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艾弗森,我很累
作者/慢三
一开始,尉迟并没有想把哪咤扔掉。这条金毛犬跟了他七年,比和小羽认识的时间还长。至少他认为自己与哪咤之间是相互怀有深厚感情的。
然而小羽怀孕了。这一消息传遍了双方的家族内外。各种祝贺以及提醒注意的电话短信纷至沓来,其中包括对哪咤的处理。
你们家那狗,对了,叫悟空还是什么来着,它怎么样了?小羽的妈妈在电话那端问道。她是个有洁癖的小学老师,因为哪咤的问题,她甚至很少到女儿家来。
妈,它叫哪咤,不叫悟空。
管它叫什么呢,我是问它怎么办?
它挺好啊,最近有点拉肚子,但精神状态还不错……
你别给我打岔。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那您的意思是?尉迟故意装糊涂。
把狗送人。
妈,您听我说,这狗我养了很多年,跟我有感情,不能随便送人。
不行,必须得送。
送谁呢,要不您收留一下?
我才不要呢。
于是不欢而散。尉迟上网去查了很多资料,发现很多家庭有孕妇照样养狗,并不会受影响。他把这些文章打印出来给小羽看,小羽也同意继续养哪咤,虽然她其实并不是太喜欢宠物。我小时候被狗咬过,她说。
但来自外部的攻势依旧在加强。
尉迟的姑妈曾是一位骨科大夫,据她自己所说,只要是医学上的事情没有她不懂的。这次她带来了两件初生婴儿穿的连体衣,还有她作为“专业人士”的忠告。
狗的身上带有细小病毒,容易传染给孕妇,导致流产。
可是网上很多人说没事。
网上的人懂什么啊,我是专家,听我的没错。
但你看人家外国人,家家都养狗,孩子不照样健康。
你又不是外国人,人家老外是吃牛排喝牛奶长大的,身体素质跟牛似的,抵抗力强,你能比么,我是看着你长大的,就你这身子骨,充其量也就是只小公鸡……
姑妈,是小羽怀孕,不是我……
哎,那不一样么,小羽还不是怀的你的孩子?再说了,人家老外家有别墅,活动空间大,细菌不容易滋生,哪像你们家,跟个鸡窝似的……
送走姑妈,尉迟感到烦躁不安。哪咤趴在阳台的角落里正晒着太阳,眼皮耷拉着,一点精神也没有。尉迟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对它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感情深厚。
到了晚上,尉迟牵哪咤下楼溜达。通常尉迟一天要遛狗两次,早上起床一次,晚上睡前一次。尉迟是个图书封面设计师,常常会工作到深夜。于是凌晨一两点下楼遛狗成了他清醒头脑、活跃思维的一种方式。北方春天的夜晚温度比较低,天空能见度很差,别说星星,就连月亮也像被涂上了黄油。
他又遇见了那个女孩。她身穿一套粉色的运动服,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衣服上连带的帽子扣在头上,虽然看不清面容,但通过身材的曼妙基本上可以判定为美女一枚。她的脚边来回窜着一只棕色的泰迪熊。那只小狗看见被牵着链子的哪咤,一阵兴奋,蹦蹦跳跳的冲了过来,对哪咤的脚进行挑衅撕咬,但后者并不为之所动,非常冷静克制,只是低头用舌头舔了舔泰迪的脸。
过来,艾弗森!那女孩发出了悦耳的呼叫声。快过来!
叫了几声后,见艾弗森并没有听指令,于是她迅速走了过来,冲着小狗的屁股就是一脚。艾弗森“嗷”的一声,窜到了一边,缩成一团。
我叫你过来,你他妈的听不见啊,聋了是吧,欠揍的狗东西。说着,她又是一脚,艾弗森像个篮球一样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然后刺溜一下逃走了。
你给我回来!
你别这样,小狗不懂,让它玩玩,别虐待它。
你说什么?我虐待它?我这叫管教它!你算哪根葱?管得着吗!?
算我没说。
滚犊子吧你。她突然将声音提高了几十分贝,艾弗森,快回来,别让我找到你。x你妈的。
回到家,尉迟觉得心里堵得慌。一方面他无法接受自己的篮球偶像艾弗森像条狗一样被人踢来踢去,另一方面他难以忍受一个漂亮的女人脾气暴躁满嘴脏话。他没有心思工作了,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了一整夜。
天刚亮的时分,眼看着要进入梦乡,尉迟就被小羽摇醒了。小羽满脸惊慌失措,用一种非常急迫的语气告诉尉迟,她流血了。
送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的回答是,没事,多休息,但要小心。
你已经35岁了,而且以前有过几次流产事实,如果再流就会造成习惯性流产,很可能会影响生育。医生是个五十几岁的老女人,态度冰冷。
回来的路上,由于缺乏睡眠,尉迟的脸色发青。他感觉自己责任重大。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作出了把哪咤送走的决定。但是,送给谁呢?
喂,老高,我能不能把狗放你们那儿一段时间?真的,就几个月,等我老婆生完孩子再接回来。什么,你老婆不同意,我操,你什么时候找老婆的?就前几天……
小虎,你要狗吗?对,就是哪咤,不要?为什么?你不是一直挺喜欢它的吗?我知道,上次在你家把你的书都给撕了,但狗不都这样么?没准它和你一样爱好文学呢?
爸,这次你一定要帮我,不,我不要钱,你瞎说什么啊,我自己能赚钱,要你什么钱。我想把狗放你们那儿,对,怕对胎儿不好,你有朋友开饭店?爸,这狗不能吃……
打了一圈电话,尉迟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离家五百米的地方有一家名为“酷宠之家”的宠物店,他带了一袋狗粮,把哪咤牵去寄养。
多少钱一天?
你们家这金毛,体形大,得五十一天。
这么贵?
哥们,真不贵,狗到我们这儿就跟住酒店似的,你看这里的环境。店员边说边领着尉迟进到里间。这间三十平米大小的房间左右两侧都摆满了大型狗笼,上下两层,倒是干净,一股狗骚味儿和劣质空气清新剂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气味。而里面至少有十几只品种不一样的狗呆在栏杆后面可怜巴巴地望着尉迟。店员接着说,怎么样?还行吧?至少得算三星级酒店水准,你想啊,要是你去住酒店,起码得两三百吧。
说得是说得是。尉迟已经没有挑剔的力气了,付了两百块钱押金,算是先让哪咤在这儿住下了。在填写狗主人个人信息时,他有意无意填错了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
回到家,他把情况跟小羽说了。小羽心疼钱。五十块一天呢,而且你也不能长期放宠物店啊。
要不我不拿回来了?反正他们也找不到我,再说,宠物店的人总不至于虐待狗吧。
那可不一定,他们是开门做生意的,又不是慈善机构。没准他们把对狗主人的气全撒在狗身上。
那也跟我没关系了,我看不见。
他们会诅咒你,把你遗弃狗狗的事情发到网络上,然后成千上万的网友在微博上唾骂鄙视你,最终有好事者人肉搜索,查到你的住址和电话,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你的朋友,你的家人,都清楚明白原来你尉迟是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是一个绝情的人,是一个冷血的人,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到时候……
嘿,你跟我较什么劲啊,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好,为了你肚子里的孩子。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这样太残忍了。
眼看小羽眼泪就要下来了,尉迟上前一把将她抱住。没事,我这就把哪咤接回来,别伤心了。
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小羽突然一把将他推开,满脸泪水地说,那么,孩子怎么办?
尉迟开着车,飞驰在城郊的公路上。他也不知道去哪儿,只觉得离家越远越好,至少要远到一个哪咤不能自己循着气味找回来的地方。虽然已经是三月份了,但北方的树木依然光秃,车外雾霾弥漫,犹如一个刚刚进行过激烈战役的战场。哪咤蜷缩在副驾驶座上已经睡着了。
他经过了一座桥。这座桥名叫苏庄桥,想必此处名为苏庄;苏庄桥下有一道水闸,将桥底这条不知名的河流一分为二:一半波涛汹涌,一半浅滩水洼。尉迟将方向盘一打,下了一个陡坡,把车停到了岸边。他熄了火,拉上手刹,拔下钥匙,拍拍身旁哪咤的头,然后开门下车。
面前是一道宽约一百米的河,由于雾霾的原因,河上能见度很低,只能影影绰绰看见不远处的岸边有三两个闲人在钓鱼。尉迟把哪咤脖子上的链条解开,然后说了句,去吧。只见哪咤兴奋地怪叫一声,发了疯似的扭头就跑,无畏地冲进了河里,溅起水花,接着畅快地游了起来。
看来是憋坏了。尉迟感到一阵愉悦,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呆着了。但仅仅过去了不到十分钟,他就被深度的焦虑笼罩住了。他想起了这次出门的任务,没错,要把哪咤扔掉,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它找不到回家路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
他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点上了一支烟。这时,他发现身旁有一只鞋子。这是一只破旧的帆布鞋,绿色,看上去有40码大小,由于长期经过河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曝晒,鞋面上的漆色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乳色的胶底发黑、溃烂,只有一根洁白的鞋带反而焕然一新,就像从未使用过一般。他把鞋拿起,举过头顶,甩手扔进了河里。一点声音也没有,一点痕迹也不留,消失在茫茫雾气之中。
他突然想到,哪咤其实也跟这只破鞋一样,老,旧,无用,被遗弃,最终消失不见。它是动物,也许它并不喜欢公寓生活,就像它刚才表现的那样;也许自然环境反而能激发它的生命机能,他把它留在身边,未必就是给它最好的生活,那么,放它回归自然(不是遗弃它)这么好的一件事情为什么要背负道德压力呢?想到这,他不由一阵轻松,狠吸了几口烟。
但很快,他又重新沮丧起来。他始终无法说服自己,这样想这样做的最终目的不过是给自己的残忍寻找借口。一想到自己虚伪地给自身开脱罪行(是的,他已经开始觉得自己是在犯罪),他就觉得恶心。老实说,他对自己恶心透顶啦。
到了后来,他又开始埋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养狗。如果一开始不养狗,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还记得那个傍晚,他刚下班回来,在小区对面的超市门口,遇见了那个卖狗的妇女。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天气非常寒冷,那女人将三只小狗抱在怀里,也不说话,原地跺脚取暖,脚边竖着一块硬纸板写着的牌子:“找好心人收留小狗,金毛,纯种”。
我看看。尉迟把手伸过去,想摸摸小狗的头。
先别摸。小兄弟,你是好心人吗?
尉迟犹豫了一下,说,你看我像吗?
像,小兄弟,你就是好心人。
那可不,我也觉得自己心肠挺好的。
那你挑只小狗吧,这是我家金毛前几天刚下的崽,你带回去好好养吧。
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呢,还养狗。
你不是说自己是好心人吗?
那,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行吧,我挑一只,你给他们取名字了吗?
取了,大的叫大宝,这只是二宝,还有三宝。吉祥三宝嘛。当然,名字你可以再取,现在它们也记不住自己的名。
哪只活泼一点?太安静的我怕养不活。
这只吧,二宝,你瞧,它看着你还笑呢,来,二宝,给叔叔笑一个。
咳,狗哪会笑。
谁说不会呢。你瞧,它笑了,笑了。
就它了。那我抱走了?
嗯,等会儿,五百。
什么五百?
五百块啊,这狗。
啊,你不是说寻找好心人吗?
是啊。
好心人现在就在眼前。
没错啊,你是好心人,所以只收你五百块。这纯种金毛,你要是去狗市场,至少得要你两千。
那我不要了。我说了,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
你别走啊,生意都是谈成的,不是吗?
最终,尉迟鬼使神差地花了两百块买下了二宝,随后改名哪咤。因为它太能折腾了,到家第一天就尿湿了尉迟堆在角落的一叠书。那段时间尉迟刚参加工作,没有朋友,没有爱人,真的是孤独,哪咤倒是带给了他些许欢乐。
此刻雾霾越发大了,尉迟感觉自己如同飘在云层当中,从河面上来的一股寒气钻进了他的肌肤,令他不由打了个冷颤。他这时才意识到,哪咤离开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泥土,刚想扯起嗓子呼喊几声,然而一种强有力的意识瞬间控制了他的大脑。
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吗?
也不知怎么的,他开始觉得自己身体不受控制一般,机械地走向自己的旅行车。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车钥匙插进钥匙孔,发动,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他感觉车身在抖,自己的手也抖得厉害,他使出全身力气攥紧方向盘,挂上d挡,刹车一松,车身一个顿挫向前,随即,他狠狠地踩下油门,轮胎在砂石地上打转,溅起泥土满天,犹豫了半秒,终于冲了出去。
归途中,他把车开得飞快,好像刚杀了一个人,身后有无数的警车正奋力追捕。他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也想好了无数应对朋友和亲人疑惑的答案;他想给小羽打个电话,却发现手机没电了,而随车充电宝也不知道掉到了哪个角落;他看见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狗链,一把抓起从车窗抛了出去,就像抛掉一根束缚在自己身上的枷锁。慢慢的,罪恶感终于被前进的速度超越了,并且远远的、毫不做作地被甩在了身后的漫长公路上。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去了这么长时间。多么漫长的一天。他疲惫不堪,恨不得立即躺下来睡上一觉。屋内出奇的安静。床上空无一人。小羽去哪儿了?这个时间她本应该在家。焦虑感再次袭上了他的心头。他打开冰箱门,从里面倒出了一杯橙汁,咕噜灌下。
电话铃声猛然大作。吓得他魂不附体。他抖抖索索地拿起听筒。是小羽。又哭又闹,声音中透着虚弱。
尉迟,你去哪儿了啊,我怎么也找不到你,电话也打不通,我好害怕……
别怕,我回家了,小羽,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天太黑了……尉迟,你快来吧,我刚刚被一辆车挂倒了,我真的好害怕,那辆车真的开得好快,我没注意,对不起,我现在肚子有点疼,啊,血,尉迟,真的是血……
紧接着,尉迟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了犬类濒死前的哀鸣和痛哭。
慢三,负能量传播使者、“致郁系”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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