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有荒唐的事,来完整你的人生
作者/张皓宸
这个世界有那么多未知,每一天时间都不够用,只是我们习惯了,把自己活成不了解自己的人,想要什么,想去哪里,就连想爱的人,都不确定。天南地北转啊转,遇见太多人经历太多事,但都毁在一颗不够坚定的心上。
red说:人的命过一天少一天,爱的人见一面少一面,根本没时间矫情。
我跟red是在大学学生会认识的。凭着我中学画了6年黑板报的傲人战绩,刚进学生会宣传部,就扛下了画活动海报的重任,于是大大小小的活动都要我苦逼地蹲在办公室门口画海报,往往一画就直奔了零点去,当然我不孤单,那时陪我的还有red。
red是个伪文艺妹子,the killers乐队死忠,听歌会跟着抖的那种,但穿的衣服都是素色小清新,看的书是安妮宝贝,最关键是有一头自带柔光的长发,拿去拍洗发水广告都不用做后期。
她卡通字体画得好,经常就是我排版,她写字。刚认识那会儿,碍于她女神属性太明显,我这等屌丝只得站在一旁看着,她蹲在地上头发铺满了整个后背,美好得像一幅画。后来熟络了,才知道她骨子里的女神经本色,于是我俩一人一耳机听摇滚,边画画边玩她的头发。她头发从不保养,只用一个绿色瓶子的洗发水,她说那些发膜啊护发素啊都是骗人的,她这头发经不起折腾,每天给它喝杯凉茶就特高兴。
我当时就觉得,这头发跟她人一样。简单,好满足。
大二那年,red在他们摇滚同好会里跟一个外校的好上了,那个男生表面看上去肌肉胡子一米八,实则是个“林黛玉”,隔三差五地去医院吊点滴,说是家族病,从爷爷那一辈开始身体就不好。刚开始热恋阶段,red还会常去医院陪他,时间一久,就变成口头慰问,无论对方大病小病,都以“多喝水”搪塞,两人靠着手机联络感情,维系一个月一次的见面。那个林黛玉知道red常跟我在一起,抱怨声不停,为此我也郑重其事劝过red,她的回答倒是坦荡:两个人谈恋爱,又不是非得活成一个人的样子,各自开心就好,没必要他病我也得跟着病,好爱情不需要乱付出。
我当时不懂,觉得她太狠心,可后来看她博客才知道,她没去医院陪他,是因为不想惯着他的身体,如果想见面,就好好地去见她。
旁人永远不会懂别人爱一个人的心情和处理方式。就像我不理解大四那年她放弃了去英国做交换生的机会而跟着男友留守成都的原因,因为在这之前,那“林黛玉”出过轨,跟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搞暧昧。小护士是卫校的实习生,长得像张含韵,说话声酸酸甜甜的特腻味,“林黛玉”没忍住,乱了性子。
这事是red自己发现的,她没跟男友说,默默以正房姿态找小护士私下聊过,内容不得而知,但小护士之后再也没有对他们这段感情有半点纠缠。断了念想的“林黛玉”,又重新投回red的怀抱。
所以到了后来,我对“林黛玉”全然失了好感,每天盼着他们分手,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只能眼睁睁看着red跟“林黛玉”在市中心租了套房过上同居生活,她进了银行工作,每天柜台来来往往再多人,下班后都会回到一个人的身边。
当初是谁说不要活成一个人的样子,最后却自己露了怯。
毕业后我去了北京,听室友说red成了银行的最美柜员,大家都爱去她的柜台办业务,她的“林黛玉”还露了真身,原来他老爸是煤老板,24k纯金富二代。看似在自己选的路上走得平稳顺利,结果好景不长,她跟林黛玉分手了,对方甩的她。
去年the killers在北京开演唱会,red特地飞过来请我去看,全程疯得形象全无,等最后一首歌唱完,她披头散发满脸是泪,在吵嚷的人群里,她红着眼问我,你知道人怎么个死法是最痛的吗?
作死,她说。
怪自己太相信美好,以为看多了文艺书随便说一两句心灵鸡汤就可以给自己洗涤心灵,但其实所有的鸡汤都是炖给别人喝的,拥有的时候看不见尽头,到头了,才知道曾经的矜持都是白搭。“林黛玉”又出轨了,这次出得很坚定,因为双方父母很满意,门当户对,结婚证都领了。
而后,red又回归正常的银行小柜员生活,继续爱着安妮宝贝,也继续听着摇滚,那一头盘起的长发把小女人的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好像不曾受伤,也似乎宣告着,没人能伤得了她。
故事的高潮是她收到林黛玉的喜帖,恭请她两个月后去苏梅岛参加他们的婚礼。这么丧心病狂的事只有极品前任做得出来,更丧心病狂的是她还张罗着去了,免费出国旅行,不去白不去。
身为日夜画过海报的革命战友,我一想到这个傻姑娘尴尬地祝前任百年好合时脸上的表情,就心里痒痒,为此让成都的几个好友帮忙给她介绍对象,争取在前任的婚礼上也有个保护自己的盔甲。
我大学寝室另外三个兄弟都留在成都,一个单身俩有伴,狐朋狗友无数,上到官二代,下到钵钵鸡连锁老板,挨个游说他们去red的柜台办业务。有几个对她挺有好感的,但red却不以为然,全程冰冷地拿着红章啪啪一顿盖。这其中有一个旅行社的小青年,三天两头来缴签证费、取护照,但他又是唯一一个不主动跟red搭讪的,安分地等着她办好业务,再按下“非常满意”的评价按键,而且银行怎么说也有四五个柜台,小青年每次来排号都能被她叫了去,冥冥中注定有缘。但red嫌弃对方太娘,一口咬定是个妹妹,后来也不了了之。
“林黛玉”的婚礼安排在苏梅岛北边的一个豪华度假酒店,整片私人海滩都弄得喜气洋洋的,几张长桌子上全是各种酒和美食,海风一吹,都是钱票子的味儿。
婚礼很随意,致辞后没多久,大家就纷纷找吃的去了,以至于“林黛玉”一时兴起,竟然举着酒杯操着四川话给自己灌了起来。只身前来的red跟林黛玉的几个大学好友坐在一起,那些人见面就叫嫂子的习惯到了现在都没改过来,弄得大家几次陷入尴尬。
等大家在杯盏间有了醉意时,“林黛玉”也拉着新娘子晃悠到了他们面前。“林黛玉”醉了,伸手屡起red的头发丝,喃喃自语:没想到你会来。red也不客气,长发一甩,举起香槟杯,看着二位新人说,当然,怎么能少得了我?同学一场好歹要祝你们幸福,希望你们这段婚姻牢牢靠靠的,你骨子里那个爱钓鱼又爱晒网的脾性在我身上实验过就得了,千万别耽误了你媳妇儿。说实在的,真感谢你当初丢了网,不然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游到大海里去。
话里有话,新娘子脸绿了,“林黛玉”则红着眼圈,打心眼里觉得red过分善良,分手了都还想着他。
略荒唐的酒局过后是更荒唐的麻将局,几个成都麻友竟然带了几副麻将来,招呼服务生把餐桌的残羹一收,立刻打起手搓麻将。red嚷着要加入,头一回在异国他乡吹着海风打牌,别有一番情趣,不知是不是酒精作祟,几圈下来,觉得头有点痛,便一个人悻悻地去一旁休息了。
躺在沙滩椅上,长发被风吹着,连着假睫毛混乱了视线,有那么一瞬间,她好像看到了大学时跟男友亲昵的情景,恍惚间想起方才给男友交了份子钱,口口声声叫对方“老公”,仿佛还是昨天的事,她觉得困,于是眼睛一闭,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次见到red是今年4月。我出版了新书终于能回成都签售,家人和朋友都来捧场,唯独缺了red,想想从两个月前她去了苏梅岛后似乎就断了联系,我以为是各自忙碌,但那天才知道,red正在市里的医院躺着,半个月前刚做了手术,脑袋里长了个瘤,让她直接晕在了前任的婚宴上。
事情的荒唐远不止这些,比如这颗瘤让她一睡就睡成重度昏迷,让她爸妈第一次飞去国外居然是去医院签女儿的病危通知书,还因为以为要做开颅手术于是剪掉了她留了二十多年的长发。
不知为什么,知道她的长发被剪掉比知道她得了这病,还让我难受。
室友说她手术很顺利,微创,没有开颅,但现在走路没有平衡,左耳听力也有些下降,还得靠时间康复。去医院之前,我先给她打了个电话,一听是个老阿姨接的,便想当然以为是她妈妈,问她找下red,她粗哑的嗓音却告诉我,她就是。
我喉咙一紧,有些犹豫去看她了,怕到时候控制不住情绪。一个当初跟你玩闹的大活人现在病恹恹躺在床上,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真就体会不到那种听到对方声音都想哭一场的冲动。
见到red的时候,她正在看书,一切都比我想象的好,没瘦,气色也挺好的,只是眼睛里的光淡了些,像是被手术割走了精神。她也没戴帽子,直面自己现在的小寸头,见我来就一个劲儿呛我说现在是个小名人也愿意来看她这等草民,我哭笑不得,埋怨这么大的事居然不跟我说。她倒是又搬出大学时讲鸡汤的架势,说这种事多一个人知道,就只有担心和同情,第二天还得做各自的事,每个人都不容易,她抓紧康复,我们抓紧生活。
这鸡汤一讲,再看她这光秃秃的脑袋,我只能借说话的当口吞气,把眼泪给憋回去。她说自己醒来的时候头发就没了,也难过也伤心,枕头都哭湿了好几个,但后来想想,自己也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头发跟这比起来,太微不足道。就像刚失恋那段时间,也觉得天黑过,世界塌过,觉得今后也不会再这么爱谁了,但后来总要学会妥协,因为还是会奋不顾身爱一个人,还是会遇见比今天更糟糕的事。
她之所以落得这步田地还这么想得开,其实还因为一个人。那个在旅行社上班的小青年,成了这段时间照顾red的红旗手,当初流连在red的柜台间闷骚的暗恋,终于变成大方袒露的心声,从出钱到出力,从安慰父母到陪red复健,事无巨细,以至于压力太大弄成面瘫,左脸做不出表情来。
颇有些患难夫妻的意味。
那天在离开的路上,恻隐之心作祟,想起大学时red蹲在我面前,头发铺满背的样子,就想揉眼睛,越揉指节越湿,她剪去了长发,似乎就没有什么放弃不了的,属于red的青春,好像就在这里结束了。
但想想,应该正在到来。
写故事之前,刚跟她通了电话,说她转了医院,离小青年的家近一些,那边的父母也可以帮忙照顾。我告诉她即将变成这篇故事的主人公,她就让我也给她取个小姐的昵称,我想了想,不如就叫“活得明白小姐”吧。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活的不易,但眼泪和抱怨都是用来发泄的,要走的人不会因为你哭一场就留在你身边,让你委屈的事也不会因为你的怨怼就默然消失。生活总要不时挤出一个微笑,好让自己知道,当我们没有选择权利的时候,只有咬牙面对。或许当一切波澜过去,你也在成熟中清醒,自己曾经错误放弃了什么,而属于你的,是否仍在坚持。
the killers有首歌里这样唱:
so happy they found me,
love was all around me,
stomp my boots before i go back in.
(他们带给我快乐,用爱包围我,我轻踏靴子,愉快地回家。)
我想red一定会感谢那些在她生命里离开和留下的人,已过去和未完成的事,因为有了伤害和荒唐,才完整了她的人生。
在找到属于自己的靴子前,愿你黑夜有灯,梦里有人,坚定并一直美好着。
(本文选自「一个」书系第四辑《不散的宴席》)
张皓宸,作家、编剧。「一个」常驻作者。著有畅销书《你是最好的自己》。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为原创和部分整理自网络,如有侵权务必联系我们删除,保障您的权益,本站所有软件资料仅供学习研究使用,不可进行商业用途和违法活动,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