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
作者/张紫晨
都市男女,聚散都不需要太多理由,在情感暧昧的地带,看似离一个人很近其实却相隔甚远,在他人那里最终测量出的是自我的孤独。
我们坐在房间里,着一盏装在断臂维纳斯中的香薰蜡烛,火苗摇曳,人影在墙上来回晃动,音响里循环播放《Jungle Drums》。此前,我们已经在“动物凶猛”喝过了一轮,吴酒量惊人,跟我干了八杯浅口杯的深水炸弹,我看着她将柠檬片蘸盐,丢进嘴巴,嚼几口,又将燃烧着的烈酒一饮而尽,全程面不改色,喝完又唤来服务员,再叫一打啤酒,我脑子发昏,后半程,我在抽烟,她喝得不疾不徐,有个长得像张柏芝的女孩在唱歌,后来又换成一个男孩,谁也不像,唱了几首腻腻歪歪的苦情歌,酒吧里光线晦暗,有一种置身太空的错觉,飘飘欲仙。
出了酒吧,整条马路的路灯都已熄灭,天空开始飘雪,米粒大小,落到地上就融化干净,很难积起来,我们站在一块广告牌下等出租车,广告牌上画着一个弹古筝的女人,笑意盈盈,明眸善睐,吴问:“你看这女的像我吗?”
我抬头细细比对了一番,觉得全然没有相似之处,女人是长发,吴是短发,女人恬静柔美,吴奔放热烈,说道:“其实细看还是挺像。”
吴说:“像个屁,你抽空把眼睛做个激光吧。”
我不语,点了一支烟,冷风阵阵,我把烟叼在嘴巴里,两只手不停地搓着,双脚原地踢踏,吴从我嘴巴里夺去香烟,送到自己嘴巴里,并且狠狠剜了我一眼,我说:“你要抽我再给你一支就是,何必抢我的?”
吴撇过脸去,一缕缕白气从她口中吐出,分辨不清是香烟还是热气,时间已过十二点,南通路上人迹稀少,碰到一辆出租车的概率渺茫,我提议手机上打车,吴不耐烦地冲我摆摆手,说她不喜欢坐网约车,只喜欢坐出租车,我把衣领往上拉了拉,一直盖过脖子,原本有些头晕脑胀,被冷风一吹,清醒了许多,只是胃里难受。远处射来一束灯光,把雪照得更白了些,灯光渐近,吴伸手拦下,丢掉抽了一半的香烟,把我拽上了车,跟司机报了一个地名。车里暖气开得足,我的酒劲又慢慢上涌,不知不觉睡了过去,到地方时还没醒,最后是被吴推出去的。
吴的屋子不大,六十几平,因为没有开灯,所以看不清房间的布置装修,但是能隐隐闻到小苍兰的味道,我对这种味道比较熟悉,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子,身上总是带着这种淡淡的香味,我曾经问过她这是什么味道,挺好闻的,她说是小苍兰。有时候我会想起来她的名字,但是更多的时候,我只记得她姓艾,我就叫她艾,艾来艾去。在所有认识的女孩中,她是唯一一个会送我礼物的,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样,所以后来我们就分手了,属于我单方面的分手,没有任何通知,就是在某一天,我忽然删除了她的好友,把她的联系方式拉进了黑名单,也许她打听过我的下落,也许她为此费解乃至伤心了一阵,这些我都无从得知了。在我们分手的前一天晚上,一切都很平静,我们甚至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是部外国片,全程在打架,看完电影之后,我们去吃了东关街的小爬爬烧烤,她吃得很开心,一直将她的头发甩来甩去,中途还问烤串的老太太要了两瓶啤酒,其实她酒量很差,但她说她喝酒全看状态,状态好的时候六瓶不是问题。不知道她那天晚上状态如何,总之一瓶之后脸就红得不像话。吃完之后,我们沿着史可法路一直走,夜深人静,路灯隐蔽在树杈间,光影扑朔,玉带河的流水淙淙,最适合说一些心里话。
艾拉着我的手问我:“你爱我吗?”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很多女孩子这样问过我,但是她们的动机都很无聊,她们需要我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就好像莫泊桑的小说里,那个需要一串项链去参加晚会的女人,所以我总是告诉她们,当然爱。她们由此便也心满意足,实际上,我的回答跟那串项链一样,未必是真。艾看着我的眼睛,她的脸上有一点雀斑,看上去很时尚,我说:“艾……”
她说:“我也爱你。”我有生以来获得的第一次回应是如此地不合时宜。后来,我把她送回家,一路沉默,只有她在叽叽喳喳,不知疲倦,分别之时,她跳起来亲吻了我的脸颊。到家之后,还没有来得及开灯,艾的微信就不期而至,我在黑暗中盯着发光的手机屏幕,胆战心惊,然后我就删除了她的好友,拉黑了她的电话。
吴把断臂维纳斯的香薰蜡烛端到一张地毯上,我们围着蜡烛席地而坐,手边有一瓶还剩下大半瓶的威士忌,还有两只六芒星形状的玻璃酒杯,吴问我要不要加冰,我说不用,加冰会醉得快,我不想那么早就醉去,她给我倒了三分之一,给自己倒了三分之一,左右手各举一只酒杯,咣当碰了一下,将左手的酒杯递给我,我喝了一小口,她说:“没有喝酒的小菜,还有一包话梅,你吃吗?”
我说:“都可以。”
她从茶几的抽屉里拿出一包话梅,撕开包装,倒了一些在毯子上,又说:“要不要来点音乐?”
我说:“都可以。”
我们这样喝着,就着话梅还有一直循环的《Jungle Drums》。每次喝完之后,吴都谨慎地添上一点点,如此一点点一点点地累加,酒瓶终于见底,当我们喝完最后一口时,吴数不清第几次去拿酒瓶,瓶口下悬,缓缓淌出几滴,她疑惑地瞧了一眼瓶身,失望地说:“没了。”此话说完,我猛然醉得不像话,重重地倒在了那张有着波浪纹的地毯上,睡死过去。关于此事,吴后来问过我,为什么突然就醉了。我思索着其中的玄机,然后告诉她,这事太唯心了,就跟比干似的,被剜了心却不死,碰到卖菜老妇人说了一句人无心即死,当时就翘了。
那一晚的记忆太过飘忽,又是酒精又是雪花,还有《Jungle Drums》,很难让人感到真实,所以那一晚的吴在我的记忆里也丝毫没有温度,她是酒精、雪花还有《Jungle Drums》催生出来的幻觉。当我第二天早晨头痛欲裂地从地上挣扎着坐起来时,不见吴的踪影,香薰蜡烛已经熄灭,空调吹出来的热风正扫在一盆绿萝的叶片上,一只玩具猪对着我笑,我清了清嗓子,浑身要散架,窗外天气阴沉,雪已止住,我打了个哈欠,喷出一嘴的酒气。音响还在不知疲倦地播放着,也许就这样循环了一个晚上,我想让它闭嘴,但是不知道怎么操作,只好到阳台抽烟。
吴出现在了我的身后,披着一件红色格子大衣,睡眼惺忪,我说:“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把我扔在冰冷的地板上,自己跑进房间睡觉。”
她说:“我对你够意思了,怕你冻死,一晚上空调都打的三十度。”
我将手插进口袋里,问道:“今天什么计划?”
吴抓了抓头发,说道:“没计划,睡觉,你滚蛋吧。”
我抽抽鼻子,灭掉香烟,想要说什么,吴已经裹着大衣,趿拉着拖鞋走回了房间,我听到了房门关上的声音,暗自叹了一口气。
从吴的家里出来,冷不防被寒风吹得打起了哆嗦,天上飘着细密的小雨,黏黏糊糊,好像要在我的身上结一张网,我想起来自己并不知道吴的名字,于是给她发了一条微信,她没有回我,走到半道,我有些不甘心,遂给她打语音,响了半分钟后接听,声音昏昏沉沉,问我:“哪位?”
我说:“我。”
她说:“什么东西落下了吗?”
我说:“没有,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问这干嘛?”
我说:“不干嘛,存个备注。”
她说:“吴俣。”
我说:“哦,哪个yu?愉悦?虞美人?”
她说:“单人加个口天吴。”
我说:“哦,这个字念俣,学到了,你睡吧。”
她说:“操你大爷。”
第二次跟吴见面是在一场婚宴上,我是男方那一派,她是女方那一派,本来以T台为界,二人泾渭分明,后我坐的这一桌来了两组家庭,乌泱泱正好十个人,我也不说什么,成人之美,主动腾出位置来,一个男人很是感激地给我递了一支香烟,我叼着香烟,四处觅空位,眼光一扫,看到了坐在T台边的吴,走过去,占下她旁边的空位,向她寒暄,太巧了,在这种场合也能碰到。她双手交叉在胸前,跟我点了点头,并没有表现得很惊喜,一度使我怀疑她或许根本想不起了我是谁。宾客陆续到齐,灯光忽然从黄色变成了蓝色,有一点深情款款的意思,大厅里响起了音乐,主持人开始讲话,我看到了我的那位朋友像根木桩一样杵在舞台中央,摆着一副很动情的模样,接着音乐变得柔和起来,所有的灯光向着大门照去,大门被推开,他的妻子穿着白色的婚纱,在自己父亲的搀扶之下慢慢地向着他走去,我看到,她虽然是笑着,眼眶却湿润,当这对父女走上T台时,女儿泪光闪烁着对父亲说:“你慢点,一路上踩我裙子多少下了?”
服务员撤去了桌上的鲜花跟气球,热菜上桌,一对新人正在司仪的引导下说出荒唐的誓词,泪水涟涟,宾客间掌声不断,欢声笑语,我用勺子舀了一大块龙虾肉,回头看见吴正鄙夷地盯着我,我有些羞愧,她将小碗递给我,说道,给我也来几块。我将三分一块虾尾夹到了她的碗里。宾客回身正坐,交头接耳,猛一抬眼,看到正在狼吞虎咽的我跟吴二人,以及已经残破不堪的清蒸大龙虾跟缺胳膊少腿的烤乳鸽。
酒过三巡,一对新人下场挨桌敬酒,我们吃得尽兴,心满意足地靠在椅背上喘气,吴说:“无聊。”
头顶的吊灯正洒在吴微微仰起的脸上,她的睫毛又长又翘,面庞红润,几根头发从额头一直垂到嘴角的位置,吴突然抓住我的手对我说:“我们跑吧?”
我疑惑地问道:“你说什么?”
她说:“我要闷死了,我们溜出去吧。”
我说:“好啊。听起来很不错。”
她拉着我的手,穿过吵闹的大厅,如同穿过一片繁华的市集,无数个气球在天空中飞扬,训练有素的服务员看到我们逃离的样子也不免面露惶恐,司仪站在人群中央,向着四面八方抛洒着红包,大家顿时陷入了一场狂欢之中,一只椅子在红包飞过头顶之后轰地倒下,我们将一只遗落的球鞋踢到了更远的地方,吴推开了宴会厅的大门,迎宾台前的大海报孤零零地屹立着,一张粉色的幕布上写满了各种祝福的话语,宴会厅的大门再次合上,世界降低了几个分贝,离开之前,我们拔走了几支鲜红的玫瑰。
我们飞奔出了酒店,站在一个白色花坛前面气喘吁吁,吴松开我的手,拉了拉大衣,说道:“有失风度了。”
我说:“有点刺激的,像是逃婚一样,或者是私奔。”
吴对着我的后脑勺拍了一巴掌,说道:“傻帽,喝酒去吗?”
我说:“去呗。”
像第一次那样的阵仗,一排深水炸弹整整齐齐地列在我们面前,我们先干了两杯,胃里顿时灼烧起来,不停变换的灯光在我跟吴中间照来照去,她变得梦幻而美丽,我想趁机摸一摸她的脸,那个像张柏芝的女孩子唱着:“来让我跟你走,流浪到天边海角。”我缩回了手,掏出一支香烟点上,问道:“你跟今天那新娘什么关系啊?”
她反问我:“你呢?”
我说:“跟新娘没关系,跟新郎是朋友,也不算,几年前打球时认识的,平时也没什么联系。”
她将手伸进我的口袋里,拿出了烟盒,倒出一支,熟练地在桌面上敲了几下,说道:“我不认识新娘,也不认识新郎,一个都不认识,就是看到有人办婚礼,进去蹭饭的。”说完将烟丢进嘴巴,冲着我挤了挤眼睛,令我无法分辨其这番话的可信度。她咬着过滤嘴,含糊不清地对我说:“喂,死人啊,火呢?”我摸出打火机,在桌面上传给了她,她举起来放在灯光下很是仔细地端详着,狡黠地说:“高级货啊,别人送的吧?”
我感觉像被人捶了一拳,嘴硬道:“凭什么高级货就得是别人送的?”
她说:“你就说是不是吧。”
我说:“听歌吧,这女孩声音不错的。”
吴把打火机拿在手中把玩,点燃的香烟被搁在一只黑色的烟灰缸边缘,烟雾袅袅升空,女孩扭动着腰肢,裙子上的亮片晃来晃去,如同一条搁浅的鱼在阳光下跳跃。吴猛地把脸凑过来:“问道,谁送的?”
我说:“一个女的,说了你也不认识。”
她点了点头,说道:“懂了,你对她念念不忘,所以她送的东西还一直留着,看不出来是个情种。”
我说:“不相干,主要是挺好用的,防风,拿出来点烟也比较有派头,好歹是个东西,不能分手了就扔掉是吧?”
吴重重地切了一声,以为我在说谎,其实都是真话,没有必要说谎,艾送过我不少东西,凡是用得上的我都留着,看到它们也未必能记起艾的样子,前段时间扔掉了一条艾送的围巾,理由是坏了一个洞,被我抽烟时不小心烫的,除此以外,我还保留着她送的钱包跟帽子,都是因为用得上,且没有损坏。
我举起酒杯跟她碰了一个,一口闷掉,顿时浑身冒汗,嘴巴里混合着酒精的辣跟柠檬的酸,一时间分辨不清哪一种味道更猛烈一些,吴撩了撩头发,将剩余的几杯平均分好,一半推给我,说道:“喝完回家。”
我第二次跟吴回了家,没有征求她的意见,也没有遭到她的拒绝,一切保持着一种水到渠成的默契,这一次我没有喝醉,看着出租车在南通路的尽头向左拐了一个弯,绕着一个环岛开向了开发路,在开发路行驶了十来分钟后在一个小区前面停下,我们双双下车,进了大门后沿着一排暗黄的路灯走在一条弯弯曲曲的石子路上,冷风袭人,我跟在吴的身后,看着她的影子在灯光下从深黑的一团变成浅黑的一条,她回过来头来,冷不丁地问我:“还记得我叫什么吗?”我说:“记得,你叫吴俣,我特地查过,那个字确实念yu。”她说:“你屁话,我还能不知道自己名字怎么读啊?”我笑着跟她上了电梯,想要找点话,但她一直把一串钥匙套在手指上转来转去,发出歘啦歘啦的声音,让我没有开口的机会。
吴的家里始终飘荡着小苍兰的味道,我知道,是那支香薰蜡烛的缘故,她说这个味道可以助眠,我说喝酒也可以助眠,听音乐也可以助眠,想要助眠,方法太多了,实在不行还可以吃药,香薰从某一程度来说算是偏方,至少对我来说,这种味道不仅不助眠,还会让我心烦意乱,上次若不是因为喝多了,肯定睡不着觉。她说:“你要实在没话说就闭嘴吧,没一句中听的。”
我驾轻就熟地坐在了那张地毯上,问道:“还是老规矩吗?”
吴反应了一会儿,意识过来老规矩是什么意思,没好气地说:“没了,上次是最后一瓶,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我请你来我家了吗?来了也不把自己当外人,讨厌。”
我说:“第一,要不是你把我从酒店里拉出来,我肯定不会粘着你,第二,你要觉得我讨厌,我现在就回家。”
她说:“自尊心怎么这么强?说两句就不乐意了。”
我说:“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她说:“去你大爷的。”
吴在屋子里忙活了一阵,替绿萝浇了一点水,把阳台上晾着的衣服收进了衣橱,烧了一壶茶,我问:“屋里能抽烟吗?”
她说:“随便你。”
我想了想,还是没抽,她提着烧开的水给我泡了一杯红茶,一棵棵细长的茶叶在水里舒展开来,沉入杯底,我捧着茶杯捂手,她打开了音响,还是《Jungle Drums》的调子,听来听去就这么一首,我说:“你不嫌腻啊?”她说:“百听不厌,行吗?”
我说,其实这音乐我挺熟悉的,真的。以前跟一个女孩在家里看电影,就是送我打火机的那个女孩,看的就是《阿飞正传》,看完之后她问我:“你会飞走吗?”我说:“说不好啊。”然后她就不说话了,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如果是问我会不会变成一只无脚鸟,那我肯定不会,如果是问我会不会为她停留,那我肯定不能,说实话,我觉得我没有那么爱她,一直都是,当然,也不是因为我爱上了其他人,我没有爱过任何一个人,虽然跟她们分手的时候,我都假装很难受,但我心里一点也不难受,反而很轻松。
吴没有说话,用一种怜悯的眼光打量着我,或许是我多心了,她并没有怜悯我,也没有怜悯任何人,只是用一种很平淡的目光看我,我有些难为情,这话不应该跟她说,于是岔开了话题,问道:“但我一直没明白这名字是什么意思,不是我英文水平差,直译我知道,丛林鼓声,我觉得肯定不能这么翻,一点意境都没有,你说是吧?”
吴翻了一个白眼,说道:“罗里吧嗦。”
我哂笑着说:“有时候名字是很重要的。我觉得你这名字挺好的。”
吴的白眼简直快要翻上天了,讥笑道:“好不好轮得到你来评价吗?”
我说:“轮不到,就是觉得不一般,我查过,这个字有倾国倾城的寓意,汉语博大精深,一个字就勾勒出了一个绝世美人。”
吴说:“你想多了,我叫吴俣纯粹是因为我爸跟我妈都姓吴,还没上升到那个层次,明白了吗?”
我假装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道:“那你为什么不干脆叫吴二?”
吴说:“真的,你别说话了行吗?”
我识趣地闭了嘴,安安静静喝茶,喝完一杯又续一杯,一连喝了三杯,茶味越来越淡,茶色越来越浅,再喝下去如同白开水,没有必要再续了,既想不到还能跟吴聊些什么,也猜不透吴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便打算告辞,起身掸了掸衣服,拉了拉裤腿,其实衣服上什么也没有,裤腿也没有打褶,吴仿佛没有看到,我施施然往玄关处走,临开门前,吴在身后喊住我,说道:“喂。我回过头去看她,她说,我们算上今天就见过两面,按理说也没那么熟是吧?”
我愕然地点头,她说:“我为什么要带你回来呢?”
我咧起嘴来笑了笑,说:“懂了。”
那一阵我不常出门,也几乎不跟别人联系,闷在家里赶一篇稿子,有一天下午,大概五点钟,太阳还没完全落下,外面还是亮堂堂的,但是屋子里已经暗沉下去,我突然卡壳了,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躺在沙发上吸了一支香烟,然后打算找一部电影看看,选来选去,挑不到合适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于是把《阿飞正传》搜了出来。
我拉上窗帘,让屋里更黑,将烟灰缸里的烟蒂跟烟屁股倒进垃圾桶,又扔了一罐可乐进冰箱,最后找了一条毛毯披在身上,做完这一切,电影也刚刚开始,画质模糊,画面昏暗,张国荣背着包来到张曼玉的小卖铺买可乐,我总是会把这部电影跟另一部搞混,总觉得张曼玉会突然掏出一罐凤梨罐头来,上一次跟艾一起看时也是,直到最后梁朝伟出来才意识到自己搞错了。那时候我们常在一间咖啡馆约会,咖啡馆的名字就叫一间咖啡馆,爱放一些老的文艺片,环境也比较幽僻,正对我的胃口,可以不用说太多的话,也不用太照顾艾的情绪,大家一起安安静静看完一场电影,结束后如果不想回家就找个地方吃个晚饭。艾问过我,你为什么喜欢看这种电影呢?不觉得太闷了吗?我说这种电影挺好的,没有高潮、没有反转,看时古井无波,看完心平气和。跟艾分手之后,有一次路过那里,从窗户看到一个女孩子的背影,有点像艾,我没敢细看,也没敢在门前多逗留,匆匆走掉。不久前听闻那里已经关门了,老板经营不善,欠了一屁股的债,躲债去了。
电影看到三分之一,吴给我发来了一条微信,使我感到一丝意外,自从上次从她家走后,我们再无任何联系。她问我此时此刻是否有时间,我猜不透有什么事情,捏着手机一直没有回,几分钟后她的语音电话就来了,我接听之后没有说话,她连珠炮似地问我在什么地方,是否有空闲,让我去她家一趟。我用了一支烟的功夫也没想出来她想干什么,但我还是答应了她。关掉电视之后,我换了一件衣服,出门打车,直奔她家。走到她家楼下时,我又折返回小区外,去超市买了一包香烟、两瓶张裕葡萄酒。
吴披着一件摇粒绒的睡衣给我开门,看到我手中提着的酒,露出不解的神情,我没说话,径直往里走,看到了一只巨大的银色行李箱立在客厅中央,我问:“要旅游去吗?”
她说:“你先坐一会儿,还有一些东西收拾一下。”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忙进忙出,大约半个小时候后,她从房间里走出来,换了一件夹克,我说:“到底找我什么事?”
她说:“我在这里没什么朋友,说得上话的也就你一个,想来想去,只能找你帮忙。”
我问:“什么忙?”
她说:“我把房子挂中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卖出去,我肯定等不了,想了想,留一把钥匙给你,如果中介领人来看房的话用得上你,当然了,不让你白帮忙,明天给你转五千块钱,算是辛苦费吧。”
她说得很轻松,但无数个疑问霎时间萦绕在了我的心头,这个消息太过于突然,我捋了捋,理了两个最核心的问题,第一是为什么要卖房,第二是要去什么地方。当下没有问出口,只是木然地看着她把一串钥匙丢在了我的面前,我深吸了一口气,没有闻到小苍兰的味道,这才发现那盏香薰蜡烛不见了,我说:“照你说的,我们今天之前就见过两次,其实也没那么熟是吧?”
吴耸了耸肩膀,将夹克的袖子往上提了提,露出里面的衬衫,又将衬衫袖口卷一道,套在夹克袖口上,说道:“有烟没?给我来一支,累了。”
我拆开香烟,送一支给她,又替她点上火,她故弄玄虚地拍了拍我的手背,赞扬道:“有进步,知道主动点烟了,这叫绅士风度,男人嘛,长得将就一点无所谓,有钱没钱也不重要,但是要有绅士风度,你在这方面还缺点火候,拿我爸比差远了,听我妈说他们谈恋爱的时候他约我妈去餐馆吃饭,每次都提前到,看见我妈来了,立马就起身给她把椅子拉好,把我妈给感动的。”
我给自己也点上一支烟,两股烟雾在空气中纠缠、混合,最后消失于无形,吴开了一盏灯,问我有没有吃饭,我说还没,她说:“那我点外卖吧。”
我说:“酒我不能带回去,都喝了吧,我知道你有这个量。”
吴说:“开酒器在厨房。”
我把两瓶一起打开,在外卖到来之前,两人空肚子喝了两杯,嘴里酸涩,没有吃的,佐酒的只有音乐,在我去厨房找开酒器的时候,吴打开了音响,这一次没有单曲循环,但中间仍旧穿插着《Jungle Drums》,那时我正想问一些问题,鼓点响起,我便闭了嘴,也许是受歌名的影响,也许是受电影开头的画面影响,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一片森林,雾气缭绕,音乐结束之前,我始终悬于这片森林之上,缓缓向前,没有尽头。敲门声响起,外卖到了,几样炒菜,没有米饭,我们坐在地上,伏在茶几前,喝喝停停,一只临时充当烟灰缸的酒杯里扔了几颗烟屁股。
一瓶喝完,我说:“其实我有很多问题,但不知道先问哪一个。”
吴说:“那就一个都别问了,喝酒吧,问题都在酒里,答案也都在酒里,再干一杯,给你讲个故事。”
我说:“好。”
我们干了一杯,吴从烟盒里夹了一支烟,我想给她点上,她没肯,从我手里拿过打火机,说自己来就行。
她说:“我刚工作那会儿,给人当模特,其实就是拍一些商业活动或者企业宣传片之类的,赚得不多,轻松的时候是真轻松,忙起来的时候一天都吃不上一顿饭,跟我拍档的摄影师是个小年轻,二十几岁,跟我差不多大,脸上还有痘呢,但是说实话,模样挺不错的,个子也高,要是没痘,能去当练习生。我们出去接活,他总是在包里装些面包矿泉水,趁换景或者调设备的间隙就塞给我,让我赶紧吃几口,有几次拍得挺晚,他也送我回家,还有一次,拍完之后我闹肠胃炎,他送我去医院,陪了我一晚,也不睡觉,跟我讲话,后来我累得不行,就睡着了,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他就趴在床边。怎么说呢,挺心细的一个人,我心里也清楚,他大概是对我有点想法,但我没点破,因为我对他没那个意思。
“那几年我谈过不少恋爱,但都很快结束,最长的不过三个月,我也不爱他们,一点也不爱,有些甚至连感觉都没有,其中有一个,说要去自杀,我说那你去吧,后来他给我拍了张照片,用水果刀抵着手腕,我就把他好友给删了,这不纯傻逼吗?”
说到此处,她顿了顿,适逢音乐戛然而止,像林中群鸟在一阵啁啾之后忽而静默,我给彼此添上一杯红酒,灯影绰绰,吴的脸上没有表情,但比任何时候都要美丽,她眨了眨眼睛,继续说道:“有天晚上,那个摄影的男生给我打电话,约我去动物凶猛喝酒,我想了想还是去了。到酒吧的时候,他已经点好了酒,我们什么也没说,先喝了一口,喝完他说,我们认识多久了?我说,两三年?他说,原来这么久了。上个星期,我养的猫没了,是一只折耳,朋友送我的,他去了澳洲,猫带不走,跟我也差不多两三年了,它前天下午就这么没了。我说,有感情了吧。他说,也不是,我没那么喜欢猫,但我还是想把它找回来,因为它知道我的很多秘密,我不想被别人捡回去。我说,哦。他说,我以为你会问我,都有哪些秘密。我说,不想知道,我不是猫,拜托你千万别讲。烛光晃过他的脸,我看到他有点失落,如果我猜得没错,他的秘密跟我有关,所以我不想听。我们喝了很多,他醉了,托着脑袋看着我,像个痴呆,我说,该回家了。他说什么也不肯起来,我去拉他,他像石头一样沉,我说,你不走我走了。他说,你走吧,我想再喝一杯。于是我就起身走了,那晚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听说他去上海深造了,再后来,我也不给人当模特了,遇到一个变态,要把我绑起来拍写真,我照着他裤裆就是一脚。”
音乐的声音盖过了吴的声音,她如同呢喃一般伏在我的耳边讲话,我说:“有时候,对待自己不喜欢的人,真的可以很绝情。不是指你,我们所有人,everyone。”
吴对着我的耳朵吹了一口气,说道:“你妈的,还拽上英文了。我是不喜欢他,但是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未必都是绝情,也可以很多情,算了,说了你也不懂,我谈了这么多恋爱,也没一个喜欢的,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从不带他们回家。倒是你,你是第一个来过我家的,还三次,不过你不要误会,我也不喜欢你。”
我给彼此分别再倒半杯,瓶中还剩三分之一,得学会细水长流,在饮了一口之后,我问:“本来没想问,但话聊到这儿了,问一句,你打算去什么地方呢?”
吴说:“我本来也不想回答,但酒还没喝完。先去看看我爸,他在郑州,运气好也许能碰上,运气不好就算了,这辈子没有父女缘分。我从来没见过他,我妈当年怀孕的时候他就跑了,我妈说他长得像濮存昕年轻时候,一直想当个画家,不是我对画家有偏见,干这行的抛妻弃子也算是光荣传统了吧。”
我说:“我不清楚。”
吴的脸从我耳边移开,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妈在我四岁的时候重找了一个男人,生了个儿子,十四岁的时候就偷看我洗澡,我估计以后吃牢饭的多。高中毕业之后,我就不住家里了,当然了,我也没考上大学,十九岁就在社会上混着,不想留在自己的城市,就这么漂到了这里,工作几年攒了些钱,趁着房价不高的时候买了房,以为就此算是安生了,现在越来越发觉,不是有了房子就有了根,我的根始终不在这里,至于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所以我要出去转一转,也许能找到自己的根。”
我拍了拍脑袋,感觉脑袋嗡嗡响,如同一张鼓皮被人不断击打,击打到面部有些发麻,我掏出烟盒里的最后两支烟,又将瓶中剩余的三分之一平分,液体与杯口齐平,香烟点燃之前,我说:“所以这算是临时起意吗?”
吴说:“算也不算,不久前我见到了那个摄影的男生,他结婚了,新娘没有我漂亮,我们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那天晚上我想明白了,这地方注定不是我的归宿,当一个城市再没有你在意的人,也再没有在意你的人时,你就该走了。”
音乐循环了一轮,在播放到《Jungle Drums》之前,我们喝光了酒,抽完了烟,再没有说话,我的心中升起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思绪,难以表述,如同漂浮在万里高空之上,没有坐标、没有方向,只有心脏的起伏。
那一晚,两瓶红酒灌醉了我们,在意识逐渐模糊之前,我听到音乐跳到了《Jungle Drums》,同时听到了吴在跟我说话,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首曲子吗?因为这首曲子虽然听起来很热闹,但内核是孤独的,有一种虚无的感觉,就好像一只鸟飞行于一片森林之上,却始终找不到一处落脚之地,热闹与它并无关联。我同意你的观点,并不能以中文直译歌名。至于该怎么翻译,我还没有想到,如果你有好的点子,可以告诉我,你有我的微信。除此与看房的事情外,不必与我联系。”
第二天一早,当我醒来时,吴已经离开,我带着她的钥匙出门,临走时替她的门上了两道保险。在回家的路上,我去了一趟欧尚超市,打算买些东西,在进口食品区,我碰到了艾,这一次我可以确定,一定是她。她正在挑选巧克力,并没有看见我,我犹豫了一下,不知是该躲开还是同她打个招呼,这时候,一个男生走到了她的身后,伸出双手轻轻揽住了她的腰,她侧过脸来,给了男生一个微笑。他们牵着手朝我走来,我慌乱地转过身,不小心踢倒了身旁的购物篮,一罐可乐沿着地面直直地向着前方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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