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下去会舒服点儿
作者/曹寇
我真的不是爆头哥的同伙,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事实上,我只是一个无能之辈,用我们当地话说,我只是一个怂(尸从,下略)货。其实怂货不是我们当地话,是普通话,当地话是“怂逼”。我是一个怂逼。就在不久前,我老婆刘晓华女士(你们这么称呼)就这么骂过我。刘晓华可以作证我是个怂逼。说来话长,按理说,刘晓华不应该这么骂我。你要知道,两年前我们搞对象的时候,非常相爱,在口头、手机短信以及qq上,都互相尊称对方为“亲爱的”“心肝宝贝”什么的,也说过“没了你我就没法活下去”之类的话。大概也正是这样,她才会义无返顾地嫁给我。我们结婚的时候摆了一百桌酒,这起码说明我们很珍惜对方。当时刘晓华就说过,你摆五十桌,能叫爱我吗?哦,亲爱的刘晓华小姐(宾馆报喜电子字幕是这么写的),那咱们就来它个一百桌吧。对,其实我们结婚不久后,爆头哥就成为了全国名人,他在银行门口一连开了三枪,打死了一个取款的人,然后携款潜逃,然后到处都贴上了他的照片,连我们那菜场的公共厕所里都贴了。我就是在厕所里第一次注意到他的。他正好就在尿池上方,盖住了“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以及“治痔疮用肛泰”什么的,我没有痔疮,尿起来也比较精准有力,才懒得看这些公益的或者不公益的广告呢。所以通缉爆头哥的悬赏启事,让我眼前一亮。这不是他长的帅,可以不谦虚地说,他没有我帅。就个人经验看来,他也没有当年的马加爵长的有特点。加上厕所昏暗,照片模糊,我不得不凑近观察,这甚至还影响了我的撒尿成绩。多年以来,那确实是我第一次没尿好,弄得一手。公厕的水龙头坏了,也没洗。其实大小便后习惯洗手的人并不多,如果你洗手,当然属于例外。总之,我就这么一路搓弄着手指一路琢磨着爆头哥回家了。
亲爱的,今天怎么样?那会儿回到家后,刘晓华都会这么关心我一下。能怎么样?我已经在那个单位上班上十年了,十年如一日而已,还那样。
心肝小宝贝,今天晚上吃什么?所以我只能用这么个疑问来代替回答。当然了,这根本就不用问,饭菜都准时端放在桌子上了,一眼就能看明白。她之所以每天都能这么准时将饭菜端放在桌子上,取决于我每天都准时下班。关键是,那会儿我们新婚燕尔,十分恩爱。
我承认当晚我们过夫妻生活的时候,还讨论了一下爆头哥。我还记得,这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我意识到自己始终没有洗手;二,我们夫妻之间产生了分歧。我觉得警察会很快抓住爆头哥,刘晓华则认为不会。为什么不会?我问她。她是这么回答的:抓不到才好呢。
操,我让你不会我让你不会。我一边劳作一边口出恶语,这看起来确实像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在用自己的利器反复捅杀一个无辜妇女,而不是用枪。最后的结果不是她脑浆四溅,而是全身是洞。这是我当时的想象。
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谈过这个话题。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到处张贴的悬赏启事经受了风吹日晒,已经不新鲜了,没人会注意到它,就像如果你不想搞一个假文凭找工作的话,就不会留意同样到处都是的办证电话。它们只是我们经过所有大街小巷的背景。我提到这个,是说我曾经试图联系过一个办证电话。对方居然是个女的。在我想象中,对方总该是男的,穿着廉价黑色夹克脚蹬阿迪王的平头男,兴许脖子上也会挂条金光闪闪的链子。所以,电话中的女声让我无法相信她能为我办一个可以乱真的证书,所以我赶紧挂了电话,心脏很是跳了一段时间。不是,绝不是歧视女性,只是陡然出现的变故(以为是男,结果是女)让我打了退堂鼓。这也值得庆幸,有效阻止了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然,办一个假证到底算不算违法犯罪,我不知道。
这里我必须承认,不仅仅是刘晓华的牢骚,我自己也早已不满意自己的工作,憎恨领导和同事。我已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年,除了畅想一下退休以后穿着背带裤在广场上找那些风韵犹存的老太婆(但愿刘晓华算一个)跳舞,确实看不到任何前景。婚前我就多次向家人表达过另谋高就的愿望,也许正是遭到了他们的极力反对,恰恰让我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不是个怂逼,看好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大吃一惊的。和刘晓华恋爱,让她心悦诚服地嫁给我,我的雄心大志也可能起了作用。但是,家人说得似乎更对,“结婚了你就稳定了”,婚后我还是那样,并没有任何动作,偶尔还萌生了达观和超脱思想:怎么着不都一个样嘛。刘晓华认为我钱不多,咱们自打出生就没离开过这个小地方,这真没意思。她嚷着要去大城市打工,问我怎么想?我说我没有其他能力,不知道自己能干嘛,也没有文凭。她说,那就买一个呗。
没有买个文凭到外面闯荡,这还不至于让刘晓华骂我怂逼。起因是乡下的房子拆迁。现在也就我父母还住在乡下,房子被拆,他们被分到了四套安置房。可惜是四套不是五套,除了他们老两口住一套,还剩三套,而我偏偏还有个没结婚的弟弟。我妈说,你弟弟没成家,给他两套你一套,你有意见吗?我觉得我妈说得对,没什么意见。刘晓华则雷霆震怒,表示不对。我去找父母弟弟商量,能否一人一套半?弟弟沉默不语,父母则老泪纵横,表示当年我在县城里买的这套用来结婚的房,难道首付不是他们代垫的?啊,真是庸俗啊,和电视剧一样庸俗。我对刘晓华说,咱们不是打算要出去闯荡吗,何必斤斤计较我们深恶痛绝的这个小地方的点滴得失。“怂逼”由此破口而出。她还补充道:就你这怂逼样,出去能好?可想而知,当天我们发生了结婚以来第一次争执。我给了她一个大嘴巴,她回敬了两个。我踹了她一脚,她故意坐在地上不起来鬼哭狼嚎招来街坊邻居围观评理。我不是觉得自己有理,而是被眼前这个景象吓坏了。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少年儿童的时候,我的父母,我的同学的父母,也是这么干的。当年我和弟弟居然还想为母亲讨公道,跟父亲拼一回。一念至此,我真是羞愧透了,厌烦到了极点。
不久之后,刘晓华居然还怀孕了。我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怀上的。成为怂逼之后,我们过夫妻生活早已没有当初那么勤快。也许是我和同事们喝完酒回来搞的?或者是她跟她那些坐在牌桌对面的牙根乌黑头发肮脏腿脚传情的牌友搞的?老实说,如果说我不介意刘晓华肚子里的小孩是不是我的,这不是真话,但就算不是我搞的,又有什么关系?当我下班到家面对冷锅冷灶,倒也感觉不错。我给自己弄碗吃的,然后看看电视玩玩电脑,偶尔回想一下自己这有限的人生,想起少年时期自己在河岸独坐的光景,想起水面上鹅的鸣叫和破碎的阳光,都挺好的。此情此景,我倒希望就这么沉沉睡去,做个好梦,而不是被半夜回来的刘晓华吵醒。她站在床头,在啃一个坏掉一半的苹果,卡兹卡兹。
别装睡了,她说,家里没吃的了吗?
如果我有枪,这时候我会学习爆头哥给她来个三枪,但我没有,也不想像以前那样捅杀一个孕妇。我只好回答她:有,有你妈一块逼,把你妈逼也吃了吧。
现在,爆头哥终于被当场击毙了。我不敢说自己感到惋惜,他毕竟罪大恶极,死了好,正如新闻上所说的,老百姓拍手称快。当然了,这是个说法,没人拍手。问题是,他是在我们这个地方被击毙的,不禁叫人刮目相看,兴奋不已。我们这个地方也出现在了新闻里。
嘢,这傻逼怎么跑我们这地方了呢?同事们次日早上获知新闻后,有的摇头晃脑,有的啧啧称奇,还有的哈哈大笑。我虽然憎恨这些同事,但不能不放下憎恨加入他们的谈论。讨论被查岗领导训斥、制止。然后我陷入了巨大的厌倦情绪之中。
下班回家,我没有像平时那样直接回去。而是奔赴报纸新闻中提供的击毙地点。小小县城,就这么点大,我已生活十年,所有的巷子比我对自己的肠子更加熟悉。
尸体已被抬走,血迹也被石灰吸干,这不必多说了。新闻图片中的警戒线和警察也没有了,徒有地面上用粉笔描画的尸身形状。当然,像我一样闻讯赶来的围观老百姓还不少,一些扛着长枪短炮的媒体记者也或蹲或站在那儿拍照。不过大家都没有踩到粉笔描画的尸身形状,仿佛爆头哥还躺在那儿,把他踩疼了他会爬起来再给我们几枪。理解为大家尊重死者,或许也行。
围观者的谈论可谓情趣盎然,他们还引经据典说起了一个叫“大王二王”的陈年往事。年轻人都不知道这个事情,他们只得摇头不已,露出一幅“你们什么都不懂”的表情并懒得普及这一历史知识。“你们不是喜欢上网吗,回家去网上查查就是。”有一个穿着时髦的小伙子还真掏出手机上网查了起来。
我注意到,就在击毙现场旁边的墙上,还张贴着爆头哥的悬赏通告。因为年深日久,不仅褪色严重更加模糊,而且四角翘起,风雨飘摇。我不禁想起了和它初次相遇的那一天,一股挥之不去的尿骚味儿就此弥漫开来。
这时候,我感到又累又饿,但我知道,现在回家并无饭菜,就算有饭菜,也没什么意思。而只是想躺下来。躺下来会舒服点儿,我对自己说。
真的,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像两条腿不听使唤那样,我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来到粉笔描画的尸身上,然后像拼图高手那样对照着爆头哥的死相躺了下来。不大不小,非常合身。这回我才听到了人群真正爆发出来拍手称快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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