些礼物,07年,我重新写出来了诗,那些作品贴到诗江湖,得到了朋友们的赞美,我也很高兴,水晶球暂时回到我身边,我跟它有了个不成文的协议,合则在一起,不合则分。
那时我已决计离开北京,要么去美国,要么去澳洲,因为美国的老友橄榄枝来得比较快,便选择了去美国,没有任何计划,只是想彻底离开中国,或者说,北京。那天独自一人,飞机飞离首都机场,外边是十一月的机场水泥地,硬邦邦的,天气阴沉得很,我坐在靠窗的位置,飞机滑行时,竟忍不住放声痛哭,人们一定以为我要去奔丧,同一个过道的一对老外夫妻默默地坐着,不做声。
生活本身对我而言,一向是硬邦邦的,特别是那些年,我那么倔,自己选择了那么过,就闷头一条道走到黑,也不跟人诉说,也不分享所谓真正的心得,在异乡,很多次想像自己死在路上,不因自杀而死,因为意外。我没有信用卡,带了少许现金,没有手机,每到一处只能用公用电话,跟人约见只能靠运气,各种规矩从头适应起,被孤单打击得七零八碎,这些感受,我只写在诗里,只跟水晶球说,去教堂,确实常去,但内在的皈依感,对不起,我还没有找到。
我觉得自己是离群之雁,飞得越来越远,连叫声也懒得发出来,每天的寄托就是工作,写诗,写小说,继续写专栏,08年开始做工作室,跟随我工作了很多年的小夕,我跟她说:“我给你我付得起的薪水,你随意做,但我希望天长地久。”每一次工作室进新人,我总是以天长地久的期许开始,小作坊本来稳定就是一切。
这事儿要是发生在我跟水晶球之间该有多好?
工作室初时是做笔迹分析,类似心理分析与咨询,后来做了个私塾,有了学生跟我学笔迹分析,我自己又去学了催眠,又收集不少人的梦境,做些交谈和分析。有了一些非常铁杆的客户,做了客户后来又成了我的学生,全然信任我,希望我可以影响和改变她们的命运。我想,我一个人已经足够倔强,还要把这倔强的种子散播到各处。实际上,主流的、多数人在过的生活是安全的,你住在大陆上,而非茫茫海洋的小船,同船的没准儿也有一只孟加拉虎,你要靠饲他以自己的血肉,方得存活下来。
10年开始,那年我回了北京,出版了第一本长篇,又写完了第二个,和半个第三个。我又觉得心理咨询和上私塾课,终究太耗费脑子,脑子里那点黄金,经不起反复开采,所以做了shu手工,一个手工小作坊,也是稀里糊涂胡乱开始,到处去找自己感兴趣的手工制品,成了一个杂货铺。然后再减回去,减到并无可减,确立在眼下做定制小物件的点上。
每天一早离开床铺,爬到顶楼的阁楼,那里看得到天,写该写的东西,到了下午开始处理琐事,晚间躺在沙发上看书或刷微博,目前为止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进过北京五环内,尽量地连通州也不去。整个冬天,工作室的自来水管都被冻住,停了水,中间挖开,重新换了水管,一个礼拜左右又冻上了,我去隔了两个通道的朋友家取水,在她家做饭、洗澡、洗衣服,每次洗完澡,都强迫症发作地把她浴室和洗漱台上的瓶瓶罐罐摆放一遍,按着我自己的意思。这周边还很荒凉,再往外就没有房子了,有个农场,冬天也没有人,只有一群羊,和几只马,窗外就是那些羊和那几只马。
孤单也许来袭,但我觉得我又回到了北京,根可算扎在这里,根茎上的血直接进入了泥地,不男不女不北不南不悲不喜,过着近乎机械刻板与世隔绝的简单生活,可以了。
天气好的时候,我把我那个叫做比比的猫放到顶楼露台上去奔跑,他活泼又胆小,探头望一下外边结了冰的河,就会蹿回来。我依旧悲观地等待自家的水晶球回来,它偶尔回来,回来得不太明显的时候只能写写应景文章,中等好的时候,可以写小说,只有偶尔的,最好的那几天,能写一两首诗。
或者,余生的命运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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