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才女友
作者/明星辰
本文为非虚构作品。作者认识一位非凡、敢于打破常规的女性友人,她的足迹遍布全球,过着浪迹天涯的生活,本文记录了两人相知相识的一段人生旅程。
1.
她经常会消失一段日子,没人知道她在哪。
常常是一些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地方,亚的斯亚贝巴漫长的大巴车、云雾缭绕的马丘比丘、喀布尔交通混乱的十字街头、起伏不定的旧金山、柏林的某个地下防空洞、雷克雅未克那些看起来都一样的公路或者哪个根本没怎么听说过名字的海岛,她不标记,被人问起来不一定回答,看心情。
她不是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看法,相反很多时候很在意,这一点她愿意隐藏起来,这让她觉得更安全。她常常说起别人对她的评价是“整天看你没事就全世界到处玩”,说完之后会自己评价,“根本不是”,但她从不公开反驳,“让他们以为我到处玩吧,那样更好。”
她时常会陷入某种危险的境地中,譬如埃及暴乱时在开罗,在电视滚动24小时直播坦克压过大街的轰鸣声中,看着女友买了一束花从楼下走上来;美军和塔利班暴乱时在阿富汗,听着狗吠与枪炮声吞下安眠药,再等第二天早上来临时,穿一身黑快速跨越嘈杂而危险的街区,找到一家隐蔽的地毯店闪身进去;或者是疫情期间跑去坦桑尼亚,在当时全球仅剩两个未公布疫情具体数字的国家之一,在乞力马扎罗山下的小村庄里,寻找那些谁也说不清楚来历的首饰和家具……
这些危险的境地被她本身就具有的危险气质中和掉,再经由她若无其事的调侃,变成一种从丰富养料中提取出来的轻松谈资,从而忽略掉所有的艰辛、周折与不为人知的恐惧或忧伤。
上一次去坦桑尼亚之前,她从浦东机场出关,边检人员对于她曾经去过那么多危险的地方感到疑惑,问她,“你之前去阿富汗就是为了进毯子?”
“对”。
她一边学一边说,“他当时看我就像看神经病。”
在某些方面,她近乎有强迫症,要做就把事情做到最好,最好是看上去很轻易就做到最好,姿态上的轻盈对她来说很重要,“如果做不到一百分,那还不如不做”。比如写小说,她试过,但认为不够好,于是就把那些文稿收起来,继续做生意。
她觉得做生意像是一种掩饰,“掩饰我对于文学的热爱”,那种知道自己还不够就干脆不做了的掩藏和沮丧。但如今,她好像可以慢慢接受这一切。毕竟在生活面前,文学没那么重要。
有时,她也会全然接受自己的不重要。她的摩洛哥供应商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和自己对接的是一位女性,更不相信站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女性是拍板说了算的人,“他一直不觉得我是老板,我跟他说过,他不信。他觉得我只是一个秘书那样的人物,然后被派来摩洛哥来找他进货。”
这个自大的摩洛哥商人从不会让她在自己的办公室坐下来,甚至不愿意给她搬一把椅子,于是她就全程站着,跟他完成几个集装箱的订货单。
对于无论严肃还是调侃场合的自我介绍,她喜欢称自己是“倒爷”、“卖毯子的”,这样的自我贬低让她觉得轻松,“可以包裹住我真正想做的那个东西的羞怯感。”
实际上,她做的并非只是全世界倒货那么简单,如何将某张非洲集市收来的毯子上的花纹与它们在工人手里编织时她所感受的一种独特节奏联系起来,让她觉得这像是在做某种文化转译;或者为印度某类挂布起一个看起来颇有异域神秘色彩的名称——“曼达拉挂布”,再为它们编纂一整套极具浪漫氛围的说辞。这名字后来被全网抄袭,实际上,它们在印度当地就被叫作“布”而已。
这段故事还有一段更为离奇的后续,因为中国商贩超强的“模仿能力”,以至于这些挂布后来被无数国内小作坊抄袭并大批量廉价生产售卖,导致印度当地一众雕版印染工厂挂布的严重滞销。印度北部的斋浦尔商会将她的名字列入黑名单,因为她是较早一批从那里进口挂布、并把它彻底卖火的人。
《我的天才女友》里,莱农对于莉拉的视角就像是我看待她的视角,她是我人生中的天才女友,永远处于不确定中,但也永远能从险境里虎口脱身;与此同时,她的光亮和困顿如此鲜明,几乎像是她自主选择了这一切。
对于我来说,她不仅是一位冒险者,更像是一个依然还在等待着什么发生的人,不是指那些庸常的情节,大悲大喜,或者成功者叙事里的高潮,而是某些更动人和虚无的东西,像是塞伦盖蒂的日头下面,“阳光特别特别强烈的时候,一个在太阳底下走路的人。”
2.
她的外贸生意刚刚起步时,在南方一个城市租了一套奇大无比的公寓,其中一个房间很小,木头地板上扔着一个床垫,床头矮柜上凌乱地摆着几本书,其中一本是杜鲁门·卡波特的《别的声音,别的房间》,床头有一扇小小的窗户,透过那扇窗户,可以闻到独属于南方城市的潮湿空气,我在那短暂寄住的一段时间,便住在这个房间里。
这里整个空间,都像是美国60年代“垮掉一代”式的凌乱风格,粗糙的墙壁,异国风情的印花布,几乎和餐厅一样大的一张原木桌,上面堆放着布料、剪刀和杂物,涂了一半蓝色油漆的浴室,以及她从世界各地带回来的各种工艺品——日本图画版心经、摩洛哥金色吊灯、非洲木雕面具、木质集装箱撘成的平台以及在那之上招摇而氤氲的南国热带植物…….
与巨大空间所散发出的颓废文艺气息不同,她并未将书籍摆放出来,而是把一本本书都藏在纸箱里,码得高高的放在客厅侧边,上面搭了一块巨大布幔,从天花板一直垂到地面。
一直以来,她都没能置办一架属于自己的书柜,以前因为东奔西跑没有时间,后来则是因为不断搬家,似乎总是无法抽出时间。她异常渴望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在里面写写东西。
实际上,当她真正工作起来时,无论是靠墙餐桌、不大的茶几或者疾行于旅途中的火车、汽车、飞机,乃至不断变动的咖啡馆、乡村招待所、五星级酒店、热带丛林里的帐篷……她随时随地都能用来办公,或许她真正想要拥有的并不是书房,而是一个存在于想象中、完全独立而静谧的空间和自由自在的创作时光,就此与现实生活中各种让人心烦的破事区隔开来。
她在电话里告诉我,这所城市里的朋友只会跟她聊口红和相机型号,“实在没法跟她们聊文学,根本听不懂”,她很阔气地为我买了一张机票,我十分开心地飞过去看她。当时,她拖着凳子站在巨大的纸箱旁给我翻找麦克尤恩的小说,指着书用非常郑重的口气强调,“你一定要看!必须看!”
而后,我们讨论了一位新出书的女作家的小说,一致觉得她写得奇差无比,但我们谁也没有提起自己要动笔的事情,她有时会跟我说说生意,或者她与男朋友之间的事情。我说的不多,大多数时候在聆听,我喜欢听她说故事,在她的口中,总会有一些无比神奇的事情,附带着千转百回的转折与振奋人心的未完待续。
在那里的最后几天,我过得不是很舒心,因为她莫名其妙提到我的前男友——这个男朋友是她介绍给我的,在我认识了他之后,他曾数次警告我,“你一定要离她远一点”,而后反倒是我们分了手——我走的那天下午,天气十分阴沉,我的脸色比外面的阴云更难看,她小心翼翼地观察我,并用一种求饶的语气问道,“要不要我送你?”
我拒绝了之后,将麦克尤恩的那本小说带了回去。拿走之前征得了她的同意,她挥挥手说,“拿走,拿走,我身边根本没有跟我借书的朋友”,这句话让我感到暖心,并记了很多年。
回家了之后,受到她独立创业的激发,更直接说是一种刺激,我辞掉了工作,开始尝试自由写作。期间,我读完了麦克尤恩那本短篇小说集,一时间惊为天人,贫乏而激烈地向她传达自己的兴奋之情,“我靠牛逼,写得太好了,怎么写出来的,真牛逼……”
她对此的反应比较淡漠,在我开始读第二本麦克尤恩时,她开始读门罗,那时门罗在大陆还不像如今这样热门。我的第一本门罗小说,也是她给我的,我已经忘了是什么时间、在什么情境下得到了这本书,这两本书都没有封皮,只留下内里棕黄色硬皮的书。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麦克尤恩与门罗这两本书真正的封面是什么样子,但确定无疑的是,她当时的推荐一定一如既往的真诚、有效,几近一种强制,对于我来说,她的肯定与推荐,都是一件必须要重视的事情。
我恍然察觉到自己对于她的意见所产生的不自觉的重视,从而感到厌烦与叛逆,拿到门罗那本书之后,我短暂看了一篇,跟她说,“看不懂她在讲什么”,她回复我,“我也看不懂,但就是写得非常好,门罗的好就是一种你根本说不清楚的好”——这个评语意味着她已经进入到那个文字世界并通晓其中无法为外人道也的妙处,而我却连皮毛都摸不到,我感到有些气愤,于是继续将之束之高阁。
直到第二年的夏天,当时我手头几乎没有任何工作,每天无所事事地睡到中午,有一天,我躺在沙发上找不到任何一件可以打发时间的事情后,再次打开那本小说。
书中有些地方她简单地划了线或者做标记,零星写下几个字,我格外注意这些笔记,总希望在读到那一页时,能够轻松自如地理解其中含义——有时候可以,有时候则不行。
“她身上仍然有那种奇怪的犹豫和轻松,仿佛在等待生活重新开始”,这是书中她画过线的句子,也是我喜欢并向往的一句,某种意义上,我觉得这句话就像在描述她的生活。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奇特的女人,在家业落败之后,将手中的房子卖给另一个人,那人将房子拆掉建成公寓,她在其中租了一间房子,并与一个极为悲观的唇裂患者开展了一段无法说清的关系。
这是一篇无法总结的小说,这个神奇的女人总是能够对于她所面临的处境抱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在悲观者看来几近荒诞的天真心态,从而让她在自己的周围拥有一小块空地,以此来容纳她的简单与骄傲。
而我更喜欢另外一篇,里面讲了一个瘸腿女人搭上了一个已婚情人,在他们相处的几十年时光里,她一直为一份勒索买单,这源于她从情人口中听到,他被别家帮佣发现了他们的奸情并遭到勒索。多年后,她参加了这个帮佣的葬礼,并在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意识到被骗的真相。
于是,“她起了床,迅速穿好衣服,从每一个房间走过去,把这个新的想法说给墙壁和家具听。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洞,最明显的那个在她的胸口。”
“她大胆又孩子气,男人可能会对她着迷,但接下来,她的鲁莽冒失,她的自鸣得意——如果那是自鸣得意的话——会令人厌倦”——这是我在这个故事里画线的句子,某种程度上,我觉得它也在描述我的生活。
但我没有就此与她讨论过,不仅因为我很确定我喜欢的这篇小说,相比之下显得更加匠气、粗糙,我总觉得那些说不清到底讲了什么的小说才算是真正的小说。与此同时,和这种匠气并存、我不愿让她看见的,则是我真正的软肋与缺陷。
我大概从内心也同意我前男友的评语,她是极其危险的,如果被她发现了这样的弱点,你根本无法料想,在未来某一刻,她会一时兴起并兴之所至地将它轻松戳穿。
3.
我们之间有一种奇特的独立关系,我的朋友圈与她的朋友圈毫无交集,单线联系的只有我们彼此两人。我们各自所涵盖的交际圈可能在更早之前便出现了分离,最初的源头或许要追溯到十年前,她刚刚从非洲回来。
我当时在街上见到她,她变得很瘦,但很有精神,穿着吊带短裙,小麦色的身体隐藏在裙子里仿佛一棵新生的树木,充满了生机。她不断讲述在非洲的所见所闻,提到有出版社因此邀请她写书,她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说道,“根本不挣钱,我才不写”。
那时,我开始在那个南方城市刚刚开始实习,一切都很新鲜,那是微信公众号刚刚开始崭露头角的年代,咪蒙还没有成为一种现象,还在给我所实习的杂志社写一些与历史有关的调侃小文章。一切都离我非常远,无论是近在眼前的纸醉金迷或者更远处的璀璨灯火,乃至带来了热带气旋的台风天、从未抽出时间踏上的白色海滩与随之而来的蓝色海浪,都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很热情邀我到家里,她当时的家。我去了,发现那里空间逼仄,简陋而仓促,白色瓷砖墙显出一种临时感,这带给我极大的震撼,即便我知道这里的土地寸土寸金,我依然无法相信她住在这里,无论从她平日的谈吐,还是我对她的期望,她都理应住在一个更好的房子里,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好的视野。
那天晚上,我躺在她的床上,身下是一副麻将凉席,一块块竹质小方块被空调吹得凉凉的,床头凹陷的柜子里摆着她戴的木质长手链,烟灰缸,笔记,堆在床边的一本本书籍。我翻开她的笔记,里面写着什么我已不记得,但她的字一直都很好,我看着看着,开始慢慢接受这里是她的家,她人生有一段时光不得不暂时寄居于此,但这个阴暗狭小的空间,只要能够晒到一点点阳光,就能够长得又快又好,我对她有这样的信心。
这样的信心也在后来的岁月里被不断验证,她的确可以越来越好,越来越成功。她能从狭小的房子里搬出来,换更大的房子,继续再搬换得更加大……在这一点上,我永远都为她感到开心,好像她的成功就是我的,因为我曾经在她不那么成功时就挚信这一点。
伴随那段仓促岁月一起的还有她口中的浪漫故事,比如旅途里遇到的奇奇怪怪的人,坐在夕阳里吹着奇奇怪怪的乐器,她的口气比起之前听起来更松弛,异乡不再凶险,而开始逐渐变得美好,这些故事也让我更加镇定,觉得她一定会走得更远。
大概也是从这时起,她口中的那些远方与存在于远方的人,开始变得无法企及,但我喜欢这样遥远地在一片朦胧中注视它们,看它们从她口中变幻升起,仿佛海市蜃楼。
那段时间,她时常在凌晨给我点外卖,或者带我游荡在潮湿但舒爽的夜间空巷买我想吃的任何东西,她记得我爱喝的饮料,喜欢的口味,然后过了一会儿,就把它买来。其实她比我要小几个月,但她的身上开始逐渐生发出某种比我更成熟老练的气质,以至于对我充满了照顾与包容。
这样的好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她很快就要出发去新的地方,而我也迅速离开了那个城市。
4.
结束实习之后,我逐渐发觉自己并不擅长在所谓的社会大学里游荡或谋生。
我不具备任何俗世智慧和坚韧品性,足以了解半夜两点依旧灯火通明的打印店有很大可能承担着更加复杂的社会功能——我将此称为“打印店事件”——这源于我与当时迷恋一个的男生在深夜经过一家打印店,它在凌晨两三点依然亮着灯,卷闸门拉下来一半,他轻巧地指着那个打印店问我,“你觉得它是干什么的?”
我奇怪他提出这个毋庸置疑的问题并漠然地回答道,“打印店啊,打印、复印之类的……”
他很快打断我,“谁会半夜来打印复印,你想想?它肯定还会做些别的交易……”
这让我无法反驳,我既无法证明自己的正确,也无法指明他到底哪里出了错,甚至觉得他说得有一定道理;另外让我震惊的是,我居然从来没有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对于诸如半夜亮灯打印店的漠视似乎体现出我内心深层一股书生气的粗心大意与对万事万物毫无深度了解的理所当然。
这让我忽然感觉到,他和她一样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人,他们了解这个世界真实的面貌,而我能看到只是最浅层,然后由这些浅显的表层萌发一些文学性想象,譬如当打印店不再是一个打印店,它可能是什么呢?也许是个通向未知世界的入口——这无疑也是幼稚的。
我继续在上学,读研,在其中,我似乎也等到了一些时刻,为数不多的片刻,让我确信自己所喜爱的无用之物偶尔也会发挥一点作用,让我平息下来,成为我在求学生涯唯一的高光时刻。
2014年,我去了台湾交流,与她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那年夏天的时候,我参加了在香港的一个文学夏令营,那是港大生物系在野外的一处居所,主办方邀请了很多作家,我记得当时有一位女作家,身上有一种气定神闲的气质,她坐在空旷的教室里说,“外面在变化,可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显示她强大而坚定的自我,不为外物所动摇与影响的决心,为我带来了一种力量。外面是轰轰烈烈的时代,人们走上街头,里面飘浮着各种各样的论调与观点,人们都试图在其中争辩并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与正当,但她却安安静静坐在屋里,告诉我们,这些很快就会逝去,没有什么关系。
另外有一天,是一位如今已成名的翻译家,在讲课结束后外面下雨了,同学们要帮他拿伞,他拒绝了,坐在教室门外的木条凳上说,“如果要下雨,就让雨下下来吧”。
在当时,我几乎被他那种超然所感动,为了不破坏它,我迅速走进雨中离开那里。
在这些时刻,我会想起她,如果她在这里会如何,会不会也喜欢这样的氛围,从而想要写点什么,或者对此不屑一顾?我不知道。
我迫切希望从这种文学性的修辞里获取某种养料,能够让我成长为另一种成熟的人,与她那种混世般气质完全不同的东西,但也足以让我在这世界上立足。
后来我才发现,这几乎是一种奢望。
其实我们也一起去过几个文学现场,几乎每一次,她都没有什么参与感。从香港回来后,我们不约而同地都去了北京。
有一天,她告诉我望京附近的一个书店,有一场关于女诗人翟永明诗歌的讲座,我们一起过去。当时是夏天,北京街头风尘仆仆,我们走得满脚都是灰。到达现场后,那些嘉宾讲了些什么我都忘记了,只记得在讲演完毕,我依然非常踊跃地举手提问,她则退得非常远,什么也没说。
对于她这种退避我非常熟悉,我总觉得其中包含了更多,她的沉默不仅包含了对我提问的知晓,对于别人可能做出回答的判断,还有更多东西,我听见的、没听见的、还未及时吸收的弦外之音和她对其的批判,都被她的沉默和退让一并包含了。
2014年我们在北京的那段日子其实都过得不太顺利。我频繁地辞职,不断从一个公司换到另一个公司,努力地去适应并不适合我的社会生活;她则像是被迫诱入到牢笼之中,浑身散发着困兽的焦躁。
她彻底不上班的理由听起来也几近荒谬。因为要上班,外出游玩只能挑选公共假期,她在那年十一假期间去了一趟新疆,在景区被一群拿着长枪短炮拍摄机器的老头老太包围,回来就辞职了,理由是“我不要在五一十一出去玩,我要平时就能出去玩。”
无论是我的苟且偷生还是她的故作潇洒其实都无法维持太久,我们很快都先后离开了北京,离开的理由都非常老套,狼狈,无外乎就是再也混不下去了。
5.
我们先后回到老家,但依然有差别。她开始将去往世界各地的游荡变成一门生意,做得意外红火;而我则继续不停地找工作,辞职,接着再找工作,直至彻底崩溃,然后在她独立创业的激发下,开始了所谓的在家办公自由职业无领地工作,随便你称呼它是什么。
在此时,我们几乎成为两个世界的人。
有一次,她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在做什么,我当时正准备跟同事打牌,但在电话里,我羞于告诉她这一点。忽然之间,我发现,我们之间的位置掉了个儿,她才是文学的那个,而我是现实,是更为无奈、悲惨、不值得叙述的现实。
这让我几乎忘了,在这之前其实发生过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完全扭转了我们之间几近濒危的关系,那便是我们的通信。
那是我们唯一一次绝交,起因于一件小事,她像玩笑一般调侃我的精神状况,我怒不可遏将她拉黑了,她给我写来一封信,告诉我,“那天你说不打算做我一生挚友,我还哭了挺久的,但你了解啊,我不就是这么个人吗?所以,你别怪我了,我还是想成为你一生挚友的。”
她言辞诚恳,于是我回了信。在这几次的通信中,我们聊到了文学、童年、自己的生活以及关于写作的思考,这是我们关于文学较为认真、深刻的交流之一。
她在信中一些片段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发现她并不只是在做生意,而与我一样都身处一种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困局中——
“与你上次见面已经一年,这一年我又开始认认真真的写一些东西,积累下来有十几万字。这个过程非常痛苦,与我十几岁时给什么儿童文学之类写东西的心态完全不同,因为现在常常想要刻意保持聪明,而彼时却完全是一腔热情使然。我无数次放弃、删除,自我怀疑这个主题到底有多大意义,又重新打开文件夹,然后决定坦诚,无论是肮脏的愚蠢的幼稚的,在这一阶段不如先真诚面对自己和别人,不去想水平的高低或计较意义。
前段时间在美国为了巩固语言我尝试去翻译一些英文短篇,都是一些当代作家,包括现在我也在每天练习。思维往往被语言塑型。在这个过程中,我越来越相信关注个体及内心世界是发展必然,并不低谁一等也不用感到不好意思。同时我也觉得特别遗憾,我手上这些在外得过很多奖项的优秀作品若放在国内,几乎没有出版可能。不过,写作这项爱好真是差劲极了,如果再选一次,一定很多人愿意选择音乐美术甚至木匠活儿。”
回想起来,我们曾经最为强烈的联系,都与现实无关,它完全悬浮于真实世界,幻化成文字与讨论的交锋,除此以外,便是一些说不清楚的遗憾、艳羡、较量与和解,以及无比漫长、不再相见的时光——这些时间用来积蓄力量,以便下一次再见时,两人依然能够站在同一水平线自由交谈。
我们之后的相聚,能记得的也只不过是一场关于小说的讨论。这似乎是一种拯救,将我们从现实生活中拉扯出来的拯救,无论是对于我还是她来说。
彼时,她与男友的关系紧张。一天下午,她男友出门后,我们坐在客厅聊天,继续聊到了关于文学方面的话题,她提起一个新近认识的朋友,与她一起去了某地后立马写了一篇小说,她描述完那篇小说之后开始哀叹,说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具备如此天赋,即使是看到了同样的景致,“我能想到的就是生意,完全没办法写成小说”,她坐在地板上两手一摊,显得沮丧而失落。
而后她还说到了来自土地的教育对于艺术创造的影响,譬如非洲土地对于毕加索的启发,我坐在旁边听,偶尔插话,诚心鼓励她开始创作,她听到总是一口回绝,“我不行,写不了”。
“但你还没试过”。
“我写不了”。
我愿意将此当成她的一种谦辞,期待但也有些担心,在未来某一天,她会突如其来地让我看到一篇她所写的东西,里面包含了她的所有野心,挫折,落败与成功,由此生发出的一种惊人的创造。
与此同时,对于她所提到的那些我闻所未闻的观点,我又总是疑心到底是她自己想出来的还是从哪里看到记下的,但由于她永远比我知道并领悟得更早更快,以至于我无法赶在她前面揭发这一点。
我们谈话完毕,她男友忽然破门而入,向我们坦白,因为疑心她有外遇,在门外蹲守了一个多小时,听完我们的谈话内容,他说的一句话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没想到你们两个女的,一直都在聊文学。”
这是我第一次从一个男性口中听到的一种奇怪的肯定。在男性视角下,两个女人聚在一起,一定会谈论爱情或男人,除此以外,我们所谈论的内容在他看来也是怪异而不合逻辑的,我们在聊文学,而非包包、房价或者股票,我一直为此而自豪,并期望我们能够继续如此,坚定而持续地聊下去,聊那些严肃而高尚的话题,永远不要堕落。
在我回去之后,我们的生活依然像是两条跑道,毫无交集,只有偶然几次她会找我,聊一聊,然后便消失掉。她似乎还是没有准备坐下来开始写作,我几乎没有看到她真正意义上的作品,只有旅行中的零散记录,其中一些句子具有一种新鲜的语调与力量,这让我想到了普鲁斯特所说的,“智慧是一种看待事物的观点”。
她的确拥有那种不同以往的生活,能够让她脱胎于周遭的庸俗与日常,由此或许能够诞生出一种新的讲述方式。我一边留心这种诞生,一边暗自希望她能尽快开始。
在这期间,我们的友谊再一次产生了一些裂痕,但这一次,我怀疑她可能从始至终都不曾知晓。
《我的天才女友》这本书刚刚出现时,我便看了几页,几乎像是一种本能反应,我马上意识到莱农口中那个大家还没开始学习字母、就已经开始会拼写的小女孩,一定会是她的天才女友,并且将永远领先她,超过她,彻底地碾压她。
我对这个故事感到一阵恐慌,仿佛一旦翻开书页,某种悲惨预言便告实现。我拒绝再看下去,并彻底隐藏了我拒绝的真正原因,我对外一直宣称这本书的语言太过直白浅显,“一点文字韵味也没有,就像流行小说”,这是我当时虚张声势的评语。
而后,这部由小说衍生的电视剧开始流行时,我又短暂看了几集,在我看到莉拉与莱农去参加老师的晚宴过后,莉拉指责莱农等人所聊的话题毫无建树、纸上谈兵,连真实生活的影子都沾不到,即便是看着电视剧,我都感到一阵刺痛,这几乎就像是她会对我说的话。
果不其然,不久之后,也可能是在那之前,她在微博上发了一段评语:“莉拉在车里嘲讽知识分子那段真过瘾”。在这个过程里,我们其实并没有真正联系,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过。
我彻底对这部小说丧失好感,很长一段时间再也没有打开它。但我也因此知道,原来她也读了这本小说,我为她没有扔下书本感到安心,但我依然无法理解,她同样是读过很多书的人,凭什么能站在另一个制高点——即熟稔真实世界并将之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地方,去嘲笑那些热爱文学的人只是纸上谈兵?
6.
她的确可以。
她的身影总是浮现于不同场景里,显得生机勃勃,充满了智慧与斗争,对于想要寻找的事物,她有一种追捕猎物般的耐心与韧性,随时在等待着那些不曾被人发觉、藏在角落中的某些东西,偶尔闪现。
但她曾说过羡慕我,这在我看来几乎不可思议。
2016年,我刚刚回到西安不久,有一天下午,我正口干舌燥地寻找一个藏传寺庙,她突然打来电话,没有任何铺垫与前情,她开始说她羡慕我,羡慕我有那么多的自由时光,能够立马为自己喜欢的事物奔赴某地,然后动手写自己想要写的任何东西。
我说,“你也可以啊。”
她回答,“我不行,我要做生意,我没有时间。再说,我现在写不出来了。”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说自己不行,我坐在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下感到一阵疑惑。
我开始向她解释,我并没有多少自由时间,为了挣钱要写一切,无论是给一个书店、奶茶店或者大闸蟹酒家;并且,为了所谓狗屁兴趣奔赴远方毫无意义,到了现场你就会发现,你的采访对象要不拒绝见面,要不就是从白天说到晚上都讲不出任何有意思的东西。除此以外,你永远都不可能写什么自己想写的,有的是人想要这个那个,你得先满足他们。
她不置可否地听着,很快又打断我,非常武断地说,“好吧,反正我就是羡慕。”
我似乎从来都没珍惜过她口中那些无比珍贵的自由,它们都被我虚掷掉,以至于我时常回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干过什么,但她时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对我表示羡慕,比如我周围的朋友都是能够跟我谈论文学的朋友,或者我竟然能找到活着的诗人,又或者我居然去参加了一个文学聚会!
她羡慕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无聊至极,没什么可谈论的,我说这些玩意儿和做生意一样的,接触了就不会觉得有什么稀奇。她在电话那头不说话,这时她会显得有点天真无知,像是一个局促地站在剧场门口的局外人,想要进去瞧瞧里面的演出,而我从后门出来告诉她,里面只能听见观众的哄闹,看见的只有一地瓜子皮。
有时,我会觉得她口中的那些羡慕都是假的。
那年冬天,她在东欧荒芜废弃棚屋里遇到了“占屋者”,那是一个年龄很大的吉普赛浪人,在城市里寻找栖身之所,遇到没有人居住的房子便进去住下来。她与他交流了一阵子,然后为一本艺术杂志写了篇报道。
我记得她在谈话之前,曾在微信里问我应该怎么采访——她此前从没采访过任何人。我发给她一大堆语音,指导她要做提纲,调查背景什么的,她没有回复,我猜想她可能点开几个后便失去了兴趣。这让我再次确信,她做什么都不需要我的指导。
这之后,我在一家独立书店看到了这本杂志,那期杂志封面是一个形状可怖的白色怪人,额头还是脸上有一道鲜黄色的光影,我转身对身旁的朋友说,我有个朋友写了一篇文章,登在这上面。
但我没有买这本杂志,也不想看那篇文章。
这件事让我感到生气,凭什么她就可以轻易地学会采访,写完就能发表?而我却需要那么长的时间练习,磕磕巴巴小心翼翼地与被访对象打交道,然后被编辑否定,再经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次的修改。
除此以外,我对于这件事所产生的浪漫想象也十分折磨我,那也许是东欧某个城郊的一座荒废房子,没有房顶或者缺了窗户,脏乱的床铺,散落在床边的油桶和木椅,星空下,残破土地上燃着篝火,火光中他衰败地讲述着自己的过往。
这样的选题我没机会找到,倒是她出去旅个游就能碰见并写出来。我没有对她说起这事,这一定会让她感到很得意,并且推翻此前对我的所有羡慕。
我很少将自己的稿子给她看,有时她会找我写点东西,用一种几近恭敬的态度,“明总你忙不忙?我想找你写篇稿子。你想写就写。钱的事情不用担心”——明总是自大学开始,我们互相戏谑的称呼。
我写好后发给她,她总是会说,“写得太好了!我这种暴发户也不知道说啥了,给你发个红包吧!”
说得多了我就觉得全是假的。
只有一次,是我采访她,她将发表后的稿子寄给她的爷爷,老人回复道,“今天我仔细地阅读了一遍你的采访文章,查了一下作者,竟是你的挚友明星辰。她现在何处供职,请代我向她问好。”
那才是她真正的家,一座位于江边的小城,那里有她的爷爷婆婆和满院子的花草,爷爷的书架上总是摆满了不同时期的《当代》《收获》《人民文学》,这是她告诉我的。
博客时代,她的爷爷也曾受到她的鼓动写过博客,将每日见闻和旧时回忆认真更新在博文里,他是一位退休的老工程师,文风简练,措辞严谨。我当时总在那个博客下面留言,他甚至为了回复我,写了一篇题为《回复明总(允许我也这样称呼您)的一则短讯》的博客短文,文中如此说——
今日看到网友明星辰一则关注我的消息,甚为感动,并在此致谢。我开办博客之初尚有网友光顾,后来点击越来越少,是否与年龄和文章内容的贫乏有关?或者尚不懂得与网友交流的技巧?因此最近很少动笔写博客。但也没有停歇,倒专注于用实名为中评社“实名网评”栏目写些时评文章,因为时评是随新闻而动,时效性强,更新快,不失为练笔和动脑的好平台。从4月30日以来,已被精选刊发14篇文章,有不少还上了栏目头条。
当然,如果要抒发情感,还是写博客为宜。
2010年7月10日新浪博客
这是十二年前老人写下的一篇短文,过了十年,他依然记得我,这让我非常感动。从中我似乎也明白了她那些令人费解的羡慕实际上也隐藏着真情,她所向往的文学植根于一种理想的土壤中,严谨又朴素,像是她爷爷笔下一篇篇经过仔细观察与认真思索的评论文章,即使无人问津,依然闪烁着某种动人的光彩。
这或许也是我们友谊能够维系的重要原因,它与真实世界无关,经由一条非常微弱的银线牵引联系,在某些时刻,它会破碎或断裂,却又在另一些时候,奇迹般地生长出来。
它攀附在我对她的想象之上,同时也缠绕在她对于我的想象之中,我想象她的精彩纷呈,她想象我的沉默退隐,在这之中,才是某些我们从未料想到的文学时刻。
7.
她依然频繁在世界各地游荡,硕果累累地经营着自己的个人事业,无论是对于她曾经去过、正在前往以及将要到达的任何地方,如果不是她提起,我都毫无概念,而她到底是怎样白手成家建立起属于她自己的个人王国,我也从无兴趣。
在她所去过并提到过的世界各处,我对其中几个片段留有印象,并由此产生一些奇异又瑰丽的联想。
一个是马丘比丘山脚下的村庄,她到达时是五月,春天还没完全过去。她穿着披风,一个人走在陌生的村庄里,那个村子没有人会说英语。
她到的那一天,正赶上村里举办巨大的狂欢节,一群人在广场上打水仗,“就像打群架一样”——她说话时有一种乒乓作响的干脆感,会把很多事情总结得既简练又好笑。
相对应于她的幽默,村子是另一种荒诞的现实,那里到处挂着形状可怖、造型各异的鬼娃娃,大大小小,飘飘摇摇,即便走过一座木桥,都能看到桥头挂着一个一人高的娃娃,“风吹过来时,那个娃娃就转啊转”。
她在那里遇见了一个售卖巫蛊娃娃的本地人,然后一口气买下了所有娃娃,那是些色彩鲜艳、扎着鞭子的布娃娃,其实并不恐怖,相反有一种意味深长的神情,也许是因为它们没有嘴巴。
我之所以会对这个情景留有印象,也许是因为在我看来她似乎身处险境,无论是所有人都说西语却无法听懂的孤寂,还是我们都无从真正了解的南美狂欢文化之下的幽灵幻影,都让我产生了一种惊险却美丽的感觉。当然,在这种既恐怖又怪异的场景中,她一定会再一次脱身而出,并带走了不被人所察觉的真正宝藏。
这些娃娃后来被她全部卖掉,她再也没有去过那里,“找不到那个地方,不记得是哪儿。”
这是我对她另一个印象深刻的细节,无论她经手了多少奇巧精妙的东西,她永远不会将它们留下来。那些经由她费劲千辛万苦跋山涉水找来的宝物,她把它们拿起来,然后就轻松转手卖出去,没有一点留恋和不舍,但这些东西流经她的手掌,某种气息便滞留在上面,入宝山而空手归的旅人,身上笼罩着一种不可思议的气息,仿佛被这座绿意盎然的春山烹蒸过,那些虚空的花鸟就永远不会再飞走。
她反驳过我这一点,说自己并非什么也不留下,但我依然固执地这么认为。
另一个则完全与事实相悖,她曾提到某个北非当地市场,我印象中她提到这个集市时说它位于山谷,于是在我的想象中,那是一个四周被荒山围绕、却神秘地在山脚交汇,拥有一片小小绿洲的所在,河水从狭窄的山口流过,人们牵着山羊愉快地走到她的面前。
实际上,她后来给我看的图片完全不是那样。首先那不是山谷,而是一块平地,更没有什么绿洲或河流,人们挤在一个类似于村口广场的地方,密密麻麻地站着坐着,根本看不明白他们到底在干些什么。
对于她来说,印象深刻的场景却不止存在于想象中。
她最近跟我谈起了非洲草原。她每天坐着吉普车,从乞力马扎罗山脚下飞驰向前。她提到了两个场景让她印象深刻,一个是“日光下无所事事坐在树下的人”,另一个则是“特别大的太阳底下,一直在走路的人”,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提到这个,但从她所描述的语言看来,她对于文字的感知力从未消失过,与我一直痴迷于文字内的幻境不同,她所流连的真实世界为她带来了更为强烈的冲击。
她似乎有了一些变化,谈话中意外地谈到家庭,甚至提到她眼中最酷的草原动物非洲猎豹,竟然被当地司机嫌弃。那位本土黑人司机评价猎豹是“草原上最没有责任感的动物,跟母豹生完孩子就跑了”,在更多时候,她是极富主见的,随时都可以随意决定自己马上要到哪里去,但在某些时刻,她又显得很没有主意,轻易能够被一个司机或者算命师傅左右看法。
她说起自己曾在埃塞俄比亚坐船碰到了一个白人女人带着她的孩子,一路上随着河流飘荡,船只在热带雨林间穿梭时,那女人便低头耐心而恳切地教那个只有几岁的小朋友,“这是狮子”、“这是大象”……
她说自己对这个场景感到一种向往。我并没有追问她是否真的对于这一切感到羡慕,并愿意以一种践行将之实现,我似乎害怕它会实现,于是我回她说,这大概也只是你的一种文学式的想象。她没有否认。
与她印象深刻的场景不同,我一直记得的是她所拍的一张照片,那是多年前她在印度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拍下的,那似乎是早晨,雾气蒙蒙,无论是近旁的树木还是远处的人,一切都被笼罩在一种昏黄的不确定之中。
拍摄所在也许是个炎热的地方,但我总觉得它充满了一种寒意,但并非一种紧迫的寒意,那几乎是友好而诚挚的,对于一股即将爆发的热流感到一阵紧缩而清凉的寒意。图片正中,一条路通向了未知的去处,我从未问过她那条路通向哪里,我相信答案大概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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