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兔三窟
作者/贾周章
我又梦见了多年前的那只兔子,它在我的身后穷追不舍,不断向我投掷雪球。我再无睡意,坐到了书桌前。我想,无论如何,都应该将多年前写过的文章再写一次。我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年的钢笔,蘸了一下墨水,写出了以下的文字。
那个早晨,我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自信,竟然对父亲说要去野外抓一只野兔。那是我第一次对父亲说大话,现在回想起来有些可笑,当时肯定是想证明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
那时,雪已经纷纷扬扬地下了一天一夜了,在地面上足足积了两拳厚。院中的水瓮已经冻成了一个冰坨,像有粗壮的根系一样紧紧长在了地上。我一说话就会吐出阵阵白雾,话语声像冰块碰撞般清脆。
大雪过后是抓兔子的绝佳时机,外出觅食的野兔会在雪地上留下一串串脚印。当然,我跑不过兔子,我在雪地里迈动双脚都有些吃力,所以我带上了那条跑得飞快的黑狗。黑狗第一次过冬,第一次见那么大的雪,出了村庄后一溜烟跑没了影子,将我自己扔在了一片茫茫之中。
村庄的东面,有一片年代久远的树林,里面坟冢密布,村里人都称那里为“老坟”。冬天的田野空空荡荡的,一眼可以望出去好远,我觉得只有那片树林才是兔子最佳的藏身场所,便拎着一根木棍孤身前往。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雪地上出现了兔子细密的脚印。我放慢了脚步,再抬头,一只灰色的兔子正在远处望着我,身形被白色背景衬托得很突出。它似乎等待我很久了。我压低身子向它走去,相距几步远的时候,它又猛地向前跑去,跑进了那片树林,站在一座坟前,直立着身子,舔自己的前爪。我团了一个雪球,用全力甩了出去,狠狠砸中了它的腰,它在地上翻滚了一圈,跑向坟堆深处,消失了。那段时间,电视剧《聊斋》正在热播,我突然害怕了,不敢再前进半步,觉得它一直在引诱我,便急忙转身跑回了村庄。
回到家中,我添油加醋地向父亲描述了那只狡猾的兔子,吹嘘自己只差一步距离就追上它了。父亲误以为我喜欢兔子,来年春天在院子的角落里垒了一个圈,又从县城买回来一公一母两只兔子让我喂养。我刚看到它们的时候,觉得那就是我在雪地里追赶的兔子,它们和野外那只兔子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偶尔也会直立。
我喜笑颜开,开始为它们割回青草,每次将草倒进圈中,它们就会扭动着屁股跑出来。也许是天性使然,兔子生活得小心翼翼,从不会弄出大动静。吃饱以后,它们便开始悄悄挖洞。我担心它们会挖出一条长长的地道,偷跑回野外去,开始暗中“监视”它们。那个洞很快就挖完了,母兔子开始长久地钻进洞内,出来时会用泥土、杂草虚掩住洞口,以此来迷惑我的眼睛。
有一天,我实在好奇它的洞到底挖了多深,便壮着胆子跳进了圈中,扒开了那个虚掩的洞口。几只兔子幼崽猛地从洞内钻了出来,不断四处乱嗅,把我吓了一跳。母兔子闻声急忙挤到我的前面,将幼崽护在身下,对它们哺乳。我为自己的鲁莽感到羞赧,灰溜溜地跳出了兔圈。
兔子生长的速度很快,四五个月就可以出栏;兔子的繁殖力惊人,一年过后,圈内便“兔满为患”了。我总是盼望着兔子出栏的日子,父亲去县城售卖兔子回来,我们就能吃上一顿丰盛的晚餐。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我们搬离了那个我出生的小院,搬到了村子北面的新家,决定不再养兔子了。经过一上午的忙碌,家具搬得差不多了,一阵风吹动落叶,旧院子开始显得破败。母亲在一旁偷偷抹眼泪,父亲低着头开始拆那个存在了许多年的兔子圈。前一天,他已经将整窝兔子赶进了一个铁笼,架着马车将它们卖到了县城的兔肉馆。
父亲没费多大的力气就将圈墙推倒了,平地腾起了一阵土烟,我们被呛得弯着腰咳嗽。突然,土烟内跳出了一只兔子,在我们惊魂未定之际,它已夺路而逃。那是一只狡猾的兔子,它一直藏在洞中,缄口不言,瞅准了一个时机从我们眼皮底下逃脱了。
我和父亲急忙追了出去,在巷子里追了一段,父亲因体力不支渐渐掉队了,年轻力盛的我咬着牙追出了村庄。我记得那是一个春天,大地刚开始解冻,田里的麦苗正逐渐返青,踩在土地上鞋底会轻轻下陷。兔子没有回头,一溜烟跑没了影子,我不知道去哪里寻找,闲逛了一圈后便垂头丧气地回到了院中。父亲依然有些气愤,口中不断骂骂咧咧,养了这么多年的兔子,那是唯一跑掉的一只。眼看着天色暗了下来,父亲再一次将院子收拾干净,用一把出奇大的锁头锁住了院门。那个院子从那时起在我的生命里消失了,我至今再未涉足。
我们的新家宽敞了许多,屋子的外墙贴上了明晃晃的瓷砖,院中栽上了梧桐树、葡萄树、柿子树和石榴树。父母靠着勤劳的双手,终于使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父亲开始不满足田里的收成,每天都在琢磨其他的“生财之道”。
父亲在《新闻联播》里看到了一种新型的小麦联合收割机,一下子着了迷。他将那匹老马卖掉了,又在信用社贷了一笔款,去市里买回来一辆小麦联合收割机,开始了为之奋斗半生的“事业”。
我永远忘不了一九九九年的那个下午,我正奉母亲的命令在村外查看麦子的长势,突然从东方的大路上涌来一团青烟。青烟中的轰隆声如同雷震,路边的树叶都在跟着一起震颤,树上的麻雀纷纷振翅高飞。青烟在我身边飘过,我看到了年轻的父亲戴着一副墨镜,昂首挺胸地驾驶着一辆天蓝色的联合收割机。父亲将收割机故意停在了村庄中心的大街上,任由轰隆声冲上天空,又四散落至村庄的每个角落。许多人走出家门,对从未见过的大型机器指指点点,我远远站着,不知道他们在聊些什么,轰隆声掩盖了他们的谈话声。
几天过后,一阵热风吹黄了华北平原的麦田,属于父亲的时代终于到来了。他放开手脚,开始夜以继日地驾驶着收割机为村民收割麦田。我在深夜醒来,总能听到村外收割机的轰鸣声,一度怀疑父亲在收割月光。白天的时候,每到饭点,我就骑着自行车去给父亲送饭。父亲灰头土脸,摘下墨镜后,双眼处像有两个空洞。同龄的伙伴们都开始辍学务农了,在父亲吃饭的间隙,我向他说出了自己不想去读高中,想跟他一起开收割机的想法。
那时,父亲正在“老坟”附近收割,听完我的话后,他与我有了一个简短的交流。时间久远,原话实在记不清了,大意是希望我读完书以后,可以在城市里找一份坐在办公室内的工作,留在村庄里的人,最终都会埋进“老坟”。年轻的我从未觉得自己会死去,更没觉得“老坟”会是我的归宿。那一瞬间,我的内心被重重撞击了一下,第一次害怕起了死亡。现在想想,我离开村庄的最原始动力或许只想远离那片坟地,因为死亡让人浑身发冷。
简短的交流后,父亲又驾驶着收割机,轰隆隆地向前驶去,在望不到边的麦田中推开了一条路。尘土从地面升起,渐渐笼盖四野。那不是我的路,我走上了一条与父亲完全不同的路。
说说我的高中时代吧。
高中语文老师退休前是县教育局的副局长,退休后被学校请来发挥余热。我们私下里都叫他“老侯”。他曾经是“领导”,却没有半点官架子,每天来往学校的交通工具是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他说笑时会露出满嘴金牙,声音有些沙哑,时常能让人联想起老树上的昏鸦。
老侯是学历史的,文言文讲得一绝。任何一篇古文似乎都难不住他,什么“典故”“通假”“使动”“意动”,那是信手拈来,讲得清晰透彻。现代文的讲解也是专家级的,我跟着他认识了鲁迅、沈从文、矛盾、老舍、巴金……时常以仰望的姿势将其视为大树。
一个平静的下午,我们学了一篇翦伯赞的文章。老侯讲得格外认真,讲到一半时自豪地说翦伯赞是他的老师。原本平静的教室瞬间热闹了起来,同学们纷纷让他分享下自己的故事。老侯利用半节课的时间,向我们梳理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年轻的时候,他跟着翦伯赞学习过一段时间,后来上山下乡运动席卷全中国,他顺应潮流来到了我们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他对一位姑娘一见倾心,两人结婚生子,在这个地方扎下了根。我们听得津津有味,老侯却趁机让我们以他的故事为背景,写一篇文章。
到了高中,我逐渐喜欢上了写作。我似乎可以看透老侯的心思,知道他喜欢什么类型的文章,每周的作文课上都“投其所好”。他总是将我的文章作为范文在课堂上朗诵,使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的满足,时常觉得自己“鹤立鸡群”。
高二下学期,市教委举办了一场高中生作文大赛,每个学校只有一个参赛名额。我被老侯选中了,第一次乘坐长途大巴走出了县城。达到市里,华灯初上。我们住进了一家招待所,为第二天的比赛做准备。那天夜里,老侯与我分享了更多自己的故事。他讲到激动处,居然递给我一支烟。我没有拒绝,和他一起坐在窗边吞云吐雾。那种感觉很奇妙,那一刻,两个年龄相差巨大的人,似乎成了两个久别重逢的老友。
第二天,比赛的题目是开放性的,我放开手脚,写了一篇散文《狡兔三窟》,将一个少年在野外追逐兔子的经历详细地描写了出来。那是一次酣畅淋漓的书写,走出赛场的一瞬间,我觉得那是自己写得最棒的散文。然而,事与愿违,那篇文章石沉大海了。比赛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总梦见自己在野地上追一只奔跑的兔子。我们之间永远相距几步,我加速它也加速,我停下它也驻足。
没有为老侯争来荣誉,使我有了很深的负罪感。那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高考前夕。高考来临,我觉得“一雪前耻”的机会终于到来了。我将多年来读过的经典文章分门别类地整理,准备了许多支笔,做好了“背水一战”的准备。
高考结束后,老侯带领着我们从考点返回学校,大家一路谈笑风生。我在那群人中默不作声,显得格格不入。到学校收拾完东西后,我进了老侯的办公室,告诉他,由于时间紧张,自己的作文写成了最不擅长的议论文。老侯先是一愣,接着说人生的路还长着呢,希望我报汉语言文学专业,到了大学后可以尝试给杂志社投稿。那是我最后一次走进他的办公室,临走时他送给我几本很老的线装书籍和一支黑色的钢笔。那天以后,我们再没见过面。
我对自己的文学天赋产生了怀疑,最终没有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看着父亲的腰一天天弯下去,我只想学赚钱多的专业,来减轻他的压力。我来到了一座海滨小城读大学,那的空气中终日飘着一股咸味,坐在教室里透过窗子能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整个大学期间,每个黎明时分远处都会响起汽笛声,我一直分不清那些船是离去还是归来。
大学毕业以后,我做过地理信息测绘,做过室内设计,做过古建筑彩绘的修复,却再没动笔写过一个字。我有了一个贤惠的妻子和一个不省心的孩子,过上了和许多人相似的生活。我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平凡,许多年后的某一天,七老八十的自己,或许就安静地死去了。
我的家中有一个书架,上面全是妻子买来的文学作品,她是一个文学迷。其实,那些书大部分我都读过,我偶尔会抽出一本向她指出书中的败笔。妻子不耐烦了,面带不悦地对我说:“你那么厉害,干嘛不自己去写?”每当这时,我就默默走开,不再与她说话了。
父亲的腰落下了毛病,终于将“征战”多年的收割机以废铁的价格卖掉了。母亲说卖掉收割机后父亲开始变得郁郁寡欢。我在电话里安慰父亲,夸赞他很厉害,说从他买来收割机后,村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扔掉镰刀,去大城市打工、读书,进而定居。我们处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都是社会进步的见证者。父亲听不懂那些道理,开始咒骂村中几个买了新型收割机的年轻人,说那帮兔崽子根本不懂收割麦子,留下的麦茬比大腿还高,只是靠着更新换代的机器才将自己顶掉,要是自己年轻三十岁,肯定让那帮人没有活干……
时间过得太快了,转眼之间,我已进入了不惑之年。
四十岁生日过完不久,我得到老侯去世的消息。那晚,沉寂许多年的同学群里突然有人说老侯去世了,问有没有人一起前去吊孝。同学们开始追忆往昔,一片唏嘘。一想到老侯,我突然感到有些羞愧,不敢去他的葬礼。那晚,我始终没有说话,假装没有看到那些信息,躺在床上后内心像压了一块巨石,一直到凌晨才缓缓睡去。
我又梦见了多年前的那只兔子。我在一片冰天雪地里追逐它,它边跑边长大,很快就和我一样高了。它突然停住了,转过身来,瞪着通红的眼睛端详我。它的背上缠着一条渗出血的绷带,对我说起了人话:“你不记得了吧?许多年前,你用雪球砸伤了我。如今,我的背每到雨雪天都会钻心地疼痛。”
我瞬间就记起了少年时那个冰雪覆盖的午后,但我不敢承认,我害怕那红眼兔子上来撕咬我。我就站在原地不敢挪动半步,它开始在我身边不停地踱步,不断说着人话。
恐惧四溢,我猛地咬了一下牙齿,用足力气落荒逃去。兔子反应过来后,在我的身后穷追不舍,不断向我投掷雪球。许多个雪球从我的耳边飞过,嗖嗖声带来阵阵冷气不断钻入我的脖领子。我躲闪不及,被一个大大的雪球击中了腰,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我掀翻在地。我的身体终于动弹不得了,只剩双腿不停地踹着……
天亮之前,我被妻子推醒了,腰部钻心地疼痛。
妻子问:“你是不是做梦了?你一直在使劲踹墙。”
我对妻子说:“有只兔子一直在追我,我跑不过它。”
妻子问:“什么兔子?”
我说:“那是我少年时追过的一只兔子。”
妻子肯定以为我在说梦话,不再与我对话了,打了几个哈欠后,又继续睡着了。
我再无睡意,坐到了书桌前。我想,无论如何,都应该将多年前写过的文章再写一次。我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年的钢笔,蘸了一下墨水,写出了以上的文字。词不达意,语无伦次,是为《狡兔三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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