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弥撒
作者/张今儿
白天和黑夜,人的生活可能分为两种,一边现实,一边理想。蔡朗在两种生活之间徘徊,真实与梦幻的边界并没有那么清晰。
弥撒,Missa,在拉丁语中,意喻告别和离开。
1.
唐人街上志新戏院的新上剧目,是粤剧名伶凤芳芳的独角戏,上个世纪她搬来纽约,深居简出。近年不再拿捏戏腔,改唱Jazz,开怀向未来。但唱法舒展了,新文明的铅字仍印不到她身上。唐人街提起旧时代,凤芳芳还是那页书签。她头发苛刻到根根墨黑,找红宝石的银簪挽起来,穿植绒暗花的黑丝绒旗袍,用烟托戒指吃香烟。身体曲线虽然是拆拆织织扯了几轮松掉的毛线,但舞台灯打上来,遥望过去还是一张朦朦胧胧新鲜相片。
有凤芳芳在,那个时代的一口气就在,华人报说,“她像一件诚实的文物,是不易被文字和传说篡改的。”于是她迟暮之年再复出做现代戏,华埠轰动。一代名伶晚年执笔写本,把戏外人生细数散落:当时如何偷渡、依附,又如何在时代洪流中背对人潮做戏。戏叫《不离开黑夜的女人》,舞台把现实和理想分割成白天黑夜,而她就是那个永夜者。
来捧场的更多都是相熟的票友,不乏四九年前来美国的遗老们。遗老们,当然当然,都是从遗少变来的,也都曾经面庞光洁,神采飞扬。现全都齐齐整整穿了簇新的西装三件套,跋涉几条马路地来,郑重坐在台下中央,宛如时间的印章。
美人迟暮,眼睛不老,舞台水墨妆包住她飞梢的凤眼,停停转转洒到那班老友身上,台上台下好像都活泛亮光。那眼神是信物。他们都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不愿明天,但明天,到底是松动了。
观众墨压压围坐在宽宽圆舞台的阶层台阶上,一只浓色茶碗般纳住她和一张小台几,压着雪白蕾丝布,上插着一支瘦脚伶仃的艳红玫瑰,花和女人被摘下,就都是死物了。灯光侧投上去,玫瑰的影子映在墙上,和她是双人舞。小提琴和扬琴淅淅沥沥配着她的念白下雨,像吃完了珍稀的糖,展平悉悉嗦嗦的赤金色塑料糖纸的褶皱一样,蜜中带苦。
纽约是个巨大的标本展览馆,从什么时候来的人好像就永远停在那个刻度上了,灰扑扑的,口音不改的,执迷不悟的,魂魄一样散在城市,尤其是勿街。人彳亍着,在时间上刻舟求剑。这台戏上演了,人人各怀心事。
戏到高潮,暗中突然有中国女人压低尖尖细细蜜枣嗓子,乐不可支:“喔唷,祖宗,几岁了,怎么看戏还哭?”
纽约人都是卫道士,集体转过身来,愤恨一声:“嘘。”这声竟然大过她的。间或传来一声女人们高亢的抽噎或浑浑的鼾声。这倒是被宽容的,笑声轰然。再没人听到观众席有两人小声地怄气。
戏散时人潮黄豆一样倒出来,又跺脚发现下雨。纽约的雨总是很脏,把人淋成癞皮狗,几个有先见之明的人掏出伞,蓬蓬蓬,飘出去各色的花。离地铁还有些路,更多人在岸上泊住了,不相识的人们借火,又聊起刚才的戏,同一个观点和火机到处借来借去。人声嗡嗡中先头那个蜜枣嗓音又飘出来,倒是新发言:“哎这老太的旗袍怪好看的,转头我照样子做一件。”这女人是葛芝,挺高兴,穿雪白的羊角扣大衣,不容许黑的白。一头卷发,要是熟捻翡翠台几档早年的肥皂剧,倒能依稀辨认出她盘盘的珠玉脸,和圆鼓鼓的唇线,唇也是枣色的,馋馋的婴孩嘴。那些年,她常被匀到些不温不火的前四集就翻出命运签文的角色,多是白月光。
旁边男人不搭腔,她只好专心等雨。戴了藕青色的小羊皮手套,作势地抹下来又套上,不过是感慨那个姿态,过一会手挽上隔壁的臂膀:“晚上吃什么?富瑶还是东村新开的台湾菜?”
男人是蔡朗,闷闷地还浸在戏中,吞云吐雾间能看到他的窄眼睛和高鼻梁,宽宽一顶鸭舌帽,不好接近。但唇是饱满柔软的,多了几分漂亮男人的可亲,他有东方式的嬉皮和忧郁,眉宇间常有份思索,在纽约,在哪里,这都是性感的。只是问题在,他都读不破自己身上的问号。
“都行。”
葛芝怨了:“你总归什么都行。这个戏我看你也觉得行。”
“这戏?还真行。”蔡朗算是活了,拍拍肩上雨。
“行?行在哪?”
“你什么感想?”蔡朗看葛芝。七年了,同一起点出发,都做电影。这一两年葛芝在几档他讽刺为“八婆电视剧”的华人肥皂剧里演大惊小怪的太太,有时他倒惊讶,一张双人床上居然容得下这么相悖的两条分岔路。
观众爱看她扮天真,她还就真越活越无知。
“女人总是不服老的,耄耋之年还要人看她这生多美丽。众人眼光真是女人防腐剂。”
“这样的女人是不会老的。你不明白。”蔡朗丢掉烟头,插袋,不去牵葛芝的手。
但她也是可爱的,一对眼睛小鹿清纯,望进去就是蔡朗的这么多年。蔡朗看她鼻头冻冻,是奶油脸上的红色樱桃,拎着折旧的名牌包,想到她有时合影把包掖一掖,藏在背后。不然小报记者又要促狭了:怎么成天背这个。却从不问他讨要。
“你又瞎想了?”蔡朗一沉默,就是要开始创作的号角。这点,葛芝也是有微词的。蔡朗在极年轻的时候拿到分量很重的最佳导演奖,她就跟了他。早年百支媒体话筒伸到面前,急急刺破天才秘诀,镁光灯亦融化他:“创作就是排泄,毫无痛苦就是常态”,没想他的天分是一台巨大猩红的盘旋滑梯,最开始的尖叫和兴奋,就已经是游戏的最高点。
他急于再成就,又次次事与愿违。抑或是时代不需要那种声音了。后来他们来到纽约,在国内销声匿迹。还有人问吗?不知道了。
蔡朗的天分是越刮越没劲的奖,七年,先刮出来一个1,再一个0,再然后好多零……那又如何,他有天分,但他的天分没有属于他的兑奖处,不能换算温饱,就是一张废纸。
“我和你说过,下一部拍点有人看的。这次制作人不是给了你个很好的本子吗?一定能轰动的。”
“那种轰动?”蔡朗不置可否。
葛芝这下真的恼了:“是啊,那种轰动。就是那种轰动让我们吃了这么多年饭,没有风餐露宿。”
蔡朗痛处。七年软饭,没等到下一个李安。
“被大家看到才是有用的。你偏偏要朝反方向走。”葛芝又转换成温和。“啊?”有时她对着蔡朗,像对一个孩子。并不是他要来纽约的,是她想要锁住他。“我们再也不分开。”她倾慕过他的才华的,倒不是变了,只是还要吃饭,吃饱多快乐,吃着吃着,总会变得油光满面。
“我要的又不是大家。”
“那你要什么?和大家不一样,有什么好处?”
又拉扯出一段空白,对话的死胡同,而这个死胡同,两人都走厌了,太熟悉里面的绊脚和弯弯绕绕。雨停,正好搪塞掉这段空白。蔡朗故作高高兴兴地揉揉葛芝的脸:“走吧,吃饭。”
最后还是吃了常吃的富瑶,两菜一汤,饭后去平价的Bed Bath And Beyond,买了接下来几个月噜噜苏苏的生活用品,路过精品店,葛芝看上一盏小黑白台灯,最后没买,“没用的”。
搭空中缆车飞跃伊斯特河,路过万家灯火时,这个城市的碎金又一次揉进眼睛。
回到罗岛的干净居室,葛芝心情已经转好。睡前,玩起她惯了的游戏——蔡朗发间有一个旋的,她总喜欢假装那是个门铃。
长长手臂一伸,叮咚叮咚,要他买汰烧,要他在第五大道突然背起她,要他夜半煮一壶茶要他穿女人衣服逗她开心。
要门打开,要打开门后不是他自己。她是识相女人,所要求的都不超过蔡朗的能力。但那些叮咚叮咚潮水般漫上来,任何时候,打湿他单身男人的空间。有时他条件反射地缩一缩脖颈,在她长长的手臂伸到他发间的时候。
蔡朗熄灯,喝水,手中握的玻璃杯正好倒映对楼新盖的罗岛高级公寓Manhattan park,罗岛本是麻风病院的小岛,后来住满华人。但自从留学条件不再紧缩,那些发了财的人疯了似的把孩子运到美国,长岛和罗岛的地价都涨了。他们住中国人装潢铺张的楼里,交中国朋友,去中国城唱中文歌,进进出出中国面孔,平移了一个中国到纽约,没人认识蔡朗。
他望向杯中,看其中倒映的内容:一间卧室、一个露台、再一间卧室,一个露台,一居室大约八十万美金……杯中已有一百六十万刀。
葛芝叫了一声:“叮咚。”他回神,看她的脸柔软地陷在暗中。这次的要求,她说:“我们结婚吧。”
他把含在口腔的水咽了咽,话自然地滚落出来:“小芝,不如结婚的事我们再缓一缓。”
他问不出来,为什么要结婚?就因为人人都要结婚?就像人人都要买房?
吃了七年软饭,他想反哺出什么好东西。
但没有。
他忘了葛芝是怎么突然愤怒地,拉了灯,把枕头和骂声砸向他,她精心选的薰衣草枕头种那些悉悉嗦嗦的药材怎么雨点一样砸过来,她选择的便宜丹麦玫瑰吊灯打出的粉色,是她的品味,口腔一样张开,囊括住他。他木木然拎了一件外套,就走出门,葛芝在背后大喊的是“滚出去”,他不懂女人,不晓得女人让你走,就是在和服装店老板讨价还价,滚出去是她们笃定老板必定舍不得这门生意的,笃定男人的离开是风筝线。葛芝追到门口,一边骂着滚,一边眼睛辣红,看他真的揿下了向下的电梯,才嘭地关上了门。
贴住门的时候,她听到电梯:“叮咚”,楼梯下行。
2.
离了家,蔡朗也并不知道去哪。在通宵巴士流浪汉的盒饭和潦倒气味里坐了几圈,鬼使神差回到志新戏院。夜风泠冽,他的思绪都被断句。但他总是很喜欢唐人街的,长长一条,像一句工整漂亮的谚语。街头是一爿医院,街尾是殡仪馆,而锣鼓喧天粉墨登场的戏台,嵌在中间,中国人的一生就从街头到街尾这么溜过去了。
午夜一点,戏院早就打烊,一盏小小的灯捏在布告栏上。是凤芳芳的海报,映着她的剪影和那朵玫瑰。旁是殡仪馆,蔡朗第一次知道原来殡仪馆也会打烊的,檐角翻飞,中式的门栏上并列贴出两张白纸,也有冷冷的灯打着,是人生的海报。楷体写着亡者姓名,冯尚美仪,顾子青君……都是谢幕者。
蔡朗笑了,他想到葛芝她们为了戏里角色在演员表上的前后能争个你死我活,回去要告诉她原来人死了排名不分先后。
没钱,没通讯工具。蔡朗有点后悔了,不然还能跑去看场午夜电影,或者什么爵士酒吧的大腿舞。袋中唯一有包烟,解了尴尬,他站在路边,迎着风抽。不知多久,赶着去波士顿的人们拎着行李从他身边穿过去搭灰狗巴士,最后一家越南粉店打烊,工人唱着歌骑车回家。有人突然拍他肩。
“先生,有火吗?”
他当是夜半揽客的女人,回头敷衍。转头只看到乌发蓬蓬的女孩,小小雪白的粉扑子脸,嵌着一对晶光四射的宝石眼睛。只笼统地觉得她在发光。脸是天使的,可惜身材也是,穿一件金色织线的毛衣,嘴被吹得生红,格外生动的脸。
他点火,她的烟头像镜头一样凑过来。
“你不知道去哪?”女孩搭腔。
蔡朗尚有警惕:“随便转转。”
“我猜你第一次这样。”女孩的眼睛还是镜头一样叼着他。
“这样?”
“游荡。”
“何以见得?”
女孩狡黠,笑,露出犬牙。她昂昂脖颈,叫他看一地烟头。
蔡朗也笑。“你呢?”
“我就住在夜里。”
“哦?”,蔡朗看她背过身面对海报,念出声的——“不离开黑夜的女人”,她咯咯笑,“该不会演的是我?”
“你没看吗?”蔡朗问。
“你喜欢?”
“嗯。间接导致我为什么现在在这里。”他掐头去尾,简要介绍。
女孩捧腹,笑声都和她透明的皮肤一样剔透。“最低五十刀。有一点……囊中羞涩。”她嘻嘻笑。“我几乎没有钱。”
“没有钱怎么行?”蔡朗了然,所以这个点,她出现在街上,倒有点更悔恨今夜袋中没钱了,“那怎么行。”
“怎么不行。”她倒全然一手好牌地推掉了他的意思。女孩背着一只纽约客的布包,蔡朗倒笑了,这是民主自由派的basic单品,夜间揽客竟然要武装到这份上。女孩嘁一下,“没钱,那是因为不乐意五斗米折腰。”她竟然拿出一台笔记本,和一支录音笔。
蔡朗眼神惊奇。
“我是作家。”
“作家?”蔡朗笑了,“我是导演。”
“哦?”她微微瞪眼的样子像一只猫。
“你出版了什么?写真集?”她倒蛮像张曼玉的。
“倒是……没有特别满意的。还在修改,今年就会出版吧。”她乐观,“你呢?”
“还没拍出特别满意的。”不知道她是哪一派。蔡朗也没说错,七年人的细胞全都新换一遍,新的蔡朗眼高手低,没有任何作品。
“纽约真是到处都是艺术家。”女孩睫毛飞扇,望过来。
“是啊……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疯子的人都说自己是艺术家。”
“艺术是纽约的宗教,前天我坐uber,司机听说我是作家,翻遍全车找到一张美钞叫我签名。”
“但他绝不会减免你的车费。美国人。”蔡朗夸张地在胸前比十字。
两个人这次捧腹。
“我叫蔡朗。”
“冯法法。”女孩伸出手。
两只寒冰一样的手握一握,夜油然摩擦出一点希望。“跟我来。”她说。
她兀自掐灭了烟,穿进黑暗。其实从背面看,路灯的光牵引到那些小小的金线上,她的腰很细的,拧起一股风波。蔡朗跟着,毕竟这个夜晚也无处可去。不多时,她带他到一间灯火通明的平屋——是寺庙,曼哈顿的庙堂竟也经济型地省略掉了前殿的,佛热热闹闹地搬进公寓房,住在成百上千的小格之上,从寒气中踏入这几百盏盈盈热热的香烛之中,倒也有几分感动。
不是体会不到那份冥冥和渺小。
蔡朗驻足看了会。
“你有什么要祈求的吗?”
他把神情收好。
“没有。”
“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要的东西都是求不来的。”
“那菩萨给你糖吃。”她笑嘻嘻,嗓音让人渴,赤金色的光打在她深凹的眉眼之上是一片云云溶溶的精灵之感。室内很热,她脱了毛衫,露出长长的手臂,伸向佛龛前的小盒子。
他看到她手臂上纹一支栩栩如生玫瑰。
“喂!”急急制止。
她指甲抹了奶白,挫得很尖,已经打开那个雕花的盒子,取出来几粒水晶糖。吊诡的华丽中,蔡朗确定这不是他剪辑出来的电影。法法剥开一粒糖:“唔,桂花糖。”递给弹眼落睛的蔡朗一颗:“你看看你的是什么味道?”
法法说这是她的“如”果,过年的时候她从法拉盛买了一把糖,偷偷放在这里,每夜来吃一颗,她都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如此吝啬未来,但她分给蔡朗一颗。蔡朗剥开,含入口腔,淡淡的,然后周转出薄荷的香气。他开始确信这是个值得的离奇夜晚。
法法神秘凑向她,灯火之中她的脸也是小小的泥金色佛像,蓬松的发晕出金色的边来:“接下来带你去第二个不花钱的地方。”顺势牵起他的手,是燥热的,五指上带一点凉凉的薄荷气。她带他去唐人街上的KSHOW。中国人开的ktv。逆光望过去,男男女女的轮廓长在一起,法法从包里拿出一管猩红色的口红,对着门口停的大货车镜子搽搽嘴唇。
“跟我来。”探身走下楼梯,热门的重复的俗气的伤感凝固成歌词在声电走廊来回飞去,法法随手推开某包厢的门。
“抱歉抱歉,来迟来迟。”她像模像样的。又推蔡朗:“我们是Emily喊来的朋友,这是Kevin。”众人先呆了下,法法不理,率先拿起小小酒杯,倒威士忌:“我先自罚三杯啦。”她吐吐舌头,房间内是班留学生,有男生先叫好:“好好好,很能喝,快过来坐。”法法活络蝴蝶一样在包房飞来转去:“来来来,我先点一首莫文蔚的忽然之间。”
她也是忽然之间来到他的生命的。
3.
葛芝是咬定了主意这次不让步的,第二天就把蔡朗的东西都扔到了客厅,狼藉一片。蔡朗想,也好,彼此静下,都已经共生藤蔓般长了七年。他找出来积灰很久的胶片相机。第二天夜里又出门搭公车去戏院。走的时候蹑手蹑脚带上门,像什么亏心事。第三天又是。
葛芝是知道的,但不制止,抹不开面子。朋友都说:你家蔡朗是李安啦。七年磨一剑。葛芝和蔡朗一开始都信的,但什么时候才能从巨大的盘旋楼梯扑向水面,引来尖叫和浪花?他们都已经等得太久了。现在像是在频频确认命运的节目单。
她刻意拿走了他全部的钱和信用卡,又在微波炉里放进做好的饭,这是她的潜台词,也是她的试验:是不是真因为自己束得太紧?蔡朗仍然夜夜鬼影般出门,如今“叮咚”已经是她最不乐意听到的声音。
整整半个月了,她的半侧床是冷的,微波炉里的菜会被吃光,小小的碗洗好晾干。第二天回来,蔡朗倒头就睡,周而复始。
他们像是拥有了时差。
蔡朗和法法每晚都在中城的麦当劳见,她总是准点来,不知从什么地方。一点整,腕上带只大三针男表,穿电光丝料的香芋紫裙子,或是毛绒绒的鹅黄小祆,发间溢出香波气味。她总是崭新的,从不疲惫。
麦当劳是这个城市夜王国的入口,纯然的乌托邦,流浪汉不知从哪都找来一本本黑塞、叔本华细读,隔壁的牙买加人已经和法法相熟,总在放了几支雷鬼后,给法法留下盒鸡块,热腾腾。她在夜里四通八达,也有马来仔会从工作的粤菜馆拿来盒蒜蓉红虾,她把虾头剥下了,唆它们的脑黄,然后套在十指上。
她也笑眯眯捧着脸对蔡朗讲过那天KTV里的缘由——“留学生里多的是Emily,Amanda啦,真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起名想象匮乏,随便编个名字就总能撞上。玩的就这么些把戏,人人的经历也都差不多。”中国的留学生总是热络又木讷。有人在纽约呆上五六年,一口英文仍然支离破碎,常来常往不过那么几条街,像是被结界圈起来的魂。
“今晚去不去唱歌?”法法有时候笑眯眯的,有时他们一道去,又遇到上次恶作剧过的人,已经成了熟人。
“都在夜里,谁介意你是谁?有时自己都不介意。不然怎么叫自己Emily、Peter、和Hannah?”
有流浪汉喜欢驻足看向法法的笔记本电脑,任由谁看完总会和法法神秘对看,法法对陌生人很大方,却唯独不给蔡朗看:“万一写的是你?”
有个流浪汉是吉普赛人,他总是拿个不锈钢杯子倒好热茶,神神叨叨看着路人,捧着水晶球,知晓天命的。破口大骂或是喊出他们的命运:“下地狱!”“下地狱!”“没有灵魂的人!”
看到他和法法,他怔了一下——摇头。
“Missa……!Missa……!可怜的人!一场空。”
蔡朗想,他终于七年后再遇到能够燃起他创作火花的东西。
他们做很多很多很多无用的事情,因为无用而更可贵,这和白天的价值观如此背离。比如在东村的日本街玩倒退着跑谁更快的游戏,两人一人一台相机,捕捉入夜的怪人,积分算榜,他们把积分榜用烟灰写在地上。遇到的人越怪的分值越高。有次蔡朗捉到插着橘色大羽毛的人妖皇后,法法遇到在时代广场变兔子的香港魔术师,难分胜负。还有次,他们拿着傻瓜机互相一闪闪光灯拍对方,快乐大笑:“你才是我遇到的最奇怪的人。”。
法法讲很多种语言,买Tacos时西语流利,摸到礼帽里软软兔子时又大喊“吓亲我”,她抽烟时喜欢加上彩色的泡泡糖,这样吐出来的烟就是彩色的。隔着粉色或是蓝色的烟雾,他端详这个小人,荧荧白的,她也是尊小菩萨,眉宇宝石般沉甸甸地庄重,如果美丽是一种宗教,他已经着迷。
法法喜欢带来不同颜色的墨镜,戴上绿色,城市是忧郁,戴上红色,什么都快乐。她有时戴着墨镜和蔡朗逃进AMC看电影,“这样我就调节了世界的亮度。”
烟雾无用又斑斓。蔡朗前所未有地舒畅。他拿胶片摄像机拍法法,近的纤长的睫毛,远的投射在墙上的影子,他拿他们的影子投在墙上,很大的,涂抹满整面墙的影子做纽约的皮影戏。他从未真实地亲吻过她,只有在影子贴近时可以。
他把与她的肌肤相亲当成一种弥撒仪式,一定要在拍出什么完美的东西的时候才可以。
夜晚是被弃置的时间,麻木的人在这里更麻木,沉溺的人出不去,蔡朗倒甘愿出不去,他前所未有地拥有无数火花和灵感。法法和葛芝一样,也有着女人小小的愿望。有次她驻足在34街一家小小的犹太铺头前,望住对蓝宝石耳环,莫桑石,不值钱的玩意。
“真像是眼泪一样。”她表情痴痴,“原来眼泪是可以被凝固下来的形态。”
“我买给你。”
“可是我们没有钱。”
“谁说没有钱就不行?”这句话这次换他说。后来一晚,他带来台二手的打字机,交给法法。他拿着画笔,他很擅长速写的——他画画,她写诗,给这个宇宙中心的游客们留下片刻的魂器,时代广场到底是纽约从不熄灭的地方。五刀一张,两人布了小小的摊,那是他和法法第一次沐浴在白昼,哪怕那只是高亮的白织灯。
他开始想,他能把法法带到白天吗?一起生活?葛芝呢?
攒了再半个月,攒够了那对蓝宝石小耳环的钱,他买来,交给法法。
她戴上,两只坠子晃荡,飞来荡去两滴汪汪的泪。她的雀跃是真的,几乎要飞进他怀里,按捺了一下,她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坐夜间巴士,她带他到布鲁克林,半夜通宵营业的咖啡店。Cafe Reggio。纽约唯一半夜都还在喝咖啡的地方——谁会在深夜需要咖啡?那些耽溺在夜里的人们啊。这家开了百年的咖啡店,果绿色墙壁上挂着埃及艳后的头,隔壁NYU法学院的学生来这里温书,日复一日啃同一本大部头,落地窗前,或者有眼歪口斜穿法兰绒紫色睡衣和睡帽的老太来这里织毛衣,也有拿羽毛笔写小说的作家,满手墨水。满座是法法的熟人,大家看她牵着蔡朗的手走进来,一片口哨和调笑。
“He is the one.”法法说。
甜蜜的谎。这里的人争相说谎。
所有的人举起手来的咖啡杯,像是欢庆的酒,蔡朗想:“是时候了。”
法法蜜笑,往他肩上靠,还是那种薄荷触感,凉凉的。
她的味道。
4.
蔡朗早就看中的一栋烂尾楼,在中央公园旁。大约是某个集团资金链断掉,独自矗立在城中的一栋豪宅,就这么被弃置在那里,像城市的一个分章逗号。他知道里面有精装的样板房,巨大的玻璃窗,16x9,望出去是整个曼哈顿,像是一块巨大的电影荧幕。
这里把仪式准备给法法再合适不过。
他蒙上法法眼睛,把她带到房间中。
已经摆好一百卷拍好的胶片,这个月,他镜头下的他们的一切,每一个瞬间。
法法望住他,晶光四射的宝石眼睛。呼吸是急促的,他除掉她软软的衫,幻想一亿次的她的温度,终于贴上来。他把特别的自制追光灯对好她,看到她盈盈白的羊脂皮肤。然后他把胶卷一卷卷拆开,缠绕在她身上,城市、人们、他们,他把他们的故事,贴合到她的身上。
他的纹身仪式。他的弥撒。
不怕他的热情灼伤那些胶片,把它们报废,他们身在夜中呢。
他就要吻上去了。
突然房间的电灯大开,葛芝的尖叫声把这浪漫的仪式开膛破肚:“蔡朗你在干什么啊!”
她雇了私家侦探,已经尾随了几个夜晚。今天她跟上楼。
葛芝疯狂地捧起那一卷卷已经拆开的松散的胶卷,就像被除去衣衫的法法,那些城市空空的景的负片被房间的电灯照得清晰,空空的咖啡店,空空的街道,间或有一个人的影子,涂在白墙上。胶卷整齐排列,不能接受的真相连排子弹般射穿她。
蔡朗再回头,法法不见了。那个纽约客的包还在,他吃痛地避开葛芝的穷追猛打,打开电脑,没有密码。再打开文档,一片空白。
他不置信,全选,全选,全选,所有的用白色写的东西才显现出来,成百上千的——
“和我留在夜里/和我留在夜里/和我留在夜里/和我留在夜里/和我留在夜里/和我留在夜里/”⋯⋯
5.
志新戏院,海报栏捏着小小的追光灯,女人的剪影,底下垫着一支玫瑰,海报上三个花体交缠的F字,再是,字体,《不离开黑夜的女人》。
蔡朗戴上墨绿的墨镜看过去。
凤芳芳。
再戴上那副曾给他狂热和幸福的红色墨镜。
冯法法。
是别人不理解我们啊,我们不是不存在,我们只是把自己留在夜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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