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箐箐
作者/程惠子
青春期像一阵烈风,将两个女孩吹落到不同的道路。一个是烂漫特别的“坏孩子”,一个拘谨普通的“笨小孩”。可是友谊却像蜘蛛丝一样,将她们牵系、联结、包裹到了一起。
我家楼下的自行车棚后,有一棵很大的泡桐树。因车棚挡着,看不到它究竟有多粗,但是绝对是几个大人合抱都不及的粗壮。它早就长过了车棚的高度,枝干繁茂,夏天的时候越过车棚,在楼下投下沉沉的阴影。
以那矮小的车棚为界,车棚之后就不再是家属区的范围,而是农村了。我们就生活在这城乡交接的地方。
按理说,泡桐树应该是不属于我们的。
秋天的时候,泡桐树结了一个夏天的花纷纷落下,不少花都落在我家楼下的空地上,不紫不白,很粗糙的样子,真的说不上好看,但是却引得一群小孩子去捡,原因是那些花的根部有残留的蜜,小孩子们把花捡起来撕开,鼻子拱进去,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去舔,感觉到甜蜜就兴奋地把花抛开,去寻找下一朵。
箐箐就在那群孩子中间,捧了一满怀的泡桐花,冲着远远站在一边的我喊:“快来呀,花里有蜜!”
我站着一动不动,揪着衣角不愿上前,不知道该说一个什么样的理由,只好很尴尬地冲她笑。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棵远远伸来茂盛枝干的泡桐树没有任何的好感。总觉得那一边的农村带着树干一样乌突突的陈旧与满身疮痍的凶恶感。每天早上总有村里的人推着卖早点的车子在我们的楼下叫卖,多半是炸好的油条和装在一个大壶里的油茶,买的人很多,母亲问我要不要吃,我总是说:“不。”
连带着那棵泡桐树,我也不喜欢。
但是我不能说,因为不想被人认为是清高或装清高。但其实我是恐惧。
于是我只好站在那,一言不发,很假地提着嘴角冲箐箐笑。
箐箐是我家对门邻居的孩子,跟我同岁,搬进这里的时候,我们都是三岁。按老话说,我们是发小。
箐箐是个很容易跟人打成一片的小孩。她漂亮又外向,尖尖的下巴,眼睛不大却很灵,讲话声音甜甜柔柔的,一笑脸颊上两个小旋涡。
我很喜欢箐箐,但却融不进她广大的朋友圈。当时的我还不像现在这样温和又圆滑,总是竖起身上的小刺当作探针雷达,对于总是虚张声势狐假虎威的班干部不屑一顾,对于嗲着嗓子炫耀自己新裙子的小姑娘冷冷一瞥。
母亲说我不会“做人”,不会“拐弯”,我却把这当作荣誉披挂在肩膀上,以其为最独立的标志。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只有箐箐。
一年级二年级,我们一起放学回家,一起幼稚地学歌星的样子唱歌,一起考双百;她值日的时候会偷偷留下黑板槽里的粉笔头,分给我在楼下的水泥地上涂鸦;端午节过后,我们把剩下的粽叶洗干净,编成拙朴的小手链戴在手腕上;元宵节我们打着灯笼在小区里转悠,唱“灯笼会,灯笼会,灯笼灭了回家睡”。最后两个灯笼碰在一起,燃烧,火光映着我们冻得通红的脸,我们围着那小小的一簇火又唱又跳,直到它变成镶着金边的一把灰。
不管是放学路上还是小区楼下,跟她打招呼的同学总是很多,她也会很热情地回应,我特别感激那个时候她明明有那么多的朋友,却选择不离开我。
有一次放学路上,忽然看到在一个小商店门口围了很多人,围成一个大圈,人们纷纷去那个旋涡的中心抢着什么,原来是商店把宣传单印成了小本子来吸引顾客,免费的东西自然招人喜爱,哪怕它再廉价。我对那个庞大的人群莫名害怕,觉得自己矮小的身影不足以抵抗他们的拥挤,仿佛再不离开就要被他们吞噬一样,拉着箐箐就要往前走。
箐箐却停下来说:“让我去看看!”
“别——”我拉着她的手,不让她往里钻,可话还没有说完,她已经一头扎了进去。
但是她留了一只手在外面,拉着我的手,紧紧地。
我在那个瞬间非常害怕,心想万一箐箐松手掉进去了可怎么办呀,我不敢钻进去找她的,于是把那只手拉得更紧。
谢天谢地,箐箐不一会儿就从里面钻了出来,手里拿着战利品,一脸的兴奋与激动。
“给你!”她分给我一个,很得意的样子。
本子皮上全是花花绿绿的广告,打开一看,暗黄的作文纸,手感粗糙,甚至有摸到造纸的原木树干的感觉,翠绿的格子印刷劣质,模糊不清。
我不喜欢这本子,但看见箐箐兴奋的脸,还是接过来,上扬苹果肌做出高兴的样子。
我第一次做违背倔强性格的事,为了不扫箐箐的兴。
她一路上说个不停,显得极高兴:“哎呀你不知道人好多的,我用力挤用力挤,一个人在我后面差点踩掉了我的鞋,我头发都乱了。前面的人太多,我看不见那个发本子的,但是地上还掉了几本,估计是被之前的人挤掉的,我就捡起来了,还好还好,你看,没有脏呢。”
我把本子放进书包侧边,把手缩进袖子里。
到了家门口,两家的门都已经打开,两家父母都把我们的书包接过来:“今天上学怎么样?洗手吃饭吧。”
箐箐炫耀一般地扬起手里的本子:“我们在放学路上看见的!有人发的,免费!抢的人好多,她在外面拉着我,我挤进去好不容易才拿到的!”
“团结协作!好呀,刚好不用给你买笔记本了。”箐箐爸爸摸着她的头发,把她推进去吃饭。
于是两家父母又寒暄几句,各自关上了门。
饭桌上,母亲问我箐箐是怎么挤进去的,我照实说了,母亲给我碗里加了一勺汤,说:
“你和箐箐团结合作是好的,不过下次有这种事,还是不要去了,你们这么小,挤坏了怎么办,别为了几个本子就不顾安全,想要什么本子爸爸妈妈会给你买。”
箐箐的爸爸是厂里的骨干,后来成为我父亲的领导,她的母亲是厂里附属医院的护士,后来成为了内科的护士长。在那个孩子借着父母的官职在同学们中炫耀攀比的时代,箐箐从没有在我面前表现出一点点的骄矜与自得,我也从来没有把她当作父亲领导的孩子,骨子里有自卑或者是什么别的。我们就是我们,我们是朋友,我们,很好。
箐箐的爸妈在升了职之后变得很忙,很少管她,好几次,箐箐放学回家敲门,没有人应,于是她顺理成章地留在我家吃饭,然后跟我一起写作业。直到晚上该睡觉了,她的父母才回来,把她从我家接回去。
我很高兴和箐箐在一起,盼着她父母多加几次班,箐箐对于父母的忙碌和对她的疏忽也没有抱怨,每次来我家都是开开心心的。
后来,上了三年级,父母给我在城市的另一头报了奥数班英语班——据说那里的老师授课极好。奥数对于我来说是挥之不去的噩梦,而那个班的老师布置的练习又格外多,我踢沙包跳格子的时间被一点点压榨殆尽,变成了演算本上密密麻麻又缺乏意义的数字。
我跟箐箐说跟我一起上课吧,她摇摇头:“我爸妈说不用让我上。”她依然无忧无虑地跟楼下的小伙伴们玩着,我羡慕,却又无可奈何。
在我跟“植树问题”“追及问题”“牛吃草问题”等复杂又无聊的奥数题纠缠在一起时,往往能听见楼下小伙伴喊她的声音,多半是男生,他们拖长了已经出现变声迹象的嗓子喊:“箐——箐——”
箐箐从隔壁探出头来:“马上下来——”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
小学毕业,我考上了G中学,箐箐按部就班地升入家门口的子弟中学。我在城市的另一头上学,每天在学校上完自习回家都很晚,箐箐家里的灯早就熄了。放假的时候,G中学永远会千方百计地设置借口,把假期的一大半都用来补课。我昏天黑地地跟薄弱的数理化鏖战,几乎没有机会再见箐箐,就算有,也只是匆匆一瞥,潦草地打个招呼而已。只能时不时地在饭桌上从父母口中听到关于她的三言两语:
“箐箐又长高了。”
“箐箐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跟她妈妈真像。”
“她好像也学了文科?”
“听说有男生天天捧着花在校门口等她。”
我开始还好奇地插几句嘴,忍不住想知道箐箐的八卦,却被父母殷切又略带严厉的语气吓住:
“好好做你的功课。不要瞎操心,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学习,别人的事不要管。你下周不是要考试了么?”
箐箐不是别人。我想说,却不敢,我知道我跨区上学实属不易,学费高昂不说,还要父亲日日接送,实在辛苦。我自知没有资格再反驳什么,只好把头埋进饭碗里。
青春像穿堂风一样呼啸而过,把我们在小房间下飞行棋的时光吹散到记忆的边缘,把我和箐箐吹向不同的方向,越吹越远。
再见箐箐,我是说,再一次正经地,认真地见到箐箐,已经是我们高考完的那个暑假。我结束了六年跨区上学的时光,考上大学准备南下,而箐箐,在那个一本率不到百分之三十的附中,用大人们的话说,彻底“堕落沦陷”——只考上本地一所民办的三本——成为了那百分之三十中的分母。
北方的夏天这样纯粹,天色黯淡下来,像是抖落灰尘的沉重幕布,烈日的余温依然麂皮毯子一样捂在身上。楼下的泡桐树上已有大朵大朵的花,在烘热而干燥的晚风中偶尔摇摆一下。我见到箐箐,她早就脱离了记忆中的样子。
她确实更加漂亮了,但不是我想象中的模样。她做了双眼皮手术,还开了眼角,眼睛比小时候大了一圈。一米七的身高,非常的瘦。头发染成了姜黄色,烫成大波浪垂到腰间。褐色的眼影,烈焰红唇,睫毛根根分明,像是蜘蛛的腿,猫眼绿的美瞳硕大而空洞,左耳上有三四个很朋克的黑色耳钉,斜斜的刘海挡在面前,遮住了一只眼睛。她开口叫我的名字:
“好久不见呀!”
我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尖利个性的小女孩,在混乱而盛大的青春中磨平了身上大部分的棱角,见到不喜欢的人也学会做出平常样子,说话温和又圆滑。我压抑着心里巨大的震惊,控制着自己的表情,虚伪而欢喜地说:
“箐箐!你真漂亮!”
她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衬得嘴唇更红。我想起来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她戴着牙箍,我们吃吃地笑她“钢牙妹”。
我们相约去逛街。我们都在这个城市长大,长到十八岁,说来惭愧,我是一个只会伏案的书呆子,又是个路痴,对整个城市的交通规划一无所知,唯一知道的几条线路就是从家到学校和几个固定的补课班。而箐箐,在中学的六年里早就把这里的交通格局摸得烂熟,全市的大街小巷她一清二楚,我茫然地跟着她坐公交换地铁,几番周折来到一个地下小商城。她分明是这里的熟客,像跟进自家一样,忙不迭地给我介绍:哪一家的指甲油容易褪色,哪一家的双眼皮贴最便宜,哪一家的高仿做得最好,哪一家耳钉上的钻容易掉,美瞳怎么选,假睫毛怎么贴,卷发棒怎么用……
她戴着夸张的墨镜,黑色的渔网丝袜,棕色一字领的衬衣,在肚脐处草草打成一个结。肢体纤细得像只螳螂。
我做了十二年的乖学生,按着校律老老实实地生活,不敢越雷池一步。刚脱下校服和运动鞋,穿一双松糕凉鞋走在街上都觉得别扭,仿佛害怕别人看到似的。箐箐说的东西我从来没有接触过——我早就习惯了素面朝天,眼镜更是已经摘不掉了。地下商城没有空调,我胸口热得发闷,可表面还是做出一副很配合的样子,在适当的时候应和她说,就是就是呢,这高仿真是做得可以乱真。
其实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箐箐风卷残云般地买了一堆廉价的小饰品和一个高仿的包,看我两手空空地站在她旁边,有点不好意思,问我:“你要买什么跟我说呀,我带你去,总不能光陪我吧。”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好,扭身看见旁边一家小店的墙壁上挂满了镶水钻的发卡,于是走过去挑了一个樱桃形状的,箐箐熟练地走过来帮我砍价,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肥胖男人,对店里的东西不太熟悉,一看就是帮人家看摊的,箐箐撩一撩头发,墨镜顺手推过头顶,好声好气地说:“大叔大叔,你看长得这么善良,再便宜一点好不好。”
男人招架不住,挥挥手:“算了算了,小姑娘嘴巴这么甜,亏本卖给你们。”
我付了钱接过发卡,上面的光斑在店里充足的光线下耀得我眼睛发痛,我把发卡塞进口袋里,手上还残留着金属的气息。
将近九点的城市,夜生活刚刚开始,市中心灯火通明,恍如白昼,巨幅霓虹广告悬在我们头顶,周围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不过足够我们听见彼此的声音了。
我们没有像小时候一样手拉手,也没有跟街上的小姐妹一样胳膊挽在一起,我们各自行走,肩膀间隔了一段微妙的距离。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她忽然转过头,笑意盈盈地问我:
“有男朋友了吗?”
我不好意思地摇头。
“一直没恋爱?”
我又不好意思地点头承认。没有早恋,终身遗憾。
“我就说嘛,”她一副了然的样子,“我就说你怎么买了那么一个樱桃发卡,那明明应该是男生买给女朋友的。”
“为什么?女生不能买吗?”
“因为樱桃是cherry啊,跟cherish音很近啊,如果有男生买给你,就表示他很喜欢你很珍惜你了。”想起这样偶像剧的情节,她笑得像只狡猾的小狐狸。
我心中涌出一股心酸的快乐,似乎是因为终于发现,我和箐箐原来还是保留了一些共同的略带羞耻的爱好,像是一条细而透明的肩带,连接着我们两个。在这一天的游荡中,我无数次为自己走得太远而感到惭愧,但我没有失去她,这让我庆幸,并充满感激。
“我记得你小时候说你将来想要嫁一个医生?”她嘴角是那种坏坏的笑,“你记不记得?你还用粉笔写在车棚的墙上来着,我也写了,但是我写的是嫁给国家主席。”箐箐说起自己曾经这么幼稚的想法显得很羞涩,我看见她一侧的小旋涡。旁边的马路前红灯亮起,车辆一个一个在我们身边停了下来,车尾亮起一串红色。“我记得当时‘嫁’字咱们都不会写,还带着拼音。”
我盯着她的眼睛,透过她的美瞳看进她原本纯黑色的瞳仁里,很郑重地说:“是啊,我记得的。”
我们走在回家的那条路上——它曾经泥泞又清澈,现在平坦又浑浊。箐箐踩着高跟鞋,比我高出一个肩膀,她忽然转过脸跟我说话,周围很静,她的声音像是一潭水:“等你上了大学,一定要谈一场恋爱,虽然它可能不怎么好,但是你不能因为它不好而不去尝试。”她的语气像是我的姐姐,其实她比我还要小几个月。“我害怕你今天看到了我的纹身就害怕得不敢去试了,其实这真的没什么,我失恋的时候特别痛苦,但是你看我现在也很好啊。”路灯下,她的妆有点花了,粉底下有青春痘露出来。“你最后肯定能遇到一个对你好的人,喜欢你珍惜你,你到时候就可以让他买樱桃发卡送给你。”
我有点怔住了,箐箐涩涩的语气和夏季闷热的空气缠绕在一起,像为潦草的过去裹上一层美丽的玻璃糖纸。
我把口袋里的樱桃发卡掏出来递给她:“送你吧。”
她一脸惊讶:“干吗送我。这是男生送女生的呀。”
“我不带发卡,头发太滑,卡不住,”小小的樱桃发卡像是一块水果糖,路灯一照,在我汗津津的手心里闪闪发亮,“而且,我送给你不行吗,我很珍惜你呀。”
她染着黑色的蔻丹指甲,有一点褪色,“谢谢你呀。”她笑意盈盈接过来,我深深地注视着她,她的酒窝好明显。
“诶箐箐,”我看着她把发卡别在头上,很认真的样子,“我发现,其实它跟你的发色很配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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