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年
作者/无支祁
是不是初恋都没有好结果?十年前的今天,“我”认识了我的初恋。那几年的情爱与时光,化作了霸道、嚣张的捕兽夹,将“我”灵魂的一部分,紧紧扣押在了原地。
十年前的春天,我去一个叫镇江句容的小城。那年我十八岁——如此诗意的年纪。这个年纪总是跟懵懂、萌动、雨季、初吻之类的词并列出现。
那是三月,我去参加一个野鸡学校的单招考试,不幸的是,当时从淮安到句容的大巴两天一班,单招考试在周三,我只能乘坐周一的大巴出发。我妈给了我住旅馆的钱,她告诉我在旅馆里待两天,哪都不要去。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门。大巴摇摇晃晃将近五个小时,我抵达句容的时候正是傍晚,天突然变冷。我背着书包,没舍得打车,走出了车站。
这是个结结实实的小城,几分钟我就走到了县城的中心。一条磕磕绊绊的石板路,旁边潦草地开着一些经营困难的商户,类似于倒卖手机卡,或者卖文体用品之类的。街上有一个面积巨大的海澜之家,路的尽头是一个美食城,炒饭、炒面之类的摊点围成一个圆形。我绕着这个圆走了三圈,没找到自己想吃的。美食城的角落里有个网吧,叫“风云再走”,应该是“风云再起”,但是“起”字的霓虹灯坏了一半。
真是破败的情景。
网吧的木质楼梯狭窄且摇晃,和这坏了的霓虹灯如此般配。我一头扎进去,玩了一整夜的《英雄联盟》。大概第二第三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湖南的兄弟,他说我打得很好。我们于是加上了好友,激情双排。最终在凌晨时分的一场游戏中,我在沙发上以一种扭曲的姿态睡去,再醒来已经是中午,睡得腰酸背痛。一看电脑那湖南人已经把我删掉,删掉之前还对我挂机的行为进行了辱骂,“你个臭傻X”之类的。我们的友谊到此为止。实在抱歉,我不知道读到这里的你是否是个湖南人,但是这事的确导致我对湖南人略有偏见。我觉得你骂我可以,这事肯定是我错在先,但是你不能把我删掉不让我还嘴。而我对他唯一的了解就是,他是个湖南人。
彼时一整夜只吃了一碗泡面的我,居然神奇地没有胃口,喝了一瓶矿泉水后精神饱满,从县城中心又走到了我即将来考试的学校。那是一个以园林专业见长的学校,但是学校内的园林建设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乱也有好处,就是能藏人。我在以前写过很多次,我们学校里的园子几乎成了男男女女恋爱的场所,这里昏暗、安静。学校里流传过一句话,说“料酒生姜都盖不住这园子里的腥臊味”。这话写出来实在不文雅,但是不写出来真是浪费了发明这话的人那么好的才华。
在学校闲逛的时候我遇到了我大学生活的第一个朋友,叫勋子。勋子也是来参加单招考试的,他中午抵达句容,下午来学校踩点。我们一起吃了晚饭,两份肉丝炒饭,他说:“你先付一下,我回头给你。”这话在后来若干年里,勋子对我说过无数次,遗憾的是,十年了勋子从没有回过头。他们用“抠”来形容勋子,而我用“勋子”形容抠。
我们还是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我们成功通过单招面试,成为了这野鸡学校园林专业的学生,后来又经过调整住进了一个宿舍。那年“屌丝”这词突然流行,我觉得我们整个学校都是屌丝,我爱说实话。这屌丝说的不只是“包括我”,更精确的表述是“尤其是我”。我跟勋子学会了抽烟,无数个看网文小说的夜里,我们裹着被子坐在阳台上抽烟。我说你看到第几章了,他说三千七百章,男主角成了斗宗王爵。我说:“弄了吗?”他说:“没有。”我踩灭烟头,裹着被子跑进宿舍,“妈的,写这小说的人真是绝了,三千七百章了,男主角还没弄过女主角。”勋子追着我进来,说:“要是四千章还没弄,我就一边看一边打飞机,男主不弄我先弄。”
十年前的今天,十一月十一日。那天ONE首页推送的一句话笔记是“大丈夫何患无妻”,更重要的是,那天韩寒在微博首次曝光韩小野的五张照片。那天我通宵打游戏,然后在凌晨回宿舍睡觉。中午时分,我被勋子的叫声吵醒,他站在阳台上,对着楼下喊,“等下!”我醒来,说:“等啥?”他说:“楼下有个女的借打火机,点蜡烛呢。”我跳下床跑到阳台,说:“女的?!”伸头一看,一个美女。她仰着头,我说:“等下美女,我有。”我回宿舍,把打火机装进空烟盒里扔了下去。她弯腰捡起,摆摆手,示意打火机没摔坏。我喊道:“要还我啊。”她说:“怎么还给你?”我说:“晚上,七点,那边桥上。”我指了指操场前面池塘上的横桥。
我说:“勋子,给你机会你是真不中用。”
故事的开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宿舍有人过生日,没有打火机,于是在男生宿舍楼下借打火机。那是个男女没那么对立的年代,我们借此搭讪成功,她也没有评价我们为“异想天开的下头男”。多好的年代啊,我无比怀念。
那天晚上我和勋子准时赴约。我戴着一个巨大的头戴式耳机,脖子上挂着一个特别嘻哈风格的铁项链,再加上我前段时间染的黄头发,打扮得像QQ炫舞里的人物造型。那可真是一个大傻逼造型啊,说实话,我现在在街上看到这样的人我都想踹一脚。但是我当时理解的潮流就是如此。对方也如期到来,并且带来了一个宿舍的姐妹。当时的双十一还是纯粹的光棍节,没有什么购物狂欢。借着路灯,我一眼看到的人群最后的姑娘,她是如此美丽,高挺,且凹凸有致。我的女主角就是如此这般登场的。她出现在我人生中的第一句话是:“这男的还蛮帅的。”
我环顾四周,发现她是看着我说这句话的。我如此非主流的造型得到了肯定,居然突然脸红。在勋子的怂恿助攻下,我拨开人群,留了姑娘的电话。她告诉了我她的名字,故事里我们就称她为大莱吧——我的第一篇小说《戒烟》里,女主用的也是这个名字,原因是苏北话n和l不分,大奶听起来像大莱。她胸很大,所以代号“大莱”。
无论你以前听我说过、写过什么版本,我很负责任地说,这就是我认识我初恋最真实的版本。
时间是十年前的光棍节,十一月十一号,晚上七点。
当时大家都不用微信,不像现在可以简单地通过朋友圈互相了解。我回到宿舍以后只能一个电话生硬地打过去,结果占线。三天后我又一个电话打过去,大莱接通了,我说:“美女出来吃饭。”她说:“吃什么?”她的宿舍好像在讨论什么电视剧剧情,她一边参与讨论一边和我说话,断断续续,特别不礼貌。我几番尬聊以后觉得无趣,于是突然挂断电话以示愤怒。
愤怒没有持续多久,第二天,大莱给我回了个电话,第一句是:“你不是要喊我吃饭吗?”我们在学校里吃了一顿朴素的水饺,搞完以后满嘴韭菜味。然后我们走出学校。学校旁边是一个巨大的茶园,我们在里面逛了将近两个小时,她穿着卡其色风衣,长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和这种时髦装扮的姑娘走在一起,心里恨不得把我所有屌丝朋友拉过来围观。最终在学校快要锁门的时候,我们回到学校,在宿舍楼下,她说:“其实你可以抱抱我。”
我说:“啊?”
我觉得这是个很奇怪的姑娘,她说话也奇怪,做事也奇怪,谈恋爱也不走正常的路线,第一次出来散步就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笑笑,然后摆摆手,她也笑笑,转头进了宿舍。
十一月十七日,我特地找勋子借了两百块钱,我心想这孙子吃了我那么多顿饭也不给钱,今天就到你偿命的时候了。勋子果断地借了我两百,这让我对这个人的人品评价大有好转。那是我和大莱第一次正式约会,我们看了场电影,过程中我几番想要牵手却未果。出电影院的时候,我在卫生间门口等她,她洗完手以后向我跑来,很自然地挽住了我的手。
青春期真好啊,如此简单。她身上太香了。只是个野鸡学校大一学生的我,被她头发上护发素的香味迷得神魂颠倒。家人们谁懂啊,我初中开始成绩不好,在老家三流初中上学,然后上了个四流高中,家庭条件平均水平偏下,基本上处于人生报废的情况。在我决定放弃我人生的时候,突然,生命给了我一个曾经我连看一眼都觉得是错的姑娘,这姑娘还说她喜欢我。我都不喜欢我自己,她到底喜欢我什么?
我被大莱牵着手,浑身僵硬,走路姿势像个僵尸,牵了一晚上以后我才敢认真地去感受一下。那是个女孩子的手,细若无骨,白皙,嫩,还香,指甲修长。朋友们我不是言情小说写手,但是我想告诉你,当她站在我面前,两只胳膊伸出来,手环绕着我的脖子,眼睛看着我的时候,你拿小刀剐我我都不喊疼。
但我并没有被爱情所迷惑。那段时间勋子一直提醒我,兄弟当心,别被这种女人给玩了。我抽了口烟,陷入沉思。事实上当时我心里也是这么以为的,我以为我只是她众多玩物之一,因此处处有所保留。
但是我不想在故事的这里保留悬念——大莱并不是“那种女人”。事实上她是如此勇敢、正直的姑娘,她喜欢就会毫不掩饰地去争取,而这种行为通常会被我们理解为“不矜持”。我一直担心她身边有很多男人,事实上她是如此简单的一个人,跟我在一起的五年时间里,她始终如一地喜欢我,直到分手的那个瞬间,她好像终于在五年的梦里醒来,如此果决。
那是一个一只脚跨入冬天的深秋晚上,我们牵着手走遍学校内外所有地方。五块钱一杯的奶茶喝了两杯,吃了个烤红薯,买了一袋糖炒栗子,终于宿舍要关门了,我们如此依依不舍。我发誓我当时真的一刻也不想离开大莱,跟她在一起既满足了我的虚荣,也满足了青春期的孤离感。终于我们达成了共识,今晚我们决不要分开。于是她紧急跑回宿舍去收拾女生过夜用的东西,我跑去超市买零食和啤酒。大概十五分钟以后我们在学校门口汇合,打了辆黑车前往市区。我在一个叫“百度宾馆”的地方交代了自己的第一次。妈的,这话写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我的小说里已经不知道出现过多少个版本的“第一次”了。写作的人都是不要脸的骗子,大家不要相信。
这第一次的经历于当时的我而言真的太刺激了。我们长久地赤裸着拥吻,四条腿像麻绳一样交错,我手从她的腋下穿过,然后抚摸着她的后颈。她的发根如此柔软,我像个变态一样闻着她耳垂后的味道。我完全没有想过这些当时刺激着我的,在以后漫长的人生中同样刺痛我。
缠在那颈背后,最美丽长发未留在我手。
回来以后我们经历了一场轰动的分手,两个根本没有打算分手的人互相说了很多斩钉截铁的话。事情的起因好像是她准备去无锡给一个高中同学过生日,那个同学是女的,但是她们还有一群高中玩得很不错的男同学也会去。我本来就自卑,感觉只要大莱一离开我身边,肯定就鸟归山林彻底自由了。勋子嫉妒我,又在一旁煽风点火。他:“兄弟,你还不了解男人嘛,这男男女女在一起,两杯酒一喝,是吧。”勋子两只手用力地一拍再摊开,一副一切都完蛋了的样子,说道:“那就彻底完了。”我一想的确是,男的能有几个好东西,现在很多姐妹们管男的叫恶臭国男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的国男们看到大莱这身材见色起意再正常不过,再说他们本来就认识,很熟,她没有戒备心。我说:“兄弟放心,我不会让大莱去的。”勋子说:“那就好,对了,你上次拿我的二百什么时候还我。”我心里一惊,顿感这人可能垫了半天就为了这一句。我摆摆手说:“等你也谈女朋友的,我现在正是花钱的节骨眼。”
就在我和勋子沟通的时候,大莱已经坐上了去无锡的大巴。我QQ上问她:“你人呢,下楼吃饭啊?”她说:“我去无锡了啊,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说:“不是说周六去吗?”她说:“我说的是周五啊。”我立刻开始翻聊天记录,发现这人说的还真是周五,我不知道怎么给记成了周六,顿时感觉嘴里憋了一口老血,有气没地方撒。我说:“好,你去吧。”
彼时我意识到我的情绪已经完全被她控制,我是如此的被动,并开始无能狂怒。我决心分手,不再深陷其中。
那个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勋子喊我去阳台抽烟,我们裹紧厚厚的被子,坐在凳子上,烟雾平缓地上升。冷气从被子缝隙中穿入,让人发出一阵颤栗然后迅速清醒。“我从未如此脆弱。”我说。勋子深吸一口烟,然后转头眯着眼看我。我说:“我好想她。”勋子又深吸一口烟,没有说话。我们戴着耳机坐在阳台上抽烟,我听了四首歌,我到现在还记得,依次是汪峰的《当我想你的时候》,宋冬野的《董小姐》,陈奕迅翻唱的《一生中最爱》,还有一首《夜半小夜曲》。真不错啊,“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她占有”。这四首歌到现在我还不是很能平静地听,因为那时候我的心真的每分每刻被她占有。每一分,每一刻。
她从无锡回来之后我就开始找她吵架,她无法招架,最终破防。我心满意足,提出分手,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流泪。小镇男孩的报复心太重了,但是这一切都是源于我的自卑。其实在内心最深处,我应该是很嫉妒她有那么好的一帮朋友,可以跨城市一起庆祝生日。我没有这些朋友。他们太热闹了,显得我更加孤单。我说:“你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所以就这样吧。”她说:“无论如何,我没有任何一个时候不在乎你。”说完她哭得更厉害了。我坐在图书馆门口的楼梯上,她站在我下面的台阶。冬风刺骨,她仰着头看着我,说:“我回去了。”我说:“你走吧。然后她就走了。”
我本打算在图书馆门口一个人坐上一整夜,但是十五分钟后就被冻得跑回宿舍了。
不久以后我就开始发烧,感冒,不去上课。有一天勋子跟我说:“大莱来我们教室找你的,我说你没来,她就走了。”我正躺在床上发着高烧,两个鼻孔都塞着纸巾以便堵住鼻涕,听闻此话只觉得委屈万分。然后坐起来打开笔记本电脑,一遍遍地把鼠标悬停在大莱的头像上,然后点开她QQ空间的图标。在我遇到大莱之前,我对我的自己的认知是“我是一个从未被人喜欢过,也不会被人喜欢的人”,而在彼时彼刻,我真的宁愿我依然还是这样的人,我宁愿她从没有出现过,在我的世界里。
康复以后我和勋子大喝了一顿酒,两个人大概喝了一瓶白酒,这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已然是即将断片的极限。醒来的时候在百度宾馆,她躺在我旁边。我先是震惊,然后没有任何表情地爬起来洗了个澡,回来的时候她看着我,我看着她。我沉默,然后又躺回被窝,往她怀里钻。我说:“不要让我感觉你不爱我。”大莱说:“我从未如此。”
我说:“我好想你,其实。”
她说:“我知道,其实我知道你只是自尊心受到了一点伤害,但是你要学着长大。”
我在她怀里突然哭了。
我太幼稚了,那个时候。所以我现在特别相信命运,我觉得我生命中彼时彼刻一定会遇见大莱,让她来帮助我成长。
每次这么想的时候我都觉得惭愧,在一起五年,我帮助了她什么呢?
大二开学的时候她帮我去宿舍收拾床铺,发现我的被子已经被我裹着去阳台抽烟的时候,烫了数个洞,于是她送了我一条毯子,她说是从家里带来的,她用了好多年。这块毯子现在还在我家里,每次给我儿子洗完澡我就用这块毯子把他包住。
大二的暑假,我第一次去她家,她爸妈去浙江玩了。我们早上出门遛狗,然后去菜场买了很多菜,塑料袋沉得勒手。回来的时候我浑身大汗。洗澡的时候她在隔壁厨房大声地喊道:“沐浴露在左手边架子上,洗发水在沐浴露旁边,洗面奶在下面柜子里,护发素在身后,我的毛巾是粉色的那个。”我站在淋浴头下面,哗啦啦的水声灌入。“听到没有啊?”我说:“知道啦!”
她打开卫生间的门,头伸进来,说:“我帮你买了牙刷,放在洗漱台上了,黑色的那个,浴巾挂在门把手上了。爱你,我的祁。”她眨巴着眼睛,我的妈呀,我的心融化得像这从上倾泻而下的水。
我用她的沐浴露和洗发水洗完澡,身体上全是和她一样的香味,晃晃脑袋就能闻到她的发香,这种感觉非常美好。吃完午饭我们睡了个午觉。那是我第一次睡在她的床上,比酒店冰冷的白床单更有安谧感。那是我睡过最沉的一个午觉。醒来的时候可能已经到了傍晚,遮阳窗帘被拉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几乎一片漆黑。我怕打扰她睡觉,一动不敢动,结果一转头发现她眼睛在微弱的光里眨动了一下,她微笑,很神奇,我虽然看不到她的嘴角,但是我好像能感觉到她在笑。
后来我经常做梦,梦到她打开我浴室的门,眨巴着眼睛,说“我帮你买了牙刷”。我觉得我的人生停滞在那个瞬间了,我说的是实话。
后来我跟勋子喝了很多的酒,再后来我戒了烟。我跟大莱说我要戒烟的时候,她嗤之以鼻,说:“你赶紧拉倒吧。”那会儿我们已经毕业,她太了解我了,所以她根本不相信我能成功。结果我再也没有抽过烟,到现在为止。
我想的确是她太了解我了,她当时的嗤之以鼻的确帮助我成功戒了烟。
2016年,我去上海,下半年我去宁波。到宁波的时候是八月,我住在一个阁楼上,没有空调,只要是晴天,房间里温度就时刻45度以上,像是一个蒸笼。男人贱就贱在这个地方,一痛苦就开始思念恋人。我那时候整夜整夜地想她,喝啤酒。有时候会爬上楼顶天台,看着这个港口城市,再看看天上黯淡的星星。人生真的很辛苦,你知道吗,大莱?尤其是那些自命不凡的人,想做很多不平凡的事,但是我们都太渺小了,渺小如尘埃,或者比尘埃更渺小。我对你爱意绵绵,我不停地这么想。这些破碎的思念帮助我熬过了那个廉租房的炎热夏天。
那年年末,我们一起去了周庄,在周庄一个民宿里住了三天。周庄老街的尽头有一个寺庙,非常大不敬的是,我忘了那个寺庙的名字,供奉的是谁也早已模糊。但是我记得当时我们跪在佛像前的蒲团上,许下了很多的承诺。我真的记得。大莱后来跟我说过,在去周庄前后,她其实第一次动了跟我分手的念头,也是我们在一起三年多以来的第一次。我问为什么,她说:“我觉得我从来没有出现在你计划的未来里,你从来都是个自由的小孩,你自己也这么认为。”我想否认,但是无从否认,好像我毕业以后去任何地方都是如此果断。我才是真的挣脱了牢笼,开始肆意追求自由的那一个,即使过程中有很多辛苦,例如那个阁楼里的炎热夏天,但我还是快乐的。她补充了一句:“所以你那天跪在佛像前,突然说了一句,希望我们能白头偕老,我突然沉默,思考了很久,我不知道你是真的这么认为,还是只是随口说说。”
我想了想,说:“随口说说。”
2018年底,我跟随我们项目团队去成都。我把飞去成都的机场选在苏南硕放机场——离大莱的家很近。我们短暂地见了一面,吃了一顿日料,然后开了个钟点房,不是你理解的做那种事——是开了个钟点房洗了个澡抱着睡了一觉。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住在一起都只是抱着睡觉。然后她开车送我去往苏南硕放机场,像你猜到的那样,我们最终在苏南硕放机场外面分手。
这段分手的经历我写过多个版本,有时候是接近事实的版本,有时候我加入了很多自己的臆想——这也是写作者的权利了,我可以把每个角色塑造成自己想要的那样,把每段故事写成我愿意看到的那样。此时此刻我不想再写一遍,我只想记录一下当时她说过的一段话,她说:
其实五年很漫长,十八到二十三岁,最美妙的年华,我们互相陪伴,现在的确走到了无法支撑的尽头。就这样吧,祁,你要有快乐的人生。我说的快乐不是旅行、喝酒、唱歌,你要正视你的人生、努力和责任,温柔,还要坚定。还有,不要总是怀念我,更不要忘记我。还有,珍惜下一个爱你的人,会有的,在未来。
内容大概如上。
2020年秋天,我从成都回到江苏,我和勋子喝了一顿大酒。他不知道我和大莱早已分手,居然带了个礼物,什么海什么迷的化妆品,花里胡哨的。我说这是干吗,他说送给大莱的。我说还懂化妆品啊,他说客户送的。我说,我和大莱早就分手了。他沉默,拍了拍我的肩膀。
这些迅速消逝的时间里,勋子也经历了很多事。他升了本科,然后离谱地读了研。他好像走上了我和他都从未想过的一条路,他突然爱上了这种感觉。勋子跟我形容:“刚好我前面十几年该学习的时候都没有学习,突然有一天学了一下,感觉还挺有意思,他妈的。”那时候勋子在南京,在学校的组织下和各个单位研讨学习,然后他很快就爱上了一个公司的女中层,是正经公司的正经女中层。她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婚姻,然后回归了生命的本质,也就是孤独。上面这句是勋子的原话。我说:“是不是离过婚?”勋子说:“反正是回归了孤独。”离过婚的中青年女性的心有多难走进去,就有多难走出来。很难想象这是勋子的初恋,他用一手好菜,彻底征服了中层离婚女,两人日复一日的在夜晚的餐桌上对饮。女中层的家外面是高铁轨道,夜晚高铁“唰”的一声呼啸而过。“像是我短暂的年轻,”勋子说,“其实我挺羡慕你的,有一段这样的校园恋情,我想想我跟她在一起三年半,从未在朋友圈发过她,从未认真说过一句爱她。不像你们,每天躺在宿舍互相打电话,肉麻得要死。”
“在我研究生毕业那年,我爸死了。”勋子突然说了一句,又沉默。
我们在烧烤店对坐,面前放满了啤酒瓶。
“他突发急性脑出血,躺床上嗯嗯呀呀半天,我妈也没打120,也没打车,就骑着电动车带他去医院,半路上就一头栽下去了。从我家到医院,打车费也就10块钱。”勋子眼睛一湿,摆摆手,我不知道他是不想再喝了,还是不想再说了。
我们喝到第二天凌晨店里打烊,我居然越喝越清醒。勋子自然是到了买单的时候又开始呼呼大睡,这人一贯如此,一到买单的时候就装死。在我和大莱刚在一起的时候他一再提醒我,千万当心,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到,这辈子骗我最多的不是女人。我们打车离开的时候他特别清醒,说:“兄弟,我刚才是真喝多了,不是骗你。”
我说:“我特别想她,那么些年兜兜转转,像他妈一场梦,两手空空。”
勋子想了想,说:“兄弟,等我们一觉睡醒,我带你去找她。”
彼时,终于有辆出租车在我们面前停下来,勋子头伸进主驾驶的窗户,说:“万达多少钱?”司机一闻浑身酒气,看也没看他,回答道:“二十。”勋子冲上去就要打他,说:“你个逼养的真以为我喝多了是吧,起步价就能到你他妈收我二十。”司机骂了句“傻逼”,然后一脚油门就走了。我和勋子在尘土飞扬的施工路段,像是两个被扔掉的蛀了虫的瓜子。勋子突然蹲下来哭了,哭得歇斯底里,嘴里的槟榔都掉了出来。勋子说有些时候他会发现,自己骨子里始终和自己的父母是一样的人。我安慰他,我说:“勋子没事的,你会成为真正的Old money,成为贵族,但是你首先的第一步,就是从下次买单的时候再也不装醉开始。”勋子听完更伤心了,说:“我他妈是真醉了。”
我们在足疗店睡到了下午四点,然后打车去烧烤店地下停车场,勋子的车停在这。我在副驾驶坐定,看了一眼硕大的奔驰标志,说:“看来这些年混得还行啊。”他说:“别扯没用的,我现在就问你,我们去不去找她?”我说:“废话,我酒都醒了。”勋子叹了口气,放倒座椅,点燃一根烟,然后躺下去。车很智能地放起音乐,唱道“是否你走过了我身边,恍恍惚惚一瞬间”。眼看秋深,又是我们相遇的季节。是否你真的走过了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因为这些年写东西,又经常喝酒,记性不好,我开始怀疑很多事到底是我创作出来的,还是的确真实发生过。甚至我开始怀疑,到底她这个人物是否的确真实存在——我是真的怀疑过,并且去看过心理医生。咨询费一个小时六百二,当场康复,复诊都没去。
勋子说:“要不你来我这吧。”他当时是一个数码大厂的城市总经理,这个数码大厂的产品最近特别火,特别“遥遥领先”。我欣然同意,入职了这家数码大厂。
最后一次见到大莱,2020年的冬天。大莱给我打了三个电话,我和勋子正在洗澡,手机锁在柜子里。一个小时的大澡泡完,准备去按个脚休息一下。勋子穿好衣服,说:“走啊,快穿衣服。”我站在柜子面前,拿着手机,皱着眉头。勋子感觉不对劲,走过来一看,大莱的三个未接来电,红色的,特别显眼。他看看我,我看看他。他说:“先穿衣服。”我不敢回她电话,真的不敢,我完全想不到她会有什么事找我。我沉默着按完脚,然后正襟危坐,点燃一根烟。我说:“勋子,抽完这根烟,我回她电话。”未曾想一根烟刚点着,电话又来了。勋子说:“这大莱还是在乎你,一般人打俩不接就不会再打了,大莱还是当你是自己人,不介意。”
其实我那个时候真正让我迷惑的是,我根本不知道是现实中的大莱在给我打电话,还是我故事里的大莱在给我打电话,而且我也分不清这两个大莱到底有什么区别。
大莱说,她要去一趟东北,我说有什么事吗,她说,要去玩,全家都去。我心想四个电话打过来不会是要邀请我一起吧,她接着说,家里的狗……没人照顾了。我说,宠物寄养呢?她说,不是很放心。
于是一周后我开着勋子的大奔前往大莱家养狗。那是她自己买的房子,她毕业就开了个淘宝店,后来越做越好,19年双十一单日做了四百多万营业额,所以财富自由得挺早。她说人生中所有的坏事好事都发生在双十一了。她说的好事肯定是自己淘宝店的成功,我难免觉得,她说的坏事只能指的是和我认识。
再见面时特别生硬,我想要不要拥抱一下,或者寒暄两句。这也是男人的贱性之一,总以为曾经在一起睡过的两个人再陌生能陌生到哪去。未曾想到我按照她说的楼号上楼的时候,我们就在同一趟电梯,电梯里大概五六个人,我们站在两边角落,居然互相没认出来。直到我们在同一楼层下来,她才开始打量我,我试探着看了一眼,果然是她。我点点头,微笑。大莱又看了一眼,然后转头去开门,说:“进来吧。”像是带了一个空调维修工之类的人回家。
她给我介绍了一下家里的主要功能区,例如冰箱,洗衣机,衣服挂在哪之类的,我抓抓头,说:“我睡哪?”她说:“你别阴阳怪气的。”我说:“我说真的,我睡哪?”大莱说:“你睡哪不行啊,我难道还能嫌弃你?”我心里笑了一下,心想终于听到一句人话了。
然后我就甘心情愿地在那里待了十二天。那是足够漫长的十二天,我躺累了坐着,坐累了就站着。我之前有篇小说,叫《陇塘河下》,就是在那养狗的十二天里写出来的。“确实有一些东西,努力或者坚持,在深夜对天地哭喊,或者在佛龛前跪破了膝盖,都是求而不得的。永远永远,永永远远,求而不得。”写《陇塘河下》里这一段的时候是凌晨四五点。
我知道我说出来这件事肯定会存在争议——那天晚上我在找她说的感冒药的时候,无意中在抽屉里发现了她的相机。我想打开相机看看,又放下,然后躺在床上四五个小时没能睡着,最终还是忍不住打开了。这个相机我并不陌生,她高三暑假的时候买的,大学期间一直带在身边。相机里存有四千多张照片,其中的大多数照片我都从未见过。有她养的狗,还有风景,各种角度的我,还有一些她自己的照片。
有一张照片是她给我拍的,在学校旁边的茶园里。那是一个夏天的上午,阳光刺眼,照片里的我拿着手机正在拍她。于是我手机保存的那张照片是她端着相机在拍我,她保存的照片是我拿着手机在拍她。这样的照片还有很多,我拿出手机,翻开我自己的云盘相册,还有从前记录的那些文字,多年前模糊、被压缩的回忆慢慢浮现。我视角里的她和她视角里的我,在不同的时空遥相呼应,然后在一个被丢掉的夜晚短暂相遇,重合。我们这样就在彼此的回忆里互为人质,故事以文字、照片两种形式,从我们俩不同的视角重新被讲述。一整夜的时间我几乎把我们的青春又复盘了一遍,又爱了一遍,恨了一遍,分手了一遍。像是穿越小说里的女主拉着男主的手回到了过去,我们在泛黄的记忆里凝视,随着第一滴眼泪滴落,画面被这水滴砸碎。说句矫情的话,我感觉我的青春结束了,就在我对着相机失神的那个夜里。
所以到底为什么造物主在书写命运的规则的时候,“rule 1”就是人生绝不可以重来?故事写到这里,寥寥几千字,数十年就在我指尖跳跃而走。这人生未免太过于短暂,残酷。
21年8月,我结婚。遇到她时我刚刚挣到人生的第一桶金,或者说是第一桶银吧,因为没有“金”那么多,但是也不少。我买了辆不错的车,过上了不那么紧张的生活。感谢勋子。我们如此迅速地恋爱。那时我真的记得大莱跟我说的话,她说要珍惜下一个爱你的人,在未来。我想她说的未来就是此时此刻。
次年九月,我的孩子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出生了,他小名叫童童。不久后童童核酸检测阳性,我和老婆一边发着高烧一边陪着他彻夜不眠。不能说几乎崩溃,是彻底崩溃。所以我到现在都特别感恩。
疫情康复以后童童给我带来的第一个焦虑是,他不会翻身。老话说三翻六坐九爬爬,正常来说三个月就会翻身了,这笨蛋七个月还不会翻身。那天夜里我被他一脚踹在脸上,然后艰难醒来,抱着咿咿呀呀的他哄了一会儿,然后把他放在床上开始冲奶粉。奶粉冲好以后回到床上,发现他居然趴着,我激动得几乎要哭出来,笑了半天,要知道我放下他的时候他是躺着的。我把我的老婆喊醒,童童却再也不愿意表演一次。
我躺下,看着他咕噜咕噜地干饭,突然想明白了——其实他什么都想好了,什么时候翻身什么时候走路,什么时候张嘴叫人,甚至什么时候撒谎什么时候逃学,什么时候总是一头扎进房间脸上不再有任何笑容,更甚至什么时候一言不发远走高飞,仿佛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都轻如鸿毛不值一提何足挂齿。我突然明白了。所以也许未来有一天,他脸红脖子粗地跟我对峙,心里还洋洋得意自以为成功气到了我的时候,我心里想的其实是:小王八蛋,你在我怀里咯咯笑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这天,我早做好准备了,你休想气到我。他看着我平静的笑容,转头一拳砸在卧室门上。
就在上个月底,也就是半个月前吧,童童学会了走路。他无比神气,当然了,也许是我父爱滤镜太严重。那天我夜里失眠,跑到杂物间去收拾归纳自己的钓具,他居然在半夜突然醒来,然后自己下床,穿着鼓鼓的尿不湿走到我身边,我一回头吓了一大跳。我抱起他,我说:“你怎么那么厉害?”他笑了一下,然后在我怀里睡去。我抱着他很久都没有放下。
我抱着他走到窗边,外面是久违的漫天繁星。我太害怕苍老了,我突然陷入伤感。朋友们,如果你现在十七,十八,十九,我知道很多人跟你说过这句话,但是我还是想啰嗦一句,珍惜你的每一刻,真的。只需要再过二十年,你就将近四十岁了,你会很疲惫,我的朋友。陈奕迅歌里唱“从何时开始忌讳空山无人,从何时开始怕遥望星辰”。这首歌我有一天单曲循环了两百多遍,我已经迫不及待等到年底刷音乐软件的年度报告了——“那天,你把这首歌单曲循环了两百遍,那天你也很孤独吧。”是的,我也很孤独,就像歌里唱的这样,你会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不再敢脱离人群独自行动,甚至连仰望星辰的勇气都没有了。你害怕看到亘古的宇宙,害怕面对自己的渺小和短暂。你苍老了,你像一棵没人浇的花。
朋友们,去勇敢,去经历。
我抱着童童,又无可避免地开始幻想以后,幻想他被人喜欢的时候,或者他喜欢别人的时候。他会如何成长,如何接受人生不可逆转的真相。我真是迫不及待看到这一天,看到他喜欢的姑娘离他远去,他痛苦不已,然后长久地无法忘怀。他日复一日地生活,变得平淡,又像是失去了什么。终于有一天,他打开了电脑,那一天,他坐在显示器前,写下了开始追忆过去的第一句话:
十年前的春天,我去一个叫镇江句容的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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