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时常徒有虚名
作者/周宏翔
多巴胺与内啡肽,一个制造回忆里的愉悦,一个治愈怀念中的痛苦。所谓相见不如怀念,可怀念有时也不过徒有虚名。
陈奕迅的众多歌曲里,有两首对仗的歌很有意思,国语是《好久不见》,粤语是《不如不见》。同样的故事,一致的旋律,却带着两种心情,仿佛是同一个主角的平行世界,前者是抵达对方的城市,可对方已经不在了,由过去的照片按图索骥去寻找对方存在过的痕迹,明知都是幻想和泡影,却还是渴望和对方能在某个街头相遇,好像他没有离开一样。而后者呢,专程搭早班机去到伦敦,十年未见,终于要见面了,却在重逢的途中开始审视,缺失对方的这些日子里,双方都已经变成了彼此不熟悉的样子,要如何开口聊天,要如何重温旧情,仿似一切都过于尴尬,时过境迁,偏偏在要见时退缩或者想清,不如不见算了。
盖明曾在北京小住过一段时间,一年还是一年半,我不大记得了,但偏偏他在北京的时候,我和他并不熟,直到他回了东北老家,在偶然的一次回北京办展的情况下,我们才有机会喝一杯酒。在我的印象中,他一直是个神秘的人,作为摄影师,他的审美非常高,尽管大部分作品中拍摄者一丝不挂,但并不色情。除了他偶尔的摄影作品之外,更多的是看到他孤僻的小生活,会让人觉得他好像从来都是一个人。
有一天晚上和他聊天,天南地北突然聊到感情,我向来心直口快,说出自己的想法,想说你不会一直没有恋爱过吧?盖明说,当然不是,恋爱还是有的,不过对于他的生活向来没有那么重要。他讲,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全身心地投入,不管对方态度如何,是否回应,他会尽自己所能表达他内心的情感,充沛而迷人,前提是自己要开心,如果一旦他发现自己在这段关系中开始有情绪消耗,开始患得患失,他就会立马抽离,远离这段关系。以盖明讲述的情况来看,他的回忆都是很私人的,至少大部分是属于他自己一个人的,虽然都有对方的参与,但他不会因为怀念而想起对方,他更多的是,怀念在美好感情中的自己。
所以盖明的情感向来无迹可寻,可能很多感情他都没有真正地确定过关系,也是单方面的喜欢,但用盖明的话来说,谈恋爱就是为了开心啊,如果都不开心了,谈什么恋爱?哪怕是暗恋,不开心就不要恋了,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恋,李宗盛老早就唱了。
很长的时间里,我都看盖明背着相机在世界各地拍照,照片里或许有他喜欢过的人,或许没有,爱情藏匿的地方总被他极其自我的部分消解了。之后他又开始办展,做策展人,奔走各地,和一些先锋艺术家合作,他不遗余力地拉赞助,帮助这些名不见经传,却才华横溢的新人宣传。他是一个活在工作中的人,工作也是他的其中一个恋人。在有一次和盖明的交谈里,他拿出一本画册,是挪威的一个摄影师进入森林之后拍摄的废墟,他非常详尽地和我解释了他的观感,然后告诉我,这是那个摄影师先给他对象的一幅作品,他们曾经潜入过这座森林,但并没有见到过这座废墟,再去的时候,已是他自己一个人,那片废墟像极了他们的过去,荒芜而沮丧,但却有种难忘的美。
盖明和我说,世上有三种人,抱着回忆生活的人,只管当下快乐的人,以及永远在清空的人。我说前两种还好理解,但第三种是什么人呢?盖明说,既不眷恋过去,也不享受当下,不代入感情就不会受伤的人,换而言之,麻木的人,当然也可以说是清醒的人。麻木和清醒不过是看待的角度不同,实则态度相同。
他说的第三种人,我身边倒确实存在,比起盖明那样怀念过去只是怀念自己的人来说,小桑是一个从来不会提及过往的人。关于他的恋爱,依旧有很多传闻,总是和不同的人接触,然后拥有许多稍纵即逝的关系,他看起来不够热情,却有吸引人的人格魅力,当失恋的人在歌房声嘶力竭地唱“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的时候,他还会冰冷地问一句,这有什么好怀念的?在他的爱情过往中,时常张冠李戴,把和A的事情记到和B身上,把C和他说过的话讲到D的故事里,有时候我们也会听出一些自相矛盾的地方,直到他讲着讲着才说,哦,记错人了。这么说起来,挺伤人的,但他不会伤到自己,每次身边有人失恋的时候,其实找小桑去安慰是最见效的,他总能一针见血地告诉你爱情的真相。
爱情的起承转合往往开始于美好,在过程中感受到落差,在平淡时产生怀疑,最后分崩离析,于是失恋的每一次回顾都是一次自插利刃的行为。哭丧的时候,总对对方的变化而不理解,为什么前一秒还你侬我侬,下一秒就能如此冷漠,关键是失恋的人只会惦记那些美好的东西,越美好越破碎,抽离不开。小桑就会不理解地问,不回忆不就好了吗?人为啥把回忆看得那么重啊?回忆本身就是一种创造啊,未来的若干时间里,你都可以创造这种所谓的“回忆”,所以回忆本身就很廉价啊。
和盖明那套“怀念过去无非怀念自己”的说辞不一样,小桑是连自己参与的部分都不看重。小桑常常说,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要倒过来讲,怀念不如相见啊,既然你想一个人,就去见他啊,见到了,你就会彻底死心,直到对方把你看得一文不值,知道你怀念的美好早就被别人抛之脑后。要更残忍地对待自己,就会更理智地看待过去,哪有什么不如怀念啊!
秋天一到,我就特别喜欢拉着人在露台喝酒,有时候是葡萄酒,有时候是威士忌,北京的秋天总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而每每这个时刻,大家就会更轻松地去谈论自己的故事。在爱情的观点上,我和小桑几乎一致,所以在和其他几个朋友聊天的时候,我会很自然地说,好的爱情,就是永远在制造美好的瞬间,而不好的爱情,只会怀念已经逝去的美好,而不会再制造。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露台瞬间鸦雀无声。
所有不长久的爱情都死在“内耗”二字身上,有的恋人真的过了成千上万天,而有的恋人却把一天过了成千上万遍。那些所谓的美好回忆,就是因为双方都不愿意再去创造了,才显得弥足珍贵,但也由此说明,既然已经不再创造,那创造的已经属于你们的东西,也就没有意义了,唯一的意义是,时间记录了你的痕迹,不过是你成长的某一步而已。
从某个时间开始,盖明就对周遭的人事不太感兴趣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摄影师见过太多的人,还是单纯的他对人复杂的情感不可把控,他说,今时今日,最能让他产生情绪波动的,反而是更大的环境变化,比如疫情,比如灾害,比如宇宙的可能性假说,而快乐这件事上,他也开始移情到了具体的事情上,但不是工作。他说具体的动态的事情,会让他开心,骑行,滑雪,冲浪,登山,那种消耗巨大体力的事情,会让他彻底活过来。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他的性格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从过去的情绪时常失控,到现在的安之若素,运动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他说,多巴胺掌握愉悦的感知,但它和欲望有关,来得很容易,但是消耗得也很快,大部分的爱情是因为多巴胺作祟,转瞬即逝就是因为它不长久。而内啡肽却是一个比较持续且难获得的东西,从医学上来说,它能止痛,也可以抑制人的负面情绪。
恋爱让人产生多巴胺,而极限运动产生内啡肽。把更多的精力投身到喜欢的运动而非人身上,你反而会变得更加迷人。
对于这个建议,我不置可否,或许在他看来非此即彼的事情,就我而言,却并不一定,爱情和运动并不矛盾和冲突,甚至你可以和喜欢的人一起运动,在产生多巴胺的同时也产生内啡肽,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这些参与的过程,也是制造回忆的瞬间。但我却又不得不同意,这些瞬间的快乐都不是长存的,甚至可能也并不值得回头去看,那些永远放下过去,持续往前走的人,往往比守着过去,加重滤镜的人要迷人得多。
每个人在处理回忆的方式上各不相同,就像每个人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南辕北辙,而怀念终归是酒杯中的倒影,不是酒,也不是杯,在灯光下华丽丽地呈现着,却在酒尽杯空后彻底消失变成唇间的一抹香气,可以回味,但总会被其他食物的气息覆盖。
未来的某一天,当你曾经付诸感情的人重新敲响你手机的时候,潇洒的人往往来不及叙旧,一句调侃式的“爱过”足以代替所有,放下情绪,关闭聊天窗口,嘻嘻哈哈和当下的人继续聊着可有可无的事情,刚刚是谁找你啊?你说,前任,喝多了,发错了吧。随后一笑而过,不删掉,是因为对方没那么重要,回复,是对自己放下的一种尊重。往事不再重提,因为已无涟漪。
这就是看破爱情的人做的正确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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