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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手表的人(下)

二向箔2023-11-27 13:27:25文章·手记133

偷手表的人(下).jpg

作者/胡镜宇


在这个夜晚,时间与回忆相互交叠,每个人都将走向自己未知的命运。


我承认,我不懂女人。我今年二十三岁,没谈过恋爱,至今为止,还是处男。我大部分关于女性的认识来自我的初中同桌,她的大名叫于文杰,小名杰子。我们小学时不是同桌,但在同一个班里念书。她同时也是我的邻村,我在福村,她在禄村,福禄寿三村同宗同源,出过举人,也出烈女,这话不只孔总知道,周围的人都这么说。她有很黑的头发,很长的腿,还有一对高高吊起的丹凤眼。她第一次来月经是初二的夏天,从座位上站起来,裤子红了一片。我把校服外套借给她扎在腰上,第二天还我时已经洗过,叠得整整齐齐,装在塑料袋里,像新的一样。此后每到那几天她都会提前准备,把卫生巾夹在书里,拿去厕所更换。有时候她会腹痛,实在难受了就趴在桌上,让我给她捶两下腰部。以上是我对女人这个性别最隐秘的认识。除此之外,我对她们还有些不成形的看法,不来自她们本身,而是来自其他男人。比如我的大学室友,比如前台的李志飞,比如黄圃和干勾于,还有我的搭档单光宗。他们都喜欢谈论女人,但侧重各有不同。我的舍友主要讨论学校里的女孩,哪个系的女孩长得好看,哪个女孩家境不错,哪个女孩的父母是公务员,毕了业就能安排工作;前台的李志飞喜欢展示细节,我从他嘴里知道了什么是传教士体位,还知道他们一晚上能干三次。李志飞的女友是山脚下711超市的店员,比他大五岁,听说最近他们总是吵架,讨论到底是结婚还是一拍两散;黄圃和干勾于不专门谈论女人,只在喝多的时候偶尔聊上几句,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们常挂在嘴边的那句:女人啊,真不能惯。单光宗聊女人跟他们都不一样,他这个人喜欢研究,所以总有新发现。比如最近他发现女人不能“追求”,而是需要“搞定”,而在搞定女人之前,要先学会给女人分类。单光宗说想要给女人分类就得多多地见识女人,所以他的抖音账号不仅关注名车名表,也关注了许多美女主播,外加一大堆情感账号。

女人分为四大类:只能玩玩、可以恋爱、适合结婚和躲她远点儿。说这话的时候是凌晨三点,我和单光宗并排躺在会所后面的柏树林里,醉得不成样子。柏树林在停车场后面,挺大挺密的一片,林子中间有块空地,连着一块伸出去的石崖,挺结实,也挺幽僻,坐在上面能眺望整个城市。周一或周二的晚上,客人散得最早,十一点半左右,我俩常约在石崖见面。单光宗拎着顺来的好酒,还有客人没怎么动过的小菜,鸡爪儿、花生、卤牛肉和醉蟹脚。我把不远处的学校的后门指给他看,从前往后数,倒数第二排的黄色楼房就是我的宿舍。山脚下还有个夜市,正是热闹的时候,有学生从后门翻出来,找地方喝酒,或者去街旁的电竞酒店打通宵游戏。单光宗也让我看他第一次打工的地方,只有大致方向。那儿早就拆了,盖起了很多高楼,第一高楼也在附近,裹着一圈霓虹,像根闪光的火腿肠。单光宗老说抽空要去第一高楼的楼顶看看,我答应陪着他去,可能是怕保安不让我们上去,到现在也没实现。

我发现单光宗这人在某些事情上只爱动嘴,不爱行动。比如有好几次我约他到我们学校的食堂吃饭,他总是痛快地答应,但从来不去。我们还约定春节的时候去对方的家里做客。这些话都是躺在石崖上说的,喝了酒以后我们总是不自觉地聊起家乡。单光宗的村子远离城市,窝在山坳里,进城要倒四次客车。我比他强点儿,就在城郊,倒两趟就行。单光宗说他们村山多地少,都是小块儿的,像补丁。这一点又与我不同。我们村地处平原,土地很多,一块儿接着一块儿,像床单。但我们种的东西都是一样,麦子、玉米、棉花、水稻。单光宗不喜欢种地,我也不喜欢。单光宗说现在他不愿意回家,受不了旱厕,进去就吐。我说我也不愿意回家,睡不着觉,半夜里老有鸡叫。我们谈着各自回不去的家,又谈着怎样才能在这里有一个自己的家,谈着谈着就停下来,看着马路上稀落的车辆,在红灯前串成一串。

在喝下更多的酒后,我们开始谈论女人。

单光宗总谈起韩小雪来。韩小雪喜欢薯片,韩小雪换了发型,韩小雪进了干勾于的办公室,韩小雪挨了批评……韩小雪的任何事情单光宗都要拿出来讲,对她的血型星座家庭背景了如指掌。韩小雪也来自农村,但普通话很好,长得比我们洋气;韩小雪上过大学,毕业好几年了,虽然是个专科,但专业听起来不错,进出口贸易。单光宗说韩小雪不该来这里,她脾气太大,干不了服务行业。我说那不也干了,而且业绩不错。最近韩小雪频繁地在干勾于的办公室出入,单光宗隔两天就问我一遍:于洋,你看韩小雪像不像跟干勾于干了?单光宗躺在石崖上的时候也问过我这个问题,我借着酒劲儿反问他一句,韩小雪不跟干勾于干,难道就能跟你干吗?单光宗不说话了,“啪”地一声启开一罐啤酒,小气泡在罐口滋滋作响。

韩小雪不是那种人,单光宗说,他还说他一向看人很准。那韩小雪是哪种人啊?我问。单光宗使劲嘬一口烟,想往外吐却被风吹了回来,熏得睁不开眼。

操,单光宗说,别说她了,说说你吧,你小子想找个什么样的女人?

我已经从石崖上挪下来了,躺在一棵柏树底下。柏树的枝桠又细又密,一层叠着一层,柔得像纱。纱是黑色的纱,纱后面的天也是黑的,黑与黑的缝隙里有几颗星星,不大,也不亮,但发着光。我睁开眼就看见这几颗星星,闭上眼就想到了她。还有麦田。麦田像一幅画卷在我脑中铺展,一片接着一片。麦田连着我的村庄,我的村庄连着她的村庄。早晨我穿着校服从家里骑车出来,越过路两旁的一垄垄青秧。她在青秧的另一头等我,眼睛高高吊起,瞳孔又黑又大,晨雾笼在她身上,微微地发着光亮。麦子绿了又黄,麦收了就种上玉米和高粱。玉米和高粱也长高了,她还在地的另一头等我,还是那样美的眼睛,还是那样好的天光。我们沿着庄稼地并排着骑自行车,先骑过七八里土路,再转上沥青公路。公路连着学校,学校里有两栋并排的大楼,太阳从大楼后面高高地升起来,操场上金光灿灿。

也许我本该谈一场恋爱,在更早更早以前,比如十六岁的时候,跟我的同桌。我的同桌大名叫于文杰,小名杰子。

现在杰子已经结婚,变成两个孩子的母亲;而我还是处男,没学会怎样给女人分类。


他们的食欲正在变好。起先上来的龙井虾仁和牛里脊肉都没动几筷,清蒸桂鱼刚端上来就吃了大半。螃蟹一开始没吃,现在又叫拿下去加热。厨房动作很快,两根烟的功夫,单光宗就把热气腾腾的螃蟹再端上来。他们暂停了喝酒,分头吃蟹。黄圃掰下一条蟹腿咬着,把头凑到孔总跟前,还说项目的事儿。我倒了一圈茶,终于明白了大概:这里面有个关键人物,黄圃管他叫老大。老大能左右黄圃的项目,但黄圃搞不定老大,老大又和孔总要好,所以黄圃请来了孔总,想从他这里探听消息,或请他从中说和。黄圃说老大是不是对我有点儿误会?孔总不说话,只是微笑。黄圃又说,老大就没给您透个底吗?孔总还不说话,还是微笑。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孔总的微笑就想起单光宗的模样:斜着眼看我,让我看起来像个土鳖。现在黄圃脸上通红一片,不知是酒醉还是着急。是不是钱没到位?这句话是小声说的,我从他的嘴形里读了出来。黄圃后面又絮叨了一堆,我离得远了没听清楚,只看见他一会儿双手合十,一会儿耸肩摊手,孔总在他肩膀上拍了两下,让他趁热吃蟹,他就不再说话了,从剩下的桂鱼里挑出一块,一边吃一边看孔总的脸色。

孔总笑眯眯地喝着茶水,眼睛又盯在那女孩身上。她正在专注地吃蟹,左手托着螃蟹盖子,右手拿一只小勺,一点点地把蟹黄挖进嘴里。她的手指又细又长,指尖上一点桃红,更显出皮肤的嫩白。头微微低着,喝了酒的缘故,颧骨处透着两抹红霞。黄圃说孔兄你还不知道吧,安琪学的是美声专业。孔总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仿佛听见什么喜讯,而那喜讯落在了女孩的身上,所以需要把她整个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个遍。

黄圃说,不如请安琪献唱一首,给这良夜增光添彩。

女孩已经吃完了螃蟹,正拿着热毛巾擦手,听了这话就把毛巾朝桌上一丢,翻着眼皮看了黄圃一眼。黄圃用手往屏风那儿比划一下,意思是让她站过去唱。女孩垂下眼皮,像在想什么心事,不一会儿又看了黄圃一眼。黄圃只是讪笑。来吧,他说,有才华不要扭捏,大方一点,跟咱们分享分享。女孩也笑了,说好,好极了。

两个男人率先鼓起掌来,单光宗也跟着鼓。女孩说那我就唱个花好月圆吧,孔总和黄圃都说好。女孩站起身来,走到屏风前面,左脚朝前,右脚朝外,站定了,两手交握,唱道: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女孩唱着,孔总用手在桌上打着拍子,黄圃凑过去商量,不如再开瓶红酒。孔总偏了偏头,眼睛仍不肯从女孩身上移开。孔总说不必了吧,再喝就多了。黄圃说哪儿能啊,您是海量,再说喝多了也没事儿,已经定好了山顶的鼎间酒店。孔总终于看了他一眼,笑道,你小子啊。

黄圃吩咐单光宗去开酒,我开始收拾桌上螃蟹壳。一曲终了,两个男人再次鼓掌叫好,红酒已经倒上,碗碟和酒杯都换了新的,他们抖擞精神,再次祝酒,像是重新开了一局。

孔总显然地有了兴致,屁股朝座位前移,两只手撑在桌上,像领导准备对镜头发言。孔总先夸黄圃,说早知这样投缘,应该多多地相聚。孔总说到这里黄圃就连忙接上,说哪里哪里,承蒙孔兄不弃,愿意向下兼容。孔总夸完黄圃又夸女孩,说这歌唱得应景,引人感慨,还夸她的眼睛有古典美感,问是不是动过眼角。女孩摇摇头。孔总说安琪你记着,千万不要动脸,自然美最好。

又碰过一次杯之后,孔总说要单独敬安琪一个,理由是她让自己想起了初恋女友。孔总说我干了,你随意,黄圃却不愿意,说这缘分来之不易,不能草率地随意。

干就干,女孩说,一口闷。女孩干完了还把空杯倒过来,给黄圃看看,好像示威。

黄圃说安琪我也敬你,一是谢你的出现,二是谢你的歌喉,所以我敬你两个,你回我一个,代表着咱们的相聚三生有幸。

她端起杯子的手已经微微在颤抖。就刚才那一小会儿的功夫,她连续喝下四杯红酒。酒烧红了她的眼睛,也把她的热情燃起来了,她甚至不顾阻拦地非要回敬他们两个。我看不出她的高兴到底是装的,还是真有乐在其中的成分,反正喝醉了也分不清了。我掌握着手中分寸,尽量给她少倒,她却一再催我动作快点儿。就这样又喝下两杯,每一杯都干掉,她把自己喝到眼神迷离,身体开始摇晃。

在她歪歪扭扭地走去洗手间之后,两个男人又把头凑到一起。这次是孔总先开始的,他伸出一只胳膊扶着黄圃的椅背,把嘴凑近他耳边说话,声音很小,什么也听不清楚,手把嘴遮住,什么也看不清楚。孔总说着说着,黄圃的脸上就泛起笑容,嘴角越来越朝后扯。孔总说完了,黄圃一拍大腿,说这就妥了,有了孔兄相助,小弟我没什么说的,心意全在酒里。黄圃吩咐我倒三杯酒,孔总要拦,黄圃说什么也不肯,一口气把三杯酒全干了。孔总说小黄咱俩谁跟谁,你诚心诚意,我心里有数。黄圃说哥,我的好大哥,下周我准备好酒,咱们请老大上山顶消费。孔总挥挥手,说下个月我来安排,你多叫几个朋友。

女孩从洗手间出来了,洗过脸,补了口红,可能是醉酒的原因,眼圈儿红得厉害。孔总说安琪呀,下周你也要来,我给你带上好的山楂果酒。

 

她说她叫安琪,我打赌那不是真的。她还说自己是寿村人,那肯定也是谎言。作为一名地道的福村人士,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出这话:福禄寿三个村子,找不出一个那样的名字。福禄寿的女孩叫娜娜、萍萍、双双、睇睇,但没有安琪。福禄寿的女孩里还有人叫杰子,丹凤眼的杰子。不知道为什么,我今晚频繁地想起杰子,想起她高高吊着的眼睛,漆黑的瞳孔,想起她穿着校服裙子站在乌云密布的天幕底下,在一望无垠的玉米地边儿上,咬得紧紧的嘴唇。上了高中以后我很少想起杰子,每次去镇上路过她的村庄,我总是头也不抬,脚上尽力地加速。但我知道,总有一天,有关杰子的一切,会从头到尾,一五一十地在我心头浮现,摁不住,也抓不拢,就像潮水退了总会露出沙石,我只能看着,却什么也不能做。跟现在一样。

杰子是禄村人,父母都是农民,除了下田种地,没有别的营生。杰子的哥哥是个傻子,有白化病,总在村头转悠,过路人见了害怕,都绕着他走。村里人不怎么搭理杰子,杰子因此也不和村里人说话。杰子的情况传到学校,学校里也少有人搭理杰子。下了课,女生们凑在一起说她坏话:眼睛吊那么老高,还扎那么高的辫子,装什么公主。整个小学,杰子都在排挤中度过。但她不怎么在乎,课间玩跳绳游戏,不顾同学的白眼儿,硬挤到前面去跳。杰子从小就腿长,身形也灵活,跳起来离地半米高,跟飞似的。到了初二,杰子已经长到一米六五,在班里的女生中属于高个儿,脸也长开了,大眼睛,白皮肤,胸部鼓一个小包,引得人总忍不住看。追她的人多起来,每个年级都有,下了课倚在我们班门口,喊我出去,帮着递送情书。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学习的重要,被他们扰得心烦,连带着看杰子也不顺眼起来。

有一次,半路退学的街溜子冯在放学路上把我拦住,打听杰子的日常。街溜子冯在学校时就是一霸,聚众打架还动过刀子。被他拦住的时候我的腿都在颤抖,以为他想抢钱,当时我兜里真有二十块钱,是从半年的伙食费里攒出来的,想给自己买双球鞋。结果街溜子冯只是问我一些简单情况:杰子有没有男朋友,家在哪里,喜欢什么颜色,爱吃什么。我如实都答了。街溜子冯问我和她什么关系,我说没关系,就是我们村挨着,放学常走到一块儿。街溜子冯说,以后不许你和她走到一块儿,再让我看见,卸你条胳膊。

从那以后我就真的和杰子疏远起来。早上天不亮我就骑车上学,让她等不着人;晚上放学我把自行车蹬得飞快,让她追不上我。她传纸条问我为什么这样,我不回,当她面儿把纸条撕了,扔垃圾桶里。马上就初三了,我日夜用功,只想考上重点高中。

初三下半学期,退学潮开始了,镇上的女生一大半都不念了,有的去县里卖茶叶,有的在服装城里打零工,走得远的,直接去市里,当服务员或者干那些说不出口的营生。杰子也退了学,很快就和街溜子冯订婚,听说得了不少彩礼,订婚宴也办得风光热闹。街溜子冯的爸妈开家具厂,是镇上的富户,家里有小轿车和皮卡,还有两条藏獒和一条狼狗。杰子的父母都挺满意,但杰子满不满意我不知道。

杰子是忽然退学的,退学之前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说过话了。高中三年我没见过杰子,镇上有集的时候我也不去,怕碰见她,还有街溜子冯,我该躲开还是上前说话呢?

考上大学那年我家摆了十桌酒席,十里八乡的村民都来喝酒,夸我很有出息。杰子她爸也来了,穿着崭新的夹克,说闺女给买的,花了五百多块。村民们说起来,都挺羡慕杰子她爸。开学当天我爸用自行车推着行李送我,在公路边儿上等车的时候,我忽然看见她了,杰子,我的初中同桌。她就站在对面一个超市的门口,穿着圆领套头的孕妇裙,挺着挺大一个肚子,手里拎一个红塑料袋儿,里边儿装着半个西瓜。她胖了不少,脸也圆了,眼睛不像之前那样高高地吊着了,瞳孔也不像我记忆中那样又黑又大。她的脖子、耳朵上都有金饰,沉甸甸地坠着。她整个人看起来都沉甸甸的。在她看向我的那一瞬间我的心控制不住地翻腾起来,我想走过去,跟她说两句话,但脚刚一迈出,她就转过身,扶着腰拐进超市旁边的理发店里去了。


在传菜间倒垃圾的时候,单光宗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那个女孩。我说没有。单光宗说,没有你总偷偷看她。我把撤下来的盘子一个一个摞起,头也不抬,说没有就是没有。没有最好,单光宗说,那种女孩属于“玩玩而已”。单光宗说得没错,我指的不是分类,而是我的确在偷偷看她。但把这种行为说成喜欢,我挺不情愿。准确地说是她在我心里搅起一股怪异的情绪,这种怪异体现在我一边嫌恶她的傲慢、虚荣和做作,一边忍不住关注她的一举一动。

从大厅回来之后,她不仅在喝酒上变得配合,还表现出很强的服务意识,一会儿给孔总倒酒,一会儿给黄圃添茶,在两个男人之间钻来钻去,笑声不断。我发现她根本就是酒桌上的老手,只要她愿意,能连着说出好几条地道的劝酒段子。服务员,服务员,她高声支使着我们,眉梢倒吊。服务员,再开瓶红酒,她说。服务员,再换个杯子,她又说。

现在酒桌上的氛围已经相当融洽,融洽得过了,就变得黏腻。孔总解开了衬衣领口,露出核桃大小的喉结,袖口也解开,朝上挽了两截,黄圃喘着粗气,整个人陷进椅子里,不停地傻笑。两个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股票,她坐在一旁听着,时不时地半开玩笑,说着想学、拜师之类的话。上了个厕所之后,黄圃借着回信息的名义歪倒在休息厅的长条沙发上。孔总摘了眼镜,一只手扶着女孩的椅背,另一只手杵在桌上,和她玩掰手腕游戏。她用两只手去掰他一个,输了好几次,还掰。黄圃很快睡着了(至少看上去是那样),呼噜越打越响,好像今晚都不准备醒来。我数了数,他们三人共喝下一瓶白酒和两瓶半红酒。今天晚上黄圃醉得有点儿快,曾经我见过他单挑一整瓶高度白酒,仍然能平稳地行走,接电话时思路清楚,一个字都不吃进嘴里。

她肯定被很多人干过了——只要有女孩在酒局上醉了,眼神迷离地被人吹着耳朵说话或者摸了大腿;只要她仍旧高声大笑,如常地应酬,单光宗总要在我耳边说出这句话来。声音很小,但口气凶狠。说完后长长地出一口气,像沙漠里渴了很久的人终于喝到了第一口冰镇汽水。但这一次,我比他更早地想到了这句话,就在她被姓孔的拉住,坐到他大腿上之后。那想法恶狠狠地从我心头蹦起——她肯定被很多人干过了,也许在很早之前,也许在很多个地方,酒店套房或者豪华汽车里,甚至餐厅的洗手间或者野外的树林里。这种事儿一旦发生就永远不能被抹去,就算改了名字和地址,她的劣迹也早晚会在熟人间传遍。男人们喜欢把它传扬出去,他们喜欢看一个女孩名声尽毁然后背地里拉住她的手说真可惜,我知道你不是那样。正经男孩不会跟她恋爱,他们心里想的跟单光宗一样:这种女孩属于“玩玩而已”。我也不能排除在外。比如现在我脑中反复闪现的只有那一个想法:她肯定被很多人干过了,不管到底是为了什么。

现在她挣扎着从他腿上站起来了,姓孔的在后面拉她(也许是扶她,我分不清楚),她甩开他的手,朝洗手间走,歪歪斜斜地,成不了一条直线。她几乎是用头撞进门里去的。姓孔的紧跟进去,门被重重地关上,发出一声闷响,这声音就像是厨师把半扇猪肉礅上了案板。我和单光宗躲进传菜间里,耳朵贴紧门板。除了呕吐和冲水,没有额外的声响。黄圃的呼噜声偶尔传过来一阵,含含糊糊,像劈了声道的劣质音响。过了一阵,听见她尖叫了一声,紧接着是笑声,大而尖锐,笑声里夹杂着叫骂,姓孔的好像在说着什么,但很快被她的笑声掩盖。这里解释一下,我为什么对姓孔的换了称呼:从摘掉眼镜开始,孔总不再像孔总,遵循本心的意思,我管他叫姓孔的那位。 他俩在洗手间里待了一会儿才出来,她的口红已经擦掉,姓孔的搀着她的手臂,两个人都摇摇晃晃。

她肯定被很多人干过了,单光宗小声说道——他终于还是说出那句话来。

 

镇上的人都说,杰子在订婚前就跟街溜子冯睡了,镇上的人还说,杰子不仅跟街溜子冯睡了,也跟我睡了,毕竟我俩每天都一起钻进那片玉米地里。这话在退学潮那阵儿传得最狠,有好事儿的过来打听,我和他动了手,挨了一记老拳,沾了一身泥土。都是退学闹的,我当时恨恨地想。杰子不该退学,她明明学习挺好。小学考试我俩总是并列第一,语文数学都拿一百;初中时我在全班排名前五,杰子排在十五左右,比我差不了多少。如果事情能顺利地发展,杰子即使考不上本科,也一定能上个大专。如果杰子上了大学,她现在会在哪儿呢?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学习,还是去超市里打一份零工,或者像我一样,拉下面子来KTV或者会所,赚多点儿钱给自己买两样奢侈的玩意儿,摩托车或者iPhone,又或者,她也给自己改了名字,安琪安娜安妮之类的,化着妆坐在华丽又耀眼的水晶灯下,坐在琳琅满目的佳肴和美酒中间。单光宗说得对,她这种女孩,只能玩玩而已。而这句话背后另有隐情:她这种女孩,不会跟我们恋爱。我因为她不会跟我恋爱而更嫌恶她。

有段时间我也嫌恶杰子。我嫌恶她鼓涨的胸部,细软的腰肢,我嫌恶她高高吊起的眼睛里黑而亮的瞳孔,像含了一汪春水。而她好像故意献宝,总是用它四处张望,引人遐想。不然街溜子冯怎么就盯上她了呢?我最嫌恶的还是那个阴沉的傍晚,她既没有开口让我留下,也没有对街溜子冯说一声不。

那个傍晚乌云密布,雨停在半空,迟迟不肯坠下。我们几乎是同时出了校门,一前一后,街溜子冯等在路口。她骑得很快,街溜子冯也骑得很快,我跟在他俩身后,一路听着他们说说笑笑,很快拐下公路。街溜子冯拽着她的车把,一会摇一会晃,她笑着,也尖叫着。拐过弯儿去就剩下我们三个,街溜子冯把车停下,还拽着她的车把。玉米和高粱一排排站着,和昏灰的天黏在一块儿。我紧了紧手闸,从他俩身边溜过,骑了十米不到,折回去问,走不走?街溜子冯说,你跟谁说话呢?我说,跟你们俩。街溜子冯说,走你的,少他妈废话。我看一眼杰子,她两只手死死拽住车把,一只脚撑地,好像随时就要跳起。我说,你走吗?她咬着嘴唇,眼睛直勾勾地看我,她的瞳孔真黑呀,比墨还黑,比井还深。她最终没有说话,我骑上车子走了,头也没回,我怕我回头就看见那眼睛,掉进去就是黑夜。


我想我是该谈一场恋爱了。一场真正的恋爱。说来滑稽,我已经二十三岁,却还不知道女人的滋味。可我确定地认为,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换个说法,我确定爱情不是一个单纯的传教士体位,一晚上干她三次或者千方百计地把她带进会所里灌醉。在我十六岁那年,在那个暴风雨来临前的傍晚,在灰绿色的无垠的玉米地头上,爱情曾经爬上过我的肩膀,像一个麻布口袋,里面装满了玉米。

如果真的想要恋爱,我最好离开这个地方。可我需要攒钱买一辆310R。我因为一辆摩托车而不能谈一场真正的恋爱,这听起来荒谬,但荒谬的人不止我一个。比如单光宗说来半山的女人每一个都虚荣不值一看,而同时他认为真正的生活是拥有游艇和比基尼队列。偶尔有几个温柔的夜晚,他躺在石崖上担心韩小雪那洁白的手指被后厨的油泥沾染。这几件事儿同时在他身上出现,互为问题和答案。当我一一将它们提起,迷茫在他脸上出现:操,他说,操你妈的。他喝了酒总这么骂。他说,操他们妈的。

她是在喝醒酒汤的时候哭起来的。本来是一直笑着的。姓孔的扶她出来,坐进休息厅的软沙发里,她捂着胸口说有点儿恶心。姓孔的一直捏她的肩膀,问了好几遍好点儿没有,她伸手去推,没使什么力气,又被他把手攥住。别闹,她当时还是笑着说的。

单光宗把醒酒汤端上来,一共三碗,都放在茶几上。姓孔的端起一碗送到她嘴边儿,她用手接了,喝了两口。好点儿吗?姓孔的又问一遍。她点了点头,眼睛却朝黄圃望去。黄圃还在睡着,一条胳膊折过来,盖在眼上,另一条垂下去,几乎碰着地面。单光宗走过去,把黄圃的胳膊收进沙发里,我看见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块劳力士上。姓孔的也端起一碗醒酒汤喝,一边喝一边问我们住宿的事儿,单光宗说可以代驾,帮他把车开去山顶的鼎间酒店。姓孔的点点头,走到衣架旁拿起风衣和女孩的皮包。

你跟我走,他把包递给她。

她用一只手接了,放在膝上,伸手推了黄圃两把,没有反应。

你跟我走,姓孔的又说一遍。

她看看他,又看看黄圃,顺带用余光把我和单光宗也扫一遍。她的另一只手还端着那碗醒酒汤,低头又喝一口,这时我看见有泪珠挂在她的眼睫毛上,抖一抖,扑簌簌掉进碗里。

姓孔的去餐桌寻找落下的东西,手机揣进兜里,眼镜也戴好,又变回孔总的样子。

走吧,孔总说,脸上带着一贯的微笑。别担心他——他用下巴点了点黄圃,又点了点我们——有人会管他。

她就在这时忽然哭出声来了。

孔总的微笑卡住了,僵在脸上。怎么了?他问。她不答,孔总走过去,蹲下,伸手拍她的肩膀,被她使劲地推了一把。孔总站了起来,皱起眉头,脸上的微笑不见了。

现在她哭得更厉害了,肩膀不停地抖着,声音也越来越大,她的声音已经大到走廊里的人全都能听见了。很快有人推门来看,是希腊厅的王光辉,他最好事儿。但孔总一下就把他呵斥回去了。孔总呵斥起人来很有威严,声音粗壮,气势如虹。滚出去,孔总说。

有一段时间我们谁都没说话,房间里只有她的哭声,一起一伏,还有黄圃的呼噜,忽高忽低。她怎么了?孔总把目光投向我们,可能是因为他刚才的气势太足,我和单光宗都没敢接话。孔总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这跟我没有关系。我真不明白,你这是干吗?孔总说着开始整理衣服,袖口扣好,领口也系上,像晚宴刚开始的时候一样。现在孔总穿好了风衣,正在朝门口走去,步子迈得很大。真是奇怪,又没人逼你来这儿,他一边说一边推开门走了出去,始终没有回头再看她一眼。

孔总走了,单光宗跟了出去,很快又回来。单光宗说孔总不让他跟着,反而是让前台的李志飞领路,去后院找车。至于他准备去哪儿,是不是酒驾,都与我们无关,反正像他这样的人,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


现在房间里只剩我们三个了,单光宗,王安琪和我。对了,还有醉酒的黄圃,我已经有点儿相信他是真的醉倒了。他的呼噜声已经平息,一条胳膊再次垂下来,另一条还搭在眼睛上;他的嘴巴微张,鼻头和下巴都泛起油光,他简直像一具泛着油光的尸体,一动也不动。那只劳力士手表卡在腕上,幽蓝色表盘在灯光下闪着耀眼的光彩。单光宗蹲下去,手没碰他,只把脸凑过去,盯着那块表看。我把他拽了起来。他撇撇嘴,斜了我一眼,又朝那女孩瞥了一眼。

她已经停止了哭泣,眼圈儿肿着,但眼神凌厉,正直勾勾地看着我俩。

怎么了?我不自觉问了一句,没头没尾。她没说什么,收了目光,起身朝洗手间走。我发现她走路的样子没那么晃了,屁股也不像之前那样一扭一扭。她进去洗手间以后没有关门,用很快的速度洗了把脸,出来先把包背在身上,接着走到黄圃面前,使劲儿推他。黄圃咂了咂嘴,仍旧不醒。她把他的胳膊朝上拉起,又松开,那胳膊就从半空中摔落,打在沙发沿儿上。别装了,她说,声音挺大。但黄圃还是没醒,呼噜声又一次响起。她回过身来,问我摆渡车能不能送她下山。不能,单光宗接住她的话头,声音有点尖锐。摆渡车只上不下,单光宗说。她没理,依旧看我,说,我认识你。啊?我说。妈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装傻。她冷笑一声,说,得了吧,上政治课的时候咱俩见过,当时你就老偷看我。单光宗在我身后嗤嗤地笑,我用胳膊肘捣了他一下。

没等我分辨些什么,她已经蹲下身来,开始撸黄圃的手表了。黄圃的手腕短粗,手表在腕上卡得正正好好,怎么撸也滑脱不了。她就把黄圃的手翻过来,放在腿上,一点点摸索着解开了表扣。你干吗?我说。但我站着没动,我不知道以我的身份到底该不该拦她。单光宗眼疾手快,等她刚一站起就跳上前去,一下把表抢在手里。你干吗?我又说一句。还是没动,我不确定他的行为是出于维护秩序还是单纯的抢夺。还给我,女孩小声喝道,我看见她的眼睛里闪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凶狠的目光。她瞪视着他,又喝道,快点儿。单光宗把表拿在手里,挑衅似的,掂了一掂。她上前去抢,他却把手高高举过头顶。她抢了一次没能得手,就不再有新的行动了,而是停下来,两只手像之前那样抱在胸前。还给我,她说,不然我就叫了,现在表可是在你手里。她说话的口气相当冷静,像是完全醒酒的样子。别叫,千万别叫,我小声说道,同时指指黄圃。我想她和单光宗都能明白我的意思,黄圃不一定是真的醉倒。但他俩谁都没看我一眼。单光宗脸上浮起的那种笑容我很少见到,不很友善,却也不很邪恶,也许他和我一样,对这女孩产生了一种怪异的情愫。仿佛被她吸引,但又十分抗拒这种感觉。僵持了一会儿,单光宗把表抛还给她。

她把表装进包里,迅速地拉好拉链,问下山需要多久。她这话是朝着单光宗问的。一个小时,单光宗说。一个小时是走盘山公路,我补充道。有没有近路?她又问。单光宗挑着眉看她,有的是,他说,只要进山就有小路,就怕你不敢。

他的话音刚落,她已经越过我俩,大步跑出门去了。


我是愣了几秒才追出去的,单光宗没有跟我一起。他好像根本没有要追的意思,那女孩跑出去后,他就慢慢悠悠地溜达进传菜间去了,我听见打火机的声音从里面传来,接着就有烟的香味,那孙子把最后一根中华烟给抽了。我走过去问他该怎么办,他不答,只把烟递过来,让我也抽两口。我把他的手推开,越想越不对劲,终于还是追了出去。

走廊上空无一人。希腊厅的门开着,那群穿西装的人已经走了大半,剩下的几个有的把领带扎在头上,有的打着赤膊,正搂在一起唱歌,“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是这天下的主人。”他们唱得不是很齐,而且有点跑调,我还听见楼下有高跟鞋的声音,敲得台阶咚咚作响。我三步并两步地跑下楼梯,直到追出大厅才看见她的背影。她正跑到院子门口,一辆奔驰轿车也开到那里,冲她摁了两声喇叭。她没停,径直冲了过去,车子一个急刹停住,我听见有人骂了句找死。

她就这样头也没回地出了大院,等车子开出大门,我终于追出去以后,她已经不见了踪影。她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哪个方向都没有留下痕迹。哎——我喊了一声。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喊,就像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她,是想帮助黄圃夺回他的手表呢,还是想护送她安全地回到山下?我站在山间公路朝四周张望,下山的路已经漆黑一片,通往山顶的路灯还亮着,鼎间酒店灯火通明,摆渡车拉着两个酒气熏天的人正朝上开去,他们的笑声在黑夜里被风吹散,树木和杂草哗哗作响。月亮出来了,高高地挂上山头,山林里枝影斑驳。

她肯定跑进林子里去了,我想,荆棘会划破她的小腿。

那天晚上我和单光宗很晚才回宿舍。单光宗在传菜间里抽烟,被韩小雪抓住,挨了骂还挺高兴。我没告诉他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本想沿着公路找一找那女孩,却不小心看见干勾于的车停在开往鼎间的路上,韩小雪从车里下来,沿一条小路绕进半山的后院。我还看见她临走之前,把头从车窗伸进去,在干勾于脸上亲了一下。后来单光宗再研究韩小雪和干勾于干没干的问题时,我总是支支吾吾,想不好到底该说点儿什么。

再后来,单光宗就不研究韩小雪和干勾于干没干的问题了。

黄圃还是常来我们会所,但从没问过表的去向。单光宗说那块表根本就是假的,他们这种人总是喝醉,真东西不敢带在身上。单光宗说这话时还是斜着眼看我,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土鳖。

关于那个女孩,我们就像悄悄约好了一样,谁都没再提过。

两个月后,我终于在学校里见了她一次,她穿着白色羽绒服跟我擦肩而过,没有说话。我始终没能鼓起勇气,问一问那个女孩,那天晚上她到底走了哪一条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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