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的苦恼
作者/李倩
曾经有一阵子,我常常被外国人问得哑口无言。那时候身边很多留学生朋友,都是已经在本国的大学里学过几年汉语,来中国继续深造的。初学者比较好应付,只要你告诉他这个怎么说那个怎么说就够了,到了更深入的阶段,需要举一反三,问题就来了。比如说重叠问题。
“为什么能说‘看一看’,‘等一等’,不能说‘高一高’、‘大一大’?”
“看和等是动词,大和高是形容词。” 刚说完你就想起来,明明昨儿才说过“孩子大一大就好了”。
“为什么能说高高兴兴,高兴高兴,不能说愉愉快快,愉快愉快?意思不是一样吗?”
“呃,高兴是口语词,愉快是书面语,重叠一般是用在口语里的。”可是“方正、冷清”是书面语还是口语呢?
“为什么清静能变成清静清静,也能变成清清静静,干净就只能变成干干净净?”
“为什么只能说‘雪白雪白’,不能说‘雪雪白白’?”
“为什么‘小王大眼睛’能说,‘小王大大的眼睛’也能说,‘小王大的眼睛’就不能说?”……
于是我简直要落荒而逃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都觉得汉语语法研究是个非常无望的事情。基本上中国人根本不需要学语法,一个句子通不通,凭语感就能判断,从来不需要问上面那些问题。外国人的问题多多,可是很难用规律去解释。学者们做了各种精深的研究,有些研究也不是没有道理,可是规则太过复杂,很难教给外语学习者执行。在我看,它更像是一种小范围的思维训练。
西方的语法理论起源于以古希腊语和拉丁语为对象语言的语法研究。形态学是语法学系统的主干,语法书主要讲的是词类及其形态和范畴。这实际上是与古希腊语和古拉丁语本身是形态发达的语言紧密相关。1898年出版的《马氏文通》是中国第一本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基本上是参照拉丁语法体系来写的,虽然有开山之功,但削足适履的问题更大。汉语几千年的语言学传统是“小学”——文字、音韵、训诂,没有人讲所谓“语法”的。因为汉语本身形态不发达,很少拉丁语那样的形态标记,至于所谓词类,也是十分灵活,一个字放在不同的语境下,可以是动词可以是名词甚至可以是形容词,如此文无定法,比着拉丁语语法照猫画虎,越说越糊涂。
问题是留学生怎么办?外国人怎么教?如今遍布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里活跃着各种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我在网上看见过某人的教案,不说别的,光是动词的变化一章,别说是外国人,就连我都看得头大如斗。其实观察一下那些汉语说得倍儿溜的外国人,根本没人是死抠语法书抠出来的,都是成天在胡同里混着,要是再找个中国姑娘谈恋爱,进步简直神速。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为原创和部分整理自网络,如有侵权务必联系我们删除,保障您的权益,本站所有软件资料仅供学习研究使用,不可进行商业用途和违法活动,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