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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Night In Beijing

二向箔2023-07-17 16:31:24文章·手记164

One Night In Beijing.jpg

作者/禾口广隶


在和朋友聚餐的深夜,“我”因为发现了朋友是外星人的秘密而不知所措。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了朋友本不是你认为的样子,你会选择如何面对他呢?这不禁令我们重新思考朋友的定义。


1

北京冬天很冷,对于一个南方人来说,是那种即使穿着羽绒服,都得忍着的,不可藐视的冷。大楼里却很暖和,在大楼里待久了总能忘记楼外的刺骨,忘记楼外带着侵入性的空气,忘记楼外这乏善可陈的冬夜。北京的冬夜给我的活动选择实在不多,室外就别提了,室内活动得考虑。对于我这样一个刚出社会,身在北京的社畜,交了房租,除去伙食费,还真没两个硬币可以装口袋里晃荡。

可这大周末的,想象着北京大楼里的各种繁华,各种活动,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在出租屋里实在是无处安放。况且和我同居,或许不能叫同居,应该叫合租的,是一对情侣。两人周末买了一堆菜,在厨房里左右忙活,弄得我去倒杯水都得像汤姆·克鲁斯在《碟中谍》里偷硬盘一样。当然,他们礼貌性地问我要不要一起吃一顿,但是这出租屋里,公共区域除了厨房,细窄的过道,就是厕所,在哪儿一起吃都不合适。虽然只隔着一堵墙,彼此的房间依然是神秘的禁地,平时透风都只留一个缝儿,自然是不好意思上人家那屋吃去。况且,我也是个识趣的人,同为社畜,生活不易,酒足饭饱思淫欲,隔墙有耳还得装着听不见。我还不如把这出租屋留给他们,给国家生育率做点贡献。

就我这种情况,北京冬夜首选的消遣活动便是吃火锅。我爸跟我说过,吃进去的东西最值得花钱,因为能补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有了本钱,才能逆风翻盘,所以搞什么活动都不如吃来得有性价比。火锅又是冬天里的大补,自然是首选,虽说有点奢侈,但大周末也想潇洒一把。

不过,吃火锅这种事,需要有个人一起,自己吃一锅,多怪啊。每当我看到海底捞里有人自己一个人吃着一大锅火锅时,都倍感凄凉,甚至有一种想上去留联系方式的怜悯。连海底捞都嫌这种事尴尬,特地出了一款陪吃大头娃娃,专门针对落单的吃客,摆在对面,自欺欺人。可能有些人不在意,反而把一人吃火锅当成一种自由,可是我不行,没有那种觉悟。

可这临时起意,叫谁好呢?我翻着通讯录,看到了黄晨,他是我之前实习时共事过的同事,虽然并没有什么共同爱好,但是这哥们好说话,之前总是能约上一起吃火锅。后来他搬到了城西,我又在城东,约上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抱着侥幸心理,我给他发了条信息。


晚上干吗呢?

出来吃火锅不?

打游戏呢。

行啊。

不过我这会儿走不开。

要不去我家附近的一家老鸭火锅店?

可以喝个老鸭汤,再拿汤涮点东西吃。


两个朋友离得比较远,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特殊的菜品,约饭的礼仪一般是在中点附近找餐馆。今天这应该算是既有特别情况——打游戏,又有特殊菜品——老鸭汤涮菜,一个半小时多的路程,转三趟地铁,也算是可以接受吧。我心里是这样为自己即将发生的行为辩解的。


好啊。

你把定位发给我。

直接在那见吧。

好嘞。


套上一件及膝羽绒服,戴上个毛帽,我走出了房门。

“准备出去啊?”男舍友面带微笑,眼神里透着光。

“对啊,跟朋友吃个饭。”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大概11点多才能回来。”好人做到底,我不忘让对方预知时间。

“真不一起吃点儿啊?”男舍友面露感激地问。

女舍友在他身旁,放慢了切菜的速度,深怕这局势有什么反转。

“不了,不了,不客气。”我心想: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吃过饭?哥们还真爱演。

“pong”的一声,女舍友用菜刀拍烂砧板上的蒜,一锤定音行:“那我们就不留你了,路上慢点儿。”

“好,你们吃好。”我冲他们挥了挥手后,赶忙开了大门,迫不及待地走出去。这种舍友间的客套,没老鸭汤来得有营养,我又何必让它耽误我吃到老鸭汤的时间呢?

一个半小时的地铁时间,在寂寞无聊的驱使下,显得容易攻克,但实际坐上去时又是另一回事。无聊总能驱使人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有多少事,是因为无聊寂寞而生,吃饱了撑着去做的。我甚至觉得无聊的驱动力大于爱与复仇,毕竟爱容易得到背叛,而冤冤相报何时了,但无聊的话,你就必须得做点什么。只是我没想到,为了打发空虚无聊,我需要先忍受一个半小时的空虚无聊。

为什么不刷手机呢?因为数据流量有限,因为信号差,因为好的流量套餐贵……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穷。如果我富有,便可以开着法拉利,甚至坐着直升机就过去了,用不着一个半小时,中间还能有许多乐趣。毕竟法拉利和直升机里的信号,总是比地铁里的好。又或者,我直接让法拉利和直升机把朋友和老鸭汤送过来就行了。看来钱是解决无聊的最佳利器,毕竟在大城市里,穷开心的时间成本也挺大。

我忍不住频频看向闪烁的报站板,数着还有几站路。想到回去还有一个半小时,加起来总共三个多小时,我不禁开始怀疑我的决定。三个多小时的路程为了一顿饭,或许这在北京,在大城市,是标配,但对于我这样小城里长大的小地方人,放在几年前实在不可想象。难怪人家说小城故事多,大城市时间全花在坐地铁上了,自然没那么多时间发生故事。

在小城,说走就走的酒局比比皆是。打个车,十几分钟你能到达任何“战场”。更有酒量好的,跟法师一样,在满城不同“战场”闪现。在大城市里,约一顿饭都能受到各种阻碍:时间,地点,人物,都得跟写小说似的推敲半天。麻烦到了一定程度后,连无聊都无法攻破。

这么一想,我不禁佩服起自己的执着,在大城市里想实现饭局自由,是需要视三小时地铁为一瞬间的执着。若换成另外一种交通工具,三小时早已经到达另外一个国度,吃着异域风情的美食,在大城市里,却还在如来佛的手掌内。虽然老鸭汤火锅不输异域风情的美食,但北京还是那个北京。

 

2

8点多了,终于到了火锅店。老北京铜锅涮肉常见,老鸭汤火锅可不多,又是周末,十分火爆。好在8点左右正是一波翻台,服务员领着我来到个角落的桌子坐下。这家店在一个老小区里,路灯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微弱,加上冬天火锅店里的雾气,虽然是挨着玻璃窗坐,但窗外一片朦胧,我只能看到路灯微弱的光晕。这倒也好,免得行人频频过来看我吃什么,还有我不雅的吃相。

虽说这里离黄晨近,但也不见得他早来。这似乎是约饭的常态,离得远的反而早到,离得近的反而姗姗来迟。不过这也罢,给我点时间看看菜单。我拿出手机发了条信息。


我到了。

我快到啦。

你先点着呗,我到了正好开吃。

行啊。


我仔细把菜单从头到尾翻了两遍,点了些我认为划算的菜。老鸭汤底自然不能少,牛肉、青菜、豆制品,一种点了一些。虽然是周末想潇洒一把,但也不敢把一周的伙食费吃没了。点完菜一算,差不多,等黄晨来了再点些饮料酒水,对钱包的伤害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不一会儿,老鸭汤用砂锅盛出来,放在电磁炉上。黄晨也随之而来。

“不好意思,最后一局拖了一会儿!”黄晨摇着头,脱下外套,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没事,这不正好赶上老鸭汤开锅了。”我指着刚沸腾的砂锅,缓缓打开盖,鸭肉和高汤的香气扑鼻而来。

“吃,吃。这鸭肉炖得特别嫩,汤也很不错。”

我们俩如饿虎扑食,你一块儿,我一口,不一会儿半只鸭子快被我们撕扯没了。吃了一会儿,黄晨才想起看了看我点的菜说:“要不再加点儿吧?他们家牛羊肉都不错。”

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咯噔一下,是不错,但是价格也不便宜。况且,我不怎么喜欢吃涮羊肉,这等会儿结账AA,实在感觉不公平。

“菜不够吗?”我试探性问了下。

黄晨边往嘴里塞鸭肉边说:“你得多吃点,看你瘦成那样了,周末了好好补补。”。

这话讲得好,显得特别有格局,我一时竟无法反驳。表面上看是为了我着想,实际上还是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我总不能说:“还是不点了,我瘦点儿没事。”也不太能说:“要不还是不点,你觉得我瘦,要不我多吃点,你少吃点?”就这样的情商,难怪我没能在金融行业待下去,而他待下去了。

“烤的羊肉还行,但涮的羊肉我不太喜欢吃。”一说完这话我便后悔了,显得我格局特别小,还显得我自私。我不喜欢吃,那他喜欢吃,我们就不应该点吗?一道菜非要两个人都喜欢才能点吗?这应该怎么判定点不点呢?难道我从-1到-10给个不喜欢的值,他从1到10给个喜欢的值,两个值相加大于0就点,小于0就不点?

“哟,这家的你得尝尝。你是怕膻味吧,这家羊肉一点不膻。这羊肉要是放血杀的,他就不膻,电死的才膻呢。”

这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能不点吗?尝尝是有风险的,尝了如果是喜欢了,那挺好,这道菜两个人都喜欢;但如果尝了不喜欢,那怎么办?况且,刚刚的问题是加不加菜。现在好了,问题直接变成了加什么菜。

“要不先吃一会再看看够不够吧,这菜还没上齐,别点多了。”我试图扳回一城。

“这肯定吃得完,这家我经常吃,这些菜咱俩绝对不够。”

这下好了,开始搬经验论了。我第一次在这家吃饭,又能说什么呢?

“那行,要不就再加一盘肉吧。”我见大势已去,不必再争。

“一盘怎么够呢?不够塞牙缝呢?至少得再加两盘牛肉,两盘羊肉。”

这是得寸进尺。

“你放心,吃得完!你点晚了,人家可能就卖完了。”

这是杀人诛心。

说着他已经开始招呼服务员了。我向来不喜欢跟人争论,何况一顿饭呢。我一咬牙心想,今天就他妈豪一回吧。

“除了肉再加份香菜。”黄晨补充道。

“你不是不敢吃香菜吗?”

黄晨一愣,想了下说:“现在喜欢吃了。”

我一直认为人喜欢吃的东西和不喜欢吃的东西是不会变的。成长时形成的饮食习惯,就像是从菜市场里挑东西,种类五花八门,但大多数人都会固定挑选一系列习惯的东西,每一次买菜不过是在循环习惯里的菜品罢了。不喜欢的东西在尝试之后被淘汰,就很难回到买菜的习惯中。特别是香菜、芹菜这类调味菜,简直是刻在基因里的喜好。说来也怪,黄晨向来讨厌香菜,以前甚至连碰都不碰,如今居然会主动点。虽然很久不见,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但是能主动喜欢上,想必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他不愿意提也就算了。

不一会儿,这一盘盘的肉都端了上来。只见黄晨举起盘子,熟练地一扫,一整盘肉便全下到锅中。要是我,可能会分几次下。虽然分几次下和一次下完并没什么不同,但感觉上,肉就是多了。肉在翻滚的汤底中很快就熟,黄晨拿漏勺一捞,整盘肉都在这漏勺中。它们在这大漏勺中显得如此之少,像是变魔术一般。明明看着一大盘肉下去了,捞上来就剩这么一些。商家想尽各种方法让肉在盘中尽可能铺开,恨不得两片肉能铺满一盘子。这每一片肉的厚度和表面积的比例都像是精心策划过的,为的就是在盘中平铺开后,能给人造成肉多的幻象。可惜终究逃不过沸水的试炼,下水后跟猫下水洗澡似的,缩得剩下一点点。看着这少得可怜的肉,我开始觉得黄晨前面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来吧,试试这羊肉。”

我一尝,这羊肉确实没有我想象中的膻,但也不是完全不膻,说不上喜欢,但也能吃。至少在我这过不了性价比这关。但这点都点了,吞我都得把它吞下去。这感觉像极了我头几回吃生鱼片。或许,总得硬来几次,后面才能享受吧。

“羊肉壮阳。”黄晨补充道。

说来也怪,都说吃羊肉壮阳,狼整天吃羊,就没有肾虚的狼吗?是因为这样,所以才叫色狼吗?难道色狼就都不肾虚吗?

“可惜无用武之地啊。”我叹息道。

并不是说所有女人都拜金,但没女人喜欢“精打细算”的男人吧。就算小白脸一开始也得显得是个大方的人设。后面可以因为时运不济,需要富婆伸出援手,但一开始看起来总得是落落大方,这和投资一样。虽然深谙此道,但我似乎就是不愿意假装,甚至长期打算盘,居然有种变态般的享受。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工资少,谁能注意到买两个吉士汉堡比买一个巨无霸划算,买两瓶250毫升利乐包装的维他柠檬茶比500毫升的划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寻找小便宜。

“总会有一天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到时候冲锋陷阵的时候,会记得今天这一顿羊肉的。”黄晨安慰道。

“你说,这羊死了,就为了壮人类的阳,具体壮阳有什么用,它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很不开心?要是人类不虚,羊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你冲锋陷阵的时候,记得羊的这份壮烈牺牲。让羊咩咩的叫声响彻整个战地!”

“来,to the sheep!" 我举起手中250毫升的维他柠檬茶。

"To the sheep!"

我和黄晨之所以能和谐地吃着火锅,也是因为磨合过的。刚认识的两个人一起吃火锅,未必能吃到一起。因为每个人吃火锅的习惯不一样,有些人喜欢先喝点原汤底再涮菜;有些人还没开锅就喜欢噼里啪啦往里加东西。有些人喜欢一口肉一口菜一口豆制品,锅中荤素搭配;有些人就光涮肉,没菜什么事。有些人喜欢一波涮完再涮下一波,每一波下的东西都预先安排好,井然有序;有些人毫不计较,随心所欲,可能刚开始下的一块肉,到最后都没能上岸,一切随缘。有些人喜欢把食物烫得熟一些,有些人则刚下锅就能夹起来吃。这两人要碰到一起,喜欢熟一些的人只能找找那些本来无缘上岸的肉了。总之,各式各样不一样的习惯和忌讳,需要互相磨合和包容。这不,火锅店总是能发生有人拿火锅浇在另一人头上的事,估计就是有人被气的。

这要是实在没能磨合好,也别勉强,可以去吃日式火锅。估计日本人就不想将就,该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别想影响老子的进餐习惯。于是一人一口锅,你涮你的生鱼片,我煮我的乌冬面。既能在一起吃饭,又不互相影响。付钱的时候,各自背负自己的锅,互不相欠。虽说这样是挺独立的,但中国人的话,熟人之间这样做总觉得有隔阂。倒也不用一起扛过枪,嫖过娼,但至少得一起吃一锅火锅,才觉得是友谊的象征。

在一次次的沸腾和加汤之间,桌上的的食物已基本清空。看着这满桌的空盘子,心里不由觉得豪爽,但转念一想,又有些心痛。

“还点点儿啥吗?”黄晨一口气喝完杯中所剩不多的酒水。

“不点了,饱了。”我赶忙盖棺定论。

最后黄晨试图用捞勺捞起那些沉在锅底的“漏网之鱼”,突然溅起的沸水烫得他哇哇大叫。这画面实属可笑,沸腾的汤水持续喷溅着,黄晨光顾着叫,手里却还握着漏勺,漏勺待在锅上一动不动,接受着汤底的洗礼。不会是反射神经出了问题吧,还是他怕好不容易捞上的“漏网之鱼”又顺着自己的意志给跑了,估计是喝大了吧。水雾中我能看到他手臂上被烫出的一点一点的红色,像是被烫熟的八爪鱼的吸盘一样。我没忍住,笑了出来。

黄晨终究还是放弃了,拿着冰毛巾盖在手臂上一脸愤恨看着我这个损友。“就知道笑,也不知道帮忙关火。”

一想起他迟钝的反射神经,和他呆滞着大叫,被汤底喷溅的样子,我笑得弯下身来,顺手把火锅关了。

笑声中,黄晨拿下手臂上的冰毛巾,朝着收银台走去。“我先付,你等等转给我吧。”

这方面黄晨倒是挺爽快,我们俩一向AA,这是我们作为饭友的相处之道。没有今天谁请客,请你去吃什么,有没有面子,给不给面子等等的这种或那种的世故和压力,约饭就是纯粹为了美食和友谊。

付完了账,我们从桑拿房一般的火锅店走出来,一股寒风蒙蔽了我的双眼,我脱下满是雾气的眼镜,掏出手机一看时间,已经过了10点半。

黄晨似乎看出了我的担忧。“你这会儿走到地铁站,不一定能赶得上最后一班啊。要不走两步,去我那将就一晚?”

“行,反正明天也不上班。”

冬夜,朦胧的夜灯下,走着两个刚壮过阳的大男人,这不免让人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3

和我一样,黄晨也和一对情侣合租。在北京租房,碰到情侣的概率似乎比碰到单独一个室友的概率高得多,仿佛全北京需要租房的都是情侣。这不外乎是因为一起住,可以省房租。一间房一人住是一份房租,一对情侣还是一份房租。也难怪北京的情侣们没认识多久就进展迅猛,恨不得第二次约会内容就是帮忙搬家同居。上一代需要考虑的男女问题,到了下一代,马上被北京的房租打消了。这既帮干柴烈火们省了钱,又成了冬日里的那一簇小火苗儿,还间接推动了社会的开放。

“怎么刚认识就搬一起住了呀?”

“妈,你知道北京房租多贵吗?还不是不得已的。”

这样的对话不断上演,宣示着这大城市不一般的开放程度。毕竟北京的冬夜多冷啊,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能有这样一位……

可惜在北京,我就只有修佛的份。一对情侣搬走后,又是一对情侣搬进来。铁打的单身狗,流水的情侣。恋爱经验没多少,观察情侣的经验倒是可以支撑我上《非诚勿扰》当点评嘉宾了。一起住久了,也不把你当外人,不管是酸甜苦辣,柴米油盐,炒饭还是砸锅,三个月后都能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墙的另一边。其实,你以为看似是推动国家生育率的好机会,实则不然。情侣们加班的加班,下班后考证的考证。本应该此起彼伏,大部分时间却是一片沉默。倒是偶尔能听到旁边一户,或是楼上单身狗半夜打游戏的喊叫声。

黄晨租的也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盖的“眼镜”房。两个房间像是眼镜的两个镜片,仅有一墙之隔。除房间之外便是镜腿般细窄的过道,因而得名。那时的人们估计把厅堂视为旧社会的糟粕,资本主义的徒然享乐。厅堂里的四大雅事,那就是古人闲着蛋疼。忙着发展祖国,谁还有那闲工夫坐在厅里头?不论干部还是小老百姓,养成了做什么事都在房间里的习惯,自然也就不需要厅了。除了房间便是厕所和厨房,第一次搬进这样的屋子,我像是坐了时光机,回到了从前。

我和黄晨进屋时,已经快11点了。他一开门,屋子里的过道出奇的暗,唯有过道尽头房间门缝中发出的微光,颇有诺兰《星际穿越》中虫洞的感觉。黄晨关上门,也不开灯,就带着我在黑暗的走道中穿行。我脑中突然想起《星际穿越》中迪狄兰·托马斯的那首诗:“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我也是第一次来他这。感觉他这格局看起来和我那差不多,一进门的走道左边是厨房,再过去是厕所,尽头是两个房间的门。我和黄晨穿过其中一扇门后,他终于开了灯。没想到这小子的房间居然是个带阳台的,还有张一米八的床,实属奢侈!除了床以外房间里有个衣柜和一组桌椅,标准的单身汉配置。

“随便坐。”

“不错嘛,还带个阳台。”我走到阳台往外望去,居然能看到天上的星星,还挺明亮!能在北京看到星空,这还是头一回!今天是什么日子,这也太神奇了!我想喊黄晨出来看看,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两个大男人一起看星空,不免有些过于浪漫,这景象还是我独享得了。

“对,我有时候喜欢站阳台上看看,要不一直待在屋里,感觉太封闭了。”

老小区都是集中供暖的,屋里倒是一点不冷,反而有些燥热,我猜能有个二十三四度。我赶忙把我的及膝羽绒服脱下。黄晨示意我挂在柜子一边的粘钩上。挂完衣服后,我往床上一坐,头开始有些晕乎,大概是酒劲上来了。

我一向不胜酒力,小时候酒精过敏,现在虽然没那么严重但也差不多。酒精过敏除了过敏症状以外,对酒精也格外敏感。一般人喝一杯能达到的效果,我喝一口便有感觉。因此,虽然能喝一点点,但一般来说我不在外面喝酒,怕是被人劝酒,骑虎难下。索性说明我酒精过敏,喝了容易进医院,别人便不再强求。但今天和黄晨许久不见,既然羊肉也吃了,酒也不能少喝。但这酒劲一上来,更觉得燥热了,我索性把卫衣也脱了,穿着一件白色短袖T恤往床上一倒。

“要玩一把吗?”黄晨掏出手机,双手横握着。

他的游戏喜好实在不能苟同,喜欢玩一个外星人互相进行星球大战的SLG策略游戏。每个玩家代表一个星球,在各自的星球领地上先发展自己的大本营,然后便开始互相侵略。这游戏在我看来无聊至极,他却玩得不亦乐乎,几次跟我安利都被拒绝了,却还是时不时提及。

“不了,头晕。”我敷衍着摆了摆手。

“行,那你盖好被子别着凉了。我来一局。”

我往床一边挪了挪,抓过被子的一角,就这么朦朦胧胧眯了一会儿。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听到有喘息声,接着是床际的“交响乐”。我睁开眼,见黄晨一只手肘靠在桌上,斜坐在桌前的椅子打游戏。我看了眼手机,已经过了11点半了。接着“交响乐”越来越大声。我坐起身来,感觉酒劲好像缓和了些。

“这怎么回事啊?经常有吗?”我见黄晨还沉浸在游戏中,也不知道他注意到这响声没。

“三天两头吧,我这好像四面都被情侣包夹了呢……”

“卧槽,又输了。”黄晨把手机往桌上一扔,双手搓了搓脸。“我去洗一把。”说着他朝着门外走去,剩下我一人呆坐在床上。

我怀疑这房间的结构,似乎对声音有放大作用,这一波波有规律的声浪,通过耳道,充斥了我的大脑。此刻我只想赶紧睡去,但却又觉得睡意全无。我再次躺下,闭上双眼,试图用冥想的方式过滤掉这声音。但是,或许是我道行不够,这种方式毫无作用。我脑子空空如也,唯独响彻着男欢女爱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黄晨进来了,他从柜子里又拿了床被子,放在床的另一边。稍作整理后,他也关灯躺下。黑暗中,我们俩各躺在床的一边,安静地听着这“交响乐”,实属有些怪异。刚刚的这顿羊肉,就更显得不合时宜了。听这气势,像是久旱逢甘霖,延绵不绝。我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的黄晨则是辗转反侧。

 

4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声音渐渐消停下来。此时的我酒劲倒是全部退去,清醒得很,看来又是一个难熬的夜,今晚得失眠了。失眠的时候,满脑子都想着赶紧睡,可越是这样想,就越睡不着。而越睡不着,就越着急,越焦虑,这一焦虑就更睡不着了。这一套恶性循环,也不知道怎么破。冥想,放松等,似乎没用;数羊,数水饺什么的也不行。所以,我这一失眠就得死熬。平时要是实在睡不着,我可能会爬起来干点其它事情,但现在在别人家里,这样做总是不太好。时间仿佛冻结一般,压根没有要流动的意思。

又过了一会儿,我实在忍不了,拿过床边的手机把亮度调整到最暗,准备刷会儿手机,打发时间。

“你要打飞机吗?”

我不敢相信身后传来的声音,有些震惊。但这声音确实是黄晨的。我冷静了一下,想装睡,但我手机屏幕还亮着,不太有说服力。

“哈?”

“打飞机,要一起吗?”

对于这种事情,我向来比较喜欢私密性,或者说私密性是先决条件。之前高中住校时,也听说过其他宿舍的同学集体做过这样的事,我却无法接受。一群人一起,是要有怎么样的关系,多紧密的联系,又或是要有怎么样的诱因和喜好,才能一起做这种事情呢?高中那会儿,听说是因为集体上了日本女老师的视频课,又正值血气方刚,所以课后难以忍受,碍于宿舍缺乏私密性,只能一起到厕所去。事后,几人相约之后的研习,还因此还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也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否有预谋,一起上课的事是否也只是幌子。无论如何,几人确实一起做了这样的事,并且甚是享受。所以说,黄晨提出这样的邀请,势必也是情有可原。

但话又说回来,现在不比当年,几年的视频课学习下来,应该更懂得自我把持才对。况且,人数上来说,也很尴尬。如果是大于两个人,那或许可以称之为一种集体活动,有一种重在参与的共同性质。可是,两个人的话,情况就有些复杂。可能存在竞争的压力,或者如果是单方面,一方变成另外一方的兴奋点,这多少会有些被利用和侵犯的感觉。如果两方互为对方的兴奋点那倒是共同互利。但是,就我这情况,应该是不可能共同互利的。我想答案是需要明确的拒绝,决不能含糊,不能让对方感觉到有一丝犹疑,一丝可能性。

“不了,想早点睡了。”我坚毅地回答。但回头一想,又有些不妥,想早点睡的人,是会在那刷手机的吗?他会不会把我的回答,当成是一种欲拒还迎呢?

“没事嘛,一起来一下,很快的。”

“不了,我不太想。”

“来一发,比较好睡。”

“算了,睡吧。”

我回绝后,房间静止了大概有一分多钟。我闭上双眼,希望这夜晚能一直安静下去。

正当我觉得这事情要过去了,黄晨又问道:“来吧,要不要我帮你啊?”

听到此话,我再一次感到震惊!这种互帮互助,在我看来,着实改变了这件事的性质。如果说几人只是一起研习做题,各做各的卷子,这种性质大概就是一起学习的样子;但是,如果是两个人,一方做另一方的卷子,又或是互相做对方的卷子,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攻破难题,那就是另外一种性质了。

我突然打了个冷战,脊柱一凉,先前的燥热感全无。我开始蜷缩起来,背对着黄晨,不敢面对。

“你是不是Gay啊?”我小声问。

想到以前和黄晨一起实习,一大群人一起出去玩时,似乎也有人这样问过他。每当这种情况,他总会笑着否认。“没有,我不是。”“没有,哪里是,我要是Gay,早就去找个男友了。”结果大家总是乐哈哈,一笑而过。我本也以为这只是个玩笑。或许他在某方面的行为举止,或是某方面的审美让人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今晚他这么一问,似乎坐实了当初同事的疑问。

“我不是。”

“真的不是吗?”

“怎么可能是!”

还是一样的死不承认。如果不是又怎么可能会愿意主动帮忙呢?难道世间真有这样的友谊吗?我紧紧地拽住被子的一端,另一端用身体压着,生怕有什么事发生。

正如墨菲定律所说,该来的总是要来。被子外,我的肩膀隐约能感觉到一只手摸了过来。这冷不防的一只手,吓得我把肩膀往后用力一抖。手是被抖下来了,但随之下来的是我肩上的被子。又一次,我感觉到手搭在了我的肩上,这次我能感觉到手的温度。不知怎么,我竟然不好意思转过身去,只想背对着他,逃避。我再次把手抖下来,但不一会儿又摸了上来,这次甚至顺着肩膀抚摸至我的手臂。我穿的是短袖T恤,手臂皮肤和手的接触,害得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猛地把手臂向后一甩,再一次甩掉那只手。

我紧盖着被子,蜷缩着脖子,开始对那双手进行各种闪躲。我这个人向来不喜欢冲突,不喜欢翻脸。对于不喜欢的行为,更多以一种对待猫的方式去应对。当狗做错了事情,或者做出了主人不喜欢的行为,主人通常会对狗进行批评,或通过给予轻微惩罚,让狗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受欢迎,但猫则不能这样。假如猫出现了你不喜欢的行为,这时候如果轻微地惩罚猫,它容易记仇,下次可能变本加厉做出你不喜欢的行为。如果你严重地惩罚猫,猫可能会有应激反应,或许会攻击人类,又或许会吓出病来。假如猫跳上了你的床,但你又不想让它上来,这时候你能做的就是把它抱下床去。猫可能会再一次跳上来,这时你就得再一次把猫抱下床。一次又一次反复地把猫抱下床,直到它的耐心被消磨殆尽,放弃上床。假如猫以后还想上床,它估计会想,反正还会被抱下来,还是不费那劲上去了。如此一来你便成功了。明面上没有产生任何冲突,实际上又达到了想要的效果。我认为,对于呵斥的反应上,人更像是猫,因此只能耐心地耗着。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一直以来的闪躲,起了反效果,反而像是猎物激起了捕食动物的征服欲。我感觉到身体被从后方环抱住。对于肢体接触的升级,我有些错愕,一时间无法动弹。过了几秒反应过来时,我感觉对方的脸也贴在了我的脖颈上。我赶紧半转过身,一把把他推开,接着盖好被子。隔着被子,他再一次抱过来。

“不要这样!”我喊着再一次推开他。可他还是不知疲倦地抱了过来。我只能又一次推开。突然,我觉得,他是不是也像是对猫一样对待我,在一次又一次的反复中,希望我妥协。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脑中突然闪过这句话。或许,这个时候对待猫的方法,并不是我最好的选择。我必须快刀斩乱麻,在事情升级之前就把它扼杀了。想到这里我从床上坐了起来,把身上的被子甩到了他身上。接着,我转过身来,在黑暗中俯视着他。

这时,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错愕,或许他没想到平时如此平和的我,居然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我希望能够用眼神阻止这一切,希望在正眼看到我之后, 他能收敛。没想到,他还是把手伸了过来……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下意识骑到他身上,拿两床被子盖住他,并一个劲地用拳头砸向他的头部。

被子里传出了“啊啊啊”的叫声。

我已经许久没有出拳打人了,上一次应该还是小时候和玩伴打架。也已经许久没有尝试过这种感觉,出手后,脑中产生一种兴奋感,催使你继续。不一会儿,出拳已经不足以支撑这种快感,我下意识站了起来,反复踹被子里的黄晨。

我似乎在黑暗中看见被子里伸出一只带着红色黏液的触手。

 

5

看到这只带着红色黏液的触手,我脑中的兴奋感突然消失。我停下脚,往后退了一步。是兴奋感使我产生幻觉了吧?还是房间太黑,我看错了?那是黄晨带血的手吧?对了,他怎么样了?我不会下手太重了吧?该死的。

我喘着粗气,从床上走下来,准备打开灯看看黄晨怎么样了。但开灯之后,我呆住了。被子里伸出来的,确实是触手,而且,还不止一只。这些触手扭动着,带着红色晶状半透明的粘液。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心跳连自己都能听到。这是怎么回事?我喝多了吗?我在做梦吗?这时的我是在黄晨家的床上做梦吧?我睡前喝了酒,又听到那种声音,七七八八的事使我产生了这样的梦。快点醒来吧,我不喜欢这个梦。

人的梦总是由潜意识控制着,由不得你是否喜欢。人生中能控制的事情到底有多少呢?人类的科技可以上天入地,却无法控制梦境。像这样的梦毫无意义,实在是惹人讨厌啊。

“我可以解释。”被子中传来了微弱的声音,但触手还是止不住在空中扭动。看来这个梦是没有要结束的意思。想到梦中发生的一切,想到自己在梦中的无能为力,又看到被子下这些晃来晃去的触手和恶心的黏液,一股无名之火顿时冒上来。既然是梦,我应该可以为所欲为而不用负责吧?

我抄起身边的椅子,瞄准被子下的东西砸去。顿时,被子里又传出了哀嚎。我并不想翻开被子,怕被眼前这坨东西恶心到,又或者,看到它会让我害怕,使我失去勇气,这和打蜘蛛是一个道理。一下不够就多来几下吧,我重新拾起椅子,又是重重几下。

房间里白色的灯光突然变红了,随着一声刺耳的长鸣后,红灯开始闪烁。还真是个诡异的梦。随着我这样想,我感到手中一阵刺痛。扔下椅子一看,原来我的手被椅子的木刺划伤了。不对,梦中不是不应该感到疼痛吗?难道这终究不是梦?眼看着被子下的触手伸展出来,就快要触碰到我。我意识到现在不是思考的时候。

不管了,我连忙抓起我的手机和外套,夺门而出。又是那个黑得异常诡异的过道。我来不及迟疑,径直向过道走去,明明只有一小段的距离却感觉走了好久。终于,我看到微弱的光亮,走到了黄晨家门口。

逃出黄晨家后,我裹着外套在大街上走了好久才回想起看手机。已经三点出头了,我走走停停,终于看到了一辆的士,急忙招手让车停下。好在司机停了下来,我坐上车后长喘一口气。看着北京凌晨三点的夜灯,我感觉这一切好像不是梦。那是幻觉还是真实的呢?我觉得今夜我脑子已经无法思考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早晨,我从床上醒来,房间里和平时一样。我闻了闻身旁的羽绒服,确实有一股火锅味。接着,我打开微信想找黄晨正面聊聊,却怎么也找不到黄晨这个人,连和他的聊天记录也没有。于是,我向当年一起实习的同事问了一圈,却没人知道这个人,好像他根本没有存在过一般。

我靠在床头,不禁怀疑这一切都是我的幻想吗?黄晨也是我的幻想?是我在北京压力太大,太寂寞而产生的幻想?是我昨天喝多了的胡思乱想?

但这一切又显得如此真实,就连我手上也还有被木刺划破的伤口。触手,还有打击时候的感觉确实不像是人类。那是什么呢?是鬼怪?章鱼精?还是外星人?我努力回想起和黄晨一起的点点滴滴,试图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记得他说过自己来自遥远的远方,又没说具体是哪个省份,说话的口音也说不上来是哪里人。到底黄晨原来就是那东西,又或者真正的黄晨被那东西解决掉后,被他冒充成黄晨?如果是这样,黄晨又是什么时候被解决掉的呢?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这个人?难道被什么东西集体洗脑了吗?正当我努力地拼凑各种过往的经历时,我的肚子发出了“咕咕”声。我看了一眼手机,已经11点半了。还是先下去买点吃的吧。

煎饼摊前,见老板熟练地把蛋打到饼上搅开来,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回想起来,无论如何,昨晚还真是虎口脱险,捡回一条命。但他到底想要得到什么呢?是人类的基因?还是要我的命?是想把我干掉,得到我的身份?又或者纯属看上我啦?如果那东西想引诱我为什么不伪装成女性呢?但凡换成个美女,今天我在哪可能就不得而知了。他还是没能搞懂男女之事,缺了点情商。

“煎饼加肠好了。”

我回过神,接过老板递过来的煎饼。边走边打开袋子一看,今天的煎饼居然没有薄脆。估计是老板忙忘了。记得以前好像是个女老板,可能她今天太忙,由这个大叔代工,不经常做,不熟练吧。饿得不行了,一片薄脆还是算了。想到这,我转过身来,看了眼煎饼摊老板,他的动作确实显得笨拙。忽然,他被煎饼台烫到,手猛地缩回去。

那不是手,是触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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