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牛仔
作者/吴惠子
北京刚刚入夏,郊区的晚上很凉爽,空气也稍微好一些。傍晚刮了一阵大风,雾霾散尽,噼里啪啦下起了雨。王大夫懒得拿伞,锁好库房冲回值班室,阿良已经摆好了下酒菜,正往王大夫的茶杯里倒白酒。
王大夫说,行了行了,年纪大了喝不了那么多,你年轻你多来。
阿良说,白的我不行,喝多了耍酒疯。
王大夫一边拿毛巾擦头上的雨水,一边打趣道:怕什么!往死了造,喝多了使劲耍,方圆十里除了我俩全是牛,你看你能打过我们谁你随便来。
阿良听着话觉得有点道理,把剩余的酒全倒进自己的杯子里了,也不多,不到一包牛奶的量。王大夫说农场里的人基本都能喝酒,这是行业文化和职工的基本技能。因为早年定期检疫,人和牛关在一起,一关就是三个月,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和牛也都出不去,最怕牛生病,得了流行病,就全得杀了,所以管得特别严。天一黑,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喝酒,条件好的时候有盘花生米,不像现在,还能吃上凉拌猪耳朵。
王大夫见外面雨小了,便招呼阿良把窗户打开透会儿气。他一边喝着酒,一边告诉阿良,农场里的母牛最常见的病就是乳腺炎,平均每天都会有将近一百多头母牛因为体温异常被饲养员送到农场医院进行治疗。这些打了抗生素的母牛,即便生命体征各项指标恢复正常,也要再留观一个礼拜后才能再挤牛奶。一般情况下,这一头母牛康复了,另一头母牛又病了。
阿良问王大夫为什么还要再等一个礼拜,会不会管得太严。王大夫说,这不能开玩笑,得让母牛把体内的抗生素完全代谢完,挤出来的牛奶才能给人喝,不能昧良心,把孩子们喝坏了。
他问阿良:好端端的医学院的高材生,毕业了怎么不去医院,要来农场这么苦的地方。
阿良放下杯子说:我怕死人……上了七年学,还是怕得狠……不知道为什么。
王大夫不解,看着眼前这个小伙子,个子高,很精神,脸部轮廓分明,长得算很帅了。怎么看都不像胆子小的人。他说,你怕死人,你当初学医干什么。
阿良没回答,反问王大夫:师傅你呢,他们说你在这里干了十四年了。
这是阿良来农场工作后第一天值班,第一次跟自己的师傅王大夫喝酒,他不知道王大夫就是咋咋呼呼的性格,其实酒量非常差,一般二两白酒下去,他就开始不停地说一件事,每次喝酒他都说:
养牛蛮好,养牛有奶喝,小牛病了,它爸它妈也不会冲上来打他。
养牛蛮好,养牛有奶喝,小牛病了,也不会有家属冲上来打他。
养牛好,牛不说人话,但会办人事。
养牛好……王大夫让阿良用手机放歌听,阿良问他想听什么,他说想听hey jude,阿良说不知道是什么,我这里没有啊我只有陈奕迅,可以吗。
阿良推了推王大夫,没反应。再去推,王大夫已经打起了呼噜。
阿良稍微掩上了点窗户,找来外套搭在师傅的背上。把师傅茶杯里的酒倒进自己的杯子里,接着喝起来,越喝越美。
王大夫在梦里弹着吉他唱着歌:
na na na……na na na na……na na na……hey jude……
阿良醒来的时候,看见前一天夜里盖在师傅背上的衣服搭在自己的肚子上,屋子里没人。桌子上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不到六点。他仔细回忆夜里发生的事情,模模糊糊记得自己最后咕嘟几口把酒喝完了,拍着桌子催师傅去开门,自己非要半夜去给母牛测体温,刚站起来就哇哇吐了一地……
王大夫端着两个碗进来,碗里装着热腾腾的小米粥和白白胖胖的花卷。他说:酒醒了吧,没醒再喝一杯透一下,来点小米粥,吃完带你看个带劲儿的。
阿良见王大夫神神秘秘,眼睛里直冒金光。用冷水抹了把脸便跟师傅一前一后从值班室里出去了。雨后的清晨空气清新,阿良深呼吸了几口甜甜的空气,能闻到空气里新鲜牛奶的味道,有点腥,他走了几步打了个嗝,一股浓郁的白酒味夹杂着发酵后的猪耳朵从嘴和鼻子里蹿出来,差一点又吐了。
王大夫说,小子多喝几次就有量了,今天我带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牛逼。
农场里有200多头种公牛,和母牛不一样,它们数量少,品种纯,伙食费平均每头每天132元,几乎是母牛每天伙食费的两倍,每头种公牛将近三百多公斤,每个月全面体检一次。改制以前,全国百分之八十的培育源都来自农场这两百多头种公牛的冷冻精液库,每头牛被采精的当天,饲料槽里都会多打两颗生鸡蛋,下蛋的鸡必须是吃有机饲料长大的无公害的鸡。矫情严格的程度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阿良在心里默默地算着百分之八十的概念,还没见着种公牛的真面目,已经不自觉地肃然起敬,觉得真的很牛。他想,这才是真正的遍地开花结果。
王大夫带阿良先洗了澡,又去消毒间换了防化服,捂得严严实实,这才能远远地看一眼牛哄哄的种公牛牛气十足地在基地里散步。他问阿良,牛吗?
阿良说:牛。
王大夫说:再牛也都会死的。五一我请假,值班的时候老陈带你,不要跟他喝,你不行。这么年轻不要怕死,谁都一样,农场里每头小牛生下来,就是在去死的路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向死而生的。
阿良问王大夫,师傅你来农场以前是干什么的。
王大夫哈哈一乐,我以前玩乐队的。
阿良几步跟上前,有点激动,真的假的啊!
王大夫侧过头,怎么的,师傅给你来几句?
na na na……na na na na……na na na……hey jude…
嘿,朱笛。
王大夫年轻的时候不是歌手,但的确是医学院里为数不多的摇滚文艺青年,在急诊室里,曾经将很多命悬一线的病人拉回人间。
他以前经常鼓励身边迷惘的朋友们在焦灼沮丧的时候去医院住几天,他说那是在过度复杂的时代里简化大家生活的最被动但最有效的生活方式。
王大夫曾经有一个很喜欢的姑娘叫朱笛,他亲手为她打包了行李,还用当时全部的存款买了一把姑娘最喜欢的吉他,最后却送姑娘登上了去东京的飞机。王大夫远远看着姑娘很快在东京结婚,嫁人,生孩子,又生病死去。自己却一直没有结婚,别人给他介绍对象,没有成功过,他说那些姑娘都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别人问他,是不是根本就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想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王大夫说,这还用想吗?对的人一出现,心里就会通透明了,就知道自己有多想跟她牵手走在大街上,知道自己离开她以后既回不到从前也走不到未来。那是一瞬间就莫名其妙懂了的,这一瞬间之前想什么都是纸上谈兵,是自以为是,是狗屁。
得知朱笛死讯的那天晚上,王大夫在急诊室抢救一名食物中毒导致急性肾衰竭的小姑娘,脑子一片空白的他在给姑娘做锁穿的时候操作失误,把肺扎漏了,最后小姑娘没救活,他爸爸和舅舅把王大夫从急诊室里拖到医院门口狠狠揍了一顿,很多人围在旁边,却没有人上去帮忙。王大夫脾脏被打破了,在icu昏迷了好几天,康复后,他辞去了急诊科大夫的工作,去了郊区农场,一干就是十四年。
朱笛死后很长一段时间,王大夫都觉得生命的一切好像都失去了意义。他送朱笛去机场的时候,还觉得自己非常潇洒,以为自己力拔山兮气盖世,永远都能在朱笛离开的日子里四两拨千斤,战胜一切思念。
王大夫看过很多病人离世,竟然忘了自己和朱笛总有一天也会死的,那是他第一次理解死亡的含义。因为朱笛死的时候,他好像也死了。那一刻,他一脚踩下去,已经不再担心厕所潮湿的地面全是屎和尿,发现生命里发生的一切其实毫无意义,所有的价值和判断都是被人为主观赋予的标准,所有的光荣和道德也都不过是被人为加冕的辉煌。
一个人活着的时候,会和很多人开玩笑,不讨厌一些人,对少数人有好感,与极少数人发生故事,最后与一个人或独自一人生活。王大夫接受了朱笛的离世,他意识到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明知道这辈子必死无疑,毫无意义,却依然有勇气去追寻它。在生命游走的这些年,谦和、温顺且豁达地去生活。
王大夫每年五一都会从北边郊区农场请假去北京东边的音乐节,风雨无阻,他依然爱朱笛,爱音乐,爱救死扶伤。他总能在年轻的人群中,看到漂亮的朱笛的影子,抱着吉他哼着歌,笑脸如阳光般灿烂。他知道,将来有一天,他闭上眼睛不再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还会再看见自己心爱的姑娘。
你好,朱笛。
你好,牛仔王。
吴惠子,广告创意、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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