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课
作者/王深
一
我在一生中展开的无休无止的逃课,始于1993年一个炎热的午后。那年夏天我就读于一所幼儿园,一个课间,不幸在裤子里完成了一次排泄,心中焦急,躲过老师的视线,悄悄走出了学校。由于腿短,走了一百米我就体力不支,也迷失了方向,只好败兵一样原路返回。
多年以后,在这个美丽而扯淡的世上又混了20年,我已经记不清当年走出幼儿园后的具体景象了,但那种孤帆远影碧空尽、拔剑四顾心茫然的焦虑感,始终萦绕在怀,经年不散。如今,每当我带着未交的稿子入眠,便必被熟悉的梦魇侵袭。梦境里,我小心地拽着裤腿,贴着墙壁徐行,一步一个脚印,走着走着就到了一片野草如织的旷野。旷野上明月高悬,罡风伴着狼嚎劲吹,我手无寸铁孤立无援,最后猛然惊醒。
逃课另有说法是翘课,显得轻松活泼;也有旷课之说,似有隐逸之姿。逃课二字,则有鼠辈之态,也含孤独意味。在我身上,还是逃课更合适。
进入小学,直到15岁前,我热爱上学,义务教育的难度不大,尚未形成阻力。我喜欢上课举手回答问题,后来还学会了抢答。在12岁的初一,讲到一篇和英国有关的课文,语文老师闲得蛋疼,突然问道,谁知道英国的全称是什么?
我忘了是从哪里恰好刚刚习得这个偏僻知识了,于是虎躯一震,在角落里,高高举起手来。带着检举他人考试作弊时才有的绝决而自信的表情,我站了起来,洪亮地回答,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全场寂静。你懂的,那种荣耀感,于12岁的我而言,和《非诚勿扰》的男嘉宾不得不上台灭掉女嘉宾的灯是差不多的。我克制住心跳,目视黑板,佯装平静,深藏功与名。
是的,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就是这种学生,充分热爱上课,以抖机灵为荣。直到结束中考,没逃过课。
二
物极必反,后来事情突然就变化了。对上学的热爱,在15岁前由于过于猛烈,全部耗尽。从高一开始,我渐渐敢于逃课,最后工于逃课。
高中的逃课主要是去网吧。在一些晚自习,判断班主任不会来学校,我和同学,就像幼儿园时代那样,悄无声息,贴着墙壁徐行,溜下了楼,跨上自行车,飞速去了网吧。
很多人的自行车都是在网吧被偷的。在回家之后,我们通常会告诉父母,今天在新华书店看书,时间太久,出来发现车子没了。
因此在家长们眼里,新华书店是整个县城里治安最差的地方。现在想起来,很对不起这个书店,那里不仅书卖不出去,还替一众黑网吧背了多年黑锅。
我们去网吧主要是打网络游戏。在智力进展相对缓慢的女同学们看来,网吧是丑恶之地,去那里是不对的。我对游戏没有兴趣,在网吧主要是泡一些论坛,也写一些博客,最早注册的一个论坛是周星驰粉丝会。那个论坛已经关了。
后来县里有了一家特殊的网吧,机器落后,网速极慢,光线不好,空气混浊,永远不开灯,价格却二倍于普通网吧。但是,这个网吧常年人满为患——它的秘诀是d盘里一个隐藏的文件夹。
在那几年的时间里,这个网吧完成了对整个县城中学男生的生理知识教育,培养了整整一代人。网吧的名字起得也好:“清华网吧”。
于是,当老师偶尔问及将来读大学的理想时,总有一帮人不怀好意地回答,上清华。某种程度上讲,那几年,我们县里的男生,其实都是清华毕业的。
除了去网吧,我也逃课去踢球。在如今已经被商业楼盘攻陷的我的中学不远处,正是一条宽几十米的大河。大河奔流,两岸绿草如茵。
三
我逃课出来,和社会上的“大人”们踢一场球。球不免被踢进河里。总有一个人,在众人的欢呼里,青蛙般一跃入水,从水面捡了足球,浑身湿透,上岸接着踢。我不会游泳,心生羡慕。
踢完球,我坐在岸上喝水,心里就泛起了《桃花源记》。“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过了几年我再回去,这个河岸也被商业攻陷,沦为步行街。夜幕四下,走在上面,必须躲避星火般的野屎。
我也逃课去看球。2006年,郑智在山东,鲁能队在中超联赛呈砍瓜切菜之势,我们溜出晚自习教室,在学校对面的眼镜店里一场不落。第二天,我们把《齐鲁晚报》的体育版剪下来,贴在黑板旁边的电视机上。去年11月,在广州的天河体育场,我看到了恒大夺冠,听着全场高唱《海阔天空》,就想起了属于山东人的2006年。
逃课持续到高考前。六月的烈日焦灼,我和同桌躲到了河边,还买了两瓶叫做蓝带的啤酒。我们躺在草地的斜坡上,碰了碰易拉罐。
远处天空里传来不时响起的上课铃和下课铃。我想,从幼儿园开始,这世界就再也没改变过,上课又下课,下课又上课,乏味的铃声构成了一个恼人的体制。我已经不喜欢举手回答问题,那些艰涩的数学和物理我也毫无兴趣。可我们找不到一个永可躲避的天空之城,唯有不断逃课、逃课、逃课。
躺在河边,我开始进行对人生漫长的怀疑。众生都这么辛苦地活着,如何才能远遁他乡,做一个伟大的自由民?而自由呢,什么是自由,谁来翻译翻译。
我和同桌都翻译不了。正如每个班里都有一个胖子,我的同桌当时260斤——能换算两个我。许多年后,早期以逃课为生的胖子同桌见识了社会的残酷,洗心革面地苦读,后来在长安街上成为一名金融业人士,衣着光鲜,回到家乡所有的老师一听就竖起了大拇指说,诺,我早说你有出息了。
走出中学,我的同桌骂道,我操,当年逃课时,他们可是把我当败类对待的。
四
人生就是如此扯淡,没得计算。高中时我有个朋友的网名叫1024。为了破解这个名字,我拿计算器算过几次,百思不得其解。后来1024告诉我,24是他高一时候的学号,10则是另一个女生。为了表达一种合二为一的夙愿,他就叫1024。
直到上过草榴之前,我一直认为1024是古往今来最浪漫的网名。
1024后来也去了北京读书,并且成为了10的男朋友,后来分手,去年娶了一个别的什么数字。
几经挣扎,我也幸运地成了大学生。在一个小城,我从军训就开始逃课。迎着烈日,我掀开裤子,指着膝盖上踢球造成的伤痕告诉教官,你看,我不行了。
教官忙于纠正女大学生的军姿,马上摆手打发我:快去休息。
我躲进宿舍开始写小说,也同时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漫长逃课,一直到毕业为止。拍毕业照的那几天,站在前面的女生扭过头来说,同学,你走错班了吧?旁边我的室友告诉她,没错,这就是我们寝室那个写小说的傻逼。女生不解地问,那你怎么还坚持到毕业呀,写小说的不是应该退学了吗?
但是毕业证已经发了,退学都来不及了。我感到脸红,觉得其实应该有一次说走就走的退学。
过了几个月,阴错阳差,在上海,我进入了一个女生人满为患、校园里满溢香水味的学校读研。参加开学典礼后,我又躲进了宿舍。我从图书馆借来各类哲学书籍,心想,这些是不是能参透人生之真谛。
就这样参了一个多月也没有结果。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人在云南写了一个煽情的长微博,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新闻行业正缺人呀。
我百度了一下这个人的名字,发现这货26岁就成了一个叫“总编辑”的角色。当时我23岁,掐指一算,还有三年。我想,这是个好行业呀,26岁就能当老大——和职业球员差不多呀。我收拾了一下东西,直奔云南而去,经此一逃,再未回去上课。
五
上个星期我回了一趟上海,路过学校,我的同学读到研三,还没毕业。辅导员老太太迈着略带蹒跚的小步子走下文科楼,她并不认得我。离开学校之前,她善良地一遍遍劝我,不要冲动,要读书。
而我站在那里,用很多年前准备去网吧之前告诉妈妈“我必须去新华书店看书了”的语气说,不行,我不能读了,新闻业需要我。
当然,在新闻业厮混两年后的今年,我发现自己判断错了。岁月如歌,再次掐指一算,还有半年,我就满26岁。回到广州,有一天我在楼道里遇到了总编辑。好在总编辑并不认识我。我小心地打了一声招呼,怕他看出了我的野心。
在报社我常和几个同事躲进烟雾缭绕的会议室,这又是另一种逃课。在这种逃课里,我们讨论为何房价居高不下,也讨论为何稿费居下不高;我们觉得广州的地上车太多,天上的星星太少;我们不想写稿子了,又不知道不写稿子该去干什么。
这人生呐,你说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我这么多年都干了啥。同事吐一口烟圈说。
知足吧,你都有儿子了。另一个同事打断他。
我深陷在椅子里一言不发,想起了我们县里那条奔流的大河。七年过去了,我逃课出来,一直就躺在河岸上,从来就没离开过。
我在岸上听见铃声。
我听见上课铃响了,下课铃响了。我听见上课铃响了,下课铃响了。我听见上课铃响了,下课铃响了。
王深,记者。已在「一个」发表《拇指时代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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